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安全警示牌,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安全警示牌。
背景技術:
1、醫院的安全警示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醫院應設置嚴格的出入口管理制度,確保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進入。同時,對進出人員進行身份識別和登記,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值班和巡查人員應具備相關的醫療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值班期間,應保持高度警惕,確保醫院的安全。醫院應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防暴、防傷害等培訓,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同時,應配備必要的防暴設施,如防暴盾牌、防暴器械等。患者在醫院內應得到妥善安置,防止患者自傷、傷人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患者的情緒變化,及時采取干預措施。醫院應定期進行消防、防盜等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同時,應制定應急預案,以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醫院應加強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患者信息泄露、惡意攻擊等安全事件的發生。工作人員應定期更新軟件、系統,確保網絡安全。工作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應對患者及家屬的不良情緒。同時,應注重心理健康,定期進行心理調適。醫院應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對。醫院應對可能會發生危險的區域,包括正在施工、被暴力破壞后的區域、地面結冰容易打滑的區域等進行明顯的安全警示,防止來往的醫護人員、患者、患者家屬等經過此區域時造成危險的發生。
2、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安全警示牌,能夠解決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
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安全警示牌,其中,包括外環、內環、警示燈以及支撐架,所述外環套設在所述內環的外側,所述支撐架與所述外環的底部中心位置固定連接,用于對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進行支撐固定;所述警示燈設置在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之間,包括兩排,用于通過兩排所述警示燈的亮度變化對危險處進行警示。
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安全警示牌的技術效果如下:通過設置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雙層結構對所述警示燈進行固定,同時對需提醒區域進行大范圍提醒;通過設置所述警示燈,能夠解決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的問題;通過設置所述支撐架,對該安全警示牌進行支撐,使得其與地面穩固連接。
5、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安全警示牌還可以做如下改進:
6、其中,所述警示燈包括第一燈帶以及第二燈帶,所述第一燈帶套設在所述第二燈帶的外側,所述第一燈帶與所述第二燈帶固定連接。
7、采用上述改進方案的有益效果為:通過設置所述第一燈帶以及所述第二燈帶,能夠解決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的問題。
8、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燈帶與所述第二燈帶中燈的數量相同,所述第一燈帶以及所述第二燈帶上的所述燈的位置相對應。
9、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燈帶中的所述燈的亮度是所述第二燈帶中的所述燈的亮度的1.5-3倍。
10、采用上述改進方案的有益效果為:通過設置所述第一燈帶中的所述燈的亮度是所述第二燈帶中的所述燈的亮度的1.5-3倍,變化的亮度能夠解決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的問題,更好、更快速、更明顯的對經過該安全警示牌警示區域的人員進行安全提醒。
11、進一步的,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通過固定桿固定連接,所述警示燈的所述燈固定在所述固定桿上,所述固定桿在固定所述外環與所述內環的同時對所述警示燈進行支撐。
12、進一步的,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的厚度為3-5cm,所述外環的外側邊緣位置為圓弧形。
13、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架包括4根支撐腿,所述支撐腿分別固定在所述外環的底部位置,與地面成60°夾角,用于對地面進行支撐。
14、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燈帶以及所述第二燈帶均通過控制器與電流輸入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通入所述第一燈帶以及所述第二燈帶中通入電流的大小。
15、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燈帶以及所述第二燈帶交替閃爍,用于對醫護人員以及患者進行提醒。
16、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架與地面的接觸位置在設置有支撐腳,所述支撐腳通過螺栓與地面固定連接。
17、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安全警示牌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所述外環以及所述內環,雙層結構對所述警示燈進行固定,同時對需提醒區域進行大范圍提醒;通過設置所述警示燈,能夠解決現有的安全警示牌明顯程度低、難以通過變化的結構對來往人員進行提醒,很難規避危險的發生的問題;通過設置所述支撐架,對該安全警示牌進行支撐,使得其與地面穩固連接。
1.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環(10)、內環(20)、警示燈(30)以及支撐架(40),所述外環(10)套設在所述內環(20)的外側,所述支撐架(40)與所述外環(10)的底部中心位置固定連接,用于對所述外環(10)以及所述內環(20)進行支撐固定;所述警示燈(30)設置在所述外環(10)以及所述內環(20)之間,包括兩排,用于通過兩排所述警示燈(30)的亮度變化對危險處進行警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30)包括第一燈帶(31)以及第二燈帶(32),所述第一燈帶(31)套設在所述第二燈帶(32)的外側,所述第一燈帶(31)與所述第二燈帶(32)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帶(31)與所述第二燈帶(32)中燈的數量相同,所述第一燈帶(31)以及所述第二燈帶(32)上的所述燈的位置相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帶(31)中的所述燈的亮度是所述第二燈帶(32)中的所述燈的亮度的1.5-3倍。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10)以及所述內環(20)通過固定桿固定連接,所述警示燈(30)的所述燈固定在所述固定桿上,所述固定桿在固定所述外環(10)與所述內環(20)的同時對所述警示燈(30)進行支撐。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10)以及所述內環(20)的厚度為3-5cm,所述外環(10)的外側邊緣位置為圓弧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40)包括4根支撐腿,所述支撐腿分別固定在所述外環(10)的底部位置,與地面成60°夾角,用于對地面進行支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帶(31)以及所述第二燈帶(32)均通過控制器與電流輸入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通入所述第一燈帶(31)以及所述第二燈帶(32)中通入電流的大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燈帶(31)以及所述第二燈帶(32)交替閃爍,用于對醫護人員以及患者進行提醒。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安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40)與地面的接觸位置在設置有支撐腳,所述支撐腳通過螺栓與地面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