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更詳細來說,涉及一種包括車速檢測手段及慣性檢測手段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
背景技術:
1、近年來,為了掌握行駛中的車身的姿勢,提出了多種搭載慣性測量裝置的摩托車(例如,參考專利文獻1)。慣性測量裝置是將加速度傳感器或陀螺儀等組合而構成,所述加速度傳感器或陀螺儀等檢測沿管控車身運動的三軸中的各軸的加速度及繞各軸的角加速度。在這種摩托車中,可以借由將由慣性測量裝置得到的信息反饋給控制發動機或車身行為的控制裝置,來根據車身的姿勢進行牽引力控制或懸架控制。
2、[先前技術文獻]
3、(專利文獻)
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5-189300號公報
技術實現思路
1、[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2、不過,如圖6所示,駕駛摩托車v1的騎乘者,有時會無意中在未使方向指示器運作的情況下就超越前方車輛v2。但是,此時,在摩托車v1的后方行駛的后方車輛v3的駕駛者,對于突然要變更行進方向的摩托車v1的識別會滯后,從而引起事故。
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能夠借由防止變更行進方向的跨騎式車輛與其周圍的交通參與者之間的事故,來提高交通安全性。
4、[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
5、(1)本發明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例如,下述駕駛輔助系統1)的特征在于,包括:方向指示器(例如,下述方向指示器6l,6r),設置在跨騎式車輛的車身上;車速檢測手段(例如,下述車速傳感器2),檢測前述車身的車速;慣性檢測手段(例如,下述慣性測量裝置3),檢測沿針對前述車身而定義的三軸中的各軸的軸加速度及繞各軸的軸角速度;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例如,下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部81),基于前述車速檢測手段的車速檢測值、前述慣性檢測手段的軸加速度檢測值及軸角速度檢測值,檢測前述車身的行進方向變更行為;及,通知手段(例如,下述方向指示器控制部82、方向指示器6l,6r、車輛間通信控制部83及車載通信裝置5),當在前述方向指示器未運作的狀態下檢測到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時,向位于前述車身周圍的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前述車身的行進方向。
6、(2)此時,較佳為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包括:轉向角推測部(例如,下述轉向角推測部812),基于前述車速檢測值、前述軸加速度檢測值及前述軸角速度檢測值,算出前述車身的轉向角推測值;及,行為檢測部(例如,下述行為檢測部814),基于前述轉向角推測值,檢測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
7、(3)此時,較佳為: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進一步包括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例如,下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813),所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基于前述車速檢測值、前述軸加速度檢測值及前述軸角速度檢測值,算出因跨騎在前述車身上的騎乘者的重心移動而產生的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前述行為檢測部,基于前述轉向角推測值及前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檢測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
8、(4)此時,較佳為:前述通知手段,借由使前述方向指示器運作,來向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前述行進方向。
9、(5)此時,較佳為:前述通知手段,借由向與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一起移動的車載通信裝置發送與前述行進方向相關的信息,來向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前述行進方向。
10、(6)此時,較佳為:前述駕駛輔助系統進一步包括報告手段(例如,下述報告控制部84及hmi7),所述報告手段在前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的絕對值超過特定的極限值時,向前述騎乘者報告。
11、(發明的效果)
12、(1)在本發明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中,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基于車速檢測值、軸加速度檢測值及軸角速度檢測值,檢測跨騎式車輛的車身的行進方向變更行為,當在方向指示器未運作的狀態下檢測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時,通知手段向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該車身的行進方向。由此,即使當騎乘者在未使方向指示器運作的情況下就變更了車身的行進方向時,周圍交通參與者也能夠快速地識別到變更行進方向的跨騎式車輛的存在,因此,能夠防止變更行進方向的跨騎式車輛與周圍交通參與者之間的事故,進而提高交通安全性。
13、(2)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包括:轉向角推測部,基于車速檢測值、軸加速度檢測值及軸角速度檢測值,算出車身的轉向角推測值;及,行為檢測部,基于轉向角推測值,檢測行進方向變更行為。由此,根據本發明,能夠快速地檢測車身的行進方向變更行為,因此,周圍交通參與者能夠更快速地識別到變更行進方向的跨騎式車輛的存在,進而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性。
14、(3)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進一步包括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所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基于車速檢測值、軸加速度檢測值及軸角速度檢測值,算出因跨騎在車身上的騎乘者的重心移動而產生的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由此,根據本發明,行為檢測部,基于轉向角推測值及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檢測行進方向變更行為,由此,能夠更快速且高精度地檢測行進方向變更行為,進而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性。
15、(4)在本發明中,當在方向指示器未運作的狀態下檢測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時,通知手段借由使方向指示器運作,來向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車身的行進方向。由此,根據本發明,能夠利用簡單的構成向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車身的行進方向,進而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性。
16、(5)在本發明中,當在方向指示器未運作的狀態下檢測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時,通知手段,借由向與周圍交通參與者一起移動的車載通信裝置發送與行進方向相關的信息,來向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車身的行進方向。由此,根據本發明,周圍交通參與者能夠快速地識別到從看不到的位置出現的跨騎式車輛的存在,進而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性。
17、(6)報告手段,在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的絕對值超過特定的極限值時,即,在騎乘者因極端的重心移動而要變更車身的行進方向時,向騎乘者報告,由此,能夠防止翻倒,進而能夠提高交通安全性。
1.一種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其中,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其中,前述行進方向變更行為檢測手段進一步包括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所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部基于前述車速檢測值、前述軸加速度檢測值及前述軸角速度檢測值,算出因跨騎在前述車身上的騎乘者的重心移動而產生的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其中,前述通知手段,借由使前述方向指示器運作,來向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前述行進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其中,前述通知手段,借由向與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一起移動的車載通信裝置發送與前述行進方向相關的信息,來向前述周圍交通參與者通知前述行進方向。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其中,所述跨騎式車輛的駕駛輔助系統進一步包括報告手段,所述報告手段在前述騎乘者施加扭矩推測值的絕對值超過特定的極限值時,向前述騎乘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