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公開內容涉及毛發干燥機。
背景技術:
1、專利文獻1中記載了一種處理風發生裝置,該裝置用于送出含有粒子的空氣即處理風,其具備形成在殼體外表面、用于嵌入從吹出口側向其相反側延伸的電源電纜的槽部。此外,專利文獻2中記載了作為毛發干燥機的吹風機的一個示例。作為以往的毛發干燥機,例如還提出了一種吹風機主體與保持部件能夠拆卸和安裝的吹風機(參照專利文獻3)。
2、進一步,對于毛發干燥機而言,存在著在增大向毛發的送風量的同時,減小伴隨送風而產生的聲音(噪音)的要求。關于噪聲的降低方面,例如在專利文獻4中記載了這樣一種吹風機:在主體外殼的內周側設置內管,形成間隔有空間的雙層結構,在內管位于上述空間一側的外面側安裝吸音材料,并且在吸音材料與主體外殼內表面之間設置空氣層。
3、現有技術
4、專利文獻
5、專利文獻1:國際公開第2022/054815號
6、專利文獻2:日本特表2013-514112號公報
7、專利文獻3:專利第7299660號公報
8、專利文獻4:特開平8-343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2、本公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易于手持且操作性優異的毛發干燥機。
3、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
4、本公開的第一方式的毛發干燥機具備如下的殼體:該殼體具有沿第1方向延伸的風路,并且在從與上述第1方向垂直的第2方向進行觀察時,形成有沿上述第2方向凹陷的凹部。
5、本公開的第二方式的毛發干燥機能夠自立放置。
6、本公開的第三方式的毛發干燥機具備:第一主體部,其具有形成第一通風路的第一殼體以及配置在上述第一通風路內的第一電動送風機;以及吸音材料,該吸音材料覆蓋上述第一通風路,且上述吸音材料的至少一部分向上述第一殼體的外側露出。
7、本公開的第四方式的毛發干燥機具備:第一主體部,其具有形成第一通風路的第一殼體以及配置在上述第一通風路內的第一電動送風機;第二主體部,其具有形成與上述第一通風路平行的第二通風路的第二殼體以及配置在上述第二通風路內的第二電動送風機;以及吸音材料,該吸音材料覆蓋上述第一通風路和上述第二通風路。
8、本公開的第五方式的毛發干燥機具備:主體部,該主體部具有沿著第1方向延伸的氣筒部以及配置在上述氣筒部一端的吹出部;以及把持部,該把持部能夠以以下兩種狀態中任一狀態分別安裝在上述主體部上:第一種方式是把持部以相對于上述主體部沿著上述第1方向延伸的方式安裝在上述主體部上;第二種方式是把持部以沿著相對于上述第1方向傾斜的方向延伸的方式安裝在上述主體部上。
9、發明效果
10、根據本公開,能夠提供一種易于手持且操作性優異的毛發干燥機。
1.一種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2.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4.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發干燥機可自立放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17.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18.根據權利要求1~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毛發干燥機,其特征在于,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