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折疊式搖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搖椅,尤其是一種搖椅的折疊結構,即折疊式搖椅。
背景技術:
公知的搖椅包括兩凹形桿,架設于椅腳的底部。使用者坐在此搖椅上可前后移動他的重心以產生搖椅的搖擺運動。此種公知的搖椅是不能折疊的,而且即使不用時仍會占用很大的空間。
可折疊的搖椅亦是已知的,例如美國專利第6,398,298B1號,其包括兩對交錯但彼此不相連接的椅桿。相反兩端分別樞接至椅桿上的橫桿被設置于椅桿交錯點的上方及下方。當由坐在搖椅上的使用者的重量搖擺椅桿的其中之一時,會使得另一支椅桿與之移動,且椅桿的前后擺動會導致搖椅的搖動。
一附加的橫桿樞接于搖椅的兩個分隔的椅桿之間,用以限制另一椅桿的運動,由此避免搖椅過度傾斜。然而,此會增加制造時額外的費用支出。另外,椅桿的長度及交錯點的相對位置必須十分謹慎的選擇。否則即有可能會翻倒,而造成坐在搖椅上的人摔倒或受傷。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具有前述結構的折疊式搖椅,但具有改善防止翻倒的設計。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首要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種具有搖擺止擋(rocking stop)的折疊式搖椅,此搖擺止擋能提供極佳的防翻倒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供坐在其上的人的腿部舒適支撐的折疊式搖椅。
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可調整椅背及頭枕的折疊式搖椅。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折疊式搖椅,其包括一搖椅骨架和一可橈性褥單;搖椅骨架包括由第一及第二側桿所組成的第一及第二U形組件,該第一及該第二側桿分別由第一及第二底桿連接,該第二側桿是以一交錯的形式收納于該第一側桿之間,該第一及第二底桿是適用于放置在一固定平面上,支撐該折疊式搖椅于該固定平面上;一支撐桿,其相反兩端分別在該第一與該第二側桿交錯點下方的位置處,樞接至每一個該第一側桿及與其相關的該第二側桿上;一L形型式的扶手,其由第一及第二區段所組成,該第一及該第二區段分別在該第一側桿及該第二側桿交錯點上方的位置處樞接至該第二及該第一側桿上;一第一橫桿,其延伸并固定于該第一側桿的自由端之間,且鄰近于該扶手與該第一側桿的樞接處,當該第一側桿向前搖動時,該扶手的第二區段會向前移動,且最后會與該第一橫桿接觸,中止該第一側桿向前搖的運動;可橈性褥單被系于該搖椅骨架上,支撐使用者于其上,該可橈性褥單包括一可調整的頭部靠墊及一可調整的椅背靠墊。
也就是說,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折疊式搖椅,包括一由第一及第二U形組件所組成的搖椅骨架,所述二U形組件的相反兩側桿由一底桿連接,且被設置成彼此交錯;一相反兩端于此側桿交錯處之下的位置處樞接至該側桿的支撐桿;一L形的扶手于此側桿交會處的下方位置處樞接于此側桿上;以及一第一橫桿伸展并固定于第一U形組件的側桿的自由端上,且鄰近于扶手與側桿之間的樞接點。由此,當第一U形組件的側桿被向前搖動時,扶手會向前移動且最后與第一橫桿接觸以中止第一U形組件的向前搖動。一系在搖椅骨架上的可橈性褥單,具有可調整的頭部靠墊及可調整的下背部靠墊用以支撐使用者于其上。
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所指出的折疊式躺椅的骨架展開狀態的立體圖;圖2為圖1的折疊式躺椅的椅腳支撐與頭部支撐自躺椅骨架分離開的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折疊式搖椅的側視圖,用以顯示躺椅向下運動的情況;圖4為圖3顯示的折疊式搖椅向上運動的情況;圖5顯示本實用新型折疊式搖椅在收折狀態的側視圖;以及圖6顯示根據本實用新型所指出的折疊式搖椅在展開狀態的立體圖。
其中,附圖標記說明如下10-折疊式搖椅;12-搖椅骨架;14-可橈性褥單;16-第一U形組件;162-第一側桿;164-第一底桿;18-第二U形組件;182-第二側桿;184-第二底桿;20-支撐桿;22-L形桿;222-第一區段;224-第二區段;24-第一橫桿;26-第二橫桿;28-頭部支撐組件;282-支臂;284-底桿;30-扣件;32-腿部支撐組件;322-支臂;324-底桿;40-頭部靠墊;40B-椅背靠墊;42-扶手墊。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附圖特別是圖6,根據本實用新型所指出的折疊式搖椅10,包括一可收折的搖椅骨架12,其上附加一片可橈性褥單14,以支撐人體(未顯示)于其上。
參閱圖1及圖2,搖椅骨架12包括第一及第二U形組件16、18,每一個均具有兩個大致呈平行且彼此分隔開的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而此二側桿由一伸展于其底端之間的第一及第二底桿164、184連接。第二U形組件18的第二底桿184比第一U形組件16的第一底桿164短,由此,第二U形組件18的第二側桿182得以樞接于第一U形組件16的第一側桿162之間。每一個第一側桿162會與和其相關的第二側桿182形成十字交錯,但于交錯點上并沒有相連接。第一及第二底桿164、184是放置于一固定平面上,例如地板,用以支撐折疊式搖椅10于此固定平面上。
一支撐桿20連接于每一個第一側桿162與和其相關的第二側桿182之間,其是在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交錯點的下方,通過將其相反兩端分別樞接至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上來達成。一L形桿22,亦可被用做為扶手,亦被連接于每一個第一側桿162與和其相關的第二側桿182之間,其也是在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交錯點的上方,通過將其相反兩端分別樞接至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上來達成。支撐桿20及L形桿22被分別設置于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交錯點的相反兩側。
第一橫桿24是固定且伸展于第一側桿162的上端之間。類似的情形,第二橫桿26固定且伸展于第二側桿182的上端之間。第一及第二橫桿24、26是用做于穩固其結構。
一U形的頭部支撐組件28,其由兩個通過一底桿284連接的支臂282所組成。頭部支撐組件28時可松開的及可移開的架設于第二側桿182的上端。在這方面,第二側桿182為管狀且在其上端形成一開口,以使頭部支撐組件28的支臂282可以套接于其中。扣件30,例如彈簧偏壓銷或可脫卸的組件,樞接于第二側桿182與頭部支撐組件28的支臂282之間,由此頭部支撐組件28可調整與第二側桿的相對位置。因此,當使用者坐在折疊式搖椅10上時,附有頭部支撐組件28的第二側桿182的上段可被當作椅背使用。頭部支撐組件28位置的調整,可使具有不同身高的使用者變化椅背的長度。
腿部支撐組件32,亦為U形的外形,其由兩個通過一底桿324連接的相對的支臂322所組成。腿部支撐組件32可松開的架設于第一側桿162的上端,用以支撐坐在折疊式搖椅10上的使用者的腿部。腿部支撐組件32并與第一U形組件16在同一平面上,其是以一相對于第一側桿162的角度而設置,以使使用者得以舒適的坐在折疊式搖椅10上。舉例來說,第一側桿162是相對于水平的地面傾斜,腿部支撐組件32則為水平設置,由此相對于第一側桿162形成一角度。腿部支撐組件32的支臂322可以是管狀的,以使第一側桿162的上端得以套接固定于其中,用以固定腿部支撐組件32至第一側桿162上。
為使腿部更舒適,第一側桿24與腿部支撐組件32被制成彎曲的或凹形的,如圖中所示。
參閱圖3及圖4,當使用者坐在折疊式搖椅10上將其重心向后移動時,構成椅背的第二側桿182會被向下及向后壓,如圖3中箭號A所示,自實線的位置移向虛線的位置。由于第二側桿182的移動,會使得連接于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之間的L形桿22施力于第一側桿162上而使其向上及向后移動。換句話說,當使用者移動他的重心向前時,第二側桿182會被驅使向上及向前如圖4中箭號B所示,自實線的位置移向虛線的位置。由于第二側桿182的移動,會使得連接于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之間的L形桿22施力于第一側桿162上而使其向下及向前移動。假如使用者重復的向前與向后移動其重心,會使得折疊式搖椅10得以前后搖擺。
為防止折疊式搖椅10過度向前傾斜,由彼此垂直的第一及第二區段222、224所組成的L形桿22,以其第二區段224在靠近第一橫桿24處樞接至第一側桿162的方法架設在與其相關聯的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上。如圖4所示,當折疊式搖椅10向前搖時,L形桿22的第二區段224會向第一橫桿24靠近,且最后會與第一橫桿24接觸,因此限制折疊式搖椅10進一步向前搖動。因此可有效的防止向前時過度傾斜。
當與公知的折疊式搖椅比較時,例如美國專利第6,398,298B1號,其是在第一及第二橫桿之間的交錯點的下方增加一額外的橫桿,用以中止搖椅的向前搖動。而根據本實用新型所指出的折疊式搖椅10則可使用簡單的結構,完全排除使用額外的橫桿。
為收折折疊式搖椅10,將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的上部,亦即位于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的交錯點上面的部分,朝向彼此移動,連接于支撐桿20與L形桿22與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之間的樞軸,會使得支撐桿20及L形桿22推動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的移動。最后,第一及第二側桿162、182會與支撐桿20及L形桿22彼此大致重迭,并且完成折疊式搖椅10的折疊,如圖5所示。
參閱圖6,可橈性褥單14的相反兩端分別系在頭部支撐組件28與腿部支撐組件32上。較佳為在可橈性褥單14上在頭部支撐組件28與第二橫桿26相同的位置處設置一頭部靠墊40,用以提供坐在折疊式搖椅10上的使用者的頭部一舒適的支撐。扶手墊42可選擇地系在L形桿22上,用以支撐使用者的手臂。
一椅背靠墊40B可選擇地系在可橈性褥單14上,用以支撐使用者的下背部。較佳為,椅背靠墊40B及頭部靠墊40可被調整位置的,例如由頭部支撐組件28的裝置。或者是,椅背靠墊40B及頭部靠墊40可以自可橈性褥單14上取下,并且可再系上。其它合適的能用以沿著可橈性褥單14的全長調整椅背靠墊40B及頭部靠墊40的位置的裝置或結構亦可被采用。
雖然,本實用新型已揭示前述較佳實施例,熟悉本實用新型技術領域者可輕易的據此做些許的改變或修飾,但此將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包括一搖椅骨架,包括由第一及第二側桿所組成的第一及第二U形組件,該第一及該第二側桿分別由第一及第二底桿連接,該第二側桿是以一交錯的形式收納于該第一側桿之間,該第一及第二底桿是適用于放置在一固定平面上,支撐該折疊式搖椅于該固定平面上;一支撐桿,其相反兩端分別在該第一與該第二側桿交錯點下方的位置處,樞接至每一個該第一側桿及與其相關的該第二側桿上;一L形型式的扶手,其由第一及第二區段所組成,該第一及該第二區段分別在該第一側桿及該第二側桿交錯點上方的位置處樞接至該第二及該第一側桿上;一第一橫桿,其延伸并固定于該第一側桿的自由端之間,且鄰近于該扶手與該第一側桿的樞接處,當該第一側桿向前搖動時,該扶手的第二區段會向前移動,且最后會與該第一橫桿接觸,中止該第一側桿向前搖的運動;以及一可橈性褥單,其被系于該搖椅骨架上,支撐使用者于其上,該可橈性褥單包括一可調整的頭部靠墊及一可調整的椅背靠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進一步包括一頭部支撐組件,該頭部支撐組件可移開地連接于該第二側桿的自由端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該第二側桿的該自由端為管狀,且其中該頭部支撐組件,包括一具有相對立的支臂的U形組件,且相對立的該支臂是分別套接該第二側桿的該自由端中。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進一步包括一架設于該第一側桿的該自由端上的腿部支撐組件,支撐坐在該折疊式搖椅上的使用者的腿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該腿部支撐組件為U形,其具有一彎曲且呈凹形的底部,以及相對立的管狀支臂,該管狀支臂套接該第一側桿的該自由端中。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該腿部支撐組件以一預設角度連接至該第一側桿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該可橈性褥單包括形成于其上的一位置可調整的頭部靠墊及一位置可調整的背部靠墊。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進一步包括一扶手靠墊設置于該扶手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搖椅,其特征是進一步包括一第二橫桿,其連接于該第二側桿的自由端之間。
專利摘要一種折疊式搖椅包括一由第一及第二U形組件所組成的搖椅骨架,所述二U形組件皆具有一底桿連接的相對立的側桿,且所述二U形組件被設置成彼此交錯;一相反兩端于側桿交錯處下方位置處樞接至該側桿的支撐桿;一L形型式的扶手于側桿的交錯點上方位置處樞接至側桿上;以及一第一橫桿延伸于第一U形組件的側桿的自由端之間并固定至第一U形組件的側桿的自由端上,且鄰近于扶手與側桿的樞接點。當U形組件的側桿向前搖動時,扶手會向前移動且最后會與第一橫桿接觸,以中止第一U形組件的向前運動。一具有可調整的頭部靠墊與可調整的下背部靠墊的可橈性褥單被系在搖椅骨架上,用以支撐使用者于其上。該搖椅具有極佳的防翻倒效果,可舒適支撐人的腿部。
文檔編號A47C3/02GK2676746SQ20042000154
公開日2005年2月9日 申請日期2004年1月15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15日
發明者班杰明·P·瑞斯 申請人:班杰明·P·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