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工件,且特別是一種在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
背景技術:
目前眾多電子裝置,例如筆記型計算機、移動電話或數字相機等,常利用金屬材料作為外觀構件的材質。為了增添電子裝置整體美感的設計,常需在外觀構件上形成各式圖紋。現有對于在金屬材料表面形成圖紋的方式多是以溶劑對金屬材料進行蝕刻或是以噴漆、轉印的方式制作。然前者的表面處理技術復雜且困難度高,且其制程屬高污染性,而后者則受限于金屬材料的化學性質,以致無法做出較佳的外觀。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工件,具有復數立體微圖紋的膠層配置于所述工件上,以形成立體視覺效果。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出 一種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具有一立體表面且適用于一電子裝置。一復數立體微圖紋形成于立體表面且反射一環境光以形成具有一明暗效果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包括一工件及一膠層。膠層配置于工件上。膠層通過壓印而形成復數立體微圖紋,且工件通過沖壓而形成立體表面。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一部分反射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一反射光線。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二部分反射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二反射光線。具有明暗效果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至少由第一反射光線、第二反射光線及復數立體微圖紋所構成。基于上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膠層配置于工件上,以使位在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部分反射環境光而形成第一反射光線,且位在立體表面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另一部分反射環境光而形成第二反射光線。通過膠層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第一反射光線及第二反射光線可具有不同的相位而相抵銷或具有相同的相位而相加成,以形成立體視覺效果而提升工件的美觀。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工件的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不意圖。圖3A至圖3C為圖1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制造流程圖。圖4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不意圖。圖5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不意圖。符號說明100:工件110:立體表面
200:膠層210、210’:光學微結構300:模具400:顏色層410:二維圖紋500:保護層600:第一接著層700:第二接著層800:立體構件900:接著層H:高度L1:環境光L2:第一反射光線L3:第二反射光線S1:第一表面S2:第二表面T:厚度W:寬度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工件的示意圖。請參考圖1,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包括一工件100及一膠層200。膠層200配置于工件100上且通過壓印而形成一復數立體微圖紋。工件100通過沖壓而形成一立體表面110。位在立體表面110上的上述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一部分反射環境光LI以形成一第一反射光L2,且位在立體表面110上的上述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二部分反射環境光LI以形成一第二反射光L3,以形成具有明暗效果的影像。所述具有明暗效果的影像至少由第一反射光線L2、第二反射光線L3及所述復數立體微圖紋所構成。圖1所示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例如為電子裝置的一部分。在上述配置方式之下,膠層200配置于工件100上,以使位在立體表面110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部分反 射環境光LI而形成第一反射光線L2,且位在立體表面110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另一部分反射環境光LI而形成第二反射光線L3。通過膠層200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第一反射光線L2及第二反射光線L3可具有不同的相位而相抵銷或具有相同的相位而相加成,以形成立體視覺效果而提升工件100的美觀。舉例來說,第一反射光線L2系被膠層200反射,且第二反射光線L3被工件100反射并被膠層200折射,以使第一反射光線L2與第二反射光線L3具有不同的相位而相抵銷或具有相同的相位而相加成。當復數光線分別照射至膠層200的不同區域時,膠層200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在膠層200的不同區域會產生不同的反射效果及不同的折射效果,以使一光線的相位變化能夠不同于另一光線的相位變化。藉此,在不同的區域,反射光線的抵銷效果及加成效果會有所不同,以形成上述立體視覺效果。在本實施例中,工件100的材質例如是鋁合金(5052)、不銹鋼(430、304)、冷軋鋼(spcc)或鎂合金(AZ91D、AZ61)等適于作為外觀構件的金屬材料。詳細而言,膠層200具有多個光學微結構210以形成所述復數立體微圖紋。各光學微結構210的截面為方形。各光學微結構210的寬度W為20 500 μ m(較佳為50 150 μ m),且各光學微結構210的高度H為I 20 μ m(較佳為5 12 μ m)。膠層200的厚度T為5 50 μ m(較佳為10 20 μ m),且膠層200的透光率為5 100%。在其它實施例中,各光學微結構210可具有任何其它適當寬度及任何其它適當高度,膠層200可具有任何其它適當厚度及任何其它適當透光率,本發明不對此加以限制。圖2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示意圖。請參考圖2,膠層200的各光學微結構210’的截面為半圓形。在其它實施例中,各光學微結構的截面可為任何其它適當形狀,本發明不對此加以限制。在本實施例中,工件100例如是一金屬板材、一纖維與金屬板材或一碳纖維與金屬板材。因此在制作此工件100的過程中,工件100可通過卷式(roller)設備進行運送與加工,以增進工件100的制作效率。圖3A至圖3C為圖1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制造流程圖。膠層200如圖3A所示配置于工件100上,且如圖3B所示通過模具300壓印配置于工件100上的膠層200,以如圖3C所示形成復數立體微圖紋。接著,沖壓工件100以形成圖1所示的立體表面110。在本實施例中,工件100可以沖壓設備進行外型加工,以將工件100從板材狀態沖壓成一立體工件。據此,本實施例的工件100便能通過配置膠層200于工件100上,先于板材狀態下進行復數立體微圖紋的形成,之后再依據所需的外型而將工件100以沖壓設備進行加工。此舉不但避免了在技術上需在立體工件的表面上形成復數立體微圖紋的困難度,更增加了工件100的適用性。圖4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示意圖。與上述實施例不同的是,于涂布膠層200在工件100上之前,可先行涂布一接著層(primer) 900于工件100上,用以將膠層200與工件100接著在一起,其中接著層900反射上述環境光以形成視覺效果。再者,本實施例更包括一顏色層400,配置在接著層900上,以對工件100進行上色,其中顏色層400亦反射上述環境光以形成視覺效果。在此,本實施例并未限制對工件100上色的方式,其可利用涂布、網版、平版或凹版,而將顏色層400配置在接著層900上。顏色層400可具有二維圖紋410,二維圖紋410與復數立體微圖紋在工件100的彎折部分系為連續。位在工件100的彎折部分的膠層200的厚度系小于位在工件100的平坦部分的膠層200的厚度。藉此,膠層200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及二維圖紋410可通過光的干涉而形成具有立體視覺效果的圖紋或格柵(grating)。此外,當膠層200固化之后,可在膠層200上配置一保護層500,用以避免后續沖壓制程時對工件100的表面造成破壞,其中保護層500反射上述環境光以形成視覺效果。在本實施例中,可在膠層200與接著層900之間配置具有不同顏色的更多顏色層,本發明不對此加以限制。圖5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的局部不意圖。請參考圖5,在本實施例中,工件100具有相互背對的一第一表面SI與一第二表面S2。在涂布膠層200之前,分別涂布一第一接著層600與一第二接著層700于第一表面SI上與第二表面S2上。此舉讓工件100的第一表面SI與第二表面S2皆具有黏性。隨后,膠層200則涂布于第一接著層600上。當完成固化膠層200的步驟之后,便可通過模內射出技術而形成多個立體構件800在工件100的第二表面S2的第二接著層上。這些立體構件800例如是多個凸柱(boss),以方便將其它構件組裝在工件100上。另一方面,請同時參考圖4及圖5,在圖5的實施例中,第一接著層600為一顏色接著層,其例如是將顏色染料添加于接著層600中,因而無須在圖4的接著層900上另行印刷顏色層400便可達到對工件100上色的目的。綜上所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膠層配置于工件上,以使位在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部分反射環境光而形成第一反射光線,且位在立體表面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另一部分反射環境光而形成第二反射光線。通過膠層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第一反射光線及第二反射光線可具有不同的相位而相抵銷或具有相同的相位而相加成,以形成立體視覺效果而提升工件的美觀。雖然本發明已以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故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當根據權利要求所界定的內容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具有一立體表面且適用于一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復數立體微圖紋形成于該立體表面且反射一環境光以形成具有一明暗效果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該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包括: 一工件;以及 一膠層,配置于該工件上,其中該膠層通過壓印而形成該復數立體微圖紋,該工件通過沖壓而形成該立體表面, 其中該立體表面上的該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一部分反射該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一反射光線,該立體表面上的該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二部分反射該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二反射光線, 其中具有該明暗效果的該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至少由該第一反射光線、該第二反射光線及該復數立體微圖紋所構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反射光線的相位與該第二反射光線的相位不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反射光線的相位與該第二反射光線的相位相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膠層的厚度為5 50 μ m,較佳為10 20 μ 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膠層的透光率為5 100%。
6.如權利要求1 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膠層具有多個光學微結構以形成該復數立體微圖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各該光學微結構的寬度為20 500 μ m,較佳為 50 150 μ m。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各該光學微結構的高度為I 20 μ m,較佳為5 12 μ m。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各該光學微結構的截面為半圓形或方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接著層,配置于該工件與該膠層之間,其中該接著層反射該環境光以形成該視覺效果O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顏色層,配置于該接著層與該膠層之間,其中該顏色層反射該環境光以形成該視覺效果。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顏色層具有一二維圖紋,該二維圖紋與該復數立體微圖紋形成立體視覺效果。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接著層為一顏色接著層。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工件具有相互背對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該接著層包括一第一接著層與一第二接著層,且該第一接著層與該第二接著層分別涂布于該第一表面與該第二表面上,其中該膠層涂布于位在該第一表面的該第一接著層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立體構件,配置于位在該第二表面的該第二接著層上。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一保護層,配置于該膠層上,其中該保護層反射該環境光以形成該視覺效果。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工件為一金屬板材、一纖維與金屬板材或一碳纖維與金屬板材。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其特征在于,該工件透過沖壓形成一立體工件。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具有一立體表面且適用于一電子裝置。一復數立體微圖紋形成于立體表面且反射一環境光以形成具有一明暗效果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具有立體圖紋的工件包括一工件及一膠層。膠層配置于工件上。膠層通過壓印而形成復數立體微圖紋,且工件通過沖壓而形成立體表面。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一部分反射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一反射光線。立體表面上的復數立體微圖紋的一第二部分反射環境光以形成一第二反射光線。具有明暗效果的復數立體微圖紋影像至少由第一反射光線、第二反射光線及復數立體微圖紋所構成。
文檔編號B44F1/02GK103158431SQ201210037879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9日
發明者莊萬歷, 張建明, 游立戎, 張詠晴, 陳盈靜, 莊纘生 申請人: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