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引射式燃燒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引射式燃燒裝置的管道析液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石化裝置中,放空火炬系統能及時處理生產裝置中排放的多余、有害、不平衡的廢氣,并能處理試車、開停車時產生的不合格氣體,以及事故時瞬時放出的大量氣體,保證裝置正常、安全運行。
[0003]放空火炬系統一般采用引射式燃燒裝置,其包括若干文丘里燃燒器對燃氣進行燃燒。燃氣中有水分以及從氣田里帶出的液態經液滴。氣態經和水分在管道輸送中經過減壓溫度會降低,當低于水或者氣態烴的臨界溫度時水或是氣態烴會變成液相析出在管道中積存或是隨氣體流動,被帶出火炬燃燒。這樣,放空燃燒時氣體帶液,在火炬口點燃,來不及完全燃燒,從而形成火雨,不僅污染環境,還造成很大的火災隱患。
【發明內容】
[0004]有鑒于此,本發明提出一種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以解決析液不完全燃燒帶來的上述問題。
[0005]本發明提出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包括進氣管道、若干文丘里燃燒器和防護罩。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與所述進氣管道連接以接收所述進氣管道中的燃氣進行燃燒。所述防護罩呈環形以形成火焰腔。所述管道析液處理系統還包括析液支管以及與所述析液支管連通的析液汽化裝置。所述析液支管與所述進氣管道連通使得燃氣中的析液經所述析液支管流向所述析液汽化裝置而其余燃氣流向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所述析液汽化裝置構造成利用所述文丘里燃燒器燃燒產生的熱量使所述析液汽化并噴入所述火焰腔。
[0006]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析液汽化裝置包括安裝至所述防護罩外表面的加熱管,所述加熱管具有一伸入所述防護罩內側的出口使得汽化的析液經所述出口噴入所述火焰腔。
[0007]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盤繞在所述防護罩外表面。
[0008]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的出口穿過所述防護罩的壁面而伸入所述防護罩內側。
[0009]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的橫截面為D形,D形直線邊與防護罩的外表面接觸。
[0010]在一實施例中,所述進氣管道具有一下沉段,所述析液支管與所述下沉段連通。
[0011]在一實施例中,所述析液支管的與所述下沉段連通的部分自所述下沉段豎直向下延伸。
[0012]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將燃氣中的析液引流出來單獨進行處理,不影響管道對燃燒器的正常輸氣。而且,這種處理利用火炬本身的熱量進行汽化、燃燒,并不耗費額外能源。因此,本發明結構簡單,節能,且有效地消除了析液對引射式燃燒裝置的影響。。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的立體示意圖。
[0014]圖2是圖1的俯視圖。
[0015]圖3是加熱管的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在詳細描述實施例之前,應該理解的是,本發明不限于本申請中下文或附圖中所描述的詳細結構或元件排布。本發明可為其它方式實現的實施例。而且,應當理解,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及術語僅僅用作描述用途,不應作限定性解釋。本文所使用的“包括”、“包含”、“具有”等類似措辭意為包含其后所列出之事項、其等同物及其它附加事項。特別是,當描述“一個某元件”時,本發明并不限定該元件的數量為一個,也可以包括多個。
[0017]在圖1和圖2的實施例中,引射式燃燒裝置包括進氣管道10、若干文丘里燃燒器12和防護罩。若干文丘里燃燒器12與進氣管道10連接以接收所述進氣管道10中的燃氣進行燃燒。在本實施例中,文丘里燃燒器12設置有四層燃燒器。在豎直即軸向上,防護罩呈環形,形成火焰腔。防護罩也設置多層,位于下方的四層防護罩14分別環繞上述四層燃燒器,而位于上面的幾層防護罩16不設置任何燃燒器,僅用于遮蔽火焰、隔熱和擋風等作用。在其它實施例中,可以在更多或更少的防護罩內設置文丘里燃燒器。
[0018]引射式燃燒裝置的管道析液處理系統包括析液支管18以及與析液支管18連通的析液汽化裝置20。析液支管18與進氣管道10連通使得燃氣中的析液經所述析液支管18流向所述析液汽化裝置20而其余燃氣流向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12。
[0019]在所述的實施例中,進氣管道10具有一下沉段22,而析液支管18與下沉段22連通。由于該下沉段22的設置,使得析液能夠在重力的作用下容易地流入析液支管18。為了更有利于析液自進氣管道10分離,析液支管18的與所述下沉段22連通的部分管24自下沉段22豎直向下延伸。
[0020]析液汽化裝置20構造成利用所述文丘里燃燒器12燃燒產生的熱量使所述析液汽化并噴入所述火焰腔。析液從進氣管道10中分離后,經過燃燒器12的加熱下,變成蒸汽而汽化到火焰腔中進行燃燒,明顯降低或消除析液對引射式燃燒裝置的影響。
[0021]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析液汽化裝置20包括安裝至較上面的一層防護罩16外表面的加熱管以直接利用防護罩16的熱量對加熱管內的析液進行加熱汽化,而防護罩16的熱量也來自與燃燒器12的燃燒。
[0022]加熱管具有一伸入防護罩16內側的出口26使得汽化的析液經所述出口 26噴入火焰腔。在所示的具體實施例中,加熱管盤繞在防護罩16外表面,而加熱管的出口 26穿過防護罩16的壁面而伸入防護罩16內側。
[0023]如圖3,在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的橫截面為D形,D形直線邊與防護罩的外表面接觸。如此,防護罩16的熱量可高效地傳遞至析液對其進行加熱,增強析液汽化的效率。
[0024]在上述實施例中,析液汽化裝置20盤繞在防護罩16外表面,利用防護罩的熱量對析液進行加熱。在其它未例示的實施例中,析液汽化裝置20也可以利用一換熱器進行加熱,而換熱器的熱量來自于燃燒器的加熱。例如,利用燃燒器12的熱量加熱換熱器中的水,再利用換熱器中的水加熱進氣管道10中的燃氣。
[0025]另外,加熱管的出口不一定要穿過防護罩16的壁面而伸入防護罩內側,其也可以通過相鄰兩層防護罩之間的引射區伸入防護罩內側。
[0026]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引射式燃燒裝置的管道析液處理系統,其將燃氣中的析液引流出來單獨進行處理,不影響管道對燃燒器的正常輸氣。而且,這種處理利用火炬本身的熱量進行汽化、燃燒,并不耗費額外能源。因此,本發明結構簡單,節能,且有效地消除了析液對引射式燃燒裝置的影響。
[0027]本文所描述的概念在不偏離其精神和特性的情況下可以實施成其它形式。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應被視為例示性而不是限制性的。因此,本發明的范圍是由所附的權利要求,而不是根據之前的這些描述進行確定。在權利要求的字面意義及等同范圍內的任何改變都應屬于這些權利要求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包括進氣管道、若干文丘里燃燒器和防護罩,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與所述進氣管道連接以接收所述進氣管道中的燃氣進行燃燒,所述防護罩呈環形以形成火焰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析液處理系統還包括析液支管以及與所述析液支管連通的析液汽化裝置,所述析液支管與所述進氣管道連通使得燃氣中的析液經所述析液支管流向所述析液汽化裝置而其余燃氣流向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所述析液汽化裝置構造成利用所述文丘里燃燒器燃燒產生的熱量使所述析液汽化并噴入所述火焰腔。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析液汽化裝置包括安裝至所述防護罩外表面的加熱管,所述加熱管具有一伸入所述防護罩內側的出口使得汽化的析液經所述出口噴入所述火焰腔。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管盤繞在所述防護罩外表面。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管的出口穿過所述防護罩的壁面而伸入所述防護罩內側。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管的橫截面為D形,D形直線邊與所述防護罩的外表面接觸。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道具有一下沉段,所述析液支管與所述下沉段連通。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析液支管的與所述下沉段連通的部分自所述下沉段豎直向下延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管道析液處理系統的引射式燃燒裝置,包括進氣管道、若干文丘里燃燒器和防護罩。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與所述進氣管道連接以接收所述進氣管道中的燃氣進行燃燒。所述防護罩呈環形以形成火焰腔。所述管道析液處理系統還包括析液支管以及與所述析液支管連通的析液汽化裝置。所述析液支管與所述進氣管道連通使得燃氣中的析液經所述析液支管流向所述析液汽化裝置而其余燃氣流向所述若干文丘里燃燒器。所述析液汽化裝置構造成利用所述文丘里燃燒器燃燒產生的熱量使所述析液汽化并噴入所述火焰腔。
【IPC分類】F23D14/46, F23G7/06
【公開號】CN205191579
【申請號】CN201520998734
【發明人】胡秀文, 李旭濤, 楊瑞
【申請人】深圳智慧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