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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尤其是運動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43514閱讀:348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鞋,尤其是運動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鞋、尤其是運動鞋,具有一個鞋上部和一個鞋底, 其中該鞋底具有一個支撐部或內部件,它設計成用來容納穿著者的腳 后跟部分并與鞋上部固定連接,該鞋底還具有一個與支撐部或內部件 連接的鞋底部件。
背景技術
在這種類型的鞋中,通常必須為鞋底提供所期望的減震和緩沖特 性。為此,在現有技術中已有很多不同的解決方案。
WO 01/17384 A2描迷了 一種鞋的鞋底,其中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 外鞋底之間的腳后部區域內定位許多具有彎曲形狀的肋。由此在鞋底 受到踩踏力負荷時,肋發生彎曲,此時肋具有幾乎半橢圓形的形狀。
還已知采用相對耗費的緩沖部件,它們能夠賦予鞋一定的減震和 緩沖特性。對此作為示例列舉按照WO 03/09243 Al的解決方案,由 該解決方案已知一個用于運動鞋的具有特殊結構的緩沖部件。這個緩 沖部件具有大量并排設置的單個元件,它們分別按照活塞-汽缸系統的
樣式形成減震和緩沖腔體。在該形式種,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元件通過 一個連接段相互連接,其中在鞋底承載時,較小的元件進入較大的元 件中,它為此形成一個容納空間。
按照上述的解決方案,這種緩沖部件最初被規定用于組合在一個 中間鞋底中,為此在現有技術中存在其他的示例。對此參閱EP0 387 505 Al,它公開了一種蜂窩結構的緩沖部件,其安裝在鞋的中間鞋底 中的一個容納空間中。
已知的解決方案的缺陷是,這種高質量鞋的加工導致非常明顯的 成本費用。因此值得致力于,在不必為此容忍高的生產和/或裝配成本 的情況下,保證鞋中足夠的減震和緩沖特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改進上述形式的鞋、尤其是運動鞋,使得 可以實現彈性剛度或緩沖特性的良好可控制性,但同時仍然能保證鞋
的經濟加工。此外,要在彈性行程上保持確定的彈性剛度;尤其是要 能夠對鞋底的彈性特性施加影響。
這個目的通過本發明的解決方案的特征是,所述鞋的支撐部或內 部件與鞋底部件在鞋縱向上觀察在其部分長度上相互間隔開,其中在
連接,使^:穿;;的腳后:區域的下;:'在i撐;或內;件與鞋底
部件之間得到一個間隙、尤其是空氣隙,其中該間隙至少部分地在鞋 底的整個寬度上延伸,并且鞋底部件在鞋的后端區域內與支撐部或內 部件連接。
在此,鞋底部件優選在鞋后端區域內一從鞋的側面看一圍繞支撐 部或內部件拱形或碗形地延伸,其中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之 間至少部分地保留間隙。在此情況下,在地面以上一定高度上,鞋底 部件可以連接在支撐部或內部件上。因此在這個實施例中,所述鞋底
部件在鞋后部區域內建立一種封閉的鞋形狀或一種端接(Abschluss )。 在鞋縱向上看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之間的間隙優選設置 在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件的最低點與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后端之 間,其中特別優選地規定,使該間隙至少在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 件的最低點與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在鞋縱向上看的后端之間的區域上延 伸。在此尤其可以規定,使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之間的間隙大 鞋縱向上看在鞋的整個長度的至少10%、優選至少15%上延伸。
通過這種擴展結構實現一個"懸浮的鞋底部位",即,在鞋縱向看 一個配有間隙形式間隔的無材料的(只以空氣充滿的)部位,在該部 位中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間隔開,籍此實現鞋底的彈性特性。
從鞋的 一個側面看,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之間的間隙弧 形地,尤其是圓弧形或鐮刀形地構成。在此,設置在鞋后端區域內的 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之間的連接部位的高度可以位于底面以
上的一個高度,該高度對應于鞋在腳后跟區域內的高度的至少20%, 通常至少40%并且優選至少60%。
如果按照擴展的解決方案, 一個支撐部件設置在支撐部或內部件 與鞋底部件之間的間隙中,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影響鞋的內旋和外旋特 性。在各種情況下都這樣設置這個支撐部件,使得在確定的部位一在 鞋的縱軸方向看一保留所述及的間隙。
因此優選地規定,所述支撐部件從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件的 最低點開始沿鞋縱向朝向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前端方向延伸并且尤其空 出剩余的間隙。
此外可以使所述支撐部件只在支撐部或內部件的一部分寬度上延 伸。在此,該支撐部件可以在鞋縱向上向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前端方向 加寬。通過該支撐部件向著鞋側面的非對稱加寬,可以有針對性地影 響鞋的內旋和外旋特性。
支撐部或內部件最好構成為碗形體或者說它具有一個碗形主體, 其至少部分地包圍鞋的穿著者的腳后跟。
所述鞋底部件優選至少部分地由連接部件和外鞋底組成,其中該 連接部件通過其一個側面與外鞋底連接。在此尤其可以規定,使外鞋 底在支撐部或內部件與鞋底部件相互間隔開的整個區域上延伸。
所述鞋底的零件優選由塑料、尤其由熱塑材料制成。在此特別推 薦的材料有聚乙烯,聚丙烯,聚丁烯,聚酰胺,聚氨酯或這些塑料中 至少兩種的混合物。這些塑料可能是透光或透明的。所述外鞋底也可 以用塑料制成,優選由聚乙烯,聚丙烯,聚丁烯,聚酰胺,聚氨酯或 這些塑料中至少兩種的混合物,或是由橡膠制成,其中所述材料是不 透光或透明的。
為了確定鞋的減震和/或緩沖特性,可以由專業人員選擇各個鞋底 組成部分的材料及其幾何尺寸。
通過所建議的擴展結構,能夠以簡單的方式至少在一定彈性行程 范圍上得到鞋且尤其是其鞋底在承載時所期望的彈性剛度分布。
能夠以簡單的方法且經濟地加工所建議的鞋,為此使用公知的方 法。


在附圖中示出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在圖中 圖1示出側面看的運動鞋,
圖2示出按照圖1的帶有作為腳后跟楔形件構成的支撐部件的鞋 的一個可選擇實施例,
圖3示出在未示出鞋上部時按照圖2的A-B截面圖, 圖4示出在未示出鞋上部時從后面看的鞋的視圖, 圖5示出鞋的底視圖,以及
圖6示出按照圖2中的鞋的按照圖5的C-D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圖1中示出從側面看的運動鞋,它以公知的方式具有鞋上部1, 其與鞋底2連接。該鞋底2具有一個支撐部或內部件3,它在鞋的后 面區域內都構成為后跟殼(Fersenschale)并且為了部分地包圍穿著者 的腳后跟而成型。通過鞋底部件4與地面接觸,該鞋底部件在鞋的后 面區域內都由接合部件12組成,在其底面上固定、例如粘接外鞋底 13。
重要的是,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保留一個無材 料的(充滿空氣的)間隙7,該間隙至少部分地在鞋或鞋底2的整個 寬度上延伸。通過使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在兩個連接部位 5和6上相互連接實現這個間隙7,由此在兩個連接部位5、 6之間得 到一個無支撐的區域,這個部位可以稱為"懸浮的腳后跟區域"。
如圖1所示,所述間隙7和由此無支撐區域在長度x上延伸,該 長度在鞋縱向L上測量。與鞋的全長X相比,長度x為全長值的至少 10%,因此使無支撐區域比采用蜂窩部件鞋底的情況大許多,其軸線 橫向于縱向L且水平地延伸。在按照圖1的實施例中長度x大約是 全長X的30%。
為了使無支撐區域達到所期望的緩沖效果,要使間隙7沿鞋縱向 L看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最低點8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后端9之
間延伸。可是在按照圖1的實施例中間隙7明顯更長。
此外還看出,從鞋側面看,所述間隙7具有鐮刀形或圓弧形的延 伸形狀并且在鞋的后部區域內、即在連接部位6處終結于一個高度h, 該高度明顯位于地面區域以上。在本實施例中規定,使后部的連接部 位6的高度h對應于鞋在腳后跟區域內的總高度H的大約65%。優選 使連接部位6位于高度H的至少40%上。
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最低點8和后端9之間,所述間隙7基本 上圓弧形地延伸,其中該圓弧至少在45。、最好60。上延伸。在按照圖 1的實施例中該圓弧延伸約為卯°。
在圖2中示出的運動鞋實施例與圖1的實施例不同,附加地設有 一個支撐部件10,它起到腳后跟楔形物的功能并且相對于鞋底部件4 部分地支承支撐部或內部件3。在本實施例中,這個支撐部件從支撐 部或內部件3的最低點8向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前端11方向延伸。
正如所見,所述間隙7的長度x與圖1的解決方案相比減小了, 但仍然如前面那樣為鞋全長X的至少10%。
如同借助于按圖3的截面圖(按照圖2的A-B截面)可以看到的 那樣,所述支撐部件IO不在鞋的整個寬度上延伸,而是只在部分寬度 上延伸;從鞋縱向L看,在支撐部件10的左面和右面,也沿著支撐 部件10的縱向長度保留一個側向設置的間隙7。通過支撐部件10的 相應成形即通過其寬度在鞋縱向L的走向,可以對鞋的內旋和外旋特 性產生影響并且使其適配于所期望的特性。
由圖4的視圖可見,所述外鞋底13如何在鞋腳后跟區域內向上延 伸,在外鞋底上安置接合部件12的外側面。在此,該外鞋底13配有 所期望的凹凸輪廓,如同圖4所示的那樣。
由圖5的視圖也給出外鞋底13的凹凸輪廓的一個實例。
在圖6中示出按照圖5的C-D截面,從中可以看出,所述鞋底部 件4在鞋的前部區域可以具有一個外鞋底部件14。 附圖標記清單
1 鞋上部
2 鞋底
3 支撐部或內部件
4 鞋底部件
5 連接部位
6 連接部位
7 間隙
8 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件的最低點
9 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后端
10 支撐部件(腳后跟楔形物)
11 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前端 12接合部件
13 外鞋底
14 外鞋底部件 L 鞋縱向
x 在鞋縱向上的間隙長度
X 鞋的總長度
h 后面的連接部位在地面以上的高度
H 鞋在腳后跟區域內的高度
權利要求
1.一種鞋、尤其是運動鞋,具有一個鞋上部(1)和一個鞋底(2),其中該鞋底(2)具有一個支撐部或內部件(3),該支撐部或內部件設計用來容納穿著者的腳后跟部分并且與鞋上部(1)固定連接,該鞋底還具有一個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連接的鞋底部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至少在其沿鞋縱向(L)看的部分長度上相互間隔開,其中在兩個相互間隔的部位(5,6)上這樣實現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連接,使得在穿著者的腳后跟部分下面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形成一個間隙(7)、尤其是空氣隙,其中該間隙(7)至少部分地在鞋底(2)的整個寬度上延伸,并且鞋底部件(4)在鞋的后端區域內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連接。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 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7),在鞋縱向(L)看,在腳后跟或者 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最低點(8)與支撐部或內部件的后端(9)之 間延伸。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支撐部或內部件 (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7),在鞋縱向(L)上看,至少在 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件(3 )的最低點(8 )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 ) 的在鞋縱向(L)看的后端(9)之間的區域上延伸。
4. 如權利要求1到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支撐部 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7)在鞋縱向(L)上看 的長度(x)在鞋全長(X)的至少10%上延伸。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 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7)在鞋縱向(L)上看的長度(x)在 鞋全長(X)的至少15%上延伸。
6. 如權利要求1到5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從鞋的側 面看,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7)弧形 地、尤其是圓弧形地構成。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設置在鞋后端區域內的 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連接部位(6)位于地 面以上的一個高度(h)上,該高度對應于鞋在腳后跟區域內的高度 (H)的至少20%。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設置在鞋后端區域內的 連接部位(6)位于地面以上的一個高度(h)上,該高度對應于鞋在 腳后跟區域內的高度(H)的至少60%。
9. 如權利要求l到8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 一個支撐 部件(10)設置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間隙 (7)中。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10) 從腳后跟或者支撐部或內部件(3 )的最低點(8 )開始沿著鞋縱向(L ) 朝向支撐部或內部件(3 )的前端(11)方向延伸并且尤其空出間隙(7 ) 的剩余部分。
11. 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部件(10 ) 僅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部分寬度上延伸。
12. 如權利要求9到11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 撐部件(10)沿著鞋縱向(L)朝向支撐部或內部件(3)的前端(11) 方向加寬。
13. 如權利要求l到12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 撐部或內部件(3)構成為碗形體或具有一碗形主體,它至少部分地包 圍鞋穿著者的腳后跟。
14. 如權利要求l到1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 底部件(4)至少部分由一接合部件(12)和一外鞋底(13)構成,其 中該接合部件(12)通過其一個側面與外鞋底(13)連接。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鞋底(13)在 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相互間隔開的整個區域上延伸。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鞋、尤其是運動鞋,具有一個鞋上部(1)和一個鞋底(2),其中該鞋底(2)具有一個支撐部或內部件(3),它設計用來容納穿著者的腳后跟部分并與鞋上部(1)固定連接,該鞋底還具有一個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連接的鞋底部件(4)。為了改善鞋的彈性或緩沖特性本發明規定,使所述鞋的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在其沿鞋縱向(L)看的部分長度上相互間隔開,其中在兩個相互間隔的部位(5,6)上這樣實現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的連接,使得在穿著者的腳后跟部分下面在支撐部或內部件(3)與鞋底部件(4)之間形成一個間隙(7)、尤其是空氣隙,其中該間隙(7)至少部分地在鞋底(2)的整個寬度上延伸并且使鞋底部件(4)在鞋的后端區域內與支撐部或內部件(3)連接。
文檔編號A43B13/14GK101208021SQ200680022906
公開日2008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06年10月23日 優先權日2005年11月5日
發明者J·羅韋爾-卡爾曼 申請人: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彪馬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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