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木塑地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木塑地板,由以下重量組份組成:廢棄的植物纖維、滑石粉、輕質碳酸鈣、丙烯酸酯共聚物、改性劑、硬脂酸、丙烯酸酯類發泡調節劑、偶氮二甲酰胺、阻燃劑、活性碳酸鈣、氯化聚乙烯、聚乙烯、防老劑RD、硬脂酸、石蠟、穩定劑、抗氧劑、增塑劑。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木塑地板強度好,不吸水,不會出現膨脹變形,可回收再利用并重新加工使用,也可生物降解;本發明具有木材的二次加工性,如可鋸、可刨、粘結、用釘子或螺釘固定,各種型材規范標準,施工安裝快捷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木塑地板
[0001]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地板,特別涉及一種木塑地板。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室內地面鋪裝材料一般為各種木質地板或復合木地板。木質地板的腳感比較舒適,但容易吸水膨脹或干燥變形,在使用過程中常出現收縮、膨脹變形、起翹、開裂等問題,并且需要耗費大量木材,生產周期較長,成本較高。復合木地板主要是利用木屑和粘合劑及其它添加劑經混合擠壓而形成的一種地板,其表面色彩豐富,成本低,但存在易吸水變形等問題。
[0003]木塑地板是用木塑復合材料制成的地板,擁有和木材一樣的加工特性,使用普通的工具即可鋸切、鉆孔、上釘,非常方便,可以像普通木材一樣使用。同時具有木材的木質感和塑料的耐水防腐特性,使得它成為一種性能優良并十分耐用的室外防水防腐建材。現有技術木塑地板種類繁多,人們可選擇的余地很大。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強度好,不吸水,不會出現膨脹變形的木塑地板。
[0005]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木塑地板,由以下重量組份組成:廢棄的植物纖維50-70份、滑石粉30-40份、輕質碳酸鈣8-10份、丙烯酸酯共聚物0.3-0.5份、改性劑0.1-0.7份、硬脂酸0.2-0.3份、丙烯酸酯類發泡調節劑4-4.5份、偶氮二甲酰胺0.1-0.8份、阻燃劑0.01-0.02份、活性碳酸鈣3-12份、氯化聚乙烯0.5-1.5份、聚乙烯15-35份、防老劑RD2-3份、硬脂酸0.5-2份、石蠟1-2份、穩定劑2-5份、抗氧劑1-1.6份、增塑劑0.5-1.5份。
[0006]作為本發明的優選方案,所述廢棄的植物纖維為廢棄木材、竹。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木塑地板強度好,不吸水,不會出現膨脹變形,可回收再利用并重新加工使用,也可生物降解;本發明具有木材的二次加工性,如可鋸、可刨、粘結、用釘子或螺釘固定,各種型材規范標準,施工安裝快捷方便。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試驗例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但不應將此理解為本發明上述主題的范圍僅限于以下的實施例,凡基于本
【發明內容】
所實現的技術均屬于本發明的范圍。
[0009]實施例1:一種木塑地板,由以下重量組份組成:廢棄的植物纖維55份、滑石粉32份、輕質碳酸鈣8份、丙烯酸酯共聚物0.3份、改性劑0.15份、硬脂酸0.2份、丙烯酸酯類發泡調節劑4.19份、偶氮二甲酰胺0.3份、阻燃劑0.01份、活性碳酸鈣5份、氯化聚乙烯0.5份、聚乙烯18份、防老劑RD2-3份、硬脂酸1.2份、石蠟1.1份、穩定劑2.5份、抗氧劑1.15份、增塑劑5份。
【權利要求】
1.一種木塑地板,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組份組成:廢棄的植物纖維50-70份、滑石粉30-40份、輕質碳酸鈣8-10份、丙烯酸酯共聚物0.3-0.5份、改性劑0.1-0.7份、硬脂酸0.2-0.3份、丙烯酸酯類發泡調節劑4-4.5份、偶氮二甲酰胺0.1-0.8份、阻燃劑0.01-0.02份、活性碳酸鈣3-12份、氯化聚乙烯0.5-1.5份、聚乙烯15-35份、防老劑RD2-3份、硬脂酸0.5-2份、石蠟1-2份、穩定劑2-5份、抗氧劑1-1.6份、增塑劑0.5-1.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木塑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棄的植物纖維為廢棄木材、竹。
【文檔編號】C08L33/04GK104231651SQ201410551404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17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17日
【發明者】曾宇 申請人:什邡市美的一家木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