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門把手包括把手主體、警示燈、聲敏元件和供電單元,把手主體為安裝于一玻璃門的中空桿狀構件,把手主體包圍成一容納空間,把手主體開設有聲孔和光孔,聲孔和光孔均與容納空間連通,聲敏元件串聯于警示燈與供電單元之間,警示燈、聲敏元件和供電單元均置于容納空間內,并且警示燈對應光孔放置,聲敏元件對應聲孔放置,當聲敏元件接收到的聲音強度高于預設值時,聲敏元件導通,警示燈點亮。本發明在把手主體內設置有警示燈和聲敏元件,當行人走近玻璃門時引起的聲音會使得聲敏元件導通,進而使得警示燈啟動,進而對行人起到警示作用。
【專利說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燈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
【背景技術】
[0002]玻璃門因其透光性好,能使室內獲得較好的光線,同時能在視覺上增大空間,因而在現代建筑中被大量采用。但同時也由于玻璃門透明,行人在經過玻璃門的時候,如果沒有提示,容易撞在玻璃門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0003]雖然玻璃門上安裝有門把手,但僅通過門把手的本身形狀仍不能起到很好的提醒效果,特別是在光線不好、夜間照明情況不好的情況下。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玻璃門且具有警示作用的門把手。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所述門把手包括把手主體、警示燈、聲敏元件和供電單元,所述把手主體為安裝于所述玻璃門的中空桿狀構件,所述把手主體具有一容納空間,所述把手主體開設有聲孔和光孔,所述聲孔和所述光孔均與所述容納空間連通,所述警示燈與所述供電單元電性連接,所述聲敏元件串聯于所述警示燈與所述供電單元之間,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置于所述容納空間內,并且所述警示燈對應所述光孔放置,所述聲敏元件對應所述聲孔放置,當所述聲敏元件接收到的聲音強度高于預設值時,所述聲敏元件導通,使得所述警示燈點亮,當所述聲敏元件接收到的聲音強度低于預設值時,所述聲敏元件斷開,使得所述警示燈熄滅。
[0006]其中,所述把手主體包括把手桿和把手蓋,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均為中空桿狀構件,所述把手桿固定安裝于所述玻璃門,所述把手桿一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所述把手蓋的一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所述把手桿的開口端與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螺紋連接,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包圍成所述容納空間,所述聲孔和所述光孔均開設于所述把手蓋,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置于所述把手蓋內。
[0007]其中,所述門把手還包括一容納于所述容納空間內的電路板,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貼裝于所述電路板。
[0008]其中,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均為圓柱桿狀構件,所述把手桿的開口端設置有第一外螺紋,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設置有所述第一外螺紋相適配的內螺紋。
[0009]其中,所述電路板呈方形,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內壁開設有兩條定位槽,所述電路板的兩側邊分別卡持于所述兩條定位槽中。
[0010]其中,所述門把手還包括一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為一圓柱塊狀結構,所述固定塊的外壁設置有與所述內螺紋相適配的第二外螺紋,所述固定塊螺紋連接于所述把手蓋內,所述電路板抵壓于所述固定塊。
[0011]其中,所述固定塊的底部還設置有一旋轉凸塊。
[0012]其中,所述固定塊的底部還設置有與一起子的開啟端相適配的旋轉凹槽。
[0013]其中,所述供電單元為紐扣電池。
[0014]其中,所述警示燈為低電壓紅色LED。
[0015]實施本發明提供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在把手主體內設置有警示燈和聲敏元件,當行人走近玻璃門時引起的聲音會使得聲敏元件導通,進而使得警示燈啟動,進而對行人起到警示作用,提示行人注意玻璃門,尤其是在光線不好或夜晚照明不好的情況下,更能體現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的提醒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7]圖1是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安裝于玻璃門的安裝示意圖;
[0018]圖2是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圖2所示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沿II1-1II線的剖視圖;
[0020]圖4是圖2所示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的分解示意圖;
[0021]圖5是圖4中V處結構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3]參照圖1至圖5,本發明提出了一種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門把手包括把手主體100、警示燈200、聲敏元件300和供電單元400,把手主體100為安裝于一玻璃門600的中空桿狀構件,把手主體100包圍成一容納空間500,把手主體100開設有光孔101和聲孔102,光孔101和聲孔102均與容納空間500連通,警示燈200與供電單元400電性連接,聲敏元件300串聯于警示燈200與供電單元400之間,警示燈200、聲敏元件300和供電單元400均置于容納空間500內,并且警示燈200對應光孔101放置,聲敏元件300對應聲孔102放置。當聲敏元件300接收到的聲音強度高于預設值時,聲敏元件300導通,使得警示燈200點亮,當聲敏元件300接收到的聲音強度低于預設值時,聲敏元件300斷開,使得警示燈200熄滅,該預設值低于行人走進玻璃門引起的聲音強度。本發明在把手主體100內設置有警示燈200和聲敏元件300,當行人走近玻璃門600時引起的聲音會使得聲敏元件300導通,進而使得警示燈200啟動,進而對行人起到警示作用,尤其是在光線不好或夜晚照明不好的情況下,更能體現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的提醒效果。
[0024]進一步而言,把手主體100包括把手桿110和把手蓋120,把手桿110和把手蓋120均為中空桿狀構件,把手桿110固定安裝于玻璃門600,把手桿110—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把手蓋120的一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把手桿110的開口端與把手蓋120的開口端螺紋連接,光孔101和聲孔102均開設于把手蓋120,警示燈200、聲敏元件300和供電單元400均置于把手蓋120內。本發明并不限制把手桿110和把手蓋120的形狀,優選地,把手桿110和把手蓋120均為圓柱桿狀構件,把手桿110的開口端設置有第一外螺紋111,把手蓋120的開口端設置有第一外螺紋111相適配的內螺紋121,當然地,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也可以在把手桿110設置內螺紋、把手蓋120設置第一外螺紋。
[0025]進一步而言,為了方便將把手桿110安裝于玻璃門600,把手桿110還包括兩間隔設置的安裝柱112,通常而言,安裝柱112內開設有螺紋孔,通過一緊固件即可將安裝柱112安裝于玻璃門600。
[0026]進一步而言,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還包括一容納于容納空間500內的電路板700,警示燈200、聲敏元件300和供電單元400均貼裝于電路板700,電路板700將本發明的各電子元件均集成于其上,方便了本發明的模塊化制造與安裝。
[0027]優選地,電路板700呈方形,把手蓋120的開口端內壁開設有兩條定位槽122,定位槽122的開設方向沿著把手蓋120的延伸方向,定位槽122的寬度略大于電路板700的寬度,電路板700的兩側邊分別卡持于兩條定位槽122中,定位槽122有效地防止了電路板700在把手蓋120內的移位。
[0028]本發明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還包括一固定塊800,固定塊800為一圓柱塊狀結構,固定塊800的外壁設置有與內螺紋121相適配的第二外螺紋810,固定塊800螺紋連接于把手蓋120內,電路板700抵壓于固定塊800。
[0029]為了方便用手擰動固定塊800,固定塊800的底部還設置有旋轉凸塊820,手擰旋轉凸塊820可使得固定塊800旋入或旋出把手蓋120。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固定塊800的底部還設置有與一起子的開啟端相適配的旋轉凹槽,通過起子或其他專用工具插入該旋轉凹槽中即可旋轉固定塊800,使得固定塊800旋入或旋出把手蓋120。
[0030]進一步而言,因本發明的把手主體100體積較小,供電單元400優選采用紐扣電池,供電單元400可拆卸地安裝于電路板700,由于本發明中把手蓋120螺紋連接于把手桿110,固定塊800螺紋連接把手蓋120中,因而可以很方便的從把手蓋120中取出電路板700,從而進行供電單元400的更換。在其他的實施方式中,供電單元400可以為一電性連接于市電的電源適配器。
[0031]進一步而言,警示燈200為低電壓紅色LED,采用紅色LED可以進一步提高警示效果,采用低電壓LED則可以節省電源。優選地,警示燈200嵌入光孔101中。
[0032]進一步而言,聲孔102包括I個中心孔和8個邊孔,8個邊孔環繞中心孔均勻分布。
[0033]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包括把手主體、警示燈、聲敏元件和供電單元, 所述把手主體為安裝于所述玻璃門的中空桿狀構件,所述把手主體包括一容納空間,所述把手主體開設有聲孔和光孔,且所述聲孔和所述光孔均與所述容納空間連通; 所述警示燈與所述供電單元電性連接,所述聲敏元件串聯于所述警示燈與所述供電單元之間,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置于所述容納空間內,并且所述警示燈對應所述光孔放置,所述聲敏元件對應所述聲孔放置,當所述聲敏元件接收到的聲音強度高于預設值時,所述聲敏元件導通,使得所述警示燈點亮,當所述聲敏元件接收到的聲音強度低于預設值時,所述聲敏元件斷開,使得所述警示燈熄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主體包括把手桿和把手蓋,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均為中空桿狀構件,所述把手桿固定安裝于所述玻璃門,所述把手桿一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所述把手蓋的一端設置有開口、另一端封閉,所述把手桿的開口端與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螺紋連接,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包圍成所述容納空間,所述聲孔和所述光孔均開設于所述把手蓋,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置于所述把手蓋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還包括一容納于所述容納空間內的電路板,所述警示燈、所述聲敏元件和所述供電單元均貼裝于所述電路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桿和所述把手蓋均為圓柱桿狀構件,所述把手桿的開口端設置有第一外螺紋,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設置有所述第一外螺紋相適配的內螺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路板呈方形,所述把手蓋的開口端內壁開設有兩條定位槽,所述電路板的兩側邊分別卡持于所述兩條定位槽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還包括一固定塊,所述固定塊為一圓柱塊狀結構,所述固定塊的外壁設置有與所述內螺紋相適配的第二外螺紋,所述固定塊螺紋連接于所述把手蓋內,所述電路板抵壓于所述固定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的底部還設置有旋轉凸塊。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的底部還設置有與一起子的開啟端相適配的旋轉凹槽。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單元為紐扣電池。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門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為低電壓紅色 LED。
【文檔編號】E05B1/00GK104514400SQ201310464203
【公開日】2015年4月15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30日
【發明者】周明杰, 劉永亮 申請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