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機械制造組裝臺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
【背景技術】
[0002]工作臺是日常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為工作方便而配備的設施,被廣泛應用于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目前的工作臺功能單一,當使用環境光源不足時,均需外置光源,以使使用者正常使用,占據了辦公桌的使用面積,且不方便調節。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能解決上述問題。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包括臺座、燈板、支撐桿和把手,所述燈板與臺座之間通過轉軸連接,把手固定于燈板的端處,臺座上與轉軸相對的一端設有放置支撐桿的條形槽,燈板上與轉軸相對的一端設有頂住支撐桿的凹槽,燈板內均布有若干燈體,燈體外設有板狀透明罩體,臺座側面和燈板側面之間可拆卸設有固定條,把手與凹槽分別設于燈板的上下兩面。
[0005]進一步,所述固定條的一端通過螺栓固定在臺座上,固定條的另一端固定有定位銷,燈板處設有與定位銷配合的銷孔。
[0006]進一步,所述支撐桿設有不少于兩種不同長度的規格。
[0007]進一步,所述臺座上靠近條形槽的邊緣處設有膠墊。
[0008]進一步,所述把手設于燈板上設有凹槽的一端。
[0009]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發明設計合理,使照明工作臺的適用范圍更加廣泛,而且節約了照明工作臺的放置臺燈的空間,方便操作,適于推廣,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0010]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創造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1]圖1是本發明的主視圖;
[0012]附圖標記說明:
[0013]1-轉軸;2-板狀透明罩體;3-銷孔;4-燈板;5-把手;6_凹槽;7_支撐桿;8_膠墊;9-條形槽;10-臺座;11-固定條;12-螺栓;13-定位銷。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0015]如圖1所示,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包括臺座10、燈板4、支撐桿7和把手5,所述燈板4與臺座之間通過轉軸I連接,把手5固定于燈板4的端處,臺座10上與轉軸I相對的一端設有放置支撐桿7的條形槽9,燈板4上與轉軸I相對的一端設有頂住支撐桿7的凹槽6,燈板4內均布有若干燈體,燈體外設有板狀透明罩體2,臺座1側面和燈板4側面之間可拆卸設有固定條11,把手5與凹槽6分別設于燈板4的上下兩面。
[00? 0]所述固定條11的一端通過螺栓12固定在臺座10上,固定條11的另一端固定有定位銷13,燈板4處設有與定位銷13配合的銷孔3。
[0017]所述支撐桿7設有不少于兩種不同長度的規格。
[0018]所述臺座10上靠近條形槽9的邊緣處設有膠墊8。
[0019]所述把手5設于燈板4上設有凹槽6的一端。
[0020]使用時,將定位銷13拔出銷孔3,手握把手5,將燈板4向上抬,從條形槽9內取出合適長度的支撐桿7,支撐于凹槽6和條形槽9之間,將燈板4支撐起來,打開開關即可使用。
[0021]以上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其特征在于:包括臺座(10)、燈板(4)、支撐桿(7)和把手(5),所述燈板(4)與臺座之間通過轉軸(I)連接,把手(5)固定于燈板(4)的端處,臺座(10)上與轉軸(I)相對的一端設有放置支撐桿(7)的條形槽(9),燈板(4)上與轉軸(I)相對的一端設有頂住支撐桿(7)的凹槽(6),燈板(4)內均布有若干燈體,燈體外設有板狀透明罩體(2),臺座(10)側面和燈板(4)側面之間可拆卸設有固定條(11),把手(5)與凹槽(6)分別設于燈板(4)的上下兩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11)的一端通過螺栓(12)固定在臺座(10)上,固定條(11)的另一端固定有定位銷(13),燈板(4)處設有與定位銷(13)配合的銷孔(3)。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7)設有不少于兩種不同長度的規格。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臺座(10)上靠近條形槽(9)的邊緣處設有膠墊(8)。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5)設于燈板(4)上設有凹槽(6)的一端。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機械組裝照明工作臺,包括臺座、燈板、支撐桿和把手,所述燈板與臺座之間通過轉軸連接,把手固定于燈板的端處,臺座上與轉軸相對的一端設有放置支撐桿的條形槽,燈板上與轉軸相對的一端設有頂住支撐桿的凹槽,燈板內均布有若干燈體,燈體外設有板狀透明罩體,臺座側面和燈板側面之間可拆卸設有固定條,把手與凹槽分別設于燈板的上下兩面。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本發明設計合理,使照明工作臺的適用范圍更加廣泛,而且節約了照明工作臺的放置臺燈的空間,方便操作,適于推廣,實用性強。
【IPC分類】F21V33/00, A47B13/16
【公開號】CN105640027
【申請號】
【發明人】梅立兵
【申請人】天津尚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