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包括:主控盒、骨傳導耳機、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其中:所述主控盒上設置有手機連接導線接口,所述骨傳導耳機和所述主控盒相連,用于在所述主控盒主控下,將通過插入所述手機連接導線接口的手機連接導線獲取音頻,并發送到所述骨傳導耳機。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對于聽力障礙使用者,骨傳導耳機直接作用于內耳聽覺神經,不會對鼓膜造成二次傷害,通過“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可與手機連接使用,完成撥打電話、聽音樂等功能。
【專利說明】
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聽力輔助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現有聽力輔助耳機系統,通過傳統耳機進行聽聲,長期使用傳統聽筒的使用者,使用者的耳鼓膜容易造成損傷,使其靈敏度降低。其對因鼓膜退化、受傷(耳神經未受損)引起的聽力下降、受損等情況下的聽力改善,效果有限。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改善聽力障礙者的用戶體驗,有效保護使用者的耳鼓膜。
[0004]為了達到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包括:主控盒、骨傳導耳機、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其中:所述主控盒上設置有手機連接導線接口,所述骨傳導耳機和所述主控盒相連,用于在所述主控盒主控下,將通過插入所述手機連接導線接口的手機連接導線獲取音頻,并發送到所述骨傳導耳機;所述主控盒包括:主處理器、拾音器、功放器、鋰電池,其中,所述拾音器、所述功放器、所述鋰電池分別與所述主處理器相連。
[0005]上述技術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對于聽力障礙者,骨傳導耳機直接作用于內耳聽覺神經,不會對鼓膜造成二次傷害,通過“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可與手機連接使用,完成撥打電話、聽音樂等功能。
【附圖說明】
[000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組成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09]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組成結構示意圖,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包括:主控盒10、骨傳導耳機11、手機連接導線接口 12,其中:所述主控盒10上設置有手機連接導線接口 12,所述骨傳導耳機11和所述主控盒10相連,用于在所述主控盒10主控下,將通過插入所述手機連接導線接口 12的手機連接導線獲取音頻,并發送到所述骨傳導耳機11。
[0010]優選地,所述主控盒10包括:主處理器101、拾音器104、功放器102、鋰電池103,其中,所述拾音器104、所述功放器102、所述鋰電池103分別與所述主處理器101相連。
[0011]優選地,所述功放器和所述骨傳導耳機11之間還設置有調音器105。
[0012]優選地,所述調音器105包括:左耳調音器和右耳調音器。
[0013]優選地,所述拾音器104為廣角拾音器。
[0014]優選地,所述功放器102中設置有濾波電路。
[0015]優選地,所述主處理器101通過如下的一種實現:通用處理器,數字信號處理器,專用集成電路ASIC,現場可編程門陣列。
[0016]本實用新型用骨傳導耳機代替原有的傳統耳機,對于聽力障礙者,骨傳導耳機直接作用于內耳聽覺神經,不會對鼓膜造成二次傷害,通過“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可與手機連接使用,完成撥打電話、聽音樂等功能。另外,通過“調音器”可實現左右耳音量可調,適用于左右耳聽力不同的使用者;“拾音器”大廣角高靈敏度,增強環境聲音拾取效果;功放器中設置有濾波電路,特別的噪音濾波模式,避免不必要的干擾。
[0017]在上述的詳細描述中,各種特征一起組合在單個的實施方案中,以簡化本公開。不應該將這種公開方法解釋為反映了這樣的意圖,即,所要求保護的主題的實施方案需要比清楚地在每個權利要求中所陳述的特征更多的特征。相反,如所附的權利要求書所反映的那樣,本實用新型處于比所公開的單個實施方案的全部特征少的狀態。因此,所附的權利要求書特此清楚地被并入詳細描述中,其中每項權利要求獨自作為本實用新型單獨的優選實施方案。
[0018]為使本領域內的任何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者使用本實用新型,上面對所公開實施例進行了描述。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這些實施例的各種修改方式都是顯而易見的,并且本文定義的一般原理也可以在不脫離本公開的精神和保護范圍的基礎上適用于其它實施例。因此,本公開并不限于本文給出的實施例,而是與本申請公開的原理和新穎性特征的最廣范圍相一致。
[0019]上文的描述包括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的舉例。當然,為了描述上述實施例而描述部件或方法的所有可能的結合是不可能的,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應該認識到,各個實施例可以做進一步的組合和排列。因此,本文中描述的實施例旨在涵蓋落入所附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內的所有這樣的改變、修改和變型。此外,就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包含”,該詞的涵蓋方式類似于術語“包括”,就如同“包括,”在權利要求中用作銜接詞所解釋的那樣。此外,使用在權利要求書的說明書中的任何一個術語“或者”是要表示“非排它性的或者”。
[0020]本領域技術人員還可以了解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列出的各種說明性邏輯塊(illustrative logical block),單元,和步驟可以通過電子硬件、電腦軟件,或兩者的結合進行實現。為清楚展示硬件和軟件的可替換性(:^丨6代1^1^6313;[1;^7),上述的各種說明性部件(illustrative components),單元和步驟已經通用地描述了它們的功能。這樣的功能是通過硬件還是軟件來實現取決于特定的應用和整個系統的設計要求。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于每種特定的應用,可以使用各種方法實現所述的功能,但這種實現不應被理解為超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保護的范圍。
[002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描述的各種說明性的邏輯塊,或單元都可以通過通用處理器,數字信號處理器,專用集成電路(ASIC),現場可編程門陣列或其它可編程邏輯裝置,離散門或晶體管邏輯,離散硬件部件,或上述任何組合的設計來實現或操作所描述的功能。通用處理器可以為微處理器,可選地,該通用處理器也可以為任何傳統的處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或狀態機。處理器也可以通過計算裝置的組合來實現,例如數字信號處理器和微處理器,多個微處理器,一個或多個微處理器聯合一個數字信號處理器核,或任何其它類似的配置來實現。
[0022]在一個或多個示例性的設計中,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描述的上述功能可以在硬件、軟件、固件或這三者的任意組合來實現。如果在軟件中實現,這些功能可以存儲與電腦可讀的媒介上,或以一個或多個指令或代碼形式傳輸于電腦可讀的媒介上。電腦可讀媒介包括電腦存儲媒介和便于使得讓電腦程序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其它地方的通信媒介。存儲媒介可以是任何通用或特殊電腦可以接入訪問的可用媒體。例如,這樣的電腦可讀媒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RAM、R0M、EEPR0M、⑶-ROM或其它光盤存儲、磁盤存儲或其它磁性存儲裝置,或其它任何可以用于承載或存儲以指令或數據結構和其它可被通用或特殊電腦、或通用或特殊處理器讀取形式的程序代碼的媒介。此外,任何連接都可以被適當地定義為電腦可讀媒介,例如,如果軟件是從一個網站站點、服務器或其它遠程資源通過一個同軸電纜、光纖電纜、雙絞線、數字用戶線(DSL)或以例如紅外、無線和微波等無線方式傳輸的也被包含在所定義的電腦可讀媒介中。所述的碟片(disk)和磁盤(disc)包括壓縮磁盤、錫射盤、光盤、DVD、軟盤和藍光光盤,磁盤通常以磁性復制數據,而碟片通常以激光進行光學復制數據。上述的組合也可以包含在電腦可讀媒介中。
[0023]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包括:主控盒、骨傳導耳機、手機連接導線接口,其中:所述主控盒上設置有手機連接導線接口,所述骨傳導耳機和所述主控盒相連,用于在所述主控盒主控下,將通過插入所述手機連接導線接口的手機連接導線獲取音頻,并發送到所述骨傳導耳機;所述主控盒包括:主處理器、拾音器、功放器、鋰電池,其中,所述拾音器、所述功放器、所述鋰電池分別與所述主處理器相連。2.如權利要求1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放器和所述骨傳導耳機之間還設置有調音器。3.如權利要求2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音器包括:左耳調音器和右耳調音器。4.如權利要求1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拾音器為廣角拾音器。5.如權利要求1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功放器中設置有濾波電路。6.如權利要求1所述聽力輔助耳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處理器通過如下的一種實現:通用處理器,數字信號處理器,專用集成電路ASIC,現場可編程門陣列。
【文檔編號】H04R25/00GK205726416SQ201620577793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13日
【發明人】郭海, 張艇
【申請人】深圳市海圣微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