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可以自動控制來電鈴聲的音量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技術的快速發展,現今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通訊手機、個人數字助理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手機或全球定位系統(globalpositioning system, GPS)手機等已成為許多人必備的工具。也由于這些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普及率高,在幾乎人 手一機的狀態下,各家廠商莫不積極再推出各式具備更多功能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手機的來電響鈴有多種形式,例如是響鈴、震動及靜音等。然而,目前市面上手機 的來電響鈴皆是由使用者自行直接作設定。亦即,若需要改變鈴聲大小或是轉成震動模式 皆需要手動設定。如此,在手機使用上其實是相當不便的。由此可見,上述現有的手機的來電響鈴及其設定方法在產品結構、方法與使用上, 顯然仍存在有不便與缺陷,而亟待加以進一步改進。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相關廠商莫 不費盡心思來謀求解決之道,但長久以來一直未見適用的設計被發展完成,而一般產品及 方法又沒有適切的結構及方法能夠解決上述問題,此顯然是相關業者急欲解決的問題。因 此如何能創設一種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實屬當前重要研發課題之 一,亦成為當前業界極需改進的目標。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手機的來電響鈴及其設定方法存在的缺陷,而提 供一種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其藉由可攜 式通訊裝置自行感應自身的運動狀態,并據以自動控制來電告知方式,例如是控制音量的 大小及控制震動的強弱,非常適于實用。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依據本發明提出 的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其包括一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一感測單元,設置于該機體,用 以偵測該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及偵測該機體一被晃動頻率與一被晃動振 幅;一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以及一處理單元,用以當該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一來 電信號時,控制該響鈴單元發出該鈴聲,并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 被晃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幅來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以震動該機體; 其中,該處理單元更用以當該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該來電信號時,控制該震動單元產生 該震動,并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被晃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幅來 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來電告知模式,該音量的預設值及該震動量的預設值是設定于該來電告知模式中。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設定模式,該設定模式用以關閉或開啟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及該震動量的功能。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 率大于一第一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一預設振幅時,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為 一第一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一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一預設音量及該第一預 設震動量不為零。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 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二預設振幅時,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為 一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二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二預設頻率是大于該第 一預設頻率且該第二預設振幅是大于該第一預設振幅,而該第二預設音量是大于第一預設 音量且該第二預設震動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震動量。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實質上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 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該處理單元用以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三預設音量且 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三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三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三預設震動量為零 或不為零。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 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該處理單元用以控制該音量為一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 該震動量為一第四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四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四預設震動量不為零。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中所述的預設方位為地面方向或天空方向。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依據本發明提出的 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用以控制一可攜式通訊裝置,該可攜式通訊裝 置包括一機體及一響鈴單元,該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該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該來電 告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偵測該機體的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振幅;偵測該機體表 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以及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被晃 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幅,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 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 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一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一預 設振幅時,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一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一預設震動量; 其中,該第一預設音量及該第一預設震動量不為零。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 一使用者介面,該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來電告知模式,在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之 前,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更包括設定該音量的預設值及該震動量的預設值于該來電告知 模式中。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 一使用者介面,該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設定模式,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更包括通過該設 定模式關閉或開啟控制該音量及該震動量的功能。
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在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 中包括當該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 振幅大于一第二預設振幅時,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二預設 震動量;其中,該第二預設頻率是大于該第一預設頻率且該第二預設振幅是大于該第一預 設振幅,而該第二預設音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音量且該第二預設震動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震動 量。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 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 表面實質上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控制該音量 為一第三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三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三預設音量 為零,而該第三預設震動量為零或不為零。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 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 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且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控制該音量為 一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四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四預設音量為 零,而該第四預設震動量不為零。
前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中所述的預設方位為地面方向或 天空方向。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和有益效果。由以上技術方案可知,本發 明的主要技術內容如下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可攜式通訊裝置包括一機 體、一感測單元、一響鈴單元及一處理單元。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感測單元設置于機體,用 以偵測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以及偵測機體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振幅。 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處理單元用以當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一來電信號時,控制響 鈴單元發出鈴聲,并依據機體表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來 控制鈴聲的一音量。另外,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 法。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用以控制一可攜式通訊裝置。可攜式通訊裝置包括一機體及一響鈴 單元,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偵測機體的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振幅。偵測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依 據機體表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控制鈴聲的一音量。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至少具有下列 優點及有益效果本發明藉由可攜式通訊裝置自行感應自身的運動狀態,并據以自動控制 來電告知方式,例如控制音量的大小及控制震動的強弱。綜上所述,本發明是有關于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來電告 知控制方法用以控制一可攜式通訊裝置。可攜式通訊裝置包括一機體及一響鈴單元,機體 具有一機體表面,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偵測機體 的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振幅。偵測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依據機體表 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控制鈴聲的一音量。本發明在技術上有顯著的進步,并具有明顯的積極效果,誠為一新穎、進步、實用的新設計。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 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點能夠 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是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示意圖。圖2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功能方框圖。圖3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呈不規則放置姿態的示意圖。圖4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放置于桌上的示意圖。圖5是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的流程圖。100 可攜式通訊裝置102 感測單元104:處理單元106:響鈴單元108:震動單元110:機體表面112:模擬數字轉換器114 機體116:使用者介面118:會議桌120:桌面122 輸入按鍵124:顯示單元Di 天空方向D2:地面方向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 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明提出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具體實 施方式、結構、方法、步驟、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將詳細描述如下。然而,除了以下描述外,本發明還可以廣泛 地在其他實施例施行,并且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實施例的限定,其以權利要求的保護 范圍為準。再者,為提供更清楚的描述及更容易理解本發明,圖式內各部分并沒有依照其相 對尺寸繪圖,某些尺寸與其他相關尺度相比已經被夸張;不相關的細節部分也未完全繪示 出,以求圖式的簡潔。本發明主要是在可攜式通訊裝置上設置一感測單元來感應可攜式通訊裝置本身 的運動狀態,可攜式通訊裝置并據以自動控制來電告知方式。請參圖1及圖2所示,圖1是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示意圖,圖2 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功能方框圖。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100,包括一 機體114、一感測單元102、一處理單元104、一響鈴單元106及一震動單元108。機體114 具有一機體表面110。其中感測單元102可為一加速度感測器。此外,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更包括一操作單元,例如是一輸入按鍵122及一顯示單元124,設置在機體表面110上。也就是說,機體表面110為設置輸入按鍵122或顯示單元 124的表面。響鈴單元106,例如是一揚聲器(speaker),用以發出一鈴聲(未繪示)。震動單元108用以產生一震動(未繪示),以震動機體114。處理單元104,例如是包括一內建編解碼 單元(CODEC)的處理器,用以當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接收到一來電信號(未繪示)時,處理 單元104傳送一電子信號(未繪示)至響鈴單元106及震動單元108,以控制響鈴單元106 發出一鈴聲及控制震動單元108產生一震動。如圖2所示,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116,用以提供至少一來電告知模式,鈴聲的音量的預設值及震動的震動量的預設值可以藉由來電告知模式設定并儲 存于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存儲單元(未繪示)內。此外,感測單元102內建有一模擬數 字轉換器(Analog-to-DigitalConverter,ADC) 112,用以將感測單元102所偵測到的加速 度值轉換成數字信號,并傳送至處理單元104。感測單元102是設置于機體114中,用以偵 測機體表面110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以及偵測機體114的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 振幅。而處理單元104是依據機體表面110是否實質上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動頻率 與被晃動振幅來控制鈴聲的一音量及震動的一震動量。更進一步地說,請參閱圖3所示,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呈不規則放置姿態的示 意圖。當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一裝置攜帶者將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放置于口袋中并進行 走路動作。此時,可攜式通訊裝置100自然地呈不規則的姿態(如圖3所示),例如斜放或 立放等。亦即,機體表面110并未面向預設方位,預設方位例如是朝向地面方向D2或朝向 天空方向D1。并且,由于裝置攜帶者正在進行走路動作,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并不為 零,例如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一預設頻率而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一預設振幅。因此,處理單 元104據以判斷出裝置攜帶者正在進行走路動作時,并且控制音量為一第一預設音量且控 制震動量為一第一預設震動量。此第一預設音量及第一預設震動量為裝置攜帶者在走路狀 態下,所能感受到的音量及震動量。此外,使用者介面116提供一第一來電告知模式。第一預設音量及第一預設震動 量設定于第一來電告知模式中。也就是說,裝置攜帶者可通過使用者介面116來設定第一 預設音量與第一預設震動量,例如使用者介面116提供數個音量選項,例如是小音量、中音 量及大音量且提供數個震動量選項,例如是小震動量、中震動量及大震動量。而裝置攜帶者 可以將小音量或中音量設定給第一預設音量,而將小震動量或中震動量設定給第一預設震 動量。此外,當感測單元102偵測到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機體表面110并未朝向地面 方向D2或天空方向Dl且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而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二預設振 幅時,則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一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震動量為一第二預設震動量。舉 例來說,當裝置攜帶者將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放置于口袋中并進行跑步動作時,因為在跑 步狀態中的可攜式通訊裝置100不管是被晃動頻率或被晃動振幅都比走路狀態時還要激 烈。因此,在此情況下的第二預設頻率被設定成大于第一預設頻率而第二預設振幅被設定 成大于第一預設振幅,藉以讓處理單元104判斷出裝置攜帶者是在進行跑步動作。而正因 為裝置攜帶者正在進行跑步動作,所以需要較強烈的來電告知方式來讓裝置攜帶者可以感 受到來電通知。因此,第二預設音量要大于第一預設音量且第二預設震動量也要大于第一 預設震動量。第二預設音量及第二預設震動量為裝置攜帶者在跑步狀態下,所能感受到的 音量及震動量。如此,即使裝置攜帶者處于一運動狀態下,可攜式通訊裝置100仍可以自動地將來電響鈴的音量與來電震動的震動量控制成裝置攜帶者在運動狀態下能感受得到的音量 與震動量,使得裝置攜帶者不會漏接來電。也就是說,即使裝置攜帶者忘記將來電告知模式 設定成裝置攜帶者期望的模式,可攜式通訊裝置100也會依據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姿態 及使用者的動作狀態自動地設定合適的來電告知模式。此外,使用者介面116更提供一第二來電告知模式。第二預設音量及第二預設震 動量是設定于第二來電告知模式中。也就是說,裝置攜帶者可以通過使用者介面116來設 定預設音量與預設震動量,例如裝置攜帶者可以將大音量設定給第二預設音量,而將大震 動量設定給第二預設震動量。此外,請參閱圖4所示,是圖1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放置于桌上的示意圖。當機體 表面110實質上朝向天空方向Dl且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等于零,即機體114未被晃 動。例如,裝置攜帶者在會議室開會時,將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放置于會議桌118的桌面 120上,則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一第三預設音量且控制震動量為一第三預設震動量。其 中,第三預設音量為零而第三預設震動量不為零。更進一步地說,假如可攜式通訊裝置100 原本的來電告知模式是設定成第一來電告知模式或第二來電告知模式,當可攜式通訊裝置 100自 動偵測出機體表面110實質上朝向地面方向D2或朝向天空方向Dl且被晃動頻率及 被晃動振幅皆等于零時,可攜式通訊裝置100判斷裝置攜帶者正在開會,并自動將響鈴單 元106的鈴聲音量控制為靜音,但仍然保留來電時震動單元108的震動功能。如此,裝置 攜帶者不用在開會時,還要自己手動設定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本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 100會自動設定成震動模式。特別是當裝置攜帶者忘記在開會時將可攜式通訊裝置100設 定成震動模式的情況下,可攜式通訊裝置100也會自動設定成震動模式。因此,本實施例的 可攜式通訊裝置100具有友善、貼心的功效。此外,使用者介面116更提供一第三來電告知模式。第三預設音量及第三預設震 動量是設定于第三來電告知模式中。也就是說,裝置攜帶者可以通過使用者介面116來設 定預設音量與預設震動量,例如裝置攜帶者可以將第三預設音量設定成零,也就是靜音,而 將小震動量、中震動量或大震動量設定給第三預設震動量。雖然,本實施例的第三預設音量是以零且第三預設震動量是以不為零為例作說 明,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三預設音量及第三預設震動量可以通過使用者介面116自由 設定。例如,除了將第三預設音量設為零外,也可把第三預設震動量設為零,即不震動。此外,當機體表面110未面向預設方位且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被晃動振幅等于零 (即機體114未被晃動),例如是裝置攜帶者將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放置口袋內并呈靜止狀 態,例如在等公車或坐在椅子上時。此時,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一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 震動量為一第四預設震動量。其中,第四預設音量為零而第四預設震動量不為零。如此,即 使可攜式通訊裝置100被放置于口袋內且當外部環境吵雜時,裝置攜帶者仍可通過可攜式 通訊裝置100的震動察覺到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來電。此外,使用者介面116更提供一第四來電告知模式。第四預設音量及第四預設震 動量是設定于第四來電告知模式中。也就是說,裝置攜帶者可以通過使用者介面116來設 定預設音量與預設震動量。例如,裝置攜帶者可以將第四預設音量設定成靜音,而將小震動 量、中震動量或大震動量設定給第四預設震動量。雖然,本實施例的第四預設音量是以零且第四預設震動量是以不為零為例作說明,然而在其它實施例中,第四預設音量及第四預設震動量可以通過使用者介面116自由 設定,并不受本實施例所限制。此外,使用者介面116更用以提供一設定模式(未繪示),設定模式用以關閉或開 啟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及震動量的功能。更進一步地說,若使用者在家里(即非在開會 狀態)把可攜式通訊裝置100放置于桌上,為了避免可攜式通訊裝置100被自動設定成震 動模式而導致使用者聽不到來電鈴響,則可通過此設定模式來關閉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 自動控制來電告知的功能。也就是說,若使用者關閉可攜式通訊裝置100的自動控制來電 告知的功能,則處理單元104便不再依據機體表面110的面向方位、被晃動頻率及被晃動振 幅來控制鈴聲的音量及震動的震動量,而是依據當時的預設音量及預設震動量來控制響鈴 單元106及震動單元108的作動。請參閱圖5所示,是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的 流程圖。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首先,在步驟S502中,感測單元102偵測機體114的被晃動頻率及被晃動振幅。接著,在步驟S504中,感測單元102偵測機體表面110是否實質上面向預設方位, 例如是朝向地面或朝向天空的方位。若是,則進入步驟S506 ;若否,則進入步驟S508。然后,在步驟S506中,處理單元104依據機體表面110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 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來控制鈴聲的音量。例如,當機體表面110實質上面向預設方位且被晃動頻率及被晃動振幅皆等于零 時,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第三預設音量且控制震動量為第三預設震動量。或者,在步驟S508中,處理單元104依據機體表面110未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 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來控制鈴聲的音量。例如,當機體表面110未面向地面方向D2或天空方向Dl而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 一預設頻率且被晃動振幅大于第一預設振幅時,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第一預設音量且 控制震動量為第一預設震動量。又例如,當機體表面110未面向預設方位、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且被 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二預設振幅時,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震動量為 第二預設震動量。再例如,當機體表面110未面向預設方位且被晃動頻率及被晃動振幅皆等于零 時,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為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震動量為第四預設震動量。當然,也可以利用使用者介面116來設定第一來電告知模式、第二來電告知模式、 第三來電告知模式及第四來電告知模式。例如,本實施例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更包括以下 步驟設定第一預設音量及第一預設震動量于第一來電告知模式中。又例如,設定第二預設音量及第二預設震動量于第二來電告知模式中。再例如,設定第三預設音量及第三預設震動量于第三來電告知模式中。更例如,設定第四預設音量及第四預設震動量于第四來電告知模式中。此外,使用者可藉由使用者介面116所提供的設定模式來關閉或開啟處理單元104控制音量與震動量的功能。而設定的時機可以是任意時機,并不受上述步驟S502 S508的順序所限制。
本發明上述實施例所揭露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藉由感測單元偵測可攜式通訊裝置的被晃動頻率與被晃動振幅以及偵測機體表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 來判斷裝置攜帶者的動作狀態,例如是走路、跑步、靜止等。然后,處理單元據以自動控制響 鈴單元的響鈴的音量與震動單元的震動的震動量。如此,無論裝置攜帶者處于何狀態下,例 如裝置攜帶者從走路狀態進入會議狀態時,裝置攜帶者都不用費心地以手動設定成會議狀 態下的來電告知方式,可攜式通訊裝置會自動控制來電告知的響鈴與震動。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 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 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及技術內容作出些許的更 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 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 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一感測單元,設置于該機體,用以偵測該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及偵測該機體一被晃動頻率與一被晃動振幅;一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以及一處理單元,用以當該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一來電信號時,控制該響鈴單元發出該鈴聲,并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被晃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幅來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以震動該機體;其中,該處理單元更用以當該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該來電信號時,控制該震動單元 產生該震動,并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被晃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 幅來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用以提 供一來電告知模式,該音量的預設值及該震動量的預設值是設定于該來電告知模式中。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用以提 供一設定模式,該設定模式用以關閉或開啟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及該震動量的功能。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 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一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一預設振幅時, 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一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一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一預設音量及該第一預設震動量不為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 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大于一第二預設振幅時, 該處理單元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二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二預設頻率是大于該第一預設頻率且該第二預設振幅是大于該第一預設振 幅,而該第二預設音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音量且該第二預設震動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震動量。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實質上 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該處理單元用以控制該 音量為一第三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三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三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三預設震動量為零或不為零。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當所述的機體表面未面向 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該處理單元用以控制該音量 為一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四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四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四預設震動量不為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預設方位為地面方 向或天空方向。
10.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用以控制一可攜式通訊裝置,該可攜式 通訊裝置包括一機體及一響鈴單元,該機體具有一機體表面,該響鈴單元用以發出一鈴聲, 其特征在于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偵測該機體的一被晃動頻率及一被晃動振幅;偵測該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一預設方位;以及依據該機體表面是否面向該預設方位、及依據該被晃動頻率與該被晃動振幅,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 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一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 大于一第一預設振幅時,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一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一 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一預設音量及該第一預設震動量不為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該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來電告知模式,在控 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之前,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更包括設定該音量的預設值及該震 動量的預設值于該來電告知模式中。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使用者介面,該使用者介面用以提供一設定模式,該來電告 知控制方法更包括通過該設定模式關閉或開啟控制該音量及該震動量的功能。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在 控制該鈴聲的一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大于一第二預設頻率且該被晃動振幅 大于一第二預設振幅時,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二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量為一第二預設震動 量;其中,該第二預設頻率是大于該第一預設頻率且該第二預設振幅是大于該第一預設振 幅,而該第二預設音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音量且該第二預設震動量是大于第一預設震動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 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表面實質上面向該預設方位、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 時,控制該音量為一第三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三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三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三預設震動量為零或不為零。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更包括一震動單元,該震動單元用以產生一震動,在控制該鈴聲的一 音量的步驟中包括當該機體表面未面向該預設方位、且該被晃動頻率等于零且該被晃動振幅等于零時, 控制該音量為一第四預設音量且控制該震動的一震動量為一第四預設震動量;其中,該第四預設音量為零,而該第四預設震動量不為零。
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攜式通訊裝置的來電告知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 述的預設方位為地面方向或天空方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關于一種可攜式通訊裝置及其來電告知控制方法。該可攜式通訊裝置包括機體,具有機體表面;感測單元,設置于機體,偵測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預設方位及機體被晃動的頻率與振幅;響鈴單元,發出鈴聲;處理單元,當可攜式通訊裝置接收到來電信號時,控制響鈴單元發出鈴聲,并依機體表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及被晃動的頻率與振幅控制鈴聲的音量。該來電告知控制方法,用以控制可攜式通訊裝置,包括以下步驟偵測機體被晃動的頻率與振幅;偵測機體表面是否實質上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機體表面是否面向預設方位、及依據被晃動的頻率與振幅,控制鈴聲的音量。本發明藉由可攜式通訊裝置自行感應自身的運動狀態,并據以自動控制來電告知方式。
文檔編號H04M1/725GK101800796SQ20091000626
公開日2010年8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2月9日 優先權日2009年2月9日
發明者黃祺壬 申請人: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