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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裝置制造方法

文檔序號:2858516閱讀:153來源:國知局
照明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包含一光源裝置以及一燈體,光源裝置設于燈體內,光源裝置包含一基板及至少一電路板。基板具有數個插孔;電路板界定一發光區域及一連接區域,發光區域設有至少一發光二極管。當電路板的連接區域穿套過插孔的其中之一而定位于基板上時,位于基板的一下表面的電路板的連接區域,可與燈體內的一內部元件電性連接,以驅動發光二極管。
【專利說明】照明裝置【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照明裝置,特別是一種使用發光二極管作為光源的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的照明裝置中,以日光燈管、省電燈泡及發光二極管燈泡最常應用于居家的照明。日光燈管及省電燈泡的壽命不長,約只有發光二極管燈泡的十分之一,使得使用場所中都必需儲存數個日光燈管或省電燈泡以備不時的需,并且日光燈管及省電燈泡主要材料為玻璃,極易破裂,因此于運輸、保存皆不容易,更添困擾。因此近年來省電、壽命長的發光二極管燈泡開始受到重視。
[0003]但發光二極管燈泡的壽命長仍有一定使用年限,且市面上發光二極管燈泡內部是由數個發光二極管元件所組成,以達到充足的亮度,因此當發光二極管燈泡內其中之一發光二極管元件壞掉后,使得整個發光二極管燈泡亮度不足,但因無法單獨更換壞掉的發光二極管元件,因而必需更換整個發光二極管燈炮,造成使用上相當的浪費。
[0004]此外,現有的發光二極管燈泡具有另一個缺點是結構復雜,組裝時需要大量技術勞動力進行焊接、組裝,或以機械設備進行模塊化的生產,生產成本偏高。因此發光二極管燈泡相較日光燈管及省電燈泡,售價明顯高出許多,因此人們仍選擇單價較宜的日光燈管及省電燈泡為主。
[0005]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更佳的改善方案,相較于已知發光二極管燈泡,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具備可簡易替換發光二極管元件,達到重復使用的功能,乃為此業界待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為解決前述已知照明裝置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照明裝置,特別是一使用發光二極管作為光源的照明裝置,不但具備可自行替換發光二極管的功用,并且照明裝置整體無須使用額外的螺絲,便可進行簡易組裝及拆卸。
[0007]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照明裝置,包含一光源裝置以及一燈體,光源裝置設于燈體內,光源裝置包含一基板及至少一電路板。基板具有數個插孔,電路板界定一發光區域及一連接區域,發光區域設有至少一發光二極管。其中,當電路板的連接區域穿套過插孔的其中之一而定位于基板上時,位于基板的一下表面的該電路板的連接區域,適可與燈體內的一內部元件電性連接,以驅動發光二極管。
[0008]為讓上述目的、技術特征及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以較佳的實施例配合附圖進行詳細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分解示意圖。[0010]圖2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剖面示意圖。
[0011]圖3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燈體的剖面示意圖。
[0012]符號說明:
[0013]I照明裝置
[0014]100光源裝置
[0015]110基板
[0016]IlOa邊緣
[0017]111插孔
[0018]112下表面
[0019]113定位凹口
[0020]120電路板
[0021]121發光區域
[0022]122發光二極管
[0023]123連接區域
[0024]200燈體`
[0025]210基座
[0026]210a基座開口
[0027]211內側壁
[0028]212電極部
[0029]213卡合槽
[0030]214凸塊
[0031]215支撐件
[0032]216定位凸起
[0033]220罩體
[0034]220a罩體開口
[0035]223卡合凸起
[0036]230內部元件
【具體實施方式】
[0037]以下將通過實施例來解釋本實用新型內容,然而,關于實施例中的說明僅為闡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及其目的功效,而非用以直接限制本實用新型。須說明者,以下實施例以及圖示中,與本實用新型非直接相關的元件已省略而未繪示;且圖式中各元件的尺寸及相對位置關系僅用以示意俾便了解,非用以限制實施比例及尺寸大小。
[0038]首先請參考圖1,其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I的分解示意圖。照明裝置I包含一光源裝置100以及一燈體200,且光源裝置100設于燈體200內。光源裝置100包含一基板110以及至少一電路板120。基板110可為一絕緣板或一印刷電路板,基板110上具有數個插孔111,插孔111用以定位及固定電路板120。電路板120界定一發光區域121及一連接區域123,發光區域121可設有至少一發光二極管122。發光二極管122可為一白光、一紅光、一綠光或一藍光發光二極管。電路板120的連接區域123為具有傳導電路連通至發光二極管的導電區域,其經由插入至基板Iio的插孔111上,可與燈體內的電子電路元件電性連接,以供應發光二極管122所需的電源或/及用于控制發光二極管122。
[0039]于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基板110較佳可平均設有四插孔111,且各插孔111上可相應插入一個電路板120。于實際使用時,并不限制四個插孔111皆需插上電路板120,可依環境亮度或節能等需要而改變插孔上電路板的數量,亦即本實用新型可由一般消費者自行決定光源的亮度,以及提供一般消費者自行替換損壞發光二極管的功用。需說明的是,插孔及電路板的數量并不以圖面所示為限制,可依實際亮度規格及結構設計需求,刪減或增加插孔及電路板的數量。
[0040]接著請參考圖2,其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I的剖面示意圖,其中光源裝置100已安裝于燈體200內。燈體200可包含一基座210及一罩體220。基座210的下方包含一電極部212,電極部可為一制式燈泡接頭,如為一 E27規格的螺旋式接頭。罩體220可為一可透光材質所制成,使發光區域121上的發光二極管122所發出的光線可穿透罩體220。又,該罩體220可選擇一可替換的罩體,通過提供不同顏色的可透光性材質的罩體,可使照明裝置I呈現不同顏色,例如可提供紅色、藍色、棕色、綠色、黃色等不同顏色的罩體,或者為無顏色的透明材質的罩體。
[0041]燈體200更包含一內部元件230 (圖面未繪示),內部元件230可為一電子元件或一電路元件。如圖2所示,內部元件230設置于基座210內,并且位于基板110的下表面112的下方,而內部元件230可與電路板120的連接區域123電性連接。需說明的是,內部元件230與電路板120的連接區域123可通過直接及間接的方式進行電性連接,亦即,于其中之一實施態樣中,基板110為一絕緣板,當電路板120穿套過插孔111的其中之一而定位于基板110上時,位于基板110的一下表面112的電路板120的連接區域123可直接與內部元件230電性連接,進而驅動發光二極管122。或者,于另一實施態樣中,基板110可為一印刷電路板,內部元件230先與基板110上的印刷電路通過電線或其他電子線路連接,當電路板120穿套過插孔111的其中之一而定位于基板110上時,電路板120的連接區域123通過基板110間接與內部元件230電性連接,再驅動發光二極管122。
[0042]接著請參考圖3,其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燈體200的剖面示意圖,用以說明基座及罩體的結構及組合方式。本實用新型無須使用額外的工具或螺絲結構,便可方便組裝基座210及罩體220。于本實施例中,請同時參考圖1及圖3,基座210及罩體220分別界定一基座開口 210a及一罩體開口 220a,基座開口 210a的口徑尺寸實質大于罩體開口 220a的口徑尺寸,故罩體開口 220a恰可嵌合于基座開口 210a之內。進一步而言,于本實施例中,基座開口 210a可設有至少一^^合槽213,罩體開口 220a可設有與至少一^^合槽213相應配合的至少一卡合凸起223。當卡合槽213與卡合凸起223相互嵌合時,即可組裝基座210及罩體220成為燈體200,亦即,若有外力的拉扯時,卡合槽213與卡合凸起223的緊密嵌合可防止基座210及罩體220分離。
[0043]相反地,于另一實施態樣中(未另以圖式表不),若基座開口的口徑尺寸實質小于罩體開口的口徑尺寸時,故基座開口嵌合于罩體開口之內,為本【技術領域】的通常知識者可思及,基座開口可變更設成至少一卡合凸起,而罩體開口則相應變更設成至少一卡合槽,用以與基座開口的卡合凸起相應配合, 藉此亦能達到上述組裝成燈體及防止分離基座及罩體的目的。[0044]如圖2所示,基板110固定于基座210內。為方便說明基板的固定方式,同時請參考圖2及圖3,于本實施例中,朝基座210的基座開口 210a的內側具有一內側壁211,故基座210的內側壁211可設置有至少一凸塊214及至少一支撐件215,凸塊214相應位于支撐件215上方,兩者之間具有與基板110的厚度相同的一間隔距離,因此基板110可夾持以定位于凸塊214及支撐件215之間,進而固定基板110于基座210內。需說明的是,支撐件215可為沿著內側壁211環設的一水平環或沿內側壁211的垂直方向延伸的一柱體,用以支撐基板而防止向基座下方掉落。于本實施例中,基座210較佳可利用至少三支撐件215以及至少三凸塊214,平均設置于基座210的內側壁211上,讓基板穩固于基座內。藉此,基板同樣無須使用額外的工具或螺絲結構,亦能輕易組裝于燈體內部。
[0045]除此之外,如圖1及圖2所示,為防止基板110與基座210組裝后產生可能水平滑動造成線路拉扯的危險,以及確保組合后的基板110或連接區域123能位于適當的位置(即防呆作用),基座210的內側壁211設有至少一定位凸起216,且沿基板110的一邊緣IlOa相應設有至少一定位凹口 113,定位凹口 113與定位凸起216相互配合以定位基板110。由本【技術領域】通常知識者可輕易思及,基座210內較佳可使用二個定位凸起216,以達到定位基板的位置及防止滑動的目的。
[004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所具有的特點在于: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不但具有發光二極管低耗能、壽命長的優點外,并可由使用者自行替換發光二極管元件以達到重復使用照明裝置,或者可自主調整光源裝置的發光二極管的數量以控制亮度的優點。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照明裝置的燈體結構簡單、組裝容易,不需復雜技術,一般的消費者均能自行拆卸及組裝。
[0047]上述的實施例僅用來例舉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面,以及闡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并非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疇。任何熟悉此技術者可輕易完成的改變或均等性的安排均屬于本實用新型所主張的范圍,本實用新型的權利保護范圍應以權利要求書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光源裝置以及一燈體,該光源裝置設于該燈體內,該光源裝置包含: 一基板,具有數個插孔;以及 至少一電路板,該電路板界定一發光區域及一連接區域,該發光區域設有至少一發光二極管; 其中,當該電路板的該連接區域穿套過所述插孔的其中之一而定位于該基板上時,位于該基板的一下表面的該電路板的該連接區域,適可與該燈體內的一內部元件電性連接,以驅動該發光二極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燈體包含一基座及一罩體,該內部元件位于該基座內且與該電路板的該連接區域電性連接,并且該基座及該罩體分別具有一基座開口及一罩體開口。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具有一內側壁,該內側壁設置至少一凸塊及至少一支撐件,該凸塊相應位于該支撐件上方,并且該基板介于該凸塊及該支撐件之間,適以固定該基板于該基座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的該內側壁設有至少一定位凸起,且沿該基板的一邊緣相應設有至少一定位凹口,其與該至少一定位凸起相應配合,以定位該基板。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開口的口徑尺寸實質大于該罩體開口的口徑尺寸,該基座開口設有至少一卡合槽,該罩體開口設有與該卡合槽相應配合的至少一卡合凸起,并且該卡合槽與該卡合凸起相互嵌合,以組裝該基座及該罩體成為該燈體。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開口的口徑尺寸實質小于該罩體開口的口徑尺寸,該基座開口具有至少一卡合凸起,該罩體開口具有與該卡合凸起相應配合的至少一卡合槽,并且該卡合槽與該卡合凸起相互嵌合,以組裝該基座及該罩體成為該燈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的下方更包含一電極部,該電極部為一制式燈泡接頭。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二極管可為一白光、一紅光、一綠光或一藍光發光二極管。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光源裝置包含四電路板及四插孔。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基座的該內側壁平均設置至少三凸塊及至少三支撐件,所述支撐件為一柱體。
11.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罩體為一可透光性材質。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罩體可選擇為一紅色罩體、一藍色罩體、一黃色罩體、一棕色罩體、一綠色或一透明罩體。
【文檔編號】F21V17/10GK203375214SQ201320432897
【公開日】2014年1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19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19日
【發明者】蘇克剛 申請人: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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