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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954059閱讀:157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有關于一種光源裝置,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請參照圖1,其是繪示一種傳統照明燈具的裝置示意圖。目前的照明燈具100是采直下式設計。此照明燈具100 —般包含燈罩102、數個燈管106與反射片104。燈管106設置在燈罩102內。反射片104同樣設置在燈罩102內,且設在每個燈管106的二側,以將燈管106朝側邊所發出的光108朝照明燈具100的出光面反射。在此傳統的照明燈具100中,通常是透過燈罩的造型設計,來使燈管106所發出的光108集中。借此,使照明燈具100以朗伯(Lambertian)的光場分布出光。 然而,由于照明燈具100的出光僅具有一種光場分布,如此一來將導致照明燈具100的應用受限。此外,受限于照明燈具100的光場分布集中與燈罩102的影響,無法將多個照明燈具100拼接來獲得均勻的出光,如此也都會使照明燈具100的應用受限。請參照圖2,其是繪示另一種傳統照明燈具的剖面圖。照明燈具200主要包含背框202、導光元件214、至少一光源210與擴散板220。背框202主要包含底板204、側板206與頂板208。頂板208與底板204位于背框202的相對二側。而側板206接合在頂板208與底板204的外側邊之間。頂板208具有開孔226,以利光自背框202出射。導光兀件214設置在背框202中。導光兀件214具有反射面240、入光面216與出光面218。反射面240與出光面218分別位于導光元件214的相對二側。入光面216則接合在反射面240與出光面218之間,因此入光面216與出光面218和反射面240均相鄰。反射面240面對背框202的底板204,入光面216面朝側板206,而出光面218則面向頂板208與側板206的開孔226。因此,開孔226暴露出導光元件214的出光面218。頂板208遮蓋住導光元件214的外周緣的部分,亦即頂板208的開孔226的邊緣228位在導光元件214的出光面218上方。光源210亦設置在背框202中,且鄰設于導光兀件214的入光面216。此外,光源210為背框202的底板204、側板206與頂板208,以及導光元件214所包圍。光源210具有出光面212。此出光面212與導光元件214的入光面216相面對,因此光源210可經由出光面212而朝導光元件214的入光面216發射光232。照明燈具200可僅包含一光源210或可包含多個光源210鄰設于導光元件214的入光面216。擴散板220設置在背框202的頂板208上,且覆蓋在頂板208的開孔226上。擴散板220的范圍需涵蓋住整個開孔226。擴散板220具有表面222與224。此二表面222與224分別位于擴散板220的相對二側。擴散板220的表面222與導光元件214的出光面218相面對。擴散板220可固定在背框202的頂板208上。如圖2所示,擴散板220可僅延伸于頂板208的開孔226與開孔226的外緣區域上,但并未完全遮蓋住頂板208。在照明燈具200中,光源210經由出光面212而朝導光元件214的入光面216發射光232。光232經由導光元件214的入光面216進入導光元件214后,射向反射面240的光232經反射面240反射至出光面218,再經由出光面218射出導光元件214。光232接著經由表面222射入擴散板220,經擴散板220折射擴散后,而自擴散板220的表面224射出照明燈具200。

實用新型內容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一目的就是在提供一種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其包含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且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設有混光空間,因此可大幅提高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出光均勻度。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在提供一種照明燈具,其可通過設計導光元件與擴散板 之間的混光距離、以及導光元件的表面結構,來使照明燈具的出光達到無邊框效果。因此,多個照明燈具可無間隔的拼接,而獲得一均勻出光的大型照明設備,進而可有效提高照明燈具的應用性。本實用新型的又一目的是在提供一種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其可通過設計導光板與擴散板的表面結構、以及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的混光距離,來設計照明燈具的光場分布,因此可增進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應用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提出一種照明燈具。此照明燈具包含一背框、一導光元件、至少一光源以及一擴散板。此背框包含一頂板及一連結件。頂板具有一開孔,連結件接合在頂板上。導光元件設于背框內,且包含一入光面及一出光面。其中,入光面與出光面相鄰,且開孔顯露出此出光面。前述的至少一光源設于背框內,且鄰設于入光面。擴散板設于在前述的連結件上,且完全遮蓋住頂板。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上述導光元件還包含一反射面與出光面相對,反射面設有多個表面微結構。在一例子中,每一表面微結構包含一弧型凸狀結構或一錐型凸狀結構。在另一例子中,每一表面微結構包含一 V型切槽(V-CUt)條狀結構垂直入光面的法線。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上述的擴散板具有相對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第一表面與出光面相面對,且擴散板包含多個表面微結構,這些表面微結構設于第一表面或第二表面上。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例,上述的連結件斜向接合在開孔的一邊緣,且連結件與頂板之間的一夾角小于90度。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另提出一種照明設備。此照明設備包含多個照明燈具。這些照明燈具互相接合而排列成一預設形狀。每一照明燈具包含一背框、一導光元件、至少一光源以及一擴散板。背框包含一頂板及一連結件。頂板具有一開孔,連結件接合在頂板上。導光元件設于背框內,且包含一入光面及一出光面。其中,入光面與出光面相鄰,且前述的開孔顯露出此出光面。前述的至少一光源設于背框內,且鄰設于入光面。擴散板設于連結件上,且完全遮蓋住頂板。依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上述相鄰的照明燈具的擴散板互相接合。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上述每一導光元件還包含一反射面與出光面相對,此反射面設有多個表面微結構。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例,上述每一擴散板具有相對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第一表面與出光面相面對,且擴散板包含多個表面微結構,這些表面微結構設于第一表面或第二表面上。依據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例,在每一照明燈具中,上述連結件斜向接合在開孔的一邊緣,且連結件與頂板之間的一夾角小于90度。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包含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且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設有混光空間,因此可大幅提高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出光均勻度。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具可通過設計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的混光距離、以及導光元件的表面結構,來使照明燈具的出光達到無邊框效果。因此,多個照明燈具可無間隔的拼接,而獲得一均勻出光的大型照明設備,進而可有效提高照明燈具的應用性。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可通過設計導光板與擴散板的表面結構、以及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的混光距離,來設計照明燈具的 光場分布,因此可增進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應用性。

為讓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優點與實施例能更明顯易懂,所附附圖的說明如下圖I是繪示一種傳統照明燈具的裝置示意圖;圖2是繪示另一種傳統照明燈具的剖面圖;圖3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照明燈具的剖面圖;圖4A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照明設備的上視圖;圖4B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照明設備的剖面圖;圖5A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立體圖;圖5B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圖5C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圖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圖5E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圖6A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立體圖;圖6B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圖6C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光場分布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00:照明燈具102 :燈罩104:反射片106 :燈管108 :光200:照明燈具206 :側板202 :背框210 :光源204 :底板214 :導光元件208 :頂板218:出光面212:出光面[0047]222 :表面216 :入光面226 :開孔220 :擴散板230 :外緣224 :表面240 :反射面228 :邊緣232:光300:照明燈具302 :背框304 :底板306 :側板308 :頂板310:光源312:出光面 314 :導光元件314a :導光元件314b :導光兀件316 :入光面318:出光面320 :擴散板322 :表面324 :表面326 :開孔328 :邊緣330 :外緣332 :光334:連結件336:混光距離338a :表面微結構338b :表面微結構340 :反射面342 :外緣400:照明設備D:高度W:寬度α ··夾角Θ :頂角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3,其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照明燈具的剖面圖。在本實施方式中,照明燈具300主要包含背框302、導光元件314、至少一光源310與擴散板320。背框302主要包含底板304、側板306與頂板308。頂板308與底板304位于背框302的相對二側。而側板306接合在頂板308與底板304的外側邊之間。頂板308具有開孔326,以利光自背框302出射。在一實施例中,背框302的材料可選用金屬,以利照明燈具300的散熱。導光兀件314設置在背框302中。導光兀件314具有反射面340、入光面316與出光面318。反射面340與出光面318分別位于導光元件314的相對二側。入光面316則接合在反射面340與出光面318之間,因此入光面316與出光面318和反射面340均相鄰。反射面340面對背框302的底板304,入光側面316面朝側板306,而出光面318則面向頂板308與側板306的開孔326。因此,開孔326暴露出導光元件314的出光面318。在一實施例中,頂板308遮蓋住導光元件314的外周緣的部分,亦即頂板308的開孔326的邊緣328位在導光元件314的出光面318上方。根據照明燈具300的應用需求,導光元件314可例如為一均勻厚度的平板,或可例如為楔型板。光源310亦設置在背框302中,且鄰設于導光兀件314的入光面316。此外,光源310為背框302的底板304、側板306與頂板308,以及導光元件314所包圍。光源310具有出光面312。此出光面312與導光元件314的入光側面316相面對,因此光源310可經由出光面312而朝導光元件314的入光面316發射光332。在一實施例中,照明燈具300可僅包含一光源310。在其他實施例中,照明燈具300可包含多個光源310鄰設于導光元件314的入光面316。光源310可例如為發光二極管等半導體發光元件、燈泡、或者冷陰極燈管等燈管型光源。擴散板320設置在背框302的頂板308上,且覆蓋在頂板308的開孔326上。在本實施方式中,擴散板320的范圍需涵蓋住整個開孔326。擴散板320具有表面322與324。此二表面322與324分別位于擴散板320的相對二側。擴散板320的表面322與導光元件314的出光面318相面對。擴散板320可例如固定在背框302的頂板308上。在另一實施例中,擴散板320的形狀和尺寸可與頂板308的形狀和尺寸相同,且擴散板320完全遮蓋住頂板308,亦即擴散板320的外緣對齊頂板308的外緣330。如此一來,照明燈具300具有無邊框的效果。因此,將數個照明燈具300拼接成一較大型的照明設備時,相鄰的照明燈具300的擴散板320可互相接合,相鄰擴散板320之間彼此并無間隔。在照明燈具300中,光源310經由出光面312而朝導光元件314的入光面316發射光332。光332經由導光元件314的側面入光面316進入導光元件314后,射向反射面340的光332經反射面340反射至出光面318,再經由出光面318射出導光元件318。光332接著經由表面322射入擴散板320,經擴散板320折射擴散后,而自擴散板320的表面324射出照明燈具300。透過導光元件314與擴散板320的導引與擴散,可使照明燈具300的出光的光場分布更為均勻。在本實施方式中,照明燈具300的背框302還包含連結件334,且擴散板320設置在連結件334上。如此一來,此連結件334可隔開導光元件314的出光面318與擴散板320,而使出光面318與擴散板320的表面322之間具有一混光距離336。在照明燈具300的背框302中,連結件334斜向接合在頂板308的開孔326的邊緣328。而且,連結件334與頂板308之間的夾角α小于90度。在照明燈具300中,通過調整連結件334與頂板308間的夾角α的大小,可使導光元件314的出光面318與擴散板320的表面322之間具有所需的混光距離336。如此一來,光源310所發出的光332經導光兀件314的導引而射出導光兀件314后,可在導光兀件314與擴散板320之間充分混光后再進入擴散板320,而經擴散板320折射擴散后射出照明燈具300。因此,照明燈具300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可較更為均勻。在另一實施例中,連結件334朝頂板308的開孔326外側延伸的程度是使連結件334的外緣342與頂板308的外緣330對齊。此外,固定在連結件334上的擴散板320的范圍完全涵蓋了頂板308的范圍。如此一來,照明燈具300同樣具有無邊框的效果。因此,將數個照明燈具300拼接成一較大型的照明設備時,相鄰的照明燈具300的擴散板320可互相接合,相鄰擴散板320之間彼此并無間隔。請參照圖4Α與圖4Β,其是分別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方式的一種照明設備的上視圖與剖面圖。在此實施方式中,照明設備400包含四個照明燈具300。這些照明燈具300互相接合而排列成所需的預設形狀。如圖4Α所示,這四個照明燈具300排列成一矩形的照明設備400。在另一實施例中,根據實際應用需求,照明設備400可包含二個以上,例如三個、五個等等,的照明燈具300。在照明設備400中,由于每個照明燈具300的擴散板320的范圍完全涵蓋了頂板308的范圍,照明燈具300具有無邊框的效果。因此,如圖4B所示,照明設備400中相鄰的二照明燈具300的擴散板320可互相接合,且相鄰的擴散板320之間彼此并無間隔。再加上,透過導光元件314與擴散板320的導引與擴散、以及混光距離336的設置,使得照明燈具300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均勻。因此,由這些照明燈具300所拼接成的照明設備400可具有相當均勻的出光光場分布。 在本實用新型中,更可通過設計導光元件與擴散板的表面結構,來調整照明燈具的光場分布。請參照圖5A,其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立體圖。在此實施方式中,導光元件314a與導光元件314的結構大致相同,二者的差異主要在于導光兀件314a上設有數個表面微結構338a。這些表面微結構338a散布在導光兀件314a的反射面340上。在一實施例中,如圖5A所示,這些表面微結構338a可包含弧型凸狀結構,例如圓弧型凸狀結構。在另一實施例中,這些表面微結構338a可包含錐型凸狀結構,例如角錐凸狀結構、或圓錐凸狀結構。此外,通過改變這些表面微結構338a的結構,可調整照明燈具的光場分布。請同時參照圖5A至圖5E,表面微結構338a的高度D與寬度W之間的比值為I. 5 %時,導光元件314a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如圖5B所示;表面微結構338a的高度D與寬度W之間的比值為
5.0%時,導光兀件314a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如圖5C所不;表面微結構338a的高度D與寬度W之間的比值為8. 5%時,導光兀件314a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如圖所不;而表面微結構338a的高度D與寬度W之間的比值為12. O %時,導光元件314a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則如圖5E所示。從圖5B至圖5E可知,隨著表面微結構338a的高度D與寬度W間的比值的增加,導光兀件314a的光場分布愈來愈集中。請參照圖6A,其是繪示依照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方式的一種導光元件的立體圖。在本實施方式中,導光元件314b與導光元件314的結構大致相同,二者的差異主要在于導光元件314b上設有數個表面微結構338b。這些表面微結構338b設置在導光元件314b的反射面340上。在一實施例中,如圖6A所示,這些表面微結構338b可包含V型切槽條狀結構。而且,這些表面微結構338b垂直導光元件314b的入光面316的法線,且可縱貫反射面340。此外,這些表面微結構338b均具有頂角Θ。通過改變這些表面微結構338b的結構,可調整照明燈具的光場分布。請同時參照圖6A至圖6C,表面微結構338b的頂角Θ的角度為Θ I時,導光元件314b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如圖6B所不;而表面微結構338b的頂角Θ的角度為Θ 2時,導光兀件314b的出光的光場分布如圖6C所不。其中,角度Θ1比Θ 2大。根據圖6B與圖6C可知,隨著表面微結構338b的頂角Θ的增加,導光元件314b的光場分布較為分散。在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實施方式中,請再次參照圖3,根據照明燈具300的應用需求,擴散板320亦可包含數個表面微結構(未繪示)。這些表面微結構可設置在擴散板320的表面322或表面324上,或者同時設置在此二表面322與324上,借此改變照明燈具300的出光的光場分布。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包含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且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設有混光空間,因此可大幅提高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出光均勻度。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的照明燈具可通過設計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的混光距離、以及導光元件的表面結構,來使照明燈具的出光達到無邊框效果。因此,多個照明燈具可無間隔的拼接,而獲得一均勻出光的大型照明設備,進而可有效提高照明燈具的應用性。由上述的實施方式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優點就是因為本實用新型可通過設計導光板與擴散板的表面結構、以及導光元件與擴散板之間的混光距離,來設計照明燈具的光場分布,因此可增進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的應用性。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在此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所附的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1.一種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背框,包含一頂板及一連結件,其中該頂板具有一開孔,該連結件接合在該頂板上;一導光兀件,設于該背框內,且包含一入光面及一出光面,其中該入光面與該出光面相鄰,且該開孔顯露出該出光面; 至少一光源,設于該背框內,且鄰設于該入光面;以及 一擴散板,設于該連結件上,且完全遮蓋住該頂板。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該導光元件還包含一反射面與該出光面相對,該反射面設有多個表面微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每一該些表面微結構包含一弧型凸狀結構或一錐型凸狀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每一該些表面微結構包含一V型切槽條狀結構垂直該入光面的法線。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該擴散板具有相對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該第一表面與該出光面相面對,且該擴散板包含多個表面微結構,該些表面微結構設于該第一表面或該第二表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燈具,其特征在于,該連結件斜向接合在該開孔的一邊緣,且該連結件與該頂板之間的一夾角小于90度。
7.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含 多個照明燈具,互相接合而排列成一預設形狀,其中每一該些照明燈具包含 一背框,包含一頂板及一連結件,其中該頂板具有一開孔,該連結件接合在該頂板上;一導光兀件,設于該背框內,且包含一入光面及一出光面,其中該入光面與該出光面相鄰,且該開孔顯露出該出光面; 至少一光源,設于該背框內,且鄰設于該入光面;以及 一擴散板,設于該連結件上,且完全遮蓋住該頂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相鄰的該些照明燈具的該些擴散板互相接合。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每一該些導光元件還包含一反射面與該出光面相對,該反射面設有多個表面微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每一該些擴散板具有相對的一第一表面與一第二表面,該第一表面與該出光面相面對,且該擴散板包含多個表面微結構,該些表面微結構設于該第一表面或該第二表面上。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每一該些照明燈具中,該連結件斜向接合在該開孔的一邊緣,且該連結件與該頂板之間的一夾角小于90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露一種照明燈具與照明設備。此照明燈具包含一背框、一導光元件、至少一光源以及一擴散板。背框包含頂板及連結件。頂板具有一開孔。連結件接合在頂板上。導光元件設于背框內,且包含入光面及出光面。入光面與出光面相鄰,且開孔顯露出此出光面。光源設于背框內,且鄰設于入光面。擴散板設于連結件上,且完全遮蓋住頂板。照明設備包含多個照明燈具,其中這些照明燈具互相接合排列一預設形狀。
文檔編號F21V5/00GK202598204SQ20122016196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3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13日
發明者薛惠菁, 鄧友淵 申請人: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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