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不飽和醛在含角蛋白的纖維染色中的應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使用不飽和醛染色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的頭發。
一般,含角蛋白的纖維(例如頭發、羊毛或毛皮)是用直接染料染色或是用一種或多種顯色劑組分互相氧化偶合或一種或多種顯色劑組分與一種或多種成色劑組分氧化偶合形成的氧化染料染色的。顯色劑組分和成色劑組分也被稱為氧化染料前體。
通常使用的顯色劑組分是在鄰、對位上含另一取代或未取代羥基或氨基的伯芳族胺、二氨基吡啶衍生物、雜環腙、4-氨基吡唑啉酮衍生物和2,4,5,6-四氨基嘧啶及其衍生物。
其具體代表是,例如對苯二胺、對甲代苯二胺、對氨基苯酚、鄰氨基苯酚、1-(2’-羥乙基)-2,5-二氨基苯、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2-(2,5-二氨基苯氧基)乙醇、1-苯基-3-羧酰氨基-4-氨基-5-吡唑啉酮、4-氨基-3-甲酚、2,4,5,6-四氨基嘧啶、2-羥基-4,5,6-三氨基嘧啶、4-羥基-2,5,6-三氨基嘧啶、2,4-二羥基-5,6-二氨基嘧啶、2-二甲氨基-4,5,6-三氨基嘧啶、2-羥乙氨甲基-4-氨基苯酚、4,4’-二氨基二苯胺、4-氨基-3-氟代苯酚、2-氨甲基-4-氨基苯酚、2-羥甲基-4-氨基苯酚、雙(2-羥基-5-氨基苯基)甲烷、1,4-雙(4-氨基苯基)二氮雜環庚烷、1,3-雙(N(2-羥乙基)-N-(4-氨苯基氨基))-2-丙醇、4-氨基-2-(2-羥乙氧基)苯酚和EP 0 740 741或WO 94/08970中所述的4,5-二氨基吡唑衍生物,例如4,5-二氨基-1-(2’-羥乙基)吡唑。
所用的成色劑組分一般是間苯二胺衍生物、萘酚、間苯二酚和間苯二酚衍生物、吡唑啉酮和間氨基苯酚。特別適合的成色劑組分是1-萘酚、1,2,3-苯三酚、1,5-、2,7-和1,7-二羥基萘、鄰氨基苯酚、5-氨基-2-甲基苯酚、間氨基苯酚、間苯二酚、間苯二酚單甲醚、間苯二胺、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2,4-二氯-3-氨基苯酚、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4-氯代間苯二酚、2-氯-6-甲基-3-氨基苯酚、2-甲基間苯二酚、5-甲基間苯二酚、2,5-二甲基間苯二酚、2,6-二羥基吡啶、2,6-二氨基吡啶、2-氨基-3-羥基吡啶、2,6-二羥基-3,4-二氨基吡啶、3-氨基-2-甲氨基-6-甲氧基吡啶、4-氨基-2-羥基甲苯、2,6-雙(2-羥乙氨基)甲苯、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1-甲氧基-2-氨基-4-(2-羥乙氨基)苯、2-甲基-4-氯-5-氨基苯酚、6-甲基-1,2,3,4-四氫喹喔啉、3,4-亞甲二氧基苯酚、3,4-亞甲二氧基苯胺、2,6-二甲基-3-氨基苯酚、3-氨基-6-甲氧基-2-甲基氨基苯酚、2-羥基-4-氨基苯氧基乙醇、2-甲基-5-(2-羥乙氨基)苯酚和2,6-二羥基-3,4-二甲基吡啶。
雖然用氧化染料可以得到牢固度性能好的強烈顏色,但顏色一般是在氧化劑(例如雙氧水)影響下顯現的,在某些情況下這可導致損傷纖維。再者,有些氧化染料前體或某些氧化染料前體的混合物偶然還會對有過敏皮膚的人們產生過敏效應。直接染料雖然是在比較溫和的條件下使用,但在許多情況下它們有牢固度不足的缺點。
DE-AS 28 30 497公開了含水楊醛和氧化染料前體(例如2,5-二氨基甲苯、4-氨基苯酚、或2,4-二氨基甲苯)組合的頭發染色劑,但它們多少有較高的過敏潛力(與附加存在的過氧化氫組合)。ED-AS 29 32 489也公開了含過氧化氫的頭發染色劑,它們含有與氧化染料前體組合的苯甲醛,例如2-羥基-3-甲氧基苯甲醛或4-羥基-3-甲氧基苯甲醛。US5 034 014和US 5 199 954敘述了含例如對二甲氨基苯甲醛或對二甲氨基肉桂醛與會引起過敏的對苯二胺組合的頭發染色配方實例。
US 4 391 603涉及含取代苯甲醛的無氧化劑的頭發染色劑。此文獻中公開的頭發染色劑是直接染色劑,使用這種染色劑達不到含氧化染料前體的頭發染色劑的色澤、色度以及色牢固度值。
在后文詳細敘述的用芳族醛染色含角蛋白纖維是過去不知道的。
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角蛋白纖維、更特別是人類頭發的染色劑,這種染色劑在色度、灰色覆蓋和牢固度性能方面至少在質量上與常規的毛發氧化染色劑相當,但又不是非得含氧化劑,諸如雙氧水。另外,本發明的染色劑只會有很小的(或沒有)過敏潛力。
本發明涉及相應于下列互變共振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和相應的單-、雙-或ω-烷氧基縮醛用來染色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的頭發的應用
式中R1,R2,R3和R4各自代表氫、鹵素、C1-4烷氧基、C1-4烷基、芳基或C1-4烷氧基C1-4烷基;n為1或2的數;R1和R2、R1和R3、R2和R3、R2和R4分別可與分子的其余部分在n=1時形成5-7元環。
現已驚人地發現,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是特別適合于染含角蛋白的纖維的,甚至是在無氧化劑存在下也是如此。它們能產生極明亮的顏色和色度并可導致種類較寬的色澤。但在原則上氧化劑是仍然可以存在的。
在本發明中,含角蛋白的纖維應理解為包括羊毛、毛皮、羽毛以及特別是人類的頭發。但在原則上,本發明的染色劑也可用來染其它的天然纖維,諸如棉、黃麻、劍麻、亞麻或絲;改性天然纖維,諸如再生纖維素、硝基-、烷基-或羥烷基-或乙酰纖維素;以及合成纖維,諸如聚酰胺、聚丙烯腈、聚氨酯和聚酯纖維。
優先選擇的相應于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選自戊烯二醛、1-甲酰基-3-羥亞甲基-1-環己烯、1-甲酰基-3-羥亞甲基-1-環庚烯和7-羥基-2,4,6-庚三烯醛以及它們的取代衍生物和生理相容鹽,更特別是堿金屬和銨鹽,特別優選的是四丁基銨鹽和鈉鹽以及它們的混合物。
相應于式Ia和Ib的混合物得知于文獻或有商品供應。
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在染色劑中的量優選為0.03-65毫摩爾,更優選1-40毫摩爾,分別基于100克總染色劑計算。可以使用式Ia和Ib的單一化合物或幾種化合物的混合物。它們可以用作直接染料或在能加強本發明所用醛的色效應的化合物(諸如氧化染料前體)存在下使用。
含式Ia和Ib醛作為唯一染色組分的染色劑是優選用于黃色和紅色范圍的。更鮮艷并且牢固度性能進一步改進的顏色,尤其是黃、橙、棕、黑范圍,以及紅和蘭范圍,是當式Ia和Ib的醛與含伯或仲氨基的化合物(例如苯胺衍生物)、含氮的雜環化合物(例如伯雜芳族胺)、芳族羥基化合物或CH活性化合物在一起使用時得到的。它們一方面是獨自在含角蛋白的纖維上只有弱的染色,并且只與式Ia和Ib的醛結合才產生鮮艷的顏色的化合物,然而另一方面它們也包括已用作氧化染料前體的化合物。
本發明也涉及染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的頭發的制劑,這種制劑含A.至少一種相應于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和B.至少一種含伯或仲氨基或羥基的化合物,所述化合物選自伯或仲脂肪或芳族胺、含氮的雜環化合物、氨基酸、由2-9個氨基酸組成的低聚肽以及芳族羥基化合物,和/或至少一種CH活性化合物。上述的組分B化合物的用量可以是0.03-65毫摩爾,優選1-40毫摩爾,分別基于100克總染色劑計算。
幾種不同的式Ia和Ib醛可以一起在所有的染色劑中使用。類似地,幾種不同的組分B也可以在一起使用。此實施方案也包括使用代表相應于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與化合物B的反應產物的物質。
適合的含伯和仲氨基的化合物是,例如伯芳族胺諸如N,N-二甲基-、N,N-二乙基-、N-(2-羥乙基)-N-乙基-、N,N-雙(2-羥乙基)-、N-(2-甲氧基乙基)-、2,3-、2,4-、2,5-二氯代對苯二胺、2-氯對苯二胺、2,5-二羥基-4-嗎啉代苯胺二氫溴酸鹽、2-、3-、4-氨基苯酚、2-氨甲基-4-氨基苯酚、2-羥甲基-4-氨基苯酚、鄰-、間-、對-苯二胺、鄰-、間-甲代苯二胺、2,5-二氨基甲苯、-苯酚、-苯乙醇、4-氨基-3-甲苯酚、2-(2,5-二氨基苯基)乙醇、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2-(2,5-二氨基苯氧基)乙醇、4-甲氨基-、3-氨基-4-(2’-羥乙氧基)-、3,4-亞甲二氨基-、3,4-亞甲二氧基苯胺、3-氨基-2,4-二氯-、4-甲氨基-、2-甲基-5-氨基-、3-甲基-4-氨基-、2-甲基-5-(2-羥乙氨基)-、6-甲基-3-氨基-2-氯-、2-甲基-5-氨基-4-氯-、5-(2-羥乙氨基)-4-甲氧基-2-甲基苯酚、1,3-二氨基-2,4-二甲氧基苯、2-、3-、4-氨基苯甲酸、-苯乙酸、2,3-、2,4-、2,5-、3,4-、3,5-二氨基苯甲酸、4-、5-氨基水楊酸、3-氨基-4-羥基-、4-氨基-3-羥基苯甲酸、2-、3-、4-氨基苯磺酸、3-氨基-4-羥基苯磺酸、4-氨基-3-羥基萘-1-磺酸、6-氨基-7-羥基萘-2-磺酸、7-氨基-4-羥基萘-2-磺酸、4-氨基-5-羥基萘-2,7-二磺酸、3-氨基-2-萘甲酸、3-氨基鄰苯二甲酸、5-氨基間苯二甲酸、1,3,5-、1,2,4-三氨基苯、1,2,4,5-四氨基苯、2,4,5-三氨基苯酚、五氨基苯、六氨基苯、2,4,6-三氨基間苯二酚、4,5-二氨基鄰苯二酚、4,6-二氨基-1,2,3-苯三酚、3,5-二氨基-4-羥基鄰苯二酚、相應于式II的含另一芳族基團的芳族苯胺和苯酚
式中R5是羥基或氨基,它可被C1-4烷基、C1-4羥烷基、C1-4烷氧基或C1-4烷氧基-C1-4烷基取代;R6、R7、R8、R9和R10代表氫、羥基或氨基,它可被C1-4烷基、C1-4羥烷基、C1-4烷氧基、C1-4氨烷基或G1-4烷氧基-C1-4烷基取代,或是一磺酸基;X是一直接鍵、飽和或不飽和的可選擇性地被羥基取代的含1-4個碳原子的碳鏈、羰基、磺酰基或亞氨基、氧或硫原子或相應于式III的基團Z-(CH2-Q-CH2-Z′)。 (III)式中Q是一直接鍵、CH2或CHOH基;Z和Z’互相獨立地代表氧原子、NR11基(其中R11是氫、C1-4烷基或羥基C1-4烷基)、O-(CH2)p-NH或NH-(CH2)P,-O基(其中p和p’=2或3);O是1-4的數,諸如4,4’-二氨基茋,4,4’-二氨基茋-2,2’-二磺酸單鈉鹽或二鈉鹽,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硫化物、-亞砜、-胺、4,4’-二氨基二苯基胺-2-磺酸、4,4’-二氨基二苯酮、-二苯醚、3,3’,4,4’-四氨基聯苯、3,3’,4,4’-四氨基二苯酮、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1,8-雙(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1,3-雙(4-氨苯基氨基)丙烷、-2-丙醇、1,3-雙[N-(4-氨基苯基)-2-羥乙基氨基]-2-丙醇、N,N-雙[2-(4-氨基苯氧基)乙基]甲胺、N-苯基-1,4-苯二胺。
上述的化合物可以其游離形式和其生理相容鹽的形式使用,更特別是作為無機酸的鹽,諸如鹽酸鹽或硫酸鹽使用。
適合的含氮雜環化合物是,例如2-、3-、4-氨基-、2-氨基-3-羥基-、2,6-二氨基-、2,5-二氨基-、2,3-二氨基-、2-二甲氨基-5-氨基-、2-甲氨基-3-氨基-6-甲氧基-、2,3-二氨基-6-甲氧基-、2,6-二甲氧基-3,5-二氨基-、2,4,5-三氨基-、2,6-二羥基-3,4-二甲基吡啶、2,4-二羥基-5,6-二氨基-、4,5,6-三氨基-、4-羥基-2,5,6-三氨基-、2-羥基-4,5,6-三氨基-、2,4,5,6-四氨基-、2-甲氨基-4,5,6-三氨基-、2,4-、4,5-二氨基-、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嘧啶、3,5-二氨基吡唑、-1,2,4-三唑、3-氨基-、3-氨基-5-羥基吡唑、2-、3-、8-氨基喹啉、4-氨基喹哪啶、2-、6-氨基煙酸、5-氨基異喹啉、5-、6-氨基吲唑、5-、7-氨基苯并咪唑、-苯并噻唑、2,5-二羥基-4-嗎啉代苯胺和吲哚與二氫吲哚衍生物,諸如4,5,6,7-氨基吲哚、5,6-二羥基吲哚、5,6-二羥基二氫吲哚和4-羥基二氫吲哚。上述的化合物可以其游離形式和其生理相容鹽的形式使用,例如作為無機酸的鹽,諸如鹽酸鹽或硫酸鹽。
適合的氨基酸是任何天然和合成的氨基酸,例如動植物蛋白(例如膠原蛋白、角蛋白、酪蛋白、彈性蛋白、大豆蛋白、小麥谷蛋白或杏仁蛋白)經水解得到的氨基酸。酸性和堿性的氨基酸都是可以使用的。優選的氨基酸是精氨酸、組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DOPA(二羥基苯丙氨酸)、鳥氨酸、賴氨酸和色氨酸。
低聚肽可以是天然的或合成的低聚肽,并且也可以是存在于多肽或蛋白質水解產物中的低聚肽,條件是它們要具有充分水溶性以在本發明的染色劑中使用。其例子是谷胱甘肽,或存在于膠原蛋白、角蛋白、酪蛋白、彈性蛋白、大豆蛋白、小麥谷蛋白或杏仁蛋白的水解產物中的低聚肽。這些低聚肽優選與含伯或仲氨基的化合物一起使用,或與芳族羥基化合物一起使用。
適合的芳族羥基化合物有,例如2-、4-、5-甲基間苯二酚、2,5-二甲基間苯二酚、間苯二酚、3-甲氧基苯酚、鄰苯二酚、氫醌、1,2,3-苯三酚、間苯三酚、羥基氫醌、2-、3-、4-甲氧基-、3-二甲氨基-、2-(2-羥乙基)-、3,4-亞甲二氧基苯酚、2,4-、3,4-二羥基苯甲酸、-苯乙酸、沒食子酸、2,4,6-三羥基苯甲酸、-苯乙酮、2-、4-氯代間苯二酚、1-萘酚、1,5-、2,3-、2,7-二羥基萘、6-二甲基氨基-4-羥基-2-萘磺酸、3,6-二羥基-2,7-萘磺酸。
CH活性化合物的例子是1,2,3,3-四甲基-3H-吲哚鎓碘化物、1,2,3,3-四甲基吲哚鎓對甲苯磺酸鹽、1,2,3,3-四甲基-3H-吲哚鎓甲磺酸鹽、2,3-二甲基-苯并噻唑鎓碘化物、2,3-二甲基苯并噻唑鎓對甲苯磺酸鹽、繞丹寧、繞丹寧-3-乙酸、1-乙基-2-喹哪啶鎓碘化物、1-甲基-2-喹哪啶鎓碘化物、巴比妥酸、硫代巴比妥酸、1,3-二甲基硫代巴比妥酸、二乙基硫代巴比妥酸、羥吲哚、3-羥基吲哚乙酸酯、香豆冉酮和1-甲基-3-苯基-2-吡唑啉酮。
在一特別優選實施方案中,組分B選自N-(2-羥乙基)-N-乙基-、2-氯對苯二胺、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4-氨基苯酚、對苯二胺、2-(2,5-二氨基苯基)乙醇、2,5-二氨基甲苯、3,4-亞甲二氧基苯胺、3-氨基-2,4-二氯-、2-甲基-5-氨基-、3-甲基-4-氨基-、2-甲基-5-(2-羥乙氨基)-、2-甲基-5-氨基-4-氯-、6-甲基-3-氨基-2-氯-、2-氨甲基-4-氨基苯酚、2-羥甲基-4-氨基苯酚、3,4-亞甲二氧基苯酚、3,4-二氨基苯甲酸、2,5-二氨基-、2-二甲氨基-5-氨基-、3-氨基-2-甲氨基-6-甲氧基-、2,3-二氨基-6-甲氧基-、3,5-二氨基-2,6-二甲氧基-、2,6-二羥基-3,4-二甲基吡啶、2-羥基-4,5,6-三氨基-、4-羥基-2,5,6-三氨基-、2,4,5,6-四氨基-、2-甲氨基-4,5,6-三氨基嘧啶、3,5-二氨基吡唑、3-氨基-5-羥基吡唑、5,6-二羥基吲哚和5,6-二羥基二氫吲哚以及它們優選與無機酸形成的生理相容鹽。
氧化劑(例如H2O2)是不需要的。然而在某些情況中希望在本發明的制劑中加入過氧化氫或其它氧化劑以得到淺于待染色的含角蛋白纖維的色澤。氧化劑的一般用量為0.01-6wt%,基于所用的溶液計算。優選的染發氧化劑是H2O2。
本發明的染色劑產生的色澤較寬,從黃-橙到棕-黑。它們的牢固度性能好,過敏潛力低。
在另一優選實施方案中,本發明的染色劑除了根據本發明存在的化合物和任選的其它氧化染料前體外,還含有典型的直接染料,例如選自硝基苯二胺、硝基氨基苯酚、偶氮染料、蒽醌或靛酚的染料,以便進一步改變色調。優選的直接染料是已有國際名或商品名的化合物HC黃2、HC黃4、HC黃5、HC黃6、堿性黃57、分散橙3、HC紅3、HC紅BN、堿性紅76、HC蘭2、HC蘭12、分散蘭3、堿性蘭99、HC紫1、分散紫1、分散紫4、分散黑9、堿性棕16和堿性棕17,以及4-氨基-2-硝基二苯胺-2’-羧酸、6-硝基-1,2,3,4-四氫喹喔啉、羥乙基-2-硝基甲苯胺、苦氨酸、2-氨基-6-氯-4-硝基苯酚、4-乙氨基-3-硝基苯甲酸和2-氯-6-乙氨基-1-羥基-4-硝基苯。根據此實施方案本發明制劑含直接染料的量優選0.01-20wt%,基于總染色劑的量計算。
本發明的染色劑也可含天然染料,諸如散沫花紅、散沫花中灰、散沫花黑、春黃菊花、檀香木、黑茶、黑榿木皮、鼠尾草、蘇木、茜草根、兒茶、sedre和alkanet。
可在本發明染色劑中使用的其他染料組分是吲哚和二氫吲哚和其生理上可接受鹽。優選的例子是5,6-二羥吲哚、N-甲基-5,6-二羥吲哚、N-乙基-5,6-二羥吲哚、N-丙基-5,6-二羥吲哚、N-丁基-5,6-二羥吲哚、6-羥基吲哚、6-氨基吲哚、4-氨基吲哚。優選的還有5,6-二羥基二氫吲哚、N-甲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N-乙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N-丙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N-丁基-5,6-二羥基二氫吲哚、6-羥基二氫吲哚、6-氨基二氫吲哚和4-氨基二氫吲哚。
就本發明的毛發染色劑和染色配方中適合使用的染料而言,也請參考Ch.Zviak的著作,頭發護理科學(The Science of Hair Care),Chap.7(pp248-250;直接染料)和Chap.8(pp264-267;氧化染料前體),刊登在“皮膚學”(“Dermatology”’)第7卷(Ed.Ch.Culnan和H.Maibach),Marcel Dekker Inc.,New York/Basle,1986,并參考“歐洲化妝品原料目錄”(“Europaeische Inventar der Kosmetik Rohstoffe”),由Europaeischen Gemeinschaft出版,Bundesverband DeutcherIndustrie-und Handelsunternehmen fuer Arzneimittel,Reformwarenund Koerperpflegemittel d.V.,Mannheim供應光盤。
組分B化合物和任選的其它氧化染料前體或任選存在的直接染料不必分別是單一的化合物。相反,由于生產單個染料的方法而在本發明的毛發染色劑中可存在小量的其他組分,只要這些其他組分對染色結果不起負作用,或因其他原因而必須被排除,例如有毒性。
本發明的染色劑在<45℃的生理相容溫度下就已產生強烈的染色,因此它們特別適合于人類頭發的染色。使用于人類頭發上時,染色劑常摻入含水的化妝品載體中。適合的含水化妝品載體是,例如膏劑、懸浮劑、凝膠或是含表面活性劑的發泡溶液,例如香波或適合于在含角蛋白的纖維上應用的其它配方。需要時,染色劑也可以摻入無水載體中。
本發明的染色劑也可含這類配方中典型的任何已知的活性物質,添加劑和助劑。在許多情況中,染色劑至少含一種表面活性劑,陰離子和兩性離子的、兩性的、非離子的和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在原則上都是適合的。但在許多情況中,發現從陰離子、兩性離子或非離子表面活性劑中選擇表面活性劑是有利的。
適合于本發明的配方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是適合用于人體上的任何陰離子表面活性物質。這類物質的特征是有水溶性的陰離子基團,諸如羧酸根、磺酸根、硫酸根或磷酸根基團,和一個含約10-22個碳原子的親油烷基。另外,在分子中也可存在乙二醇或聚乙二醇醚基、酯、醚和酰胺范圍以及羥基。下面是適合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分別是鈉、鉀和銨鹽形式和在烷醇基中含2或3個碳原子的一、二和三烷醇銨鹽形式-含10-22個碳原子的直鏈脂肪酸(皂),-相應于式R-O-(CH2-CH2O)X-CH2-COOH(其中R是含10-22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X=0或1-16)的醚羧酸,-酰基中含10-18個碳原子的酰基肌氨酸化合物,-酰基中含10-18個碳原子的酰基牛磺酸化合物,-酰基中含10-18個碳原子的酰基羥乙磺酸化合物,-烷基中含8-18個碳原子的磺基琥珀酸的單-和二烷基酯和烷基中含8-18個碳原子和含1-6個氧乙基的磺基琥珀酸單烷基聚氧乙基酯,-含12-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磺酸鹽,-含12-18個碳原子的直鏈α-烯烴磺酸鹽,-含12-18個碳原子的脂肪酸的α-磺基脂肪酸甲酯,-相應于式R-O-(CH2-CH2O)XSO3H(其中R最好是含10-18個碳原子的直鏈烷基;X=0或1-12)的烷基硫酸鹽和烷基聚乙二醇醚硫酸鹽,-根據DE-A-37 25 030的表面活性羥基磺酸鹽混合物,-根據DE-A-37 23 354的硫酸化羥烷基聚乙烯和/或羥基亞烷基丙二醇醚,-根據DE-A-39 26 344的含12-24個碳原子和1-6個雙鍵的不飽和脂肪酸的磺酸鹽,-醇為2-15個左右環氧乙烷和/或環氧丙烷分子與含8-22個碳原子的脂肪醇的加合產物的酒石酸和檸檬酸的酯。
優選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是烷基中含10-18個碳原子和分子中最多含12個乙二醇醚基的烷基硫酸鹽、烷基聚乙二醇醚硫酸鹽和醚羧酸,特別是飽和的、更特別是不飽和的C8-22羧酸(諸如油酸、硬脂酸、異硬脂酸和棕櫚酸)的鹽。
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是分子中含至少一個季銨基和至少一個-COO-或-SO3-基團的表面活性劑。特別適合的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是所謂的甜菜堿型表面活性劑,諸如N-烷基-N,N-二甲基銨甘氨酸鹽,例如椰子烷基二甲基銨甘氨酸鹽,N-酰基氨基丙基-N,N-二甲基銨甘氨酸鹽,例如椰子酰基氨基丙基二甲基銨甘氨酸鹽,以及烷基或酰基中分別含8-18個碳原子的2-烷基-3-羧甲基-3-羥乙基咪唑啉以及椰子酰基氨基乙基羥乙基羧甲基甘氨酸鹽。一個優選的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是以Cocamidopropyl Betaine的CTFA名而知名的脂肪酸酰胺衍生物。
兩性表面活性物質是分子中除C8-18烷基或酰基外還含有至少一個游離氨基和至少一個-COOH或-SO3H基并能形成內鹽的表面活性化合物。適合的兩性表面活性劑的實例是在烷基中分別含8-18個左右碳原子的N-烷基甘氨酸、N-烷基丙酸、N-烷基氨基丁酸、N-烷基亞氨基二丙酸、N-羥乙基-N-烷基酰氨基丙基甘氨酸、N-烷基牛磺酸、N-烷基肌氨酸、2-烷基氨基丙酸和烷基氨基乙酸。特別優選的兩性表面活性劑是N-椰子烷基氨基丙酸鹽、椰子酰基氨基乙基氨基丙酸鹽和C12-18酰基肌氨酸。
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含有,例如多元醇基,聚亞烷基二醇醚基或多元醇基和聚乙二醇醚基的組合作為親水基團。這樣的化合物的實例是-2-30摩爾環氧乙烷和/或0-5摩爾環氧丙烷在含8-22個碳原子的支鏈脂肪醇、含12-22個碳原子的脂肪酸和在烷基上含8-15個碳原子的烷基苯酚上的加合產物,-1-30摩爾的環氧乙烷在甘油上的加合產物的C12-22脂肪酸單酯和二酯,-C8-22烷基單-和低聚糖苷和它們的乙氧基化同類物,-5-60摩爾環氧乙烷在蓖麻油和氫化蓖麻油上的加合產物,-環氧乙烷在脫水山梨醇脂肪酸酯上的加合產物,
-環氧乙烷在脂肪酸烷醇酰胺上的加合產物。
適合于在本發明毛發處理配方中使用的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實例特別是季銨化合物。優選的季銨化合物是鹵化銨類,諸如烷基三甲基氯化銨、二烷基二甲基氯化銨和三烷基甲基氯化銨,例如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銨、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銨、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銨、月桂基二甲基氯化銨、月桂基二甲基芐基氯化銨和三鯨蠟基甲基氯化銨。適合本發明使用的其它陽離子表面活性劑是季銨化的蛋白質水解產物。
按本發明適合使用的還有陽離子硅油,諸如市場供應產品Q2-7224(生產廠商Dow Corning,一種穩定的三甲基甲硅烷基amodimethicone),DowCorning 929 Emulsion(含一羥氨基改性的聚硅氧烷,也稱作Amnodimethicone),SM-2059(生產廠商General Electric),SLM-55067(生產廠商Wacker)和Abil-Quat 3270和3272(生產廠商Th.Goldschmidt;二季化聚二甲基硅氧烷,Quaternium-80)。
烷基酰氨基胺,特別是脂肪酸酰氨基胺,諸如作為Tego AmidS 18得到的硬脂酰氨基丙基二甲基胺,不僅由于它們的調節效果好,而且特別由于它們能迅速生物降解而表現突出。
季銨酯化合物,即所謂的“Esterquats”,諸如以商名Stepantex銷售的二烷基銨甲硫酸鹽和甲基羥烷基二烷酰氧基烷基銨甲硫酸鹽,也是可迅速生物降解的。
適合于用作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季銨糖衍生物的一個實例是市場供應的產品G1ucquat100(CTFA名Lauryl Methyl G1uceth-10Hydroxypropyl Dimonium Chloride).
用作表面活性劑的含烷基的化合物可以是單一的化合物,但一般優選這些化合物是從天然植物或動物原料生產的,所以得到的是根據特定的原料而有不同烷基鏈長的混合物。
代表環氧乙烷和/或環氧丙烷與脂肪醇的加合產物的表面活性劑或這些加合產物的衍生物可以是具有“正常”同系物分布的產物和具有窄同系物分布的產物。具有“正常”同系物分布的產物是用堿金屬、堿金屬氫氧化物或堿金屬醇鹽作為催化劑在脂肪醇和環氧烷烴的反應中得到的同系物混合物。對比之下,窄同系物分布是當例如用水滑石(hydrotalcites)、醚羧酸的堿土金屬鹽、堿土金屬的氧化物、氫氧化物或醇鹽作為催化劑得到的。使用具有窄同系物分布的產物是有利的。
其它的活性物質、助劑和添加劑是,例如,-非離子聚合物,諸如乙烯基吡咯烷酮/丙烯酸乙烯酯共聚物、聚乙烯吡咯烷酮和乙烯基吡咯烷酮/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以及聚硅氧烷,-陽離子聚合物,諸如季銨化纖維素醚、含季銨基的聚硅氧烷、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聚合物、丙烯酰胺/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共聚合物、用硫酸二乙酯季銨化的二甲基氨乙基甲基丙烯酸酯/乙烯基吡咯烷酮共聚物,乙烯基吡咯烷酮/咪唑啉甲氯化物共聚物和季銨化聚乙烯醇,-兩性離子和兩性聚合物,諸如丙烯酰氨基丙基三甲基氯化銨/丙烯酸酯共聚物和辛基丙烯酰胺/甲基丙烯酸甲酯/氨乙基甲基丙烯酸叔丁酯/甲基丙烯酸(2-羥丙基)酯共聚物,-陰離子聚合物,諸如聚丙烯酸、交聯聚丙烯酸、乙酸乙烯酯/巴豆酸共聚物、乙烯基吡咯烷酮/丙烯酸乙烯酯共聚物、乙酸乙烯酯/馬來酸丁酯/丙烯酸異冰片酯共聚物、甲基乙烯基醚/馬來酸酐共聚物和丙烯酸/丙烯酸乙酯/N-叔丁基丙烯酰胺三元共聚物,-增稠劑,諸如瓊脂。瓜耳膠、藻酸鹽、黃原膠、阿拉伯膠、刺梧桐樹膠、角豆粉、亞麻子膠、葡聚糖、纖維素衍生物,例如甲基纖維素、羥烷基纖維素和羧甲基纖維素、淀粉和衍生物,諸如直鏈淀粉、支鏈淀粉和糊精、粘土,諸如膨潤土或全合成水膠體,諸如聚乙烯醇,-結構劑,諸如葡萄糖和馬來酸,-毛發調節化合物,諸如磷脂,例如大豆卵磷脂、雞蛋卵磷脂和腦磷脂,以及硅油,-蛋白質水解產物,更特別是彈性蛋白、膠原蛋白、角蛋白、乳蛋白、大豆蛋白和小麥蛋白的水解產物、它們與脂肪酸的縮合產物和季銨化蛋白質的水解產物,-芳族油,二甲基異山梨糖醇酐和環糊精,-增溶劑,諸如乙醇、異丙醇、乙二醇、丙二醇、甘油和二甘醇,
-去頭屑劑,諸如Piroctone Olamine和Zinc Omadine,-調節pH值的其它物質,-活性物質,諸如泛酰醇、泛酸、尿囊素、吡咯烷酮羧酸及其鹽、植物提取物和維生素,-膽固醇,-UV吸收劑,-稠度提供劑,諸如糖酯、多元醇酯或多元醇烷基醚,-脂肪和蠟,諸如鯨蠟、蜂蠟、褐煤蠟、石蠟、脂肪醇和脂肪酸酯,-脂肪酸烷醇酰胺,-配位劑,諸如EDTA、NTA和膦酸,-溶脹和滲透劑,諸如甘油、丙二醇單乙醚、碳酸鹽、碳酸氫鹽、胍、脲以及一代、二代和三代磷酸鹽、咪唑、單寧、吡咯,-遮光劑,諸如乳膠,-珠光劑,諸如單-和二硬脂酸乙二醇酯,-推進劑,諸如丙烷/丁烷混合物、N2O、甲醚、CO2和空氣,以及-抗氧化劑。
在生產本發明的染色劑時,所用的含水載體的組分的量是為此目的的常用量。例如所用的乳化劑的濃度是0.5-30wt%、增稠劑的濃度是0.1-25wt%,基于染色劑總量計算。
在染色劑中加入銨或金屬鹽對染色結果是有利的。適合的金屬鹽是,例如堿金屬(諸如鉀、鈉或鋰)、堿土金屬(諸如鎂、鈣、鍶或鋇)或鋁、錳、鐵、鈷、銅或鋅的甲酸鹽、碳酸鹽、鹵化物、硫酸鹽、丁酸鹽、戊酸鹽、己酸鹽、乙酸鹽、乳酸鹽、甘醇酸鹽、酒石酸鹽、檸檬酸鹽、葡糖酸鹽、丙酸鹽、磷酸鹽和膦酸鹽;其中乙酸鈉、溴化鋰、溴化鈣、葡糖酸鈣、氯化鋅、硫酸鋅、氯化鎂、硫酸鎂、碳酸銨、氯化銨和乙酸銨是優先選擇的。這些鹽的優選用量為0.03-65mmol,更優選1-40mmol,基于100克總染色劑量計算。
現用染色制劑的pH值的通常范圍為2-11,優選5-9。
為了對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頭發染色,染色劑一般是以含水化妝品載體的形式施于頭發上,用量為100克,讓其在頭發上保留30分鐘左右,然后沖洗或用市售香波漂洗。
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和組分B的化合物可同時或也可相繼地施于頭發,先施用二者中的哪一種組分并不重要。選擇性使用的銨或金屬鹽可加入第一組分或第二組分。在施用第一組分和施用第二組分之間可允許多達30分鐘的時間間隔。纖維也可用鹽溶液進行預處理。
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和組分B的化合物可分別儲存或儲存在一起,其形式可為液體或膏狀制劑(含水或無水)或作為干粉。如果各組分在液態制劑中儲存在一起,則所說制劑應基本上無水,以減少組分進行反應的任何危險。如將反應性組分分別儲存,則在應用前不久才將它們徹底混合在一起。如組分以干粉儲存,則在應用前通常加入一定量溫水(50-80℃)并制備均相混合物。
實施例染色溶液的制備制備10mmol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10mmol反應試劑、10mmol乙酸鈉和1滴20%的脂肪烷基醚硫酸鹽溶液在100毫升水中的懸浮液。懸浮液短暫加熱至80℃左右,冷卻后過濾,然后將pH調至6。
將一束90%灰的未經預處理的頭發置于30℃的此染色溶液中30分鐘。然后用微溫的水將染色的頭發束漂洗30秒鐘,在熱(30-40℃)空氣流中干燥并梳理。在日光進行顏色的目測評價。
相應的色澤和色度示于下表I中。
色度的評價按下面的標準進行- 很弱或沒有顏色(+) 弱強度+ 中強度+(+)中至強強度++ 強強度++(+) 強至很強強度+++ 很強強度表1用2-氯-1-甲酰基-3-羥亞甲基環己烯染色組分B 色澤 色度- 黃++2,5-二氨基甲苯×H2SO4深藍 +++2,4,5,6-四氨基嘧啶×H2SO4橙++1,8-雙(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4HCl 灰-黑 ++(+)2-甲氨基-3-氨基-6-甲氧基吡啶×2HCl暗棕 ++(+)2-(2,5-二氨基苯基)乙醇×H2SO4紫-蘭 ++92-氨甲基-4-氨基苯酚×2HCl 紫-紅 ++(+)4,4’-二氨基二苯基胺×H2SO4灰-綠 ++(+)2,6-二甲氧基-3,5-二氨基吡啶×2HCl 黑+++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H2SO4暗棕 ++(+)表2用戊烯二醛-四丁基銨鹽染色組分B 色澤 色度- 銹紅 ++(+)2,5-二氨基甲苯×H2SO4暗紫 +++2,4,5,6-四氨基嘧啶×H2SO4金黃 ++(+)1,8-雙(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4HCl 暗棕 ++(+)2-甲氨基-3-氨基-6-甲氧基吡啶×2HCl暗紫 +++2-(2,5-二氨基苯基)乙醇×H2SO4紅+++2-氨甲基-4-氨基苯酚×2HCl 蘭-紫 +++4,4’-二氨基二苯胺×H2SO4黑+++2,6-二甲氧基-3,5-二氨基吡啶×2HCl 黑+++表3用戊烯二醛-鈉鹽染色組分B 色澤 色度- 銹紅 ++2,5-二氨基甲苯×H2SO4暗紅-棕 ++(+)2,4,5,6-四氨基嘧啶×H2SO4橙-黃 ++l,8-雙(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4HCl 暗灰 ++(+)2-甲氨基-3-氨基-6-甲氧基吡啶×2HCl暗灰-棕 ++(+)2-(2,5-二氨基苯基)乙醇×H2SO4紫-紅 ++(+)2-氨甲基-4-氨基苯酚×2HCl 紅++(+)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HCl蘭-黑 ++(+)4,4’-二氨基二苯胺×H2SO4暗橄欖綠 +++2,6-二甲氧基-3,5-二氨基吡啶×2HCl 橄欖綠++L-組氨酸 亮棕 ++L-賴氨酸 銅色 ++L-脯氨酸 橙-棕 ++(+)3-甲基-1-苯基-2-吡咯烷酮 銹紅 ++(+)硫代巴比妥酸 橙-棕 ++(+)巴比妥酸 棕-黃 ++羥吲哚銹紅 ++1-乙基喹哪啶鎓碘化物 銹紅 ++(+)繞丹寧紅-棕 ++(+)
權利要求
1.相應于下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和相應的單-、雙-或ω-烷氧基縮醛用于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頭發染色的應用
式中R1,R2,R3和R4各自代表氫、鹵素、C1-4烷氧基、C1-4烷基、芳基或C1-4烷氧基C1-4烷基;n為1或2的數;R1和R2、R1和R3、R2和R2、R2和R4分別可與分子的其余部分在n=1時形成5-7元環。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的存在量為0.03-65mmol,更特別是1-40mol,基于100克總染色劑量計算。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相應于式Ia和Ib的醛是選自戊烯二醛、1-甲酰基-3-羥亞甲基-1-環己烯、1-甲酰基-3-羥亞甲基-1-環庚烯和7-羥基-2,4,6-庚三烯醛以及它們的取代衍生物和鹽。
4.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附加地使用至少一種含伯或仲氨基或羥基的化合物,所述化合物選自伯或仲脂肪或芳族胺、含氮的雜環化合物、氨基酸、由2-9個氨基酸組成的低聚肽以及芳族羥基化合物,和/或至少一種CH活性化合物。
5.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以0.01-6wt%的量使用氧化劑,基于所用的溶液計算。
6.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用雙氧水作為氧化劑。
7.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使用了陰離子、兩性離子和/或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8.一種染色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頭發的制劑,該制劑含有A.至少一種相應于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和相應的單-、雙-或ω-烷氧基縮醛
式中R1,R2,R3和R4各自代表氫、鹵素、C1-4烷氧基、C1-4烷基、芳基或C1-4烷氧基C1-4烷基;n為1或2的數;R1和R2、R1和R3、R2和R3、R2和R4分別可與分子的其余部分在n=1時形成5-7元環,和B.至少一種含伯或仲氨基或羥基的化合物,所述化合物選自伯或仲脂肪或芳族胺、含氮的雜環化合物、氨基酸、由2-9個氨基酸組成的低聚肽以及芳族羥基化合物,和/或至少一種CH活性化合物。
9.權利要求8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組分B選自選自下列的一組伯或仲胺N-(2-羥乙基)-N-乙基-、N-(2-甲氧基乙基)-、2,3-、2,4-、2,5-二氯對苯二胺、2-氯對苯二胺、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2,5-二羥基-4-嗎啉代苯胺-二氫溴酸鹽、2-、3-、4-氨基苯酚、鄰-、間-、對-苯二胺、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2-(2,5-二氨基苯基)-乙醇、2,5-二氨基甲苯、-苯酚、-苯乙醇、4-甲氨基-、3-氨基-4-(2’-羥乙氧基)-、3,4-亞甲二氨基-、3,4-亞甲二氧基苯胺、3-氨基-2,4-二氯-、4-甲氨基-、2-甲基-5-氨基-、3-甲基-4-氨基-、2-甲基-5-(2-羥乙氨基)-、2-甲基-5-氨基-4-氯-、6-甲基-3-氨基-2-氯-、5-(2-羥乙氨基)-4-甲氧基-2-甲基-、4-氨基-2-氨甲基-苯酚、4-氨基-2-羥甲基苯酚、1,3-二氨基-2,4-二甲氧基苯、2-、3-、4-氨基苯甲酸、-苯乙酸、2,3-、2,4-、2,5-、3,4-、3,5-二氨基苯甲酸、4-、5-氨基水楊酸、3-氨基-4-羥基-、4-氨基-3-羥基苯甲酸、2-、3-、4-氨基苯磺酸、3-氨基-4-羥基苯磺酸、4-氨基-3-羥基萘磺酸、6-氨基-7-羥基萘-2-磺酸、7-氨基-4-羥基萘-2-磺酸、4-氨基-5-羥基萘-2,7-二磺酸、3-氨基-2-萘甲酸、3-氨基鄰苯二甲酸、5-氨基間苯二甲酸、1,3,5-、1,2,4-三氨基苯、1,2,4,5-四氨基苯四鹽酸鹽、2,4,5-三氨基苯酚三鹽酸鹽、五氨基苯五鹽酸鹽、六氨基苯六鹽酸鹽、2,4,6-三氨基間苯二酚三鹽酸鹽、4,5-二氨基鄰苯二酚硫酸鹽、4,6-二氨基-1,2,3-苯三酚二鹽酸鹽、3,5-二氨基-4-羥基鄰苯二酚硫酸鹽、含另一芳族基團的芳族苯胺和苯酚,諸如4,4’-二氨基茋二鹽酸鹽、4,4’-二氨基茋-2,2’-二磺酸鈉鹽、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硫化物、-亞砜、-胺、4,4’-二氨基二苯胺-2-磺酸、4,4’-二氨基二苯酮、-二苯醚、3,3’,4,4’-四氨基聯苯四鹽酸鹽、3,3’,4,4’-四氨基二苯酮、1,3-雙(2,4-二氨基苯氧基)丙烷四鹽酸鹽、1,8-雙(2,5-二氨基苯氧基)-3,6-二氧雜辛烷四鹽酸鹽、1,3-雙(4-氨基苯氨基)丙烷、-2-丙醇、1,3-雙[N-(4-氨苯基)-2-羥乙氨基]-2-丙醇、N,N-雙[2-(4-氨基苯氧基)乙基]甲胺三鹽酸鹽;選自下列的一組含氮雜環化合物2-、3-、4-氨基-、2-氨基-3-羥基-、2,6-二氨基-、2,5-二氨基-、2,3-二氨基-、2-二甲氨基-5-氨基-、2-甲氨基-3-氨基-6-甲氧基-、2,3-二氨基-6-甲氧基-、2,6-二甲氧基-3,5-二氨基-、2,4,5-三氨基-、2,6-二羥-3,4-二甲基吡啶、4,5,6-三氨基-、4-羥基-2,5,6-三氨基-、2-羥基-4,5,6-三氨基-、2,4,5,6-四氨基-、2-甲氨基-4,5,6-三氨基-、2,4-、4,5-二氨基-、2-氨基-4-甲氧基-6-甲基嘧啶、2,3,4-三甲基吡咯、2,4-二甲基-3-乙基吡略、3,5-二氨基吡唑、-1,2,4-三唑、3-氨基-、3-氨基-5-羥基吡唑、2-、3-、8-氨基喹啉、4-氨基喹哪啶、2-、6-氨基煙酸、5-氨基異喹啉、5-、6-氨基吲唑、5-、7-氨基苯并咪唑、-苯并噻唑、2,5-二羥基-4-嗎啉代苯胺和吲哚與二氫吲哚衍生物,諸如4,5,6,7-氨基吲哚、4,5,6,7-羥基吲哚、5,6-二羥基吲哚、5,6-二羥基二氫吲哚和4-羥基二氫吲哚和這些化合物優選與無機酸形成的生理相容鹽;選自下列的一組芳族羥基化合物2-、4-、5-甲基間苯二酚、2,5-二甲基間苯二酚、間苯二酚、3-甲氧基苯酚、鄰苯二酚、氫醌、1,2,3-苯三酚、間苯三酚、羥基氫醌、2-、3-、4-甲氧基-、3-二甲基氨基-、2-(2-羥乙基)-、3,4-亞甲二氧基苯酚、2,4-、3,4-二羥基苯甲酸、-苯乙酸、沒食子酸、2,4,6-三羥基苯甲酸、-苯乙酮、2-、4-氯代間苯二酚、1-萘酚、1,5-、2,3-、2,7-二羥基萘、6-二甲基氨基-4-羥基-2-萘磺酸、3,6-二羥基-2,7-萘磺酸;和選自下列的一組CH活性化合物1,2,3,3-四甲基-3H-吲哚鎓碘化物、1,2,3,5-四甲基吲哚鎓對甲苯磺酸鹽、1,2,3,5-四甲基-3H-吲哚鎓甲磺酸鹽、2,3-二甲基-苯并噻唑鎓碘化物、2,3-二甲基苯并噻唑鎓對甲苯磺酸鹽、繞丹寧、繞丹寧-3-乙酸、1-乙基(甲基)-2-喹哪啶鎓碘化物、巴比妥酸、硫代巴比妥酸、1,3-二甲基(乙基)硫代巴比妥酸、羥吲哚、香豆冉酮和1-甲基-3-苯基-2-吡唑啉酮。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組分B選自N-(2-羥乙基)-N-乙基-、2-氯代對苯二胺、N,N-雙(2-羥乙基)對苯二胺、4-氨基苯酚、對苯二胺、2-(2,5-二氨基苯基)乙醇、2,5-二氨基甲苯、3,4-亞甲二氧基苯胺、3-氨基-2,4-二氯-、2-甲基-5-氨基-、3-甲基-4-氨基-、2-甲基-5-(2-羥乙氨基)-、2-甲基-5-氨基-4-氯-、6-甲基-3-氨基-2-氯-、2-氨甲基-4-氨基苯酚、2-羥甲基-4-氨基苯酚、3,4-亞甲二氧基苯酚、3,4-二氨基苯甲酸、2,5-二氨基-、2-二甲氨基-5-氨基-、3-氨基-2-甲氨基-6-甲氧基-、2,3-二氨基-6-甲氧基-、3,5-二氨基-2,6-二甲氧基-、2,6-二羥基-3,4-二甲基吡啶、2-羥基-4,5,6-三氨基-、4-羥基-2,5,6-三氨基-、2,4,5,6-四氨基-、2-甲氨基-4,5,6-三氨基嘧啶、3,5-二氨基吡唑、3-氨基-5-羥基吡唑、5,6-二羥基吲哚和5,6-二羥基二氫吲哚以及這些化合物優選與無機酸形成的生理相容鹽。
11.權利要求8-10任一項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使用了選自硝基苯二胺、硝基氨基苯酚、蒽醌或靛酚的直接染料。
12.權利要求8-11任一項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加入了銨或金屬鹽,其選自堿金屬諸如鉀、鈉或鋰、堿土金屬諸如鎂、鈣、鍶或鋇、或鋁、錳、鐵、鈷、銅或鋅的甲酸鹽、碳酸鹽、鹵化物、硫酸鹽、丁酸鹽、戊酸鹽、己酸鹽、乙酸鹽、乳酸鹽、甘醇酸鹽、酒石酸鹽、檸檬酸鹽、葡糖酸鹽、丙酸鹽、磷酸鹽和膦酸鹽。
13.一種含角蛋白的纖維的染色方法,其中將染色劑施于含角蛋白的纖維上,讓其在纖維上停留一些時間,通常約為30分鐘,然后再沖洗或用香波漂洗,該染色劑含A.至少一種相應于式Ia和Ib的不飽和醛和相應的單-、雙-或ω-烷氧基縮醛
式中R1,R2,R3和R4各自代表氫、鹵素、C1-4烷氧基、C1-4烷基、芳基或C1-4烷氧基C1-4烷基;n為1或2的數;R1和R2、R1和R3、R2和R3、R2和R4分別可與分子的其余部分在n=1時形成5-7元環,和B.至少一種含伯或仲氨基或羥基的化合物,所述化合物選自伯或仲脂肪或芳族胺、含氮的雜環化合物、氨基酸、由2-9個氨基酸組成的低聚肽以及芳族羥基化合物,和/或至少一種CH活性化合物,和常規的化妝品成分。
全文摘要
相應于右式Ⅰa和Ⅰb的不飽和醛和相應的單-、雙-或ω-烷氧基縮醛用于含角蛋白的纖維、更特別是人類頭發染色的應用:式中R
文檔編號A61KGK1252707SQ98804359
公開日2000年5月10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16日 優先權日1997年4月24日
發明者H·莫勒, H·霍夫克斯 申請人:亨克爾兩合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