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辦公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
背景技術:
現在財務人員工作都很辛苦,報表、憑證很多,尤其是一些重要的憑證需要保管妥當,不能丟失,每個月都要去稅務局報賬,有時候還需要跑工商局,往往出門就需要攜帶一個大文件袋,不但要裝憑證等文件,還要裝一些必要的工具,如筆、剪刀、訂書機、夾子等等。但文件袋不能分門別類,而且存放的票證很容易就折疊了,非常不美觀,存放的工具往往到用的時候找不到,因此而耽誤時間。
發明內容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該工具盒結構簡單,美觀大方,使用方便,能夠收納財務人員平常所用的工具和憑證。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包括盒體和設在盒體內的儲物層,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縱向設置至少兩個儲物層;最上方的儲物層為固定儲物層,其固設于所述盒體內壁,其余儲物層設為活動儲物層;所述活動儲物層滑設于所述盒體的內壁并在前表面設有一抽拉部件,使得所述活動儲物層沿所述盒體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盒體的上端設有端蓋,端蓋上設有提拉部件。進一步,相鄰兩個活動儲物層的對應側邊由一拉桿活動連接,使所述活動儲物層同時沿所述盒體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固定儲物層內設置至少一根隔條,在所述固定儲物層內形成至少兩個所述儲物格。本實用新型不但包括了財會人員日常工作中經常使用的各種憑證且各種憑證均獨立存放,不會造成各憑證混亂;還具有體積小巧,攜帶方便的優點。防止票據丟失及污損,本實用新型可廣泛適用于各類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需要。
圖I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I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圖中所示I、盒體,2、活動儲物層,3、抽拉部件,4、提拉部件,5、端蓋,6、隔條,7、拉
桿,8固定儲物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根據附圖和具體實施進一步對本實用新型加以說明實施例I :如圖I所示,一種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包括盒體(I)和設在盒體內的儲物層,所述盒體(I)內縱向設置至少兩個儲物層;最上方的儲物層為固定儲物層(8),其固設于所述盒體(I)內壁,其余儲物層設為活動儲物層(2),所述活動儲物層(2)滑設于所述盒體(I)的內壁并在前表面設有一抽拉部件(3),使得所述活動儲物層(2)沿所述盒體(I)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盒體(I)的上端設有端蓋(5),端蓋(5)上設有提拉部件⑷。實施例2 :如圖2所示,相鄰兩個活動儲物層(2)的對應側邊由一拉桿(7)活動連接,使所述活動儲物層(2)同時沿所述盒體(I)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固定儲物層(8)內設置至少一根隔條¢),在所述固定儲物層(8)內形成至少兩個所述儲物格。財務人員外出時,攜帶的工具存放于固定儲物層(8),各種憑證分開存放在活動儲物層(2)內,不會造成各憑證混亂;還具有體積小巧,攜帶方便的優點。防止票據丟失及污損,本實用新型可廣泛適用于各類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需要。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 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1.一種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包括盒體和設在盒體內的儲物層,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縱向設置至少兩個儲物層;最上方的儲物層為固定儲物層,其固設于所述盒體內壁,其余儲物層設為活動儲物層;所述活動儲物層滑設于所述盒體的內壁并在前表面設有一抽拉部件,使得所述活動儲物層沿所述盒體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盒體的上端設有端蓋,端蓋上設有提拉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特征在于相鄰兩個活動儲物層的對應側邊由一拉桿活動連接,使所述活動儲物層同時沿所述盒體內壁抽出或收回。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儲物層內設置至少一根隔條,在所述固定儲物層內形成至少兩個所述儲物格。
專利摘要供財會人員使用的便攜工具盒,屬于辦公設備技術領域,包括盒體和設在盒體內的儲物層,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縱向設置至少兩個儲物層;最上方的儲物層為固定儲物層,其固設于所述盒體內壁,其余儲物層設為活動儲物層;所述活動儲物層滑設于所述盒體的內壁并在前表面設有一抽拉部件,使得所述活動儲物層沿所述盒體內壁抽出或收回;所述盒體的上端設有端蓋,端蓋上設有提拉部件。本實用新型不但包括了財會人員日常工作中經常使用的各種憑證且各種憑證均獨立存放,不會造成各憑證混亂;還具有體積小巧,攜帶方便的優點。防止票據丟失及污損,本實用新型可廣泛適用于各類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需要。
文檔編號A45C11/24GK202618657SQ20122018342
公開日2012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7日
發明者闕紅艷, 蔡娟, 李天霞 申請人:闕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