專利名稱: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熏殺器,特別是一種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的熏殺器。
背景技術:
野生鼠類是動物學研究的重要對象和試驗材料,多為中小型嚙齒動物,由于野鼠通常具有強烈的攻擊性和衛生安全問題,因此在活體取樣時常常需要先行熏殺(在密閉容器中將其用乙醚熏至麻醉狀態)再行測量解剖等下步工作。現行做法是將野鼠連同鼠籠或養鼠盒一起放入另一較大密閉透明容器內,再加入乙醚將其熏至麻醉狀態,存在的問題一是密閉容器大乙醚消耗量很大,而容器需要反復開關又造成乙醚大量外泄對環境影響和人體產生危害,二是容器內空間較大為野鼠劇烈反抗留有活動余地,易造成野鼠的自傷害進而影響實驗結果。因此盡可能縮小容器尺寸、減小乙醚用量就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本申請設計了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以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為此,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包括熏殺箱體和置于所述熏殺箱體上的溶劑杯,所述熏殺箱體和溶劑杯之間相通。其中,所述熏殺箱體包括箱體、位于所述箱體上方的箱體上蓋和位于所述箱體下方的底座。其中,所述箱體上蓋中央開設有箱體上口。其中,所述箱體上口為直徑8厘米的圓形開口。其中,所述溶劑杯包括杯體、位于所述杯體底部的溶劑杯底和蓋于所述溶劑杯底上的溶劑杯下蓋。其中,所述溶劑杯底的中央設有多個溶劑杯孔,與所述箱體上口相配合。其中,所述熏殺箱體為長方體,高23厘米,寬10厘米,重1060克。其中,所述杯體為中空圓柱體,直徑6厘米,高4厘米。其中,所述杯體內填充有填充物。其中,所述填充物為脫脂棉。本實用新型的熏殺器熏殺與傳統方法相比,熏殺器箱體積大大縮小,傳統熏殺箱容積一般不小于O. 2立方米,而新的熏殺器箱體容積僅為O. 0023立方米,縮小近百倍,使乙醚用量減少50倍以上,降低了熏殺成本和對環境的污染,避免了試驗鼠的傷害,保證了試驗數據的準確。
[0017]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箱體上蓋的俯視圖;圖3是溶劑杯底的俯視圖。附圖標記說明I-熏殺箱體;2_溶劑杯;3_溶劑杯底;4_溶劑杯下蓋;5_填充物;6_溶劑杯孔;7-箱體上蓋;8_箱體上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形狀、構造以及特點能夠更好地被理解,以下將列舉較佳實施例并結合附圖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熏殺器包括熏殺箱體I和置于所述熏殺箱體I上的溶劑杯2,所述熏殺箱體I和溶劑杯2之間相通。所述熏殺箱體I由透明無色玻璃制成,本實施例中熏殺箱體I為長方體,高23厘米,寬10厘米,重1060克。所述熏殺箱體I包括箱體、位于所述箱體上方的箱體上蓋7和位于所述箱體下方的底座,箱體上蓋7中央開設有一個箱體上口 8,所述箱體上口 8為直徑8厘米的圓形開口。所述溶劑杯2包括杯體、位于所述杯體底部的溶劑杯底3和蓋于所述溶劑杯底3上的溶劑杯下蓋4,本實施例中杯體為中空圓柱體,直徑6厘米,高4厘米,杯體內填充有填充物5。溶劑杯底3橫截面為邊長10厘米的正方形,溶劑杯底3的中央設有多個溶劑杯孔6,與所述箱體上口 8相配合。溶劑杯下蓋4橫截面為邊長12厘米的正方形。溶劑杯2整體總重340克。溶劑杯2的杯體內填充脫脂棉作為填充物5。熏殺時先將乙醚少許加入溶劑杯2內備用,將野鼠通過箱體上口 8放入熏殺箱體I內,將溶劑杯2放在熏殺箱體I的箱體上蓋7上,溶劑杯底3與箱體上蓋7可緊密契合,溶劑杯孔6與箱體上口 8相通,乙醚氣體可進入熏殺箱體I。此時吸附在棉花上的乙醚揮發通過溶劑杯孔進入熏殺箱,野鼠在乙醚的作用下很快進入昏迷狀態。當停止熏殺時則移開溶劑杯2,并盡快將溶劑杯2放在溶劑杯下蓋4上,使乙醚氣體不能外溢,再用鑷子取出野鼠即可。本實用新型的熏殺器熏殺與傳統方法相比,熏殺器箱體積大大縮小,傳統熏殺箱容積一般不小于O. 2立方米,而新的熏殺器箱體容積僅為O. 0023立方米,縮小近百倍,使乙醚用量減少50倍以上,降低了熏殺成本和對環境的污染,避免了試驗鼠的傷害,保證了試驗數據的準確。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描述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專業技術人員理解,在權利要求限定的精神與范圍之內可對其進行許多修改、變化或等效,但是它們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熏殺箱體和置于所述熏殺箱體上的溶劑杯,所述熏殺箱體和溶劑杯之間相通。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熏殺箱體包括箱體、位于所述箱體上方的箱體上蓋和位于所述箱體下方的底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上蓋中央開設有箱體上口。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上口為直徑8厘米的圓形開口。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杯包括杯體、位于所述杯體底部的溶劑杯底和蓋于所述溶劑杯底上的溶劑杯下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杯底的中央設有多個溶劑杯孔,所述溶劑杯孔與所述箱體上口相配合。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熏殺箱體為長方體,高23厘米,寬10厘米,重1060克。
8.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杯體為中空圓柱體,直徑6厘米,高4厘米。
9.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杯體內填充有填充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填充物為脫脂棉。
專利摘要試驗用野生中小型嚙齒動物熏殺器,包括熏殺箱體和置于所述熏殺箱體上的溶劑杯,所述熏殺箱體和溶劑杯之間相通。所述熏殺箱體包括箱體、位于所述箱體上方的箱體上蓋和位于所述箱體下方的底座。所述箱體上蓋中央開設有箱體上口。所述箱體上口為直徑8厘米的圓形開口。所述溶劑杯包括杯體、位于所述杯體底部的溶劑杯底和蓋于所述溶劑杯底上的溶劑杯下蓋。所述溶劑杯底的中央設有多個溶劑杯孔,與所述箱體上口相配合。所述熏殺箱體為長方體,高23厘米,寬10厘米,重1060克。所述杯體為中空圓柱體,直徑6厘米,高4厘米。所述杯體內填充有填充物,填充物為脫脂棉。本實用新型降低了熏殺成本和對環境的污染,避免了試驗鼠的傷害,保證了試驗數據的準確。
文檔編號A01M13/00GK202773872SQ2012203803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2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2日
發明者叢林, 王大偉, 劉曉輝, 凌飛, 王宇, 王春, 劉宇, 劉興龍, 羅嬋 申請人: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