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多用糖果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紡織用品,具體的說涉及一種多用糖果枕。
背景技術:
目前,糖果枕是我們很常見的一種枕與被結合的床品,由可愛印花而成的,也有印花加繡花工藝制作而成的,打開一個糖果枕后,會有一個小的夏被展現在我們眼前,這也就是最基本的糖果枕的功能所在,集裝飾性與實用性與一體,可愛的糖果造型,會給寶寶的房屋增添了溫馨活潑的氛圍,放在車里也增加了車內空間的溫馨。現有的糖果枕功能單一,一般的糖果枕在用作夏被使用時,寶寶睡覺的時候很容易踢掉被子,這樣的話,在有空調開放的時候,如照顧不周,會很容易著涼,這樣會給我們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針對以上問題,提供一種功能多樣、使用方便的多用糖果枕。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多用糖果枕,包括形狀為矩形的糖果枕本體,所述糖果枕本體上設置有繡花片,所述繡花片靠近糖果枕本體相鄰的兩個側邊處,所述糖果枕本體靠近繡花片的相鄰的兩個側邊上設置有第二拉鏈,所述第二拉鏈的其中一端位于長度較長的側邊的中間位置處,所述另外一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一拉鏈,所述第一拉鏈靠近糖果枕本體設置有拉鏈的較短的側邊處,所述糖果枕本體上靠近第一拉鏈位置處設置有兩個紐扣,所述繡花片相對的兩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三拉鏈,所述繡花片相對的另外兩個側邊上設置有花邊。一種具體優化方案,所述花邊上穿有裝飾帶。—種具體優化方案,所述裝飾帶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裝飾物。本發明采取以上技術方案,具有以下優點使用時,可將打開后的糖果枕折疊成睡被使用,當做睡被使用時,將第二拉鏈拉上,第一拉鏈拉開,并將紐扣與被角上的扣眼系上,這樣就可做睡袋使用,當收起后,就是一款普通的糖果枕,便于攜帶和儲藏,本糖果枕功能多樣,使用方便。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為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多用糖果枕的結構示意圖。圖中I-糖果枕本體;2_紐扣;3-第-拉鏈;4_第三拉鏈;5-裝飾物;6_裝飾帶;7_花邊;8-第二拉鏈;9-繡花片。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如附圖所示,一種多用糖果枕,包括形狀為矩形的糖果枕本體1,糖果枕本體I上設置有形狀為矩形的繡花片9,繡花片9靠近糖果枕本體I相鄰的兩個側邊處,糖果枕本體I靠近繡花片9的相鄰的兩個側邊上設置有第二拉鏈8,第二拉鏈8的其中一端位于長度較長的側邊的中間位置處,另外一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一拉鏈3,第一拉鏈3靠近糖果枕本體I設置有拉鏈8的較短的側邊處,糖果枕本體I上靠近第一拉鏈3位置處設置有兩個紐扣2,繡花片9相對的兩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三拉鏈4,繡花片9相對的另外兩個側邊上設置有花邊7。花邊7上穿有裝飾帶6,裝飾帶6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裝飾物5,裝飾帶6與繡花片9長度較短的側邊平行。繡花片9、花邊7和裝飾帶6都是與糖果枕本體I設計在一體的,所以在展開后會都會起到裝飾的作用,增加了睡被整體上的美感。
當做睡被使用時,將第二拉鏈8拉上,第一拉鏈3拉開,并將紐扣2與被角上的扣眼系上,這樣就可做睡袋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多用糖果枕,包括形狀為矩形的糖果枕本體(I),其特征在于所述糖果枕本體(I)上設置有繡花片(9),所述繡花片(9)靠近糖果枕本體(I)相鄰的兩個側邊處,所述糖果枕本體(I)靠近繡花片(9)的相鄰的兩個側邊上設置有第二拉鏈(8),所述第二拉鏈(8)的其中一端位于長度較長的側邊的中間位置處,所述另外一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一拉鏈(3),所述第一拉鏈(3)靠近糖果枕本體(I)設置有拉鏈(8)的較短的側邊處,所述糖果枕本體(I)上靠近第一拉鏈(3)位置處設置有兩個紐扣(2),所述繡花片(9)相對的兩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三拉鏈(4),所述繡花片(9)相對的另外兩個側邊上設置有花邊(7)。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多用糖果枕,其特征在于所述花邊(7)上穿有裝飾帶(6)。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多用糖果枕,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帶(6)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裝飾物(5)。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多用糖果枕,包括形狀為矩形的糖果枕本體,糖果枕本體上設置有繡花片,繡花片靠近糖果枕本體相鄰的兩個側邊處,糖果枕本體靠近繡花片的相鄰的兩個側邊上設置有第二拉鏈,第二拉鏈的其中一端位于長度較長的側邊的中間位置處,另外一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一拉鏈,第一拉鏈靠近糖果枕本體設置有拉鏈的較短的側邊處,糖果枕本體上靠近第一拉鏈位置處設置有兩個紐扣,繡花片相對的兩個長度較長的側邊上設置有第三拉鏈,繡花片相對的另外兩個側邊上設置有花邊;使用時,可將打開后的糖果枕折疊成睡被使用,當收起后,就是一款普通的糖果枕,便于攜帶和儲藏,本糖果枕功能多樣,使用方便。
文檔編號A47G9/08GK102813416SQ20121030236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5日
發明者李新玲 申請人:李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