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木塑活動地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包括M塊板體和設在M塊板體底部的N塊底座,M和N均為正整數且M=1時N≧2,M塊板體沿著左右方向平行排列,N塊底座沿著前后方向平行排列,所述底座上設有將兩相鄰底座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體。將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個整體,保證活動地板不易蠕變的同時加大了活動地板的大小,減輕鋪設工人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加強了地板的結構強度。
【專利說明】一種木塑活動地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木塑活動地板。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木塑地板鋪裝是采用地壟(或稱壟骨)上鋪設木塑長地板,由于木塑板體在長久使用下會發生一定的蠕變,且蠕變量會隨木塑板體使用的長度增長而增加,同時在鋪裝時工人操作強度大,效率不高。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木塑活動地板,保證板體不易蠕變,減輕了工人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也減輕了安裝和維護的工作費用。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包括M塊板體和設在M塊板體底部的N塊底座,M和N均為正整數且M=I時N 3 2,M塊板體沿著左右方向平行排列,N塊底座沿著前后方向平行排列,所述底座上設有將兩相鄰底座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體。因木塑板體的蠕變量會隨長度增長而增加,所以一般將板體的長度定在合理長度范圍內,這樣的板體一般不會很大,將M (M> I)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個整體,在保證活動地板不易蠕變的同時,減輕了工人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也減輕了安裝和維護的工作費用,而當選用一塊長度較長的木塑板體時,采用至少兩塊底座對板體進行定位,對板體蠕變的阻礙效果更好,在減輕鋪設工人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保證板體不易蠕變。
[0005]改進的,所述板體為矩形的板體,所述底座的四個側邊的長度相同,所述板體的長邊沿著前后方向布置,所述底座沿著板體的長邊方向排列。適應生產工藝的要求,便于生產制作。
[0006]改進的,相鄰的兩板體之間留有排水間隙。避免活動地板表面積水。
[0007]改進的,所述連接結構包括分別設在底座兩兩相對的側邊上的凹槽和凸起,所述凹槽和凸起對應設置,所述凹槽包括槽腔和槽口,所述凸起包括與槽腔配合的凸塊和將凸塊連接在底座上的連接部,所述槽口的寬度小于槽腔的寬度使得凹槽和凸起沿著豎直方向安裝或脫離、安裝完成后凹槽和凸起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鎖定。兩活動地板通過凹槽和凸起實現豎直方向安裝或脫離,鋪設后的活動地板,若有損壞的還能將損壞的活動地板沿著豎直方向拆卸下來替換掉,鋪設簡單,易于維護。
[0008]改進的,所述凹槽和凸起分別設在底座不同的側邊上,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鋪設時安裝工人無須特意辨認活動地板端部為凹槽還是凸起,大大節約了安裝時間,省力省時。
[0009]改進的,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設有凹槽和凸起且同一側邊上的凹槽和凸起間隔布置,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增加相鄰兩底座的連接強度。[0010]改進的,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凹槽和凸起總共設有偶數個。保證活動地板的每個側邊上凹槽與凸起為間隔布置的,以保證兩活動地板能任意拼接,避免出現拼接不上的情況。
[0011]改進的,所述凹槽等間距分布在底座的側邊上。保證活動地板各處的結構強度一致,不易損壞。
[0012]改進的,所述底座相鄰的兩側邊中其中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與另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相等。保證底座之間能夠邊角對應設置。
[0013]改進的,所述板體的長度為600mm或1200mm。適應加工工藝的要求,板體長久使用下蠕變量小,從而使得活動地板的蠕變量小。
[0014]有益效果:
[001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該實用新型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將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個整體,保證活動地板不易蠕變的同時加大了活動地板的大小,減輕鋪設工人的工作強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加強了地板的結構強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中板體與底座的組合示意圖;
[0018]圖2為圖1的主視結構圖;
[0019]圖3為圖1的側視結構圖;
[0020]圖4為實施例一中板體的結構示意圖;
[0021 ]圖5為實施例一中底座的結構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實施例一:
[0023]如圖1至圖5所示,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包括M塊矩形的板體I和設在M塊板體底部的N塊底座2,M和N均為正整數且M=I時N 3 2,所述板體的長邊沿著前后方向布置且相鄰的兩板體之間留有排水間隙5,所述底座的四個側邊的長度相同,M塊板體沿著左右方向平行排列,N塊底座沿著前后方向平行排列,所述底座上設有將兩相鄰底座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體。所述板體設有兩塊、底座設有兩塊,或者所述板體設有兩塊、底座設有三塊;或者所述板體設有四塊、底座設有七塊。所述板體的長度為600mm或1200mm。作為優選的,所述板體設有兩塊、底座設有兩塊,所述板體的長度設為600mm、寬度為150mm,所述底座的邊長設為300mm。
[0024]所述連接結構包括分別設在底座兩兩相對的側邊上的凹槽3和凸起4,所述凹槽和凸起對應設置,所述凹槽包括槽腔31和槽口 32,所述凸起包括與槽腔配合的凸塊41和將凸塊連接在底座上的連接部42,所述槽口的寬度小于槽腔的寬度使得凹槽和凸起沿著豎直方向安裝或脫離、安裝完成后凹槽和凸起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鎖定,所述凹槽為帶槽口的矩形槽或者燕尾槽或者C形槽,所述凹槽和凸起分別設在底座不同的側邊上,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所述凹槽等間距分布在底座的側邊上,所述底座相鄰的兩側邊中其中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與另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相等,所述板體的表面設有防滑槽6。
[0025]所述板體為木塑板體,所述底座為塑料底座。
[0026]實施例二:
[0027]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區別在于,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設有凹槽和凸起且同一側邊上的凹槽和凸起間隔布置,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凹槽和凸起總共設有偶數個。
[0028]除上述優選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他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改變和變形,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所定義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M塊板體(I)和設在M塊板體底部的N塊底座(2),M和N均為正整數且M=I時N 3 2,M塊板體沿著左右方向平行排列,N塊底座沿著前后方向平行排列,所述底座上設有將兩相鄰底座連接在一起的連接結構,M塊板體通過N塊底座連接成一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板體之間留有排水間隙(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為矩形的板體,所述底座的四個側邊的長度相同,所述板體的長邊沿著前后方向布置,所述底座沿著板體的長邊方向排列。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結構包括分別設在底座兩兩相對的側邊上的凹槽(3)和凸起(4),所述凹槽和凸起對應設置,所述凹槽包括槽腔(31)和槽口( 32 ),所述凸起包括與槽腔配合的凸塊(41)和將凸塊連接在底座上的連接部(42),所述槽口的寬度小于槽腔的寬度使得凹槽和凸起沿著豎直方向安裝或脫離、安裝完成后凹槽和凸起在水平方向上相互鎖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和凸起分別設在底座不同的側邊上,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設有凹槽和凸起且同一側邊上的凹槽和凸起間隔布置,前一底座的凹槽與后一底座的凸起對應配合,前一底座的凸起與后一底座的凹槽對應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每個側邊上凹槽和凸起總共設有偶數個。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等間距分布在底座的側邊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相鄰的兩側邊中其中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與另一個側邊的兩個端部離最近的凹槽或凸起的距離相等。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木塑活動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板體的長度為600mm或 1200mm。
【文檔編號】E04F15/024GK203583836SQ201320735268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9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19日
【發明者】沈水良 申請人:湖州新峰木塑復合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