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土壤修復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和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大量的化工廠迀出城區,留下了大量的污染場地,給生態環境和人身健康帶來了危害。土壤是人類社會生產活動的重要物質基礎,是不可缺少、難以再生的自然資源,伴隨著土壤環境污染問題的不斷加重,土壤污染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城市發展的毒瘤,成為環境安全隱患和社會問題。因此污染土壤治理已經成為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其中有機污染土壤修復治理已成為污染土壤治理領域中的重要任務。每一塊污染場地的安全利用都迫切需要對場地污染的類型、程度等情況進行詳盡調查,在場地調查基礎上采取不同措施進行治理修復,以盡快發揮土地的利用價值。
[0003]熱脫附技術為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種有機污染土壤修復技術,其原理是指在真空條件下或通入載氣時,通過直接或間接熱交換,將土壤中的有機污染物加熱到足夠的溫度,以使有機污染物從污染介質上得以揮發或分離,進入氣體處理系統的過程。熱脫附是將污染物從一相轉化為另一相的物理分離過程,在修復過程中并不出現對有機污染物的破壞作用。通過控制熱脫附系統的溫度和污染土壤停留時間有選擇的使污染物得以揮發,并不發生氧化、分解等化學反應。熱脫附技術具有污染物處理范圍寬、設備可移動、修復后土壤可再利用等優點,適合石油、氯化溶劑、半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土壤的修復。
[0004]現有的有機污染土壤熱脫附系統主要通過對污染土壤直接加熱使有機污染物揮發分離出來,然后通過對分離出的有機污染物進行處理。此外,現有的熱脫附技術一般采用回轉爐作為加熱設備。在回轉爐運行過程中,設備的故障率較高、能耗較大、使用不靈便、效率較低、時間較長,運行維護相對復雜,且設備的投資費用也相對較大,同時運行過程中可能存在二次污染等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利用燃料燃燒產生的熱量,經輻射和傳導的方式,使加熱管外壁周邊的土壤和土壤中的水分和有害有機物蒸發和汽化,最終實現和土壤分離的物理過程,從而實現有機污染土壤的無害化處理。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07]—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該熱脫附加熱設備包括控制箱1、熱脫附裝置、熱源產生裝置以及煙氣排放裝置;所述控制箱1、熱脫附裝置和熱源產生裝置依次相連;所述煙氣排放裝置與熱源產生裝置相連;所述控制箱I設有燃料進口 2。
[0008]其中,所述熱脫附裝置,包括煙氣段加熱套管;所述煙氣段加熱套管進一步包括空氣進口 3、煙氣加熱外套管4和煙氣加熱內套管5。
[0009]所述煙氣加熱內套管5的底部設有開口,所述煙氣加熱外套管4為封閉式。
[0010]所述熱源產生裝置,包括燃燒段隔熱管;所述燃燒段隔熱管進一步由隔熱外套管7、隔熱內套管8和火嘴6組成。
[0011]所述火嘴6由硬質耐火材料加工而成。
[0012]所述火嘴6呈圓柱狀。
[0013]所述熱源產生裝置的隔熱外套管7上頂端與煙氣排放裝置9相連。
[0014]所述的煙氣排放裝置9內設有活性炭吸附器。
[0015]所述活性炭吸附器內裝填活性炭填料。
[0016]所述控制箱I上還設有用于檢測燃料流量、壓力、煙氣溫度、土壤溫度的檢測器及檢測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的檢測器。
[0017]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的結構,具有以下優點:
[0018]能夠降低設備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增強了設備使用靈便性,可進行原位與異位應用。同時,煙氣排放裝置可對廢氣進行回收處置,降低了二次污染的風險,保證尾氣的達標排放。本實用新型的設備還具有效率高、能耗低、節約資源,實現有機污染土壤最大化的資源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特點。
【附圖說明】
[0019]圖1為本實用新型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0020]【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0021]1:控制箱
[0022]2:燃料進口
[0023]3:空氣進口
[0024]4:煙氣加熱外套管
[0025]5:煙氣加熱內套管
[0026]6:火嘴
[0027]7:隔熱外套管
[0028]8:隔熱內套管
[0029]9:煙氣排放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30]下面結合附圖及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31]圖1為本實用新型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0032]如圖1所示,該設備主要包括熱源產生裝置、熱脫附裝置、煙氣排放裝置9、控制箱
I。所述控制箱I與所述熱源產生裝置連接。所述熱源產生裝置與所述熱脫附裝置連接。所述煙氣排放裝置與所述熱脫附裝置連接。所述熱源產生裝置與所述熱脫附裝置均為管狀。所述的熱脫附裝置為管式加熱結構,加熱設施的關、停以及參數監測等數據的顯示和傳輸,主要通過控制箱I來實現。
[0033]其中,所述熱脫附裝置,包括煙氣段加熱套管。所述煙氣段加熱套管,進一步包括空氣進口 3、煙氣加熱外套管4和煙氣加熱內套管5。其中所述煙氣加熱內套管5的底部設有開口,其采用不銹鋼材質;而煙氣加熱外套管4為封閉式。
[0034]所述熱源產生裝置,包括燃燒段隔熱管。所述燃燒段隔熱管,進一步由隔熱外套管
7、隔熱內套管8和火嘴6組成。所述火嘴6由硬質耐火材料加工而成,呈圓柱狀。
[0035]所述煙氣排放裝置9,內部還設置有活性炭吸附器。所述活性炭吸附器內裝填活性炭填料。
[0036]所述控制箱I上還設有用于檢測燃料流量、壓力、煙氣溫度、土壤溫度的檢測器和/或檢測煙氣中一氧化碳(CO)含量的檢測器。
[0037]所述燃料進口2的管路連接至控制箱I,所述控制箱I管路連接至煙氣加熱外套管4和煙氣加熱內套管5,所述空氣進口 3管路連接至煙氣加熱外套管4,所述煙氣加熱外套管4、煙氣加熱內套管5和火嘴6管路連接至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和燃燒段隔熱內套管8,所述煙氣排放裝置9管路連接至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
[0038]本實用新型的設備,通過設置控制箱1、燃料進口2、空氣進口 3、煙氣加熱外套管4、煙氣加熱內套管5、火嘴6、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燃燒段隔熱內套管8、煙氣排放裝置9,在運行時,通過加熱燃燒段隔熱內套管8,將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加熱,通過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將污染土壤加熱,使土壤中易揮發的有機污染物抽提出來,處理后的土壤可以回填或用作其他處置。燃燒段隔熱外套管7與燃燒段隔熱內套管8之間的廢氣進入煙氣排放裝置9,從而不僅實現了有機污染土壤的修復處理,還實現了廢氣達標排放。本實用新型效率高、能耗低、節約資源、使用靈便、運行維護相對簡單,且設備的投資費用也相對較小,同時,解決了修復過程中的二次污染問題。
[003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熱脫附加熱設備包括控制箱(I)、熱脫附裝置、熱源產生裝置以及煙氣排放裝置;所述控制箱(I)、熱脫附裝置和熱源產生裝置依次相連;所述煙氣排放裝置與熱源產生裝置相連;所述控制箱(I)設有燃料進口(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脫附裝置,包括煙氣段加熱套管;所述煙氣段加熱套管進一步包括空氣進口(3)、煙氣加熱外套管(4)和煙氣加熱內套管(5)。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加熱內套管(5)的底部設有開口,所述煙氣加熱外套管(4)為封閉式。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源產生裝置,包括燃燒段隔熱管;所述燃燒段隔熱管進一步由隔熱外套管(7)、隔熱內套管(8)和火嘴(6)組成。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嘴(6)由硬質耐火材料加工而成。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嘴(6)呈圓柱狀。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熱源產生裝置的隔熱外套管(7)上頂端與煙氣排放裝置(9)相連。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煙氣排放裝置(9)內設有活性炭吸附器。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器內裝填活性炭填料。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I)上還設有用于檢測燃料流量、壓力、煙氣溫度、土壤溫度的檢測器及檢測煙氣中一氧化碳含量的檢測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有機污染土壤修復的熱脫附加熱設備,該熱脫附加熱設備包括控制箱(1)、熱脫附裝置、熱源產生裝置以及煙氣排放裝置;所述控制箱(1)、熱脫附裝置和熱源產生裝置依次相連;所述煙氣排放裝置與熱源產生裝置相連;所述控制箱(1)設有燃料進口(2)。采用本實用新型,利用燃料燃燒產生的熱量,經輻射和傳導的方式,使加熱管外壁周邊的土壤和土壤中的水分和有害有機物蒸發和汽化,最終實現和土壤分離的物理過程,從而實現了有機污染土壤的無害化處理。該熱脫附加熱設備,還具有效率高、能耗低、節約資源,同時處理過程中避免了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的優點。
【IPC分類】B09C1/06
【公開號】CN205289227
【申請號】
【發明人】馮國杰, 魏麗, 呂正勇, 郭明達, 孫煒, 金勇 , 朱湖地, 李淑彩
【申請人】北京高能時代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