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技術領域,特指一種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
背景技術:
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隨著高層建筑的發展,由于結構和功能的需要,一般均設一 層地下室,基坑開挖深度在3 5米左右,沿海地區屬軟弱地質,基坑支護一般采用土釘墻 支護,土釘墻支護技術是80年代發展起來用于土體開挖和邊坡穩定的一種擋土結構,由于 其具有造價低、施工快等優勢,在東南沿海地區得以廣泛應用。由于沿海地區特別是近海區 域土質極差,采用傳統的土釘墻支護容易造成滑移失穩,造成基坑坍塌事故,近幾年來,我 們在總結經驗教訓基礎上,開展松木樁加錨桿復式土釘墻支護技術研究,利用松木樁優良 的抗彎和抗剪性能,采用松木樁與土釘墻聯合使用,充分發揮松木樁和土釘墻各自力學優 勢,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在建筑的基坑斜坡面設置有混凝土面層,在 基坑斜坡面上與地平面成5 15°的夾角、上下及左右間隔80 120cm設置有支護用土 釘,在基坑斜坡面的下端垂直并向下設置有二排松木樁,每排松木樁中相鄰的松木樁之間 間隔20 40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80 110cm,在松木樁的上端面向下設置有圍住松木 樁上部的冠梁,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的距離為60 120cm。上述的二排松木樁之間設置有一排以上的垂直錨桿,所述的冠梁圍住松木樁及垂 直錨桿的上部上述的松木樁與錨桿及混凝土面層為一體式結構。上述的冠梁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土釘是鋼筋加水泥注漿或鋼管注漿形成的柱體。上述的土釘與地平面的的夾角為10°,土釘的上下及左右間隔100cm,每排相鄰 的松木樁之間間隔33. 33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90cm,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的距離 為 70 80cm。上述的松木樁是松木,松木樁的高度< 600cm,松木樁的小頭直徑10 15cm。上述的基坑深度為3 5m。本實用新型在工期、質量、安全、造價方面與其他支護方法相比,具有如下特點和 優點1、基坑支護可與土體開挖流水施工,并可隨開挖隨支護,基本不占用施工工期。2、分層分段施工,充分發揮土體的自穩定作用,可在開挖后及時進行土體封閉,使 邊坡位移和變形得到約束限制。3、松木富含松脂,防腐能力良好,門型松且木樁結構受力合理,能最大限度發揮松木樁抗剪和抗彎性能。4、施工工藝簡單,施工過程安全可靠,土釘的制作與成孔簡單易行,松木樁施打只 需利用挖土機邊挖邊打即可,另外可以根據現場監測的變形數據和特殊情況,及時進行設 計變更。5、松木樁和錨桿取材容易、造價低使得該技術與其他技術相比在成本方面具有相 當的優勢。6、本實用新型的結構適用于沿海軟土地區地下室基坑開挖深度3 5m的基坑支 護工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剖面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冠梁、松木樁及錨桿的局部剖面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冠梁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以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實施例1 參見圖1-3 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在建筑的基坑斜坡面101設置有混凝土面 層,在基坑斜坡面101上與地平面成10°的夾角、上下及左右間隔IOOcm設置有支護用土 釘20,在基坑斜坡面101的下端垂直并向下設置有二排松木樁,每排松木樁中相鄰的松木 樁之間間隔33. 33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90cm,在松木樁30的上端面向下設置有圍住松 木樁上部的冠梁,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102的距離h為75cm,上述的二排松木樁30之 間設置有一排以上的垂直錨桿40,所述的冠梁31圍住松木樁30及垂直錨桿40的上部,上 述的松木樁30與錨桿40及混凝土面層為一體式結構,上述的冠梁31和土釘20是鋼筋混 凝土結構的柱體,所述的錨桿40是鋼筋加水泥注漿或鋼管注漿形成的柱體,上述的松木樁 30是松木,松木樁30的高度為600cm,松木樁30的小頭直徑為12cm,上述的基坑10的深度 H為5m,冠梁31中錨桿40、松木樁30、固定松木樁30的鋼筋箍311、鋼筋網312及混凝土 313的結構及位置關系參見圖2和圖3,施工時,在基坑10的上表面外圍還有用水泥砂漿或 混凝土預制的與基坑斜坡面101連為一體的排水溝104和地面103,圖1中單點劃線所示為 土質的理論滑移面及滑移方向。實施例2:參見圖1-3: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在建筑的基坑斜坡面101設置有混凝土面 層,在基坑斜坡面101上與地平面成12°的夾角、上下及左右間隔90cm設置有支護用土釘 20,在基坑斜坡面101的下端垂直并向下設置有二排松木樁30,每排松木樁中相鄰的松木 樁30之間間隔30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90cm,在松木樁30的上端面向下設置有圍住松 木樁30上部的冠梁31,冠梁31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102的距離為75cm,上述的冠梁31和 土釘20是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柱體,上述的松木樁30與混凝土面層為一體式結構,上述的松 木樁30是松木,松木樁30的高度為600cm,松木樁30的小頭直徑為10cm,上述的基坑10 的深度H為4. 5m。[0027]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 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形狀、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 范 圍之內。
權利要求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在建筑的基坑斜坡面設置有混凝土面層,在基坑斜坡面上與地平面成5~15°的夾角、上下及左右間隔80~120cm設置有支護用土釘,在基坑斜坡面的下端垂直并向下設置有二排松木樁,每排松木樁中相鄰的松木樁之間間隔20~40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80~110cm,在松木樁的上端面向下設置有圍住松木樁上部的冠梁,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的距離為60~120c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 排松木樁之間設置有一排以上的垂直錨桿,所述的冠梁圍住松木樁及垂直錨桿的上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松 木樁與錨桿及混凝土面層為一體式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冠梁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土釘是鋼筋加水泥注漿或鋼管注漿形成的柱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土釘與地平面的的夾角為10°,土釘的上下及左右間隔100cm,每排相鄰的松木樁之間 間隔33. 33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90cm,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的距離為70 80cm。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松木樁是松木,松木樁的高度< 600cm,松木樁的小頭直徑10 15cm。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 的基坑深度為3 5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基坑的支護技術領域,涉及門型松木樁加錨桿的基坑支護結構,在建筑的基坑斜坡面設置有混凝土面層,在基坑斜坡面上與地平面成5~15°的夾角、上下及左右間隔80~120cm設置有支護用土釘,在基坑斜坡面的下端垂直并向下設置有二排松木樁,每排松木樁中相鄰的松木樁之間間隔20~40cm,二排松木樁之間間隔80~110cm,在松木樁的上端面向下設置有圍住松木樁上部的冠梁,冠梁的上端面與基坑底面的距離為60~120cm,優點是本實用新型的施工簡單,安全可靠,不占用施工工期,造價低,適用于沿海軟土地區地下室基坑開挖深度不大于5m的基坑支護工程。
文檔編號E02D5/80GK201567579SQ20092024163
公開日2010年9月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4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4日
發明者童萬和, 陳寶弟 申請人:標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