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力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
【背景技術】
[0002]營銷部作為電網體系的最后一級,肩負著將用戶使用的電費及時、準確的回收的責任,而抄表員則是電費回收的基本環節,因此每個抄表員能否高效完成所負責區域的電費收繳直接影響到整個部門的工作效率。但在抄表收費環節,有時會遇到客戶不配合供電公司工作,拒絕繳納電費的情況,特別是將房屋出租的房主和租客間因為對繳納電費的意見不一致而拒交電費,影響工作開展,且容易引起用戶投訴,這時如果能夠記錄下收費現場的語音,則可減少用戶隨意投訴引起的不必要的糾紛,除此之外,經常會出現零部件尺寸與實際安裝位置不符或需改變部件長短、形狀的情況,對節約成本、工作效率和送電時間都存在很大的影響,在新的電力服務形勢下,電力客戶用電需求日益增多,受理內容也日益復雜,僅僅依靠國網營銷系統已難以滿足當前的服務形勢和工作要求,受國網營銷系統的受理類別限制,供電營業廳所受理的電費及其雜項用電業務需要采用傳統紙質工單方式在部門和用戶之間流轉,由于紙質工單需要通過人工方式傳遞,流轉過程中因流轉速度較慢經常會出現分派工單不及時、傳遞簽收不及時,處理不及時,流轉單丟失,無處理時限考核等原因,從而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為此,我們提出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包括臺面,所述臺面的頂部設置有控制面板和顯示屏,所述控制面板和顯示屏電性連接,所述臺面的一端通過鉸鏈交接有上蓋,所述上蓋的頂部固定有活動支桿和固定扣件,所述活動支桿的頂部通過桿件設置有攝像頭,且上蓋上開有與活動支桿相配合的支桿槽,所述上蓋的側壁設置有錄音話筒,所述臺面上開有與固定扣件相配合的扣槽,所述臺面的外壁固定有手柄,所述手柄上設置有報警按鈕,所述臺面和上蓋的底部設置有支腳,且臺面和上蓋上開有與支腳相配合的槽體,所述支腳的底部套接有橡膠圈,所述臺面和上蓋的側壁插接有儲物盒,所述活動支桿包括支撐立柱,所述支撐立柱的底部插接有轉動軸桿,所述轉動軸桿的兩端均套接有軸承,所述支撐立柱的底部設置有調節卡扣,所述調節卡扣的內腔插接有活動立柱,所述活動立柱的底部通過軸桿連接到支撐桿的一端,所述支撐桿的另一端固定在固定臺面的外部,所述固定臺面的底部設置有對焦環,所述攝像頭、錄音話筒和報警按鈕均與控制面板電性連接。
[0005]優選的,所述固定扣件為相對的兩塊,且每塊固定扣件均設置在上蓋的邊角處。
[0006]優選的,所述支腳為相同的四組,且支腳的一端通過轉軸分別固定在臺面和上蓋所組成的操作臺四角處。
[0007]優選的,所述活動支桿為中空的柱體,且攝像頭設置在對焦環的內腔。
[000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操作簡單,攜帶方便,臺面和上蓋通過開合的方式就可實現通過和運輸的方便性,上蓋上設置的中空的活動支桿,固定臺面下的對焦環用來固定攝像頭的同時還用來調節攝像頭的焦距,能夠獲得清晰的電子工單,在收繳電費的同時便于對工單的信息進行儲存,以備工單的丟失和損壞造成數據的丟失,上蓋上的錄音話筒和手柄上的報警按鈕可以在工作人員遇到特殊情況時使用,邊用戶投訴引起的不必要糾紛,儲物盒內可以放置筆、本、抄表器和電力維修用工具,活動支桿可以收入支桿槽中,固定扣件和扣槽的配合實用,使整個裝置開合方便,便于移動作業。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發明結構不意圖;
圖2為本發明收起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活動支桿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I臺面、2上蓋、3活動支桿、31支撐立柱、32轉動軸桿、33軸承、34調節卡扣、35活動立柱、36支撐桿、37固定臺面、38對焦環、4攝像頭、5支桿槽、6固定扣件、7扣槽、8控制面板、9顯示屏、1錄音話筒、11手柄、12報警按鈕、13支腳、14橡膠圈、15儲物盒。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12]請參閱圖1-3,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包括臺面I,臺面I的頂部設置有控制面板8和顯示屏9,控制面板8和顯示屏9電性連接,臺面I的一端通過鉸鏈交接有上蓋2,上蓋2的頂部固定有活動支桿3和固定扣件6,固定扣件6為相對的兩塊,且每塊固定扣件6均設置在上蓋2的邊角處,活動支桿3的頂部通過桿件設置有攝像頭4,且上蓋2上開有與活動支桿3相配合的支桿槽5,上蓋2的側壁設置有錄音話筒10,臺面I上開有與固定扣件6相配合的扣槽7,臺面I的外壁固定有手柄11,手柄11上設置有報警按鈕12,工作人員遇到特殊情況時實用,邊用戶投訴引起的不必要糾紛,臺面I和上蓋2的底部設置有支腳13,且臺面I和上蓋2上開有與支腳13相配合的槽體,支腳13為相同的四組,且支腳13的一端通過轉軸分別固定在臺面I和上蓋2所組成的操作臺四角處,支腳13的底部套接有橡膠圈14,臺面I和上蓋2的側壁插接有儲物盒15,活動支桿3包括支撐立柱31,支撐立柱31的底部插接有轉動軸桿32,轉動軸桿32的兩端均套接有軸承33,支撐立柱31的底部設置有調節卡扣34,調節卡扣34的內腔插接有活動立柱35,活動立柱35的底部通過軸桿連接到支撐桿36的一端,支撐桿36的另一端固定在固定臺面37的外部,固定臺面37的底部設置有對焦環38,固定攝像頭的同時還用來調節攝像頭4的焦距,能夠獲得清晰的電子工單,活動支桿3為中空的柱體,且攝像頭4設置在對焦環38的內腔,攝像頭4、錄音話筒10和報警按鈕12均與控制面板8電性連接。
[0013]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包括臺面(I),所述臺面(I)的頂部設置有控制面板(8)和顯示屏(9),所述控制面板(8)和顯示屏(9)電性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面(1)的一端通過鉸鏈交接有上蓋(2),所述上蓋(2)的頂部固定有活動支桿(3)和固定扣件(6),所述活動支桿(3)的頂部通過桿件設置有攝像頭(4),且上蓋(2)上開有與活動支桿(3)相配合的支桿槽(5),所述上蓋(2)的側壁設置有錄音話筒(10),所述臺面(I)上開有與固定扣件(6)相配合的扣槽(7),所述臺面(I)的外壁固定有手柄(11),所述手柄(11)上設置有報警按鈕(12),所述臺面(I)和上蓋(2)的底部設置有支腳(13),且臺面(I)和上蓋(2)上開有與支腳(13)相配合的槽體,所述支腳(13)的底部套接有橡膠圈(14),所述臺面(I)和上蓋(2)的側壁插接有儲物盒(15),所述活動支桿(3)包括支撐立柱(31),所述支撐立柱(31)的底部插接有轉動軸桿(32),所述轉動軸桿(32)的兩端均套接有軸承(33),所述支撐立柱(31)的底部設置有調節卡扣(34),所述調節卡扣(34)的內腔插接有活動立柱(35),所述活動立柱(35)的底部通過軸桿連接到支撐桿(36)的一端,所述支撐桿(36)的另一端固定在固定臺面(37)的外部,所述固定臺面(37)的底部設置有對焦環(38),所述攝像頭(4)、錄音話筒(10)和報警按鈕(12)均與控制面板(8)電性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扣件(6)為相對的兩塊,且每塊固定扣件(6)均設置在上蓋(2)的邊角處。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腳(13)為相同的四組,且支腳(13)的一端通過轉軸分別固定在臺面(I)和上蓋(2)所組成的操作臺四角處。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支桿(3)為中空的柱體,且攝像頭(4)設置在對焦環(38)的內腔。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所述臺面的一端通過鉸鏈交接有上蓋,所述上蓋的頂部固定有活動支桿和固定扣件,所述活動支桿的頂部通過桿件設置有攝像頭,且上蓋上開有與活動支桿相配合的支桿槽,所述上蓋的側壁設置有錄音話筒,所述臺面上開有與固定扣件相配合的扣槽,所述臺面的外壁固定有手柄,所述手柄上設置有報警按鈕,所述臺面和上蓋的底部設置有支腳,且臺面和上蓋上開有與支腳相配合的槽體,所述支腳的底部套接有橡膠圈,所述臺面和上蓋的側壁插接有儲物盒,所述活動支桿包括支撐立柱,所述支撐立柱的底部插接有轉動軸桿,該電力營銷現場便攜式多功能操作臺,操作簡單,攜帶方便。
【IPC分類】A47B37/00, A47B3/10
【公開號】CN105640021
【申請號】
【發明人】馬麗, 曹文靜, 劉國樹, 王志強, 于志剛
【申請人】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