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無煙艾灸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針灸器械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無煙艾灸盒。
背景技術:
中國傳統中醫治療方法之一——針灸具有幾千年歷史,是傳統中醫的瑰寶,也流傳海外,贏得了極高聲譽。但是,現在是多針少灸,有的甚至是只針不灸,而離開了灸,只針刺不艾灸,臨床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針、灸必須相互促進。只針不灸的原因在于艾灸會出現 煙霧,一來對病人、醫生呼吸道有刺激,會加重病人痛苦和疾病,也會引起醫生身體不適;二來會污染空氣,煙霧顯然不能被人們所接受,尤其是針灸推廣到世界各國,人們只能接受針刺而不能接受艾灸帶來的煙霧。現在的無煙艾灸主要是碳化艾條,具體是把艾葉制作成木炭粉,然后用粉末制作成碳化艾條。這種做法的缺點一方面是把艾絨燃燒時的活火變成木炭燃燒的死火,完全失去傳統艾灸的真謫;另一方面是制作過程加有膠水等物質失去艾卷療法的自然療法特性。而普通灸盒配有布套的方法,雖然可以部分消除煙霧,但是沒有辦法完全消除味道。因此,設計一種既能夠保留艾灸療法的自然療法特性,又能夠實現真正的無煙無味的無煙艾灸盒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亟需解決的一個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無煙艾灸盒,它能夠保留艾灸療法的自然療法特性,又能夠實現真正的無煙無味,并且操作方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無煙艾灸盒,包括盒體,所述盒體為密閉扁圓形金屬盒,所述盒體頂部設置有聯通外界的灸盒頸,所述灸盒頸頂端的開口由灸盒蓋密封,所述盒體外壁上設置有進氣管和出氣管,所述灸盒蓋的內蓋壁上設置有一根金屬針。作為優選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所述金屬針與灸盒蓋為連為一體的整體。作為優選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所述金屬針通過螺接、卡接、膠接或者焊接的形式與灸盒蓋連接。作為優選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所述灸盒頸與灸盒蓋通過螺接或者套接的方式連接。作為優選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所述進氣管和出氣管設置在灸盒頸的兩側。進氣管用于連接供氣系統,給艾卷燃燒提供空氣,保證艾卷充分燃燒。出氣管連接通往室外的通氣管,把艾卷燃燒后的煙霧味道排出室外,這樣可以保證艾灸過程中真正的無煙無味。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實施時既無煙霧,又能充分發揮艾灸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方便,使灸療效果大大提高。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根據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的敘述。如圖I所示,一種無煙艾灸盒,包括盒體1,所述盒體I為密閉扁圓形金屬盒。盒體為艾灸燃燒提供密閉環境,完全消除煙霧和味道。所述盒體I頂部設置有聯通外界的灸盒頸2,所述灸盒頸2頂端的開口由灸盒蓋3密封,所述灸盒頸2與灸盒蓋3通過螺接或者套接的方式連接。這樣,連接可靠,也便于打開,可以保證灸盒蓋的密封效果。所述盒體I外壁上設置有進氣管4和出氣管5,所述進氣管4和出氣管5設置在灸盒頸2的兩側。進氣管4用于連接供氣系統,給艾卷燃燒提供空氣,保證艾卷充分燃燒。出氣管5連接通往室外的通氣管,把艾卷燃燒后的煙霧味道排出室外。所述灸盒蓋3的內蓋壁上設置有一根金屬針6。所述金屬針6與灸盒蓋3為連為一體的整體,具體地所述金屬針6通過焊接的形式與灸盒蓋3連接。這樣可以將艾卷插在金屬針上,使艾卷更好的在盒體內燃燒,保證艾灸的效果。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而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無煙艾灸盒,包括盒體(I),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I)為密閉扁圓形金屬盒,所述盒體(I)頂部設置有聯通外界的灸盒頸(2),所述灸盒頸(2)頂端的開口由灸盒蓋(3)密封,所述盒體(I)外壁上設置有進氣管(4)和出氣管(5),所述灸盒蓋(3)的內蓋壁上設置有一根金屬針(6)。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無煙艾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針(6)與灸盒蓋(3)為連為一體的整體。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無煙艾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針(6)通過螺接、卡接、膠接或者焊接的形式與灸盒蓋(3)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無煙艾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灸盒頸(2)與灸盒蓋(3)通過螺接或者套接的方式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煙艾灸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⑷和出氣管(5)設置在灸盒頸(2)的兩側。
專利摘要一種無煙艾灸盒,包括盒體,所述盒體為密閉扁圓形金屬盒,所述盒體頂部設置有聯通外界的灸盒頸,所述灸盒頸頂端的開口由灸盒蓋密封,所述盒體外壁上設置有進氣管和出氣管,所述灸盒蓋內蓋壁上設置有一根金屬針。本實用新型實施時既無煙霧,又能充分發揮艾灸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方便,使灸療效果大大提高。
文檔編號A61H39/06GK202568842SQ20122011812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27日
發明者晉新建, 王克敏, 黃彩霞 申請人:晉新建, 王克敏, 黃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