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防近視練字套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練字套裝。
(ニ)
背景技術:
文字初學者在練字的時候,常常需要借助田字格,還需參照規范的樣字進行練習,現有市場上很多的練字簿采用描紅形式來練習,即在練習簿上 事先印刷好文字,再在該文字上描上去進行反復練習以達到效果。不過現有技術中的練習簿,文字都是平面的,在描紅的時候需要和印刷的筆畫一致,動作較為生硬不連貫,為了使筆畫一致而降低了練習效果,另外紙張都是純白色,反光較強,長時間書寫后,眼睛較為疲勞。另外,練習簿使用過一次以后就不能再使用了,較為浪費。
發明內容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提高練字效果并且保護眼睛、防止近視的練字本以及能夠自動褪色的書寫筆所組合的練字套裝。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ー種防近視練字套裝,包括練字本和書寫筆,所述的練字本包括若干紙張,所述的紙張上設置有用來練字的文字,所述的文字的筆畫設置成凹槽狀且凹設在所述的紙張上,所述的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所述的書寫筆的筆芯內裝有能自動褪色的星水。將練字本上面的文字的筆畫設置成凹槽狀的,即凹陷在紙張上,則紙張具有一定的厚度,這樣在練字的時候,只要順著凹槽的筆畫書寫就行,由于凹槽狀筆畫的設置,在書寫時,會自行限制在筆畫內,不需要刻意,這樣書寫比較流暢,練習效果較好。并且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淡黃色的波段,眼睛不易疲勞。筆畫的凹槽是深度是有變化的,根據筆畫形狀變化而變化,一般筆畫越窄就越淺,且筆畫內填充顏色,比較顯眼。書寫筆為特殊用筆,其筆芯內的墨水采用ー種字跡會自動消失的墨水,該種書寫筆采用最新研制墨水,其所書寫的字跡會在一定時間后自動消失,這樣練字本可以重復使用,節約成本。書寫筆內的墨水可以設置成不同的顔色,而且該種書寫筆為一次性用筆,其使用時間和普通筆相同,字跡一般會在ー個小時左右自動消失。裝訂成冊后的練字本配上書寫筆成套出售,再搭配坐姿矯正器,坐姿矯正器是當書寫者坐姿不正確時會發生報警的器具,這樣書與者減少近視的發生率。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提供ー種能夠預防近視的練字套裝,其中練字本通過將筆畫設置成凹槽狀,且紙張設置成淡黃色,這樣練字效果較佳,而且眼睛不易疲勞,另外再搭配能自動褪色的書寫筆,這樣練字本能夠重復使用,節約成本。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09]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練字本的部分剖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詳細說明。如圖1、2所示,ー種防近視練字套裝,包括練字本和書寫筆4。練字本包括若干紙張2,所述的紙張2上設置有用來練字的文字1,所述的文字I的筆畫3設置成凹槽狀且凹設在所述的紙張上,如圖2所示,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筆畫的凹槽的深度根據筆畫形狀變化而變化。文字的筆畫內填充有顏色。將練字本上面的文字的筆畫3設置成凹槽狀的,即凹陷在紙張2 上,則紙張需具有一定的厚度,并且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這樣在練字的時候,只要順著凹槽書寫就行,由于凹槽的設置,在書寫時,會自行限制在筆畫內,不需要刻意,這樣書寫比較流暢,練習效果較好。紙張采用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淡黃色的波段,目艮睛不易疲勞,可以有效預防近視。筆畫凹槽是深度是有變化的,一般筆畫越窄就越淺,且筆畫內填充顏色,比較顯眼。書寫筆為特殊用筆,其筆芯內的墨水采用ー種字跡會自動消失的墨水,該種書寫筆采用最新研制墨水,其所書寫的字跡會在一定時間后自動消失,書寫筆內的墨水可以設置成不同的顔色,而且該種書寫筆為一次性用筆,其使用時間和普通筆相同,字跡一般會在一個小時左右自動消失。采用這樣的書寫筆,練字本可以重復使用,節約成本。裝訂成冊后的練字本配上書寫筆成套出售,再搭配坐姿矯正器,坐姿矯正器是當書寫者坐姿不正確時會發生報警的器具,使用時,直接將坐姿矯正器佩戴在耳朵上,當頭低超過標準距離時,發出報警聲音,這樣能夠提醒學生隨時注意自己的坐姿,減少書寫者的近視發生率。
權利要求1.一種防近視練字套裝,包括練字本和書寫筆,所述的練字本包括若干紙張,所述的紙張上設置有用來練字的文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文字的筆畫設置成凹槽狀且凹設在所述的紙張上,所述的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所述的書寫筆的筆芯內裝有能自動裡色的墨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近視練字套裝,包括練字本和書寫筆,練字本包括若干紙張,紙張上設置有用來練字的文字,文字的筆畫設置成凹槽狀且凹設在所述的紙張上,紙張為可以預防近視的淡黃色的印刷紙張,書寫筆的筆芯內裝有能自動褪色的墨水。本實用新型練字效果較佳,而且眼睛不易疲勞,另外再搭配能自動褪色的書寫筆,這樣練字本能夠重復使用,節約成本。
文檔編號G09B11/04GK202615648SQ20122023188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7日
發明者黃新忠 申請人:黃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