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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064245閱讀:310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更詳細地說,涉及具備撐桿和全開、半開機構的開度限制裝置以及具備該開度限制裝置的門窗,其中,撐桿由開口框以及相對于開口框能夠開閉移動地設置的窗扇等面材中的一方支撐并能夠轉動,全開、半開機構裝配在開口框以及面材的另一方上。
背景技術
以往,在具備設置在建筑物的開口部的開口框和相對于該開口框能夠開閉移動地設置的窗扇的合頁窗這種門窗中,公知有具備限制窗扇的開啟角度的開度限制裝置的門窗。該開度限制裝置具備裝配在窗扇的一側的縱框上的撐桿,和裝配在開口框的另一側的縱框上的全開、半開機構。撐桿的基端部由一側的縱框的側面支撐并能夠轉動,撐桿的前端部設有銷。全開、半開機構具有承接部件和滑動部件。承接部件設在一側的縱框的側面上,具有沿著縱框的延伸方向、即上下方向延伸的引導槽。滑動部件設在一側的縱框的側面上承接部件的下方區域,能夠在接近該承接部件的前出位置和離開該承接部件的退回位置之間移動。該滑動部件在常態下被施力機構施力而位于前出位置,從而封閉著引導槽的開啟端,在操作部被推壓操作的情況下,或者隨著窗扇的關閉移動而被撐桿的銷推壓的情況下克服施力機構的彈性力而離開承接部件地移動,開啟引導槽的開啟端。在這種開度限制裝置中,在銷向引導槽進入的情況下,將打開移動的窗扇的開度限制在預定的大小,另一方面,在銷脫離引導槽的情況下,容許打開移動的窗扇成為全開狀態(例如參照專利文獻I)。專利文獻I日本國專利申請特開2010-71043號公報。但是,在上述專利文獻I提出的開度限制裝置中,由于構成全開、半開機構的滑動部件在常態下被施力機構施力而位于前出位置,所以要使窗扇成為全開狀態需要如下地進行。即,在窗扇成為全閉狀態的情況下,需要對操作部進行推壓操作,使滑動部件位于退回位置,在維持這種推壓操作的狀態下,對手柄進行操作,從而使窗扇打開移動。也就是說,需要進行操作部的推壓操作和手柄的操作,存在用于使窗扇成為全開狀態的操作繁雜的問題。特別是在這種合頁窗等的門窗中,一般設有進行窗扇的上鎖、開鎖的上鎖、開鎖裝置,由于這種上鎖、開鎖裝置的開鎖操作也是必需的,所以用于使窗扇成為全開狀態的操作的繁雜性更為顯著。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鑒于上述實情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操作容易的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技術方案I所涉及的開度限制裝置具備撐桿和全開、半開機構,撐桿由開口框以及相對于該開口框能夠開閉移動地設置的面材中的一方支撐并能夠轉動,全開、半開機構裝配在上述開口框以及上述面材中的另一方上,上述全開、半開機構具有承接部件和滑動部件,承接部件具有設在上述撐桿上的銷能夠進入其中的引導槽,滑動部件裝配成能夠在接近上述引導槽的前出位置與離開該引導槽的退回位置之間移動,常態下被施力機構施力而位于上述前出位置,將上述引導槽的開啟端封閉,另一方面,在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或者隨著上述面材的關閉移動而被上述撐桿的銷推壓的情況下,滑動部件克服上述施力機構的彈性力,離開上述引導槽地移動,開啟上述引導槽的開啟端,在上述銷進入上述引導槽的情況下,將打開移動的面材的開度限制在預先決定的大小,另一方面,在上述銷脫離上述引導槽的情況下,容許打開移動的面材成為全開狀態,其特征在于,具備卡止部件,在上述面材為全閉狀態、上述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與上述滑動部件卡止,將該滑動部件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在上述面材從打開移動至再次成為全閉狀態的期間解除與上述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容許上述滑動部件位于前出位置。由此,由于卡止部件在面材為全閉狀態、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與滑動部件卡止,將該滑動部件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在面材從打開移動至再次成為全閉狀態的期間解除與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容許該滑動部件位于前出位置,所以在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情況下,一旦對操作部進行操作,使滑動部件位于退回位置,則無需維持操作部的操作。這樣一來,不必持續進行操作部的操作即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之后,若使面材關閉移動,則容易使其為初期的狀態。而且,本發明技術方案2所涉及的開度限制裝置的特征在于,在上述技術方案I中,上述卡止部件與上述述撐桿一起設在上述面材上,與上述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通過上述面材的打開移動而被解除。由此,由于卡止部件在面材為全閉狀態、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與滑動部件卡止,將該滑動部件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通過面材打開移動而解除與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容許該滑動部件位于前出位置,所以在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情況下,一旦對操作部進行操作,使滑動部件位于退回位置,則無需維持操作部的操作。這樣一來,不必持續進行操作部的操作即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之后,若使面材關閉移動,則容易使其為初期的狀態。而且,本發明技術方案3所涉及的門窗具備開口框以及能夠相對于該開口框開閉移動地設置的面材,其特征在于,具備上述技術方案I或技術方案2所述的開度限制裝置。由此,由于門窗具備上述開度限制裝置,所以在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情況下,一旦對操作部件進行操作,使滑動部件位于退回位置,則無需維持操作部的操作。這樣一來,不必持續進行操作部的操作即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之后,若使面材關閉移動,則容易使其為初期的狀態。根據本發明,具有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操作容易的效果。


圖1是表示從室外一側上方觀察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開度限制裝置所適用的門窗、即本實施方式的門窗時的立體圖2是將圖1中由點劃線所包圍的部分中的特征部分摘出并放大表示的立體圖;圖3分別表示圖2所示的特征的部分,圖3 Ca)是撐桿的立體圖,圖3 (b)是全開、半開機構的分解立體圖,圖3 (c)是卡止部件的說明 圖4表示窗扇成為全閉狀態時的開度限制裝置,圖4 Ca)是表示從室內一側觀察到的狀態的說明圖,圖4 (b)是表示從窗扇一側觀察到的狀態的說明 圖5從室內一側表示窗扇成為全閉狀態時操作捏手被操作而形成的開度限制裝置的動作,圖5 (a)是表示操作捏手處于初期位置、滑塊位于前出位置的狀態的說明圖,圖5 (b)是表示操作捏手向下方被按壓操作、滑塊位于退回位置的狀態的說明 圖6從左縱框一側表示通過使處于全閉狀態的窗扇打開移動、滑塊處于退回位置的狀態的開度限制裝置的動作,圖6 (a)是表示窗扇為全閉狀態、滑塊位于退回位置的狀態的說明圖,圖6 (b)是表示使窗扇打開移動時的說明 圖7是表示為全開狀態的窗扇關閉移動情況下的撐桿和全開、半開機構的動作的說明圖。附圖標記說明:
1:操作手柄,10:開口框,11:上框,12:下框,13:縱框,14:縱框(左縱框),20:窗扇(面材),21:上框,22:下框,23:右縱框,24:左縱框,25:板材,30:開度限制裝置,40:撐桿,41:撐桿基座,42:基端銷,43:撐桿保持器,44:前端銷,50:全開、半開機構,51:承接部件,511:引導槽,513:安裝部位,52:滑塊(滑動部件),52a:室外側端面,52b:室內側端面,521:滑槽,522 第I長孔,523 第2長孔,524:卡止爪,534:螺旋彈簧銷,541:捏手板,542:背板,543:操作捏手,55:拉伸螺旋彈簧(施力機構),60:卡止部件,61:基部,62:卡止片,621: —端,622:另一端。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所涉及的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圖1是表示從室外一側上方觀察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開度限制裝置所適用的門窗、即本實施方式的門窗時的立體圖,圖2是將圖1中由點劃線所包圍的部分中的特征部分摘出并放大表示的立體圖。在此所例示的門窗是相對于開口框10能夠開閉移動地裝配一扇窗扇(面材)20的所謂外開窗。開口框10由于設置在建筑物的開口部上,所以呈通過將上框11,下框12以及一對縱框13、14組裝成四方框而構成的矩形。窗扇20是通過分別將上框21,下框22以及一對縱框23、24組裝成四方框,并且在這些上框21,下框22以及一對縱框23、24之間裝配玻璃板等板材25而構成的。這種窗扇20構成為一側的縱框(以下也稱為右縱框)23經由未圖示的鉸鏈機構等由上框11以及下框12支撐,另一側的縱框(以下也稱為左縱框)24能夠向室外一側打開移動。在這種門窗中,除了用于通過操作手柄I的操作而將窗扇20相對于開口框10上鎖、開鎖的鎖具裝置以及非常時使窗扇20打卡移動的外部開啟裝置(均未圖示)之外,還設有開度限制裝置30。在此,鎖具裝置以及外部開啟裝置由于是以往公知的裝置,因此省略其說明。開度限制裝置30具備撐桿40,全開、半開機構50,和卡止部件60。撐桿40如圖3(a)所示,是金屬制的長條平板狀部件,在其中央部分實施了適當彎曲加工。該撐桿40的基端部經由撐桿基座41設在左縱框24的側面上。更詳細地說,撐桿40的基端部經由基端銷42安裝在撐桿基座41上,能夠繞該基端銷42的中心軸轉動。在撐桿基座41上安裝有撐桿保持器43,撐桿保持器43保持撐桿40為規定的狀態、即在上下方向上延伸的狀態,并且限制該撐桿40從這種狀態沿左縱框24的側面方向向室外一側轉動。在撐桿40的前端部上與和左縱框24對向的面相反一側的面、即能夠與一側的縱框(以下也稱為左縱框)14對向的面上設有前端銷44。全開、半開機構50設在左縱框14的側面上,具備承接部件51以及滑塊(滑動部件)52。承接部件51如圖3 (b)所示,是通過對金屬制平板狀部件實施適當彎曲加工等而形成的,沿著上下方向延伸地安裝在左縱框14的側面上。該承接部件51具有沿著上下方向延伸、并且下端開啟的引導槽511,在形成該引導槽511的部位的上端側內部,經由樹脂彈簧銷532安裝有朝向下方分支成兩股狀的樹脂彈簧512。這種承接部件51上引導槽51下方一側的平板狀部位成為用于安裝滑塊52的安裝部位513。滑塊512由樹脂材料構成,如圖3 (b)所示,具有滑槽521,第I長孔522以及第2長孔523。滑槽521形成在滑塊52的上端部。該滑槽521具有與承接部件51的引導槽511同等大小的寬度,其上端是開啟的。而且,滑塊52的上端部呈其室外側端面52a以及室內側端面52b隨著朝向上方而相互接近地逐漸傾斜而成的錐狀。第I長孔522形成在比滑槽521更靠下方一側的區域。該第I長孔522的上下方向成為長度方向。由于穿入該第I長孔522中的滑銷533安裝在承接部件51的安裝部位513,滑塊52設成能夠沿著上下方向滑動移動、即能夠接近、遠離承接部件51的引導槽511地滑動移動。更詳細地說,滑塊52設成能夠在接近引導槽51的前出位置與離開該引導槽511的退回位置之間滑動移動。第2長孔523形成在比滑塊52的中央區域稍稍靠下方一側的部分。該第2長孔523的上下方向成為長度方向,其長度方向上的大小與第I長孔522相等。在該第2長孔523中穿入有安裝在承接部件51的安裝部位513的螺旋彈簧銷534。在這種滑塊52上形成第I長孔522的部分與形成第2長孔523的部分之間的中間部分,與背板542 —同安裝有彎曲加工后的捏手板541。該捏手板541具有向滑塊52上安裝的第I安裝部541a,和從該第I安裝部541a的室內側端部沿著正面方向延伸的第2安裝部541b,通過在該第2安裝部541b上安裝操作捏手543而構成操作部。而且,通過一端側551卡止在螺旋彈簧銷435上的拉伸螺旋彈簧(施力機構)55的另一端側552卡止在上述滑塊52的下端部52c上,上述滑塊52被該螺旋彈簧55施力而始終朝向上方、即接近承接部件51的引導槽511。因此,滑塊52在常態下被拉伸螺旋彈簧55施力而位于前出位置,滑槽521的上端開啟與引導槽511的下端開啟相一致地與該引導槽511連通,封閉引導槽511的開啟端。另一方面,在操作捏手543被朝向下方按壓操作的情況下,滑塊52克服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而朝向下方、即離開引導槽511地滑動移動。而且,之后會詳細描述,但在隨著窗扇20的關閉移動,上端部的室外側端面52a被撐桿40的前端銷44推壓的情況下,滑塊52克服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而朝向下方滑動移動。
卡止部件60由樹脂形成,設在窗扇20的左縱框24的側面上比撐桿40靠下方的區域。該卡止部件60如圖3 (c)所示,具有基部61和卡止片62。基部61是平板狀的部件,安裝在左縱框24的側面上。卡止片62呈一端621與基部61的中央區域相連,另一端622隨著朝向下方而離開基部61的形態。這種卡止片62是在處于對向關系的滑塊52克服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而滑動移動、位于退回位置的情況下,另一端622卡止在形成于該滑塊52的下端部分的卡止爪524上。在具有以上結構的門窗中,開度限制裝置30如下地限制窗扇20的打開移動。圖4表示窗扇20成為全閉狀態時的開度限制裝置30,圖4 (a)是表示從室內一側觀察到的狀態的說明圖,圖4 (b)是表示從窗扇20 —側觀察到的狀態的說明圖。另外,在本說明書中,“全閉狀態”是窗扇20完全封閉了由開口框10形成的開口(窗),并不能夠繼續關閉移動的狀態,“全開狀態”是打開移動到容許的打開移動的極限位置,并不能夠繼續打開移動的狀態。如圖4所示,在窗扇20處于全閉狀態的情況下,滑塊52位于前出位置,撐桿40的前端銷44進入到與引導槽511連通的滑槽521中。當在這種狀態下操作手柄I被操作而開鎖后,使窗扇20打開移動時,撐桿40隨著該窗扇20的打開移動而繞基端銷42的中心軸轉動,前端銷44從滑槽521進入引導槽511并沿著引導槽511的長度方向移動,并且前端銷44與引導槽511的上端緣抵接,撐桿40的移動受到限制。這樣一來,窗扇20的打開移動也受到限制。也就是說,在本實施方式的門窗(開度限制裝置30)中,在撐桿40的前端銷44進入引導槽511的情況下,將打開移動的窗扇20的開度限制在預先決定的大小。另一方面,如圖5所示,當在窗扇20處于全閉狀態下操作捏手543朝向下方被推壓操作時(圖5 (a) —(b)),滑塊52克服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而朝向下方滑動移動。通過該朝向下方的滑動移動,下端部的卡止爪524從上方推壓卡止部件60的卡止片62,卡止片62成為接近基部61地彈性變形的姿勢。之后,滑動移動的滑塊52位于退回位置,從被卡止爪524推壓的狀態釋放的卡止片62在彈性恢復力的作用下向原來的姿勢返回,另一端622與卡止爪524卡止。這樣一來,滑塊52保持在退回位置,撐桿40的前端銷44保持在脫離滑槽521,并且脫離了引導槽511的狀態。當這樣滑塊52保持在退回位置的狀態下操作手柄I被操作而開鎖后,如圖6 (a)所示使處于全閉狀態的窗扇20打開移動時,則如圖6 (b)所示,卡止部件60上的卡止片62的另一端622與滑塊52的卡止爪524的卡止狀態被解除,滑塊52在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作用下朝向上方滑動移動而位于前出位置,將引導槽511的開啟端封閉。但是,由于撐桿40的前端銷44已脫離了引導槽511,所以即使窗扇20打開移動,撐桿40也不會轉動,窗扇20能夠成為全開狀態。也就是說,在本實施方式的門窗(開度限制裝置30)中,在撐桿40的前端銷44脫離引導槽511的情況下,容許打開移動的窗扇20成為全開狀態。如圖7 (a)所示,當使這樣成為全開狀態的窗扇20關閉移動時,撐桿40的前端銷44與已位于退回位置的滑塊52的上端部抵接,隨著窗扇20的打開移動而從室外一側推壓該上端部。由于滑塊52上端部的室外側端面52a呈錐狀,所以滑塊52如圖7 (b)所示被前端銷44推壓,克服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而朝向下方退回移動。并且當窗扇20成為全閉狀態時,滑塊52如圖7 (c)所示,從被前端銷44推壓的狀態釋放,在拉伸螺旋彈簧55的彈性力作用下朝向上方前出移動而位于前出位置,使前端銷44進入滑槽521。根據以上所說明的本實施方式的門窗(開度限制裝置30),由于卡止部件60在窗扇20為全閉狀態下操作捏手543被操作的情況下與滑塊52卡止,將該滑塊50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窗扇20打開移動,解除與滑塊52的卡止狀態,容許該滑塊52位于前出位置,所以在使窗扇20為全開狀態的情況下,一旦對操作捏手543進行操作,使滑塊52位于退回位置,則無需維持操作捏手543的操作。并且能夠僅通過操作手柄I的操作而容易地使窗扇20為全開狀態。之后,若使窗扇20關閉移動,則能夠容易使其為初期的狀態。因此,能夠使窗扇20為全開狀態的操作容易。以上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并不僅限于此,能夠進行各種變更。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卡止部件60在窗扇20為全閉狀態、操作捏手543被操作的情況下與滑塊52卡止,將該滑塊52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窗扇20打開移動,解除與滑塊52的卡止狀態,容許滑塊52位于前出位置,但在本發明中,也可以是卡止部件在將滑動部件保持在退回位置后,從面材打開移動至再次成為全閉狀態的期間解除與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容許該滑動部件位于前出位置。即使根據這種結構,也能夠得到與上述實施方式同樣的效果。而且,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卡止部件60與撐桿40 —起設在窗扇20上,但在本發明中,既可以是卡止部件設在開口框上,也可以是不與撐桿一起設置。
權利要求
1.一種開度限制裝置,具備撐桿和全開、半開機構,撐桿由開口框以及相對于該開口框能夠開閉移動地設置的面材中的一方支撐并能夠轉動,全開、半開機構裝配在上述開口框以及上述面材中的另一方上, 上述全開、半開機構具有承接部件和滑動部件,承接部件具有設在上述撐桿上的銷能夠進入其中的引導槽,滑動部件裝配成能夠在接近上述引導槽的前出位置與離開該引導槽的退回位置之間移動,常態下被施力機構施力而位于上述前出位置,將上述引導槽的開啟端封閉,另一方面,在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或者隨著上述面材的關閉移動而被上述撐桿的銷推壓的情況下,滑動部件克服上述施力機構的彈性力,離開上述引導槽地移動,開啟上述引導槽的開啟端, 在上述銷進入上述引導槽的情況下,將打開移動的面材的開度限制在預先決定的大小,另一方面,在上述銷脫離上述引導槽的情況下,容許打開移動的面材成為全開狀態, 其特征在于, 具備卡止部件,在上述面材為全閉狀態、上述操作部被操作的情況下與上述滑動部件卡止,將該滑動部件保持在退回位置,之后在上述面材從打開移動至再次成為全閉狀態的期間解除與上述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容許上述滑動部件位于前出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度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卡止部件與上述撐桿一起設在上述面材上,與上述滑動部件的卡止狀態通過上述面材的打開移動而被解除。
3.一種門窗,具備開口框以及能夠相對于該開口框開閉移動地設置的面材,其特征在于,具備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開度限制裝置。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能夠使面材為全開狀態的操作容易的開度限制裝置以及門窗。開度限制裝置具有由窗扇支撐的撐桿,和裝配在開口框上的全開、半開機構,在撐桿的前端銷進入構成全開、半開機構的承接部件的引導槽的情況下,將打開移動的窗扇的開度限制在預先決定的大小,在前端銷脫離引導槽的情況下,容許打開移動的窗扇成為全開狀態,其中具備卡止部件,在窗扇為全閉狀態、操作捏手被操作的情況下與滑塊卡止,將滑塊保持在與引導槽分離的退回位置,之后在窗扇從打開移動至再次成為全閉狀態的期間解除與滑塊的卡止狀態,容許滑塊接近引導槽。
文檔編號E05C19/08GK103206126SQ20121036300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13日
發明者巖佐一記, 長谷秀樹 申請人:Ykk Ap 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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