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折疊式雙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折疊式雙梯。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不同類型的便攜式單、雙梯已有多種,但都是上下等寬的平行梯,通常是以推進式的方式實現梯子長度的伸縮的,但在實際使用中平衡性能較差,容易側翻。而 普通木質雙梯,單側面呈上窄下寬的正梯形,有著較好的安全平穩性,但是不能以推進式的 方式進行伸縮,在運輸時由于其長度的不可變導致攜帶不方便。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折疊式雙梯,平衡性好,不易側翻, 攜帶方便。為解決上述現有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一種折疊式雙梯,包括上 梯體、下梯體,所述上梯體與下梯體之間設有對稱的兩個折疊裝置,所述折疊裝置包括設在 上梯體下部的上折疊體、設在下梯體上部的下折疊體,所述上折疊體與下折疊體通過設有 的鉸鏈連接。通過折疊裝置將上梯體與下梯體折疊,方便攜帶。作為優選,所述上折疊體包括套接在上梯體下部的對稱的兩個上套接管、設在兩 個上套接管下部的上連接板。作為優選,所述下折疊體包括套接在下梯體上部與上套接管對應的兩個下套接 管、設在兩個下套接管上部的與上連接板對應的下連接板。連接板使得梯子支撐起來時,上 梯體與下梯體之間支撐牢靠。作為優選,所述鉸鏈包括分別設在兩個上套接管下部的兩個上螺母、分別設在兩 個下套接管上部的兩個下螺母、穿在兩個上螺母與兩個下螺母內的轉接桿。作為優選,所述不同側的兩個下套接管之間設有支撐桿。對兩側梯體起支撐作用。作為優選,所述下梯體的底部設有防滑皮套。防止梯子與地面打滑。作為優選,所述下梯體不同側的底部之間設有防散鋼絲繩。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提供一種折疊式雙梯,平衡性好,不易側翻,攜帶方 便。說明書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折疊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
圖1和圖2所示,一種折疊式雙梯,包括上梯體1、下梯體2,所述上梯體1與下 梯體2之間設有對稱的兩個折疊裝置,所述折疊裝置包括設在上梯體1下部的上折疊體3、設在下梯體2上部的下折疊體4,所述上折疊體3與下折疊體4通過設有的鉸鏈5連接。所 述上折疊體3包括套接在上梯體1下部的對稱的兩個上套接管31、設在兩個上套接管31下 部的上連接板32。所述下折疊體4包括套接在下梯體2上部與上套接管31對應的兩個下 套接管41、設在兩個下套接管41上部的與上連接板32對應的下連接板42。所述鉸鏈5包 括分別設在兩個上套接管31下 部的兩個上螺母51、分別設在兩個下套接管41上部的兩個 下螺母52、穿在兩個上螺母51與兩個下螺母52內的轉接桿53。所述不同側的兩個下套接 管41之間設有支撐桿6。所述下梯體2的底部設有防滑皮套7。所述下梯體2不同側的底 部之間設有防散鋼絲繩8。支撐時如
圖1狀態,平衡性好,不易側翻,安全性能好。需要運輸 時先拿掉支撐桿6,向外翻轉下梯體2,上套接管31與下套接管41通過鉸鏈5旋轉折疊,高 度變為原高度的1/2,操作簡單,攜帶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權利要求一種折疊式雙梯,包括上梯體(1)、下梯體(2),所述上梯體(1)與下梯體(2)之間設有對稱的兩個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裝置包括設在上梯體(1)下部的上折疊體(3)、設在下梯體(2)上部的下折疊體(4),所述上折疊體(3)與下折疊體(4)通過設有的鉸鏈(5)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折疊體(3)包括套接 在上梯體(1)下部的對稱的兩個上套接管(31)、設在兩個上套接管(31)下部的上連接板 (3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折疊體(4)包括套接 在下梯體(2)上部與上套接管(31)對應的兩個下套接管(41)、設在兩個下套接管(41)上 部的與上連接板(32)對應的下連接板(4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5)包括分別設在 兩個上套接管(31)下部的兩個上螺母(51)、分別設在兩個下套接管(41)上部的兩個下螺 母(52)、穿在兩個上螺母(51)與兩個下螺母(52)內的轉接桿(53)。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側的兩個下套接管 (41)之間設有支撐桿(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梯體(2)的底部設有 防滑皮套⑵。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雙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梯體(2)不同側的底 部之間設有防散鋼絲繩(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折疊式雙梯,包括上梯體、下梯體,所述上梯體與下梯體之間設有對稱的兩個折疊裝置,所述折疊裝置包括設在上梯體下部的上折疊體、設在下梯體上部的下折疊體,所述上折疊體與下折疊體通過設有的鉸鏈連接。平衡性好,不易側翻,攜帶方便。
文檔編號E06C1/383GK201560703SQ20092019967
公開日2010年8月25日 申請日期2009年11月5日 優先權日2009年11月5日
發明者凌衛榮, 姚為民, 沈林榮, 沈火坤, 陸小龍 申請人:湖州電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