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高速通行管理設備,尤其涉及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及車型識別設備。
背景技術:
1、當前的高速公路收費站、mtc(公路半自動車道收費系統,manual?tollcollection?system)或者mtc與etc(電子不停車收費,electronic?toll?collection)混合車道入口有自助發卡設備,為了避免大型車在自助發卡設備上領取小型車的卡片,需要對過往車輛的車型進行識別,從而判定該車輛應該發什么類型的卡片。同理,mtc或者etc車道出口,需要對過往車輛的車型進行識別,從而與通行介質比如高速公路復合通行卡或者obu(車載單元,on?board?unit)里面識別的車型進行匹配,車道系統根據匹配結果進行扣費操作,避免有“大車小標”帶來的通行費逃費。
2、現有的車型識別設備只能采用三目相機視頻識別,其中,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識別來車車頭端車牌號碼,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通過視頻拍攝ai算法計算出車輛車型特征,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識別駛離車輛車尾端車牌號碼,主控單元將車頭車牌號碼、車身車型特征、車尾車牌號碼信息整合,作為一輛車的特征參數輸出到車道控制端,作為車輛通行的依據,這種架構的設備有一個缺陷,就是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若未正確識別到當前來車的車頭端車牌號碼,而是誤識別到后方車輛的車牌號碼,那將會打包輸出一個后方車輛車頭端車牌號碼、加上當前車輛車型、加上當前車輛的車尾端的車牌號碼的錯誤的組合信息,導致輸出結果隊列錯誤,進而影響車道軟件判斷,導致車輛無法通行;這種情況只能通過采用與人工結合的方式進行車型識別,但是這種方式不但人工成本高,而且效率也低。
3、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新的設備,實現不易出現車輛車型識別錯誤,節約人工成本,提高收費站設備的利用率,提高識別準確率。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及車型識別設備。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提供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包括主控單元、激光雷達模組、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所述激光雷達模組通過邏輯與門電路與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連接;所述主控單元分別與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連接;所述激光雷達模組包括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以及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所述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分別與所述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以及所述邏輯與門電路。
3、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邏輯與門電路包括邏輯與門芯片u5,所述邏輯與門芯片u5的型號為74hc1g08。
4、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還包括微波雷達模組,所述微波雷達模組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
5、另外,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還提供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包括上述的一種車型識別電路。
6、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還包括信息顯示單元,所述信息顯示單元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
7、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
8、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信息顯示單元包括若干個led燈,所述led燈安裝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led燈位于所述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的正下方。
9、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安裝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位于所述led燈的下方。
10、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微波雷達模組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微波雷達模組位于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的下方。
11、其進一步技術方案為:所述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位于所述支架的正面,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與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呈45°傾斜;所述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與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呈45°傾斜,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與所述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沿著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對稱設置;所述激光雷達模組距離地面高度為1米;所述微波雷達模組距離地面高度為0.8米。
12、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主控單元、激光雷達模組、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利用激光雷達模組與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的邏輯與門關系,有效控制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的工作或者不工作,實現不易出現車輛車型識別錯誤,節約人工成本,提高收費站設備的利用率,提高識別準確率。
13、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1.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單元、激光雷達模組、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所述激光雷達模組通過邏輯與門電路與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連接;所述主控單元分別與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連接;所述激光雷達模組包括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以及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所述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分別與所述激光雷達處理芯片u1以及所述邏輯與門電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其特征在于,所述邏輯與門電路包括邏輯與門芯片u5,所述邏輯與門芯片u5的型號為74hc1g0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電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微波雷達模組,所述微波雷達模組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
4.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電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信息顯示單元,所述信息顯示單元與所述主控單元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以及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顯示單元包括若干個led燈,所述led燈安裝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led燈位于所述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的正下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安裝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位于所述led燈的下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微波雷達模組在所述支架上,且所述微波雷達模組位于所述雷達發射接收單元u6的下方。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車型識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車型識別相機u3位于所述支架的正面,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與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呈45°傾斜;所述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與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呈45°傾斜,所述車頭車牌識別相機u2與所述車尾車牌識別相機u4沿著所述支架的縱軸線對稱設置;所述激光雷達模組距離地面高度為1米;所述微波雷達模組距離地面高度為0.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