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子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子設備,尤其涉及一種可以使用電池供電的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通常,手機通過電池提供的電能源工作。為了增長電池為手機提供電能源的時間, 生產廠商通常提供高容量的可充電的鋰電池。然而,上述高容量的鋰電池可能會發熱膨脹 而引起爆炸,而且爆炸引起的危害很大,有可能威脅人們的生命。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可減小電池爆炸所帶來的危害的電子設備。一種電子設備,其包括上殼體、卡合于上殼體的下殼體、及容置于上殼體和下殼體 圍成的容置空間內的電池,所述下殼體的底面部分凹陷形容收容部,使下殼體上收容部底 部所處位置的強度相對下殼體其他部分的強度減弱,所述收容部用于容置所述電池。使用上述電子設備,由于下殼體上收容部底部所處位置的強度相對下殼體其他部 分的強度減弱,在電池發熱膨脹時,底部可能因受熱而發生形變,從而可以提示用戶電池可 能發生爆炸,使用戶盡快遠離電子設備,這樣可以降低電池爆炸對人體帶來的危害。
圖1為一較佳實施方式的電子設備的立體圖。圖2為圖1所示電子設備的分解圖。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設備,其包括上殼體、卡合于上殼體的下殼體、及容置于上殼體和下殼體圍 成的容置空間內的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的底面部分凹陷形成收容部,使下殼體上 收容部底部所處位置的強度相對下殼體其他部分的強度減弱,所述收容部用于容置所述電 池。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容部底部開設有多個狹長的凹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相互平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殼體由塑膠材料制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為手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為鋰電池。
全文摘要
一種電子設備,其包括上殼體、卡合于上殼體的下殼體、及容置于上殼體和下殼體圍成的容置空間內的電池,所述下殼體的底面部分凹陷形容收容部,使下殼體上收容部底部所處位置的強度相對下殼體其他部分的強度減弱,所述收容部用于容置所述電池。使用上述電子設備,下殼體上收容部底部所處位置的強度相對下殼體其他部分的強度減弱,在電池發熱膨脹時,底部可能因受熱而發生形變,從而可以提示用戶電池可能發生爆炸,使用戶盡快遠離電子設備,這樣可以降低電池爆炸對人體帶來的危害。
文檔編號H01M2/10GK102105026SQ20091031200
公開日2011年6月22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22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22日
發明者李德華, 王滿中, 蔣斌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