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包括底座、上機架、工料臺、傳送帶、豎槽刀盤、豎槽刀軸、隔套、壓輥、橫槽刀頭、刀頭軸柄、刀頭軸、軸套、起落柄、橫槽刀架、傳動齒輪一、傳動齒輪二、除木屑裝置、吹管、吸管、電動機和電動機架,其特征在于:本實用新型采用豎槽刀盤、橫槽刀頭和起落柄的組合技術,實現一次性開出“T”形槽,同時通過起落柄收起和放下橫槽刀頭來調節“T”形槽的槽距,和實現在豎槽與“T”形槽之間的切換。做到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效率高。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專利說明】
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木工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木板“Τ”形槽開槽機。
【背景技術】
[0002]木板開槽是板材加工行業常見的工藝流程,像開“Τ”形槽,現有的開槽機無法實現,只能采用木工數控車床或分兩步做,木工數控車床的成本高,安裝調試復雜,在分兩步做的開槽過程中,會使工人的勞動強度增大,工作效率降低,而且當在一塊木板上開數道槽時,需要反復操作,這樣會增加工作的難度,降低開槽的質量。
[0003]本實用新型采用豎槽刀盤、橫槽刀頭和起落柄的組合技術,實現一次性開出“Τ”形槽,同時通過起落柄收起和放下橫槽刀頭來調節“Τ”形槽的槽距,和實現在豎槽與“Τ”形槽之間的切換。做到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效率高。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木板“Τ”形槽開槽機,合理地解決了現有技術的開槽機無法實現一次性開“Τ”形槽的問題。
[0005]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木板“Τ”形槽開槽機,包括底座、上機架、工料臺、傳送帶、豎槽刀盤、豎槽刀軸、隔套、壓輥、橫槽刀頭、刀頭軸柄、刀頭軸、軸套、起落柄、橫槽刀架、傳動齒輪一、傳動齒輪二、除木肩裝置、吹管、吸管、電動機、電動機架,其特征在于:
[0007]所述底座為長方形鋼架,底座的兩端設有所述工料臺,所述底座的上面設有所述傳送帶,所述傳送帶上設有若干橫向平行的所述壓輥,所述傳送帶一端靠近所述工料臺的兩根壓輥之間的上機架上,設有所述電動機和所述豎槽刀軸,所述豎槽刀軸上徑向設有一排所述豎槽刀盤;
[0008]所述傳送帶中部的兩根壓輥之間的上機架上,設有所述橫槽刀架,所述橫槽刀架的上方,設有電動機架,所述電動機架上設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設有傳動齒輪一,所述橫槽刀架上并列豎直設有一排所述軸套,所述軸套上設有所述刀頭軸柄、刀頭軸和起落柄,所述刀頭軸的上端設有傳動齒輪二與所述傳動齒輪一齒合,所述刀頭軸柄的下端設有所述橫槽刀頭;
[0009]所述上機架的頂部設有所述除木肩裝置,所述除木肩裝置設有吹管和吸管,所述吹管和吸管的管口分別設置在每個所述豎槽刀盤和所述橫槽刀頭的兩側,構成一種木板“Τ”形槽開槽機。
[0010]進一步地,所述豎槽刀軸上設有若干豎槽刀盤,所述豎槽刀盤之間設有所述隔套,所述隔套呈圓柱體筒狀,套設在所述豎槽刀軸上。
[0011]進一步地,所述刀頭軸的頂端設有所述傳動齒輪二,所述傳動齒輪二在同一平面上,軸心在同一直線上,兩個相鄰的所述傳動齒輪二之間設有空隙。
[0012]進一步地,所述電動機架上設有若干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設有傳動齒輪一,所述傳動齒輪一間隔設在所述傳動齒輪二的空隙,與相鄰的兩個所述傳動齒輪二齒合。
[0013]進一步地,所述起落柄設在所述軸套上,與所述橫槽刀頭、刀頭軸柄、刀頭軸、軸套一起構成選擇槽距和切換槽型的裝置。
[001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技術效果是:
[0015]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合理地解決了現有技術的開槽機無法實現一次性開“T”形槽的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豎槽刀盤、橫槽刀頭和起落柄的組合技術,實現一次性開出“T”形槽,同時通過起落柄收起和放下橫槽刀頭來調節“T”形槽的槽距,和實現在豎槽與“T”形槽之間的切換。做到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成本低,效率高。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是圖1的右視圖。
[0018]圖3是本實用新型橫槽刀頭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中所示:1-底座、2-上機架、3-工料臺、4-傳送帶、5-豎槽刀盤、6_豎槽刀軸、7_隔套、8-壓輥、9-橫槽刀頭、10-刀頭軸柄、11-刀頭軸、12-軸套、13-起落柄、14-橫槽刀架、15-傳動齒輪一、16-除木肩裝置、17-吹管、18-吸管、19-電動機、20-電動機架、21-傳動齒輪二。
【具體實施方式】
[0020]通過下面對實施例的描述,將更加有助于公眾理解本實用新型,但不能也不應當將
【申請人】所給出的具體的實施例視為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限制,任何對部件或技術特征的定義進行改變和/或對整體結構作形式的而非實質的變換都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限定的保護范圍。
[0021 ] 實施例:
[0022]如圖1-圖3所示的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包括底座1、上機架2、工料臺3、傳送帶
4、豎槽刀盤5、豎槽刀軸6、隔套7、壓輥8、橫槽刀頭9、刀頭軸柄10、刀頭軸11、軸套12、起落柄13、橫槽刀架14、傳動齒輪一 15、除木肩裝置16、吹管17、吸管18、電動機19、電動機架20、傳動齒輪二 21。
[0023]首先設置所述底座1、上機架2、工料臺3和傳送帶4,再在所述上機架2上設置所述除木肩裝置16、吹管17和吸管18,在所述傳送帶4上設置所述豎槽刀軸6和壓輥8,在所述豎槽刀軸6上設置所述豎槽刀盤5和所述隔套7。
[0024]然后設置所述橫槽刀架14和電動機架20,所述電動機架20在所述橫槽刀架14的上方,再在所述橫槽刀架14上設置所述軸刀頭軸柄10、刀頭軸11、軸套12、起落柄13,在所述刀頭軸柄10的下端設置所述橫槽刀頭9,在所述刀頭軸11上端設置傳動齒輪二 21。
[0025]最后,在所述電動機架20和上機架2上設置所述電機19,在所述電機19上設置傳動齒輪一15,所述電機19分別通過所述傳動齒輪一15與所述傳送帶4、豎槽刀軸6和所述刀頭軸11上端的傳動齒輪二 21連接。完成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的實施。
[0026]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多種實施例,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做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包括底座、上機架、工料臺、傳送帶、豎槽刀盤、豎槽刀軸、隔套、壓輥、橫槽刀頭、刀頭軸柄、刀頭軸、軸套、起落柄、橫槽刀架、傳動齒輪一、傳動齒輪二、除木肩裝置、吹管、吸管、電動機、電動機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座為長方形鋼架,底座的兩端設有所述工料臺,所述底座的上面設有所述傳送帶,所述傳送帶上設有若干橫向平行的所述壓輥,所述傳送帶一端靠近所述工料臺的兩根壓輥之間的上機架上,設有所述電動機和所述豎槽刀軸,所述豎槽刀軸上徑向設有一排所述豎槽刀盤; 所述傳送帶中部的兩根壓輥之間的上機架上,設有所述橫槽刀架,所述橫槽刀架的上方,設有電動機架,所述電動機架上設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設有傳動齒輪一,所述橫槽刀架上并列豎直設有一排所述軸套,所述軸套上設有所述刀頭軸柄、刀頭軸和起落柄,所述刀頭軸的上端設有傳動齒輪二與所述傳動齒輪一齒合,所述刀頭軸柄的下端設有所述橫槽刀頭; 所述上機架的頂部設有所述除木肩裝置,所述除木肩裝置設有吹管和吸管,所述吹管和吸管的管口分別設置在每個所述豎槽刀盤和所述橫槽刀頭的兩側,構成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槽刀軸上設有若干豎槽刀盤,所述豎槽刀盤之間設有所述隔套,所述隔套呈圓柱體筒狀,套設在所述豎槽刀軸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刀頭軸的頂端設有所述傳動齒輪二,所述傳動齒輪二在同一平面上,軸心在同一直線上,兩個相鄰的所述傳動齒輪二之間設有空隙。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架上設有若干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設有傳動齒輪一,所述傳動齒輪一間隔設在所述傳動齒輪二的空隙,與相鄰的兩個所述傳動齒輪二齒合。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木板“T”形槽開槽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落柄設在所述軸套上,與所述橫槽刀頭、刀頭軸柄、刀頭軸、軸套一起構成選擇槽距和切換槽型的裝置。
【文檔編號】B27F5/02GK205614793SQ201620233180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5日
【發明人】劉振
【申請人】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