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縫紉機配件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
背景技術:
布料在卷邊時有時候需要包線,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衣服的款式越來越多,有時候為了使得衣服看起來更加漂亮甚至有廠家需要包3-4根線,這樣原卷邊器使用起來就不那么各易。
發明內容
針對以上問題,本發明通過設計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在卷邊機構內設置多個穿線管,因此包線時將所需數量線從穿線管穿過,再分別用縫紉機進行加工即可,為達此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所述卷邊器包括定位板和卷邊機構,所述卷邊機構設置在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有安裝孔,所述卷邊機構為開放式卷筒,卷邊機構上有開口,卷邊機構截面為螺旋線,卷邊機構出口端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小于卷邊機構入口端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卷邊機構截面螺旋線孔徑由入口端向出口端逐漸減少,所述卷邊機構內有至少3根穿線管。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穿線管有3-4根,由于本專利主要用于包多線加工但由于一般只需要1-4線包線且孔徑有限,故穿線管數過多也不實用,所以一般穿線管數用3-4根為宜。本發明為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在其卷邊機構內設置多個穿線管,因此包線時將所需數量線從穿線管穿過,再分別用縫紉機進行加工一道或者兩道加工即可,這樣使用起來極為方便,而且可根據不同包線數量進行加工。
圖I是本發明側視 圖2是本發明后視 圖中的構件為
I、定位板; 2、卷邊機構;2-1、入口端;
2-2、出口端; 2-3、開口;3、穿線管。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發明做詳細的說明本發明通過設計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在卷邊機構內設置多個穿線管,因此包線時將所需數量線從穿線管穿過,再分別用縫紉機進行加工即可。作為本發明一種實施例本發明提供側視圖如圖I后視圖如圖2所示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所述卷邊器包括定位板I和卷邊機構2,所述卷邊機構2設置在定位板1,所述定位板I上有安裝孔,所述卷邊機構2為開放式卷筒,卷邊機構2上有開口 2-3,卷邊機構2截面為螺旋線,卷邊機構2出口端2-2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小于卷邊機構2入口端2-1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卷邊機構2截面螺旋線孔徑由入口端2-1向出口端2-2逐漸減少,所述卷邊機構2內有3根穿線管3,由于本專利主要用于包多線加工但由于一般只需要1-4線包線且孔徑有限,故穿線管數過多也不實用,所以一般穿線管數用3-4根為宜。作為本發明一種最佳實施例本發明提供側視圖如圖I后視圖如圖2所示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所述卷邊器包括定位板I和卷邊機構2,所述卷邊機構2設置在定位板1,所 述定位板I上有安裝孔,所述卷邊機構2為開放式卷筒,卷邊機構2上有開口 2-3,卷邊機構2截面為螺旋線,卷邊機構2出口端2-2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小于卷邊機構2入口端2-1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卷邊機構2截面螺旋線孔徑由入口端2-1向出口端2-2逐漸減少,所述卷邊機構2內有4根穿線管3,由于本專利主要用于包多線加工但由于一般只需要1-4線包線且孔徑有限,故穿線管數過多也不實用,所以一般穿線管數用3-4根為宜。本發明為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在其卷邊機構內設置多個穿線管,因此包線時將所需數量線從穿線管穿過,再分別用縫紉機進行加工一道或者兩道加工即可,這樣使用起來極為方便,而且可根據不同包線數量進行加工。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所述卷邊器包括定位板(I)和卷邊機構(2),所述卷邊機構(2 )設置在定位板(I),所述定位板(I)上有安裝孔,其特征在于所述卷邊機構(2 )為開放式卷筒,卷邊機構(2)上有開口(2-3),卷邊機構(2)截面為螺旋線,卷邊機構(2)出口端(2-2)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小于卷邊機構(2)入口端(2-1)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卷邊機構(2)截面螺旋線孔徑由入口端(2-1)向出口端(2-2)逐漸減少,所述卷邊機構(2)內有至少3根穿線管(3)。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線管(3)有3-4根。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所述卷邊器包括定位板和卷邊機構,所述卷邊機構設置在定位板,所述定位板上有安裝孔,所述卷邊機構為開放式卷筒,卷邊機構上有開口,卷邊機構截面為螺旋線,卷邊機構出口端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小于卷邊機構入口端截面螺旋線最大孔徑,卷邊機構截面螺旋線孔徑由入口端向出口端逐漸減少,所述卷邊機構內有至少3根穿線管。本發明通過設計一種布料包線用卷邊器,在卷邊機構內設置多個穿線管,因此包線時將所需數量線從穿線管穿過,再分別用縫紉機進行加工即可。
文檔編號D05B35/02GK102691183SQ20121020347
公開日2012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20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20日
發明者沈麗珍 申請人:吳江伊華麗絲綢時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