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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用門鎖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42404閱讀:197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汽車用門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用門鎖(doorlock)裝置。
背景技術
作為汽車用門鎖裝置的一種,存在下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適合被鎖體側的撞針推動而進行旋轉的鎖片收納于在鎖體的一側形成的收納部內,并經由第一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基板,該基板被適當以在一側覆蓋上述鎖體的收納部的方式配置而組裝于車門,并且,利用鎖片復位彈簧朝向該鎖片的復原位置施力,與上述鎖片卡合來阻止該鎖片向車門打開方向轉動的棘爪在上述鎖片的下方收納于上述鎖體的收納部內并經由第二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上述基板,并且,利用棘爪復位彈簧朝向該棘爪的復原位置施力,例如,如下述專利文獻I所示。專利文獻I :日本特開2006-37655號公報在上述的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棘爪復位彈簧不配置在棘爪的軸延長線上,而配置于收納鎖片與棘爪的鎖體的收納部(空間)內的比鎖片以及棘爪更靠下方的位置。因此,能夠確保配置棘爪復位彈簧的自由度,并且能夠在難以確保將棘爪復位彈簧安裝于棘爪的軸延長線上的安裝空間的情況下適當地加以實施。但是,在上述的專利文獻I所記載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棘爪復位彈簧在收納鎖片與棘爪的鎖體的收納部(空間)內,配置于棘爪的附近下側。因此,存在因棘爪復位彈簧的存在而妨礙侵入到收納鎖片與棘爪的鎖體的收納部(空間)內的粉塵等向鎖體外的排出,導致在上述的收納部(空間)內產生堆積的憂慮。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為了解決上述課題而完成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特征在于,該汽車用門鎖裝置具備基板,該基板被適當組裝于車門;鎖體,該鎖體在一側形成有收納部,利用上述基板在一側覆蓋該收納部;鎖片,該鎖片被適當收納于上述鎖體的上述收納部內,經由第一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上述基板,由車身側的撞針推動而進行旋轉;鎖片復位彈簧,該鎖片復位彈簧收納于上述鎖體的上述收納部內,朝向上述鎖片的復原位置對上述鎖片施力;棘爪,該棘爪在上述鎖片的下方收納于上述鎖體的上述收納部內,經由第二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上述基板,與上述鎖片卡合而阻止該鎖片向車門打開方向轉動;以及棘爪復位彈簧,該棘爪復位彈簧朝向該棘爪的復原位置對該棘爪施力,上述鎖體的上述收納部在上述棘爪的下方朝向下方開口,上述棘爪復位彈簧在從上述棘爪的旋轉支承部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上述鎖體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該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通過設置于上述鎖體的貫通孔進入上述鎖體的上述收納部并與上述棘爪卡合。在該情況下,也可以構成為,上述棘爪復位彈簧在中間部具有卷繞部,在一端部具有棘爪側端部,在另一端部具有鎖體側端部,在形成于上述鎖體的上述彈簧安裝部設置有保持上述卷繞部的保持部和與上述鎖體側端部卡合的卡定部。另外,上述貫通孔呈具有下述長度的長孔形狀與在為了允許上述鎖片的轉動而使上述棘爪轉動時上述棘爪復位彈簧的上述棘爪側端部移動的范圍相比,允許上述棘爪側端部沿上述棘爪轉動時上述棘爪側端部移動的移動方向進一步移動。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棘爪的上述第二支承軸為金屬制,具有能夠供上述第二支承軸插通的插通孔且相對于上述第二支承軸以能夠與上述棘爪一體旋轉的方式組裝的提升桿為金屬制,上述鎖體為樹脂制,并具有延伸部,該延伸部沿著上述第二支承軸延伸,并且插通上述提升桿的上述插通孔而夾裝在上述提升桿與上述第二支承軸之間,并且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提升桿。在該情況下,上述延伸部也能夠形成為圓筒狀,包圍上述支承軸的整周。在這些情況下,也可以構成為,上述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第二支承軸的一端側,組裝于上述鎖體的另一側且由上述延伸部定位的副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第二支承軸的另一端部,上述棘爪以及上述提升桿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上述第二支承軸,上述鎖體具有支承部,該支承部從上述延伸部的上述基板側沿著周向延伸,上述提升桿配設于上述鎖體的上述支承部與上述副基板之間。另外,在這些情況下,也可以構成為,上述提升桿具有凸部,該凸部朝向上述棘爪彎折并貫通上述鎖體,上述棘爪具有凹部,該凹部能夠與上述凸部嵌合,上述鎖體具有開口部,該開口部允許上述凸部的貫通以及旋轉,上述凸部貫通上述開口部并與上述凹部嵌合,從而上述提升桿與上述棘爪能夠一體旋轉。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也可以構成為,上述汽車用門鎖裝置具備止擋件,該止擋件以配置于上述卡合突部的上方的方式安裝于上述鎖體,該止擋件與上述卡合突部抵接來限定上述棘爪的復原位置。(發明的作用效果) 在基于本發明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鎖體的收納部在棘爪的下方朝向下方開口。另外,棘爪復位彈簧在從棘爪的旋轉支承部朝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該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通過設置于鎖體的貫通孔進入鎖體的收納部并與棘爪卡合。因此,在鎖體的收納部的下方形成的開口的大小不會因棘爪復位彈簧、鎖體的彈簧安裝部的存在而受到阻礙,能夠在鎖體形成所需要的足夠大小的開口。因此,能夠提高侵入鎖體的收納部內的粉塵等向鎖體外的排出效率,能夠高效地抑制伴隨著粉塵等堆積的不良情況。另外,由于棘爪復位彈簧在從棘爪的旋轉支承部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所以與棘爪復位彈簧同軸地組裝于棘爪的旋轉支承部(軸部)的情況相比,能夠提高配置棘爪復位彈簧的自由度。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當上述棘爪復位彈簧在中間部具有卷繞部,在一端部具有鎖體側端部,在另一端部具有棘爪側端部,在形成于上述鎖體的上述彈簧安裝部設置有保持上述卷繞部的保持部和與上述鎖體側端部卡合的卡定部的情況下,在組合除了棘爪復位彈簧之外的構成部件(鎖體、基板、鎖片、棘爪、鎖片的支承軸、棘爪的支承軸、鎖片復位彈簧等)的分部裝配狀態下,使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通過并插通鎖體的貫通孔而與棘爪的卡定部卡合,接下來,將棘爪復位彈簧的卷繞部組裝于在鎖體形成的彈簧安裝部的保持部,最后,將棘爪復位彈簧的鎖體側端部組裝于在彈簧安裝部設置的卡定部,從而能夠組裝棘爪復位彈簧。因此,在組合除了棘爪復位彈簧之外的構成部件進行分部裝配化時,棘爪復位彈簧的作用力不會阻礙構成部件的組裝,能夠提高分部裝配化時的組裝性。另外,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在設置于鎖體的貫通孔如上所述那樣呈現長孔形狀的情況下,容易將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組裝于鎖體,從而提高棘爪復位彈簧的組裝性。另外,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在第二支承軸為金屬制,以能夠與棘爪一體旋轉的方式組裝的提升桿為金屬制,鎖體為樹脂制,該鎖體具有上述的延伸部的情況下,能夠使樹脂制的鎖體的延伸部具有襯套(樹脂軸承)的功能,不追加部件就能夠消除提升桿與第二支承軸的金屬接觸。因此,能夠防止提升桿工作時的因金屬接觸所導致的異常噪聲的產生。在該情況下,在延伸部形成為圓筒狀且包圍支承軸的整周的情況下,能夠更加適當地防止因上述金屬接觸所導致的異常噪聲的產生。另外,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在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第二支承軸的一端側,組裝于鎖體的另一側且由延伸部定位的副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第二支承軸的另一端部,棘爪以及提升桿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第二支承軸,鎖體具有從延伸部的基板 側沿著周向延伸的支承部,提升桿配設于鎖體的支承部與副基板之間的情況下,能夠防止提升桿夾持于鎖體的支承部與副基板之間,從而保證提升桿順暢地旋轉。另外,在該情況下,通過使棘爪的一部分與提升桿的一部分在軸向嵌合,能夠使棘爪與提升桿一體旋轉地連結。因此,例如,與使棘爪與第二支承軸一體化,并通過斂縫等將提升桿固定于該第二支承軸,相對于基板與副基板以能夠旋轉的方式連結第二支承軸的情況相比,能夠改善制作性。另外,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在提升桿具有朝向棘爪彎折并貫通鎖體的凸部,棘爪具有能夠與上述凸部嵌合的凹部,鎖體具有允許凸部的貫通以及旋轉的開口部,上述凸部貫通上述開口部并與上述凹部嵌合,從而提升桿與棘爪能夠一體旋轉的情況下,不在提升桿設置連結銷等其他部件,就能夠使棘爪與提升桿一體旋轉地連結,能夠簡單并且廉價地構成。另外,在實施上述的本發明時,在棘爪具有卡合突部,上述止擋件以配置于該卡合突部的上方的方式安裝于鎖體的情況下,通過使棘爪的卡合突部與止擋件的下表面抵接,來限定棘爪的復原位置。因此,粉塵等難以在棘爪的卡合突部與止擋件之間堆積,從而能夠抑制棘爪的復原位置因粉塵等存在而改變,且能夠長期穩定地獲得棘爪的功能(在規定的位置處阻止鎖片向車門打開方向旋轉的功能)。


圖I是將基于本發明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一實施方式(第一實施方式)與車門一起表示的立體圖。圖2是圖I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的鎖片為車門關閉狀態時的主視圖。圖3是圖2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后視圖。圖4是圖2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仰視圖。圖5是從圖2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拆下基板后的狀態的主視圖。圖6是從圖I 圖5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的鎖體單體的背面上方側觀察的立體圖。圖7是圖6所示的鎖體單體的后視圖。圖8是從圖7所示的鎖體單體的右側觀察的側視圖。圖9是從圖7所示的鎖體單體的左側觀察的側視圖。圖10是從圖7所示的鎖體單體的下側觀察的仰視圖。
圖11是圖2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的鎖片為半開門狀態時的主視圖。圖12是從圖11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拆下基板后的狀態的主視圖。圖13是圖2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中的鎖片為車門打開狀態時的主視圖。圖14是從圖13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拆下基板后的狀態的主視圖。圖15是表示了基于本發明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其他的實施方式(第二實施方式)的相當于圖3的后視圖。圖16是沿著圖15的X-X線剖切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對本發明的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圖I 圖5示出了基于本發明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一實施方式(第一實施方式),該實施方式的汽車用門鎖裝置10是與省略圖示的車門鎖裝置一起安裝于在汽車的前方右側裝備的車門20 (參照圖I的假想線)的裝置,其具備樹脂制的鎖體11 ;鋼板制的基板12 ;鋼板制的副基板13,并且,還具備金屬制的鎖片14 ;彈黃鋼制的鎖片復位彈黃SI ;金屬制的棘爪(pawl) 15 ;彈黃鋼制的棘爪復位彈簧S2 ;橡膠制的止擋件16以及鋼板制(金屬制)的提升桿17。如圖5 圖10所示,鎖體11在夾裝于基板12與副基板13之間的縱壁W的一側(組裝有基板12的一側)形成有用于收納鎖片14和棘爪15的收納部llal、lla2,在縱壁W的另一側(組裝有副基板13的一側)形成有用于組裝棘爪復位彈簧S2的彈簧安裝部lib。另外,在鎖體11形成有撞針插通槽Ilc ;兩個支承軸插通孔IlcUlle ;三個螺栓插通孔Ilf、IlgUlh ;止擋件安裝部lli,并且,還形成有切口 llj、貫通孔Ilk以及突起11m。如圖5所示,上方的收納部Ilal是以能夠轉動規定量的方式收納鎖片14的收納部,限定鎖片14的復原位置(參照圖14)的突起Ilm朝向內部突出。如圖5所示,下方的收納部lla2是以能夠旋轉規定量的方式收納棘爪15的收納部,且在棘爪15與鎖片14卡合的部分與上方的收納部Ilal連通。此外,收納部llal、lla2的一側被基板12局部地覆
至JHL ο彈簧安裝部Ilb在從棘爪15的旋轉支承部(支承軸19)向斜下方離開的位置形成于鎖體11的另一側,如圖3、圖6以及圖7所示那樣,具有對棘爪復位彈簧S2的卷繞部S2a進行保持的軸部Ilbl以及圓弧狀壁部llb2(保持部)、和與棘爪復位彈簧S2的鎖體側端部S2b卡合的卡定部llb3。此外,卡定部llb3從圓弧狀壁部llb2的端部突出形成。撞針插通槽Ilc是在車門20的開閉時供組裝于車身側的公知的撞針30(參照圖
5、圖12、圖14的假想線)相對地進入退避的槽,并在鎖體11的中央形成為水平。上方的支承軸插通孔Ild是供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鎖片14的支承軸18(第一支承軸)插通的貫通孔。另一方面,下方的支承軸插通孔Ile是供與棘爪15 —體地旋轉的支承軸19 (第二支承軸)插通的貫通孔。
三個螺栓插通孔llf、llg、llh是在該門鎖裝置10使用三根螺栓21、22、23(參照圖I)組裝于車門20時,供各螺栓21、22、23的前端部擰入并插通到設置于基板12的螺栓安裝孔部(內螺紋部)12a、12b、12c的插通孔。如圖5所示,止擋件安裝部Ili設置于在上述的收納部llal、lla2之間呈屋檐狀伸出的部分,其上嵌合固定有止擋件16。如圖5所示,切口 Ilj設置于鎖體11的一側下部,如圖4所示,利用切口 Ilj與基板12形成開口部A。開口部A是在棘爪15的下方使收納部llal、lla2朝向下方開口的部件,且如圖4所示,從下方觀察形成為矩形。貫通孔Ilk在上述的收納部lla2與彈簧安裝部Ilb之間呈圓弧狀形成于縱壁W,并能夠供棘爪復位彈簧S2的棘爪側端部S2c插通。如圖2所示,基板12具有上述的螺栓安裝孔部(內螺紋部)12a、12b、12c,并且具有支承軸18、19的安裝孔12d、12e和撞針插通狹縫12f,經由支承軸18、19與副基板13連結。如圖3所示,副基板13具有支承軸18、19的安裝孔13a、13b,以在該副基板13與基板12之間夾持鎖體11與提升桿17的方式配置。
鎖片14經由支承軸18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基板12和副基板13,并具有安裝孔14a、撞針保持槽14b、半閂鎖爪14c以及全閂鎖爪14d,并且具有彈簧卡定孔14e和卡合突部Hf。該鎖片14是在關閉車門20時被撞針30推動而進行旋轉的部件,并由鎖片復位彈簧SI朝向圖13以及圖14所示的復原位置(卡合突部14f與鎖體11的突起Ilm抵接的位置)施力。鎖片復位彈簧SI同軸地組裝于支承軸18,與鎖片14 一起收納于鎖體11的收納部Ilal,將一端與鎖體11卡定并將另一端與鎖片14的彈簧卡定孔14e卡定。安裝孔14a是用于將鎖片14以能夠相對于支承軸18旋轉的方式組裝于支承軸18的部件。如圖5、圖12以及圖14所示那樣,撞針保持槽14b是在開閉車門20時供撞針30相對地進入退避并可滑動地卡合的槽,如圖5以及圖12所示那樣,利用撞針保持槽14b與基板12的撞針插通狹縫12f能夠保持撞針30。半閂鎖爪14c是在從如圖13以及圖14所示的車門打開狀態到圖11以及圖12所示的半開門狀態之間可滑動地與棘爪15的卡合部15a卡合的部件,在圖11以及圖12所示的半開門狀態下,構成為通過位于復原位置的棘爪15的卡合部15a而被限制向圖12的順時針旋轉方向的旋轉(鎖片14向復原位置的旋轉)。全閂鎖爪14d是在從車門關閉附近狀態到圖I 圖5所示的車門關閉狀態之間可滑動地與棘爪15的卡合部15a卡合的部件,在圖I 圖5所示的車門關閉狀態下,構成為通過位于復原位置的棘爪15的卡合部15a而被限制向圖5的順時針旋轉方向的旋轉(鎖片14向復原位置的旋轉)。棘爪15經由支承軸19與提升桿17 —起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基板12與副基板13,具有上述的卡合部15a,并且具有彈簧卡定部15b和卡合突部15c。另外,棘爪15由棘爪復位彈簧S2朝向圖5、圖12以及圖14所示的復原位置(卡合突部15c與組裝于鎖體11的止擋件16抵接的位置)施力,在圖5以及圖12所示的狀態下,利用卡合部15a與鎖片14卡合,阻止鎖片14向復原位置(車門打開方向)的旋轉。如圖5所示,卡合突部15c在朝向前端而下方傾斜的狀態下能夠與止擋件16的下表面抵接。此外,棘爪15與支承軸19 一體地形成,提升桿17可一體旋轉地組裝于支承軸19。因此,當提升桿17伴隨著設置于車門20的車外把手、車內把手(均省略圖示)的車門打開操作,經由省略圖示的門鎖裝置,向圖3的逆時針旋轉方向旋轉時,棘爪15與支承軸19克服棘爪復位彈簧S2的作用力而從圖5、圖12以及圖14所示的復原位置向圖示順時針旋轉方向旋轉。棘爪復位彈簧S2在從棘爪15的旋轉支承部(支承軸19)向斜下方離開規定量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11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11b,該棘爪復位彈簧S2在中間部具有卷繞部S2a,在一端部具有鎖體側端部S2b,在另一端部具有棘爪側端部S2c。棘爪側端部S2c通過設置于鎖體11的貫通孔Ilk進入鎖體11的收納部lla2并與棘爪15的彈簧卡定部15b卡合。因此,棘爪復位彈簧S2的卷繞部S2a配置于被基板12局部地覆蓋的收納部llal、lla2外(鎖體11的另一側),該棘爪復位彈簧S2支承于鎖體11。在上述的該實施方式的門鎖裝置10中,與基板12 —同形成開口部A的鎖體11的切口 Ilj設置于鎖體11的一側下部,收納鎖片14與棘爪15的鎖體11的收納部llal、lla2在棘爪15的下方朝向下方開口。另外,棘爪復位彈簧S2在從棘爪15的旋轉支承部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11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11b,該棘爪復位彈簧S2的棘爪側端部S2c通過設置于鎖體11的貫通孔I Ik進入鎖體11的收納部lla2并與棘爪15的彈簧卡定部15b卡合。
·
因此,不會因棘爪復位彈簧S2、鎖體11的彈簧安裝部Ilb的存在而阻礙在鎖體11的收納部llal、lla2的下方形成的開口(參照圖4的開口部A)的大小,能夠將所需要的足夠大小的開口形成于鎖體11。因此,能夠提高侵入鎖體11的收納部llal、lla2內的粉塵等向鎖體11外的排出效率,能夠高效地抑制伴隨著粉塵等的堆積的不良情況。另外,由于棘爪復位彈簧S2在從棘爪15的旋轉支承部(支承軸19)向斜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11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11b,所以與棘爪復位彈簧同軸地組裝于棘爪15的旋轉支承部(支承軸19)的情況相比,能夠提高配置棘爪復位彈簧S2的自由度。另外,在該實施方式的門鎖裝置10中,棘爪復位彈簧S2在中間部具有卷繞部S2a,在一端部具有鎖體側端部S2b,在另一端部具有棘爪側端部S2c。另外,在形成于鎖體11的彈簧安裝部Ilb設置有保持卷繞部S2a的軸部Ilbl以及圓弧狀壁部llb2(保持部)和與鎖體側端部S2b卡合的卡定部llb3。由此,在使除了棘爪復位彈簧S2之外的構成部件(鎖體11、基板12、副基板13、鎖片14、棘爪15、止擋件16、提升桿17、鎖片的支承軸18、棘爪的支承軸19、鎖片復位彈簧SI等)組合的分部裝配狀態下,能夠通過下述方式組裝棘爪復位彈簧S2 :使棘爪復位彈簧S2的棘爪側端部S2c通過鎖體11的貫通孔Ilk插通鎖體11的收納部lla2并與棘爪15的彈簧卡定部15b卡合,接下來,將棘爪復位彈簧S2的卷繞部S2a組裝于在鎖體11形成的彈簧安裝部Ilb的保持部(llbl、llb2),最后,將棘爪復位彈簧S2的鎖體側端部S2b組裝于在彈簧安裝部Ilb設置的卡定部llb3。因此,在使除了棘爪復位彈簧S2之外的構成部件組合而進行分部裝配化時,棘爪復位彈簧S2的作用力不會阻礙構成部件的組裝,從而能夠提高分部裝配化時的組裝性。另外,在該實施方式的門鎖裝置10中,如圖5所示,限定棘爪15的復原位置的止擋件16組裝于鎖體11的止擋件安裝部Ili (在收納部Ilal、Ila2之間呈屋檐狀伸出的部分)。另外,止擋件16配置于由棘爪復位彈簧S2向圖5的逆時針旋轉方向施力的棘爪15的卡合突部15c上方,棘爪15的卡合突部15c在朝向前端而下方傾斜的狀態下,能夠與止擋件16的下表面抵接。因此,粉塵等難以在棘爪15的卡合突部15c與止擋件16之間堆積,從而能夠抑制棘爪15的復原位置因粉塵等存在而改變,從而能夠長期穩定地獲得棘爪15的功能(在規定的位置處阻止鎖片14向車門打開方向的旋轉的功能)。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雖在鎖體11的彈簧安裝部Ilb設置并實施了對棘爪復位彈簧S2的卷繞部S2a進行保持的軸部Ilbl以及圓弧狀壁部llb2 (保持部),但對棘爪復位彈簧S2的卷繞部S2a進行保持的保持部的形狀能夠適當地改變,例如,也能夠使軸部Ilbl以及圓弧狀壁部llb2的任一方消失來實施。圖15以及圖16示出了基于本發明的汽車用門鎖裝置的其他的實施方式(第二實施方式),該實施方式的汽車用門鎖裝置110是與上述的圖I 圖5所示的汽車用門鎖裝置10相同地與省略圖示的車門鎖裝置一起安裝于裝備于汽車的前方右側的車門(參照圖I的假想線)的裝置,其具備樹脂制的鎖體111、鋼板制的基板112、鋼板制的副基板113,并且,還具備由金屬制且表面被局部地利用樹脂進行表面涂層的鎖片114、彈簧鋼制的鎖片復位彈簧S11、由金屬制且表面被局部地利用樹脂進行表面涂層的棘爪115、彈簧鋼制的棘爪復位彈簧S12、橡膠制的止擋件(構成為與上述實施方式的止擋件16相同)以及鋼板 制(金屬制)的提升桿117。鎖體111在夾裝于基板112與副基板113之間的縱壁W的一側(組裝有基板112的一側)形成有用于收納鎖片114與棘爪115的收納部111a,在縱壁W的另一側(組裝有副基板113的一側)形成有用于組裝棘爪復位彈簧S12的彈簧安裝部111b。另外,在鎖體111形成有撞針插通槽111c、兩個支承軸插通孔11 Id、I lie、三個螺栓插通孔11 If、I llg、lllh、止擋件安裝部(構成為與上述實施方式的止擋件安裝部Ili相同),并且,還形成有切口 Illj (參照圖16)、貫通孔11 lk、突起(構成為與上述實施方式的突起Ilm相同)。如圖16所示,收納部Illa是以能夠分別轉動規定量的方式收納鎖片114與棘爪115的收納部,其一側(圖16的圖示左方側)被基板112局部地覆蓋。彈簧安裝部Illb在從棘爪115的旋轉支承部(支承軸119)向斜下方離開的位置形成于鎖體111的另一側,如圖15所示,具有對棘爪復位彈簧S12的卷繞部S12a進行保持的軸部Illbl以及突起lllb2(保持部)和與棘爪復位彈簧S12的鎖體側端部S12b卡合的卡定部lllb3。此外,卡定部lllb3與突起lllb2分開地突出形成。撞針插通槽Illc是在車門的開閉時供組裝于車身側的公知的撞針(省略圖示)相對地進入退避的槽,在鎖體111的中央形成為水平。上方的支承軸插通孔Illd是供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鎖片114的金屬制的支承軸118 (第一支承軸)插通的貫通孔。另一方面,下方的支承軸插通孔Ille是供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棘爪115的金屬制的支承軸119 (第二支承軸)插通的貫通孔。三個螺栓插通孔lllf、IllgUllh是在該門鎖裝置110使用三根螺栓(參照圖I的螺栓21、22、23)組裝于車門(20)時,供各螺栓的前端部擰入并插通到設置于基板112的螺栓安裝孔部(內螺紋部)的插通孔。止擋件安裝部構成為與上述實施方式的止擋件安裝部Ili相同,并與上述實施方式相同地嵌合固定有止擋件(16)。如圖16所示,切口 Illj設置于鎖體111的一側下部,利用切口 Illj與基板112形成開口部A。開口部A在棘爪115的下方使收納部Illa朝向下方開口,從下方觀察形成為矩形。貫通孔Illk在上述的收納部Illa與彈簧安裝部Illb之間呈圓弧狀形成于縱壁W,能夠供棘爪復位彈簧S12的棘爪側端部S12c插通。另外,該貫通孔Illk呈長孔形狀(長孔的長度方向端部在圖15中用虛線表示),該長孔具有下述長度與在為了允許鎖片114的轉動而使棘爪115轉動時棘爪復位彈簧S12的棘爪側端部S12c移動的范圍相比,允許棘爪側端部S12c沿棘爪115轉動時棘爪側端部S12c移動的移動方向進一步移動。基板112具有上述的螺栓安裝孔部(內螺紋部),并且,具有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支承軸118、119的一端側(圖16的左端側)的安裝孔112d、112e、和撞針插通狹縫112f,經由支承軸118、119與副基板113連結。副基板113具有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支承軸118、119的另一端側(圖16的右端側)的安裝孔113a、113b,以在該副基板113與基板112之間夾持鎖體111并保持提升桿117的方式配置。鎖片114能夠旋轉地支承于以不能旋轉的方式被基板112與副基板113支承的支承軸118,具有用于能夠旋轉地相對于支承軸118組裝的安裝孔114a (整周利用樹脂進行表面涂層),并且,具有相當于上述實施方式的撞針保持槽14b、半閂鎖爪14c、全閂鎖爪14d、 彈簧卡定孔He、卡合突部14f等的撞針保持槽、半閂鎖爪、全閂鎖爪、彈簧卡定孔、以及卡合突部等。該鎖片114是在關閉車門時被撞針推動而進行旋轉的部件,與上述實施方式相同地,利用鎖片復位彈簧Sll朝向復原位置施力。鎖片復位彈簧Sll同軸地組裝于支承軸118,與鎖片114 一起收納于鎖體111的收納部111a,將一端與鎖體111卡定并將另一端與鎖片114的彈簧卡定孔卡定。棘爪115能夠旋轉地支承于以不能旋轉的方式被基板112與副基板113支承的支承軸119,上述實施方式的卡合部15a,具有相當于彈簧卡定部15b、卡合突部15c等的卡合部、彈簧卡定部以及卡合突部等。另外,棘爪15與上述實施方式相同地,利用棘爪復位彈簧S12朝向復原位置施力,利用卡合部(省略圖示)與鎖片114卡合,阻止鎖片114向復原位置(車門打開方向)的旋轉。卡合突部(省略圖示)與上述實施方式(參照圖5)相同地,在朝向前端而下方傾斜的狀態下,能夠與組裝于鎖體111的止擋件的下表面抵接。另外,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該實施方式中,鎖體111具有圖16所示的圓筒狀的延伸部Illn以及圓筒狀的支承部lllp,并且具有圖15所示的矩形的開口部lllr。另夕卜,提升桿117具有能夠供圖15所示的支承軸119插通的插通孔117a(參照圖16),并且,具有朝向棘爪115彎折并貫通鎖體111的開口部Illr的凸部117b (參照圖15)。鎖體111的延伸部Illn能夠旋轉地支承提升桿117,并沿著支承軸119延伸并且插通提升桿117的插通孔117a,夾裝于提升桿117與支承軸119之間,包圍支承軸119的整周。鎖體111的支承部Illp從延伸部Illn的基板側向徑外方向以及軸向延伸規定量并沿周向延伸。因此,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鎖體111的延伸部Illn上的提升桿117配設于鎖體111的支承部Illp與副基板113之間。另外,副基板113通過鎖體111的延伸部Illn進行其在軸向的定位。提升桿117的凸部117b能夠貫通鎖體111的開口部Illr并與設置于棘爪115的副基板113側端面的凹部(構成為與設置于圖5的棘爪15的I字狀的凹部15d相同)嵌合。另外,提升桿117的凸部117b通過與上述的棘爪115的凹部(15d)嵌合,能夠使提升桿117與棘爪115—體旋轉,并允許在鎖體111的開口部11 Ir旋轉(相當于棘爪115從止擋件離開的旋轉的旋轉)。此外,上述的棘爪115的凹部(15d)也能夠作為貫通孔來實施。在如上述那樣構成的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實施方式中,能夠得到與圖I 圖14所示的上述實施方式相同的作用效果,并且也能夠得到以下的各作用效果。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該實施方式中,由于設置于鎖體111的貫通孔Illk如上所述那樣呈現長孔形狀,所以容易將棘爪復位彈簧S12的棘爪側端部S12c組裝于鎖體111,從而提高棘爪復位彈簧S12的組裝性。另外,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該實施方式中,支承軸119為金屬制,能夠與棘爪115 一體旋轉地組裝的提升桿117為金屬制,鎖體111為樹脂制,由于該鎖體111具有上述的延伸部111η,所以能夠使樹脂制的鎖體111的延伸部Illn具備襯套(樹脂軸承)的功能,不追加部件,就能夠消除提升桿117與支承軸119的金屬接觸。因此,能夠防止在提升桿117工作時的因金屬接觸所導致的異常噪聲的產生。特別是,在該實施方式中,由于延伸部Illn形成為圓筒狀并包圍支承軸119的整周,所以能夠更適當地防止因上述金屬接觸所導致的異常噪聲的產生。另外,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該實施方式中,基板112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支承軸119的一端側,組裝于鎖體111的另一側并利用延伸部Illn進行定位的副基板113以 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支承軸119的另一端部,棘爪115以及提升桿117能夠旋轉地支承于支承軸119。另外,鎖體111具有從延伸部Illn的基板側沿周向延伸的支承部lllp,且提升桿117配設于鎖體111的支承部Illp與副基板113之間。因此,能夠防止提升桿117夾持于鎖體111的支承部IllP與副基板113之間,從而保證提升桿117順暢的旋轉。另外,在該實施方式中,通過使棘爪115的一部分(凹部)與提升桿117的一部分(凸部117b)在軸向嵌合,能夠使棘爪115與提升桿117—體旋轉地連結。因此,例如,與使棘爪(115)和支承軸(119) 一體化,并通過斂縫等將提升桿(117)固定于該支承軸(119),使支承軸(119)相對于基板112與副基板113能夠旋轉地連結的情況相比,能夠改善制作性。另外,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該實施方式中,提升桿117具有朝向棘爪115彎折并貫通鎖體111的凸部117b,棘爪115具有能夠與凸部117b嵌合的凹部(15d),且鎖體111具有允許凸部117b的貫通以及旋轉的開口部lllr,凸部117b貫通開口部Illr并與凹部(15d)嵌合,從而能夠使提升桿117與棘爪115 —體旋轉。因此,不在提升桿117設置連結銷等其他部件,就能夠使棘爪115與提升桿117 —體旋轉地連結,從而能夠簡單并且廉價地構成。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實施方式中,雖將凸部117b—體地設置于提升桿117進行了實施,但除了凸部117b之外也能夠使用其他部件的銷等部件(固定于提升桿117并能夠與棘爪115的凹部(15d)嵌合的部件)進行實施。另外,在圖15以及圖16所示的實施方式中,雖將延伸部Illn形成為圓筒狀(配置于整周)進行了實施,但也能夠構成為延伸部(Illn)配置于周向的一部分(例如,構成為在周向以相等間隔設置多個)進行實施。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該汽車用門鎖裝置具備 基板,該基板被適當組裝于車門; 鎖體,該鎖體在一側形成有收納部,利用所述基板在一側覆蓋該收納部; 鎖片,該鎖片被適當收納于所述鎖體的所述收納部內,經由第一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基板,由車身側的撞針推動而進行旋轉; 鎖片復位彈簧,該鎖片復位彈簧收納于所述鎖體的所述收納部內,朝向所述鎖片的復原位置對所述鎖片施力; 棘爪,該棘爪在所述鎖片的下方收納于所述鎖體的所述收納部內,經由第二支承軸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基板,與所述鎖片卡合而阻止該鎖片向車門打開方向轉動;以及 棘爪復位彈簧,該棘爪復位彈簧朝向該棘爪的復原位置對該棘爪施力, 所述鎖體的所述收納部在所述棘爪的下方朝向下方開口, 所述棘爪復位彈簧在從所述棘爪的旋轉支承部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所述鎖體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該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通過設置于所述鎖體的貫通孔進入所述鎖體的所述收納部并與所述棘爪卡合。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棘爪復位彈簧在中間部具有卷繞部,在一端部具有鎖體側端部,在另一端部具有棘爪側端部,在形成于所述鎖體的所述彈簧安裝部設置有保持所述卷繞部的保持部和與所述鎖體側端部卡合的卡定部。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貫通孔呈具有下述長度的長孔形狀與在為了允許所述鎖片的轉動而使所述棘爪轉動時所述棘爪復位彈簧的所述棘爪側端部移動的范圍相比,允許所述棘爪側端部沿所述棘爪轉動時所述棘爪側端部移動的移動方向進一步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I 3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所述棘爪的所述第二支承軸為金屬制, 具有能夠供所述第二支承軸插通的插通孔,且相對于所述第二支承軸以能夠與所述棘爪一體旋轉的方式組裝的提升桿為金屬制, 所述鎖體為樹脂制,并具有延伸部,該延伸部沿著所述第二支承軸延伸,并且插通所述提升桿的所述插通孔而夾裝在所述提升桿與所述第二支承軸之間,并且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所述提升桿。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延伸部形成為圓筒狀,包圍所述支承軸的整周。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所述第二支承軸的一端側, 組裝于所述鎖體的另一側且由所述延伸部定位的副基板以不能旋轉的方式支承所述第二支承軸的另一端部, 所述棘爪以及所述提升桿以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第二支承軸, 所述鎖體具有支承部,該支承部從所述延伸部的所述基板側沿著周向延伸,所述提升桿配設于所述鎖體的所述支承部與所述副基板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4 6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升桿具有凸部,該凸部朝向所述棘爪彎折并貫通所述鎖體, 所述棘爪具有凹部,該凹部能夠與所述凸部嵌合, 所述鎖體具有開口部,該開口部允許所述凸部的貫通以及旋轉, 所述凸部貫通所述開口部并與所述凹部嵌合,從而所述提升桿與所述棘爪能夠一體旋轉。
8.根據權利要求I 7中任一項所述的汽車用門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棘爪具有卡合突部, 所述汽車用門鎖裝置具備止擋件,該止擋件以配置于所述卡合突部的上方的方式安裝于所述鎖體,該止擋件與所述卡合突部抵接來限定所述棘爪的復原位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汽車用門鎖裝置,其具備鎖片,該鎖片被撞針推動而進行旋轉;鎖片復位彈簧,該鎖片復位彈簧朝向復原位置對鎖片施力;棘爪,該棘爪與鎖片卡合來阻止鎖片向車門打開方向(復原位置)轉動;以及棘爪復位彈簧,該棘爪復位彈簧朝向復原位置對棘爪施力。收納鎖片與棘爪的鎖體的收納部在鎖體的一側,在棘爪的下方朝向下方開口。棘爪復位彈簧在從棘爪的旋轉支承部向下方離開的位置組裝于在鎖體的另一側形成的彈簧安裝部,該棘爪復位彈簧的棘爪側端部通過設置于鎖體的貫通孔而與棘爪卡合。由此,能夠提高侵入到收納鎖片與棘爪的鎖體的收納部內的粉塵等向鎖體外的排出效率。
文檔編號E05B65/32GK102762807SQ20108006405
公開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0年2月19日
發明者園靖彥, 小島一記, 渡邊頌子, 秋月龍次郎, 西尾貴士 申請人:愛信精機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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