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釣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釣竿,具體地說,涉及可安裝垂釣用線軸的線軸座的形狀。
背景技術:
安裝有垂釣用線軸而使用的釣竿,一般具有可安裝垂釣用線軸的線軸座。圖7是表示以往的釣竿的線軸座部分的結構。
如該圖所示,線軸座1具有護罩部2和沿箭頭3的方向與其接近/離開的護罩構件4。也就是說,該線軸座1是所謂螺旋式的。護罩構件4具有螺母5。螺母5與形成于釣竿上的螺紋部6嚙合。
因此,當螺母5旋轉時,護罩構件4相對護罩部2接近/離開。線軸的腳部7是配置于護罩部2與護罩構件4之間的狀態,當旋轉螺母5時,護罩構件4向護罩部2側移動,線軸的腳部7被夾入于兩者之間。由此,垂釣用線軸被安裝、固定于釣竿上。
在這樣以往的線軸座1的結構中,垂釣用線軸的腳部7沿釣竿的長度方向(上述箭頭3的方向)被護罩部2與護罩構件4夾入。因此,線軸的腳部7在上述方向被牢固地固定,但對于橫方向(圖7中與紙面垂直的方向)雖然不至于產生晃動等的程度,但不能牢固地固定。因此,例如對于將大型的魚作為目標的釣竿等,為了垂釣人對大魚進行有安心感的格斗,垂釣用線軸在上述橫方向有必要比以往更牢固地進行固定。
又,在碰到魚時,通常,垂釣人用手握持線軸座部分格斗。因此,線軸座部分的形狀最好與垂釣人的手吻合。尤其對于將大型的魚作為目標的釣竿,該要求就更重要。
發明的概要本發明是以這樣的背景而作成的,本發明的第1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與垂釣人的手吻合、對強硬的格斗予以輔助的釣竿。又,本發明的第2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牢固地固定垂釣用線軸并能座付強硬的格斗的釣竿。
(1)為了達到上述第1個目的,本發明的釣竿,為安裝線軸而具有保持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線軸座,其特征在于,上述線軸座具有收容、保持上述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一方側的第1護罩部;能相對第1護罩部接近/離開、通過向第1護罩部接近而能將上述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何另一方側收容、保持的第2護罩部;將由第1護罩部和第2護罩部所保持的上述腳部的側面部分予以遮蓋而配置的裙部。
采用該結構,垂釣用線軸的腳部被配置在線軸座上。在將該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一方側被保持于第1護罩部上的狀態下,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由此,上述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何另一方側由第2護罩部保持。也就是說,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前端部及后端部由第1護罩部和第2護罩部固定。此時,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側面部分,由于被裙部遮蓋,故在線軸座與垂釣用線軸的腳部之間不產生間隙。
也就是說,垂釣用線軸的腳部形成通常的T字狀,由于形成為該T字狀的腳部的兩端部(上述前端部及后端部)被固定,所以,假如在無裙部的狀態下,線軸座與上述T字狀的腳部的外緣部分之間產生間隙(空間)。但是,通過將上述裙部配置在上述腳部的側面部分,該裙部就能起到封閉上述間隙(空間)的蓋子的作用。
因此,在垂釣人把持釣竿的場合(通常,把持線軸座部分),將線軸座部分整體與上述裙部一起把持,由于上述間隙(空間)被封閉,故垂釣人的手就一邊沿上述裙部的外面抵接一邊握持釣竿。由此,垂釣人的手與釣竿吻合。
(2)又,為了達到上述第2個目的,本發明的釣竿的特征在于,上述裙部具有所需的可撓性。
采用該結構,如上所述垂釣人在把持釣竿時,上述裙部變形而與上述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因此,上述腳部在橫方向(與前后方向交叉的方向)也被固定。
(3)又,為了達到上述第2個目的,上述裙部也可以配置成與上述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的狀態。
采用該結構,在將垂釣用線軸安裝在線軸座上后的狀態下,由于裙部與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故上述腳部在橫方向(與前后方向交叉的方向)也被該裙部固定。
(4)此外,上述裙部也可以與上述第1護罩部或第2護罩部連續地形成。在該結構中,在構成線軸座時,裙部與線軸座一起被形成一體。
又,在上述裙部上,也可以形成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在該結構中,垂釣人在把持釣竿時,垂釣人的手沿該彎曲面抵接。因此,垂釣人的手進一步與釣竿吻合。
又,上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的形狀也可以向內側平滑地彎曲,以在上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內。
在該結構中,在使第2護罩部向第1護罩部側移動時,裙部向內側(即,在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側面側)變形。由此,上述腳部的側面部分被牢固地固定,該腳部在橫方向(與前后方向交叉的方向)被牢固地固定。
(5)如此采用本發明,垂釣人在把持釣竿時,使垂釣人的手沿著裙部,垂釣人就能可靠地把持釣竿。又,由于該裙部在橫方向也能固定垂釣用線軸的腳部,故垂釣用線軸被牢固地固定在釣竿上。因此,垂釣人的手不會滑動,從而能與大魚進行強硬的格斗。
附圖的簡單說明
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釣竿的側視圖。
圖2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釣竿的線軸座部分的放大主視圖。
圖3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釣竿的線軸座部分的局部剖視的放大主視圖。
圖4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釣竿的線軸座部分的放大俯視圖。
圖5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第1變形例的釣竿的主要部分俯視圖。
圖6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第2變形例的釣竿的主要部分俯視圖。
圖7是表示以往的釣竿的線軸座部分的結構的主要部分放大圖。
發明的實施形態以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形態。
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形態的釣竿的側視圖。本實施形態的釣竿10是所謂搖出式的釣竿。釣竿10由第1節11至第4節14的各元件構成。第1節11相對第2節12可伸縮。同樣,第2節12及第3節13分別相對第3節13及第14節14可伸縮。又,在
圖1中,為了清楚地圖示第4節14部分,故釣竿10被圖示成不是全部被伸長的狀態而是第1節11-第3節13被局部伸長的狀態。
構成釣竿10的各節11-14形成為細長棒狀。各節11-14例如由碳素纖維形成為筒狀等、以公知的要領來制造。在本實施形態中,釣竿10是所謂的內導向式的釣竿。因此,在第4節14中形成有釣線導入部15,釣線(未圖示)從該釣線導入孔15向釣竿10內部導入,而從前端部16導出。
第4節14安裝著垂釣用線軸(以下,簡稱為“線軸”)。因此,在第4節14上設有線軸座17。在該釣竿10中,線軸座17與第4節14形成一體。可是,也可以是與第4節14分開地構成線軸座,并將其安裝在第4節14上的結構。
本實施形態的線軸座17是所謂的螺旋式的。也就是說,該線軸座17具有護罩構件20(第2護罩部),通過后述那樣地移動護罩構件20,從而將線軸的腳部24夾入固定(參照圖3)。
而且,作為本實施形態的特征,是該線軸座17具有裙部S這一點,利用該裙部S,線軸的前后方向(釣竿10的長度方向)及左右方向(釣竿的徑向)被牢固地固定。又,垂釣人在握持釣竿10時,就能獲得優良的吻合感。以下,詳細地說明線軸座17的結構。
圖2-圖4是分別表示線軸座17部分的放大主視圖、局部剖面放大主視圖及放大俯視圖,利用這些各附圖詳細表示線軸座17的結構。又,在圖3中,用雙點劃線表示軸線的腳部24。
線軸座17具有①載放線軸的腳部24用的載放面部18;②與載放面部18的左端(各圖中是左側、且釣竿10的前端側)連續地形成的護罩部19(第1護罩部);③設于載放面部18的右端(各圖中是右側、且釣竿10的基端側)的護罩構件20;④形成圍住護罩部19及載放面部18狀態的上述裙部S。
在本實施形態中,如前所述,由于線軸座17與第4節14一起被形成一體,故這些裙部S、載放面部18及護罩19與第4節連續地形成一體。
載放面部18通過將第4節14的中間部分形成平坦部而構成。線軸的腳部24構成與該載放面部18抵接的狀態(參照圖3)。又,在本實施形態中,雖然將載放面部18作成平面的結構,但也可以將載放面部的中央部作成凹的形狀。即使是那樣的形狀,也能如后述那樣,能可靠地將線軸的腳部24載放保持于載放面部18的兩端部分。
護罩部19形成與第4節14連續并圍住載放面部18的左端部分的狀態。因此,由于存在護罩部19,在該護罩部19與載放面部18之間形成空間22,在該空間22中可插入軸線的腳部24的一端部25。又,隔成該空間22的護罩部19的內面23,形成為如圖3所示的傾斜面,通過將腳部24的一端部25插入于空間22中,上述內面23與該一端部25抵接,能可靠地保持該一端部25。
護罩構件20具有護罩本體26和螺母構件27,該螺母構件27旋入于第4節14上。螺母構件27相對護罩本體26成為轉動自如,故可避免兩者一起旋轉。也就是說,在第4節14上沿長度方向(規定方向)形成有陽螺紋28,在螺母構件27的內面上形成有陰螺紋(未圖示)。而且,該陽螺紋28和陰螺紋互相嚙合,通過使螺母構件27旋轉,護罩本體26就能與螺母構件27一起向箭頭29的方向(第4節14的長度方向)移動。
護罩本體26形成筒狀,嵌入于第4節14的外側。護罩本體26的上部向上方彎曲,在護罩構件26與上述載放面部18之間形成有空間30(參照圖3)。在該空間30中可插入線軸的腳部24的另一端部31(參照圖3)。又,劃分該空間30的護罩本體26的內面,與上述的護罩部19的內面23同樣地形成傾斜面,通過插入腳部24的另一端部31,該另一端部31與該內面抵接,能可靠地保持該另一端部31。
裙部S具有配置在上述載放面部18的兩側上的一對側壁部32、33和連接它們的連接部34。如前所述,該裙部S由于與線軸座17一起形成一體,故這些側壁部32、33及連接部34連續地形成一體,裙部S的外形形狀構成為線軸座17的外形形狀。
上述側壁部32、33被構成左右對稱的形狀。該側壁部32、33形成遮覆線軸的腳部24的側面部分的狀態。也就是說,側壁部32、33與護罩部19連續地向上方豎立,且向護罩構件20側延設。而且,該側壁部32、33被上述連接部34連接,能確保裙部S整體具有一定的剛性。又,在本實施形態中,由于使側壁部32、33(裙部S)與護罩部19連續地形成,故進一步提高裙部S整體的剛性。但是,側壁部32、33也能作成與護罩部19分別的構件的結構。在該場合,側壁部32、33也能設在護罩構件20側。
又,上述側壁部32、33的外面35,如圖4所示形成為向釣竿10的外側突出的彎曲面。由此,線軸座17的外形尺寸變大,垂釣人在握持釣竿10時(即,在把持線軸座17部分時)就容易把握。
采用本實施形態,如下地安裝線軸。
首先,垂釣人從圖2的狀態將螺母構件27向松開的方向旋轉,使護罩構件20整體向圖中右側移動。由此,可確保安裝線軸用的足夠的空間。
接著,如圖3所示,垂釣人將線軸的腳部24的一端部25插入護罩部19的空間22內,在該狀態下使螺母構件27向擰緊的方向旋轉。由此,護罩構件20向圖中左側移動。通過進一步擰緊螺母構件20,護罩構件20與護罩部19接近,在兩者間腳部24被可靠地緊固。
這時,由于設有上述裙部S,故線軸的腳部24的側面部分被遮蓋。由此,在線軸座17與線軸的腳部24之間不會產生間隙(空間)。若詳述,由于線軸的腳部24形成通常的如圖所示的T字狀,假如作成設有裙部S,在腳部24固定于線軸座17上時,在腳部24的一端部25和另一端部31的上方形成上述間隙(空間)。
也就是說,在線軸座17的載放面部18與T字狀的腳部的外緣部分之間產生上述空間。而且,由于形成該空間,垂釣人在握持釣竿10時,手指就被配置在上述T字狀的腳部24的柱部分24a的兩側、握持腳部24的一端部25及另一端部31的上面。其結果,就缺少握持釣竿10時的吻合感。
然而,由于在本實施形態中設有裙部S,該裙部S起著封閉上述間隙(空間)的蓋子的作用。因此,在垂釣人把持釣竿10的場合(通常為把持線軸座17部分的情況),就將線軸座部分17整體與裙部S一起進行把持,而由于上述間隙被封閉著,故垂釣人的手沿裙部S的外緣(側壁部32、33的外周35)一邊抵接一邊握持釣竿。其結果,由于垂釣人的手與釣竿10吻合而能可靠地進行把持,故能防止手的滑動等而能與大型的魚進行強硬的格斗。
尤其,在本實施形態中,如前所述由于裙部S的外面(上述側壁部32、33的外面35)成為彎曲面,線軸座17的外形尺寸被擴大,垂釣人在把持釣竿10時垂釣人的手就沿該彎曲面35地抵接。其結果,具有垂釣人的手進一步與釣竿10吻合的優點。
又,還可使上述裙部S具有所需的可撓性。尤其,對于側壁部32、33部分,在垂釣人握持線軸座17部分時,利用其握力使該側壁部32、33向內側撓曲而能使裙部S具有與線軸的腳部24抵接的可撓性。
由于裙部S具有這樣的可撓性,在垂釣人把持釣竿10時,側壁部32、33就能從左右兩側支承線軸的腳部24。因此,上述腳部24利用線軸座17的護罩部19及護罩構件20在前后方向被可靠地固定,并且利用側壁部32、33在橫方向也被可靠地固定。其結果,線軸被牢固地固定在釣竿10上,垂釣人對于與大魚的強硬格斗也能安心地座付。
接著,說明上述實施形態的變形例。
圖5是上述實施形態的第1變形例的釣竿40的主要部分俯視圖,詳細表示線軸座17部分的結構。
該變形例與上述實施形態的不同點在于,裙部S的側壁部32、33形成為始終與安裝在線軸座17上的線軸的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的狀態。具體地說,如圖所示,側壁部32、33形成向內側(線軸座17的載放面部18側)突出的狀態。又,關于其他的結構,是與上述實施形態相同的。
通過將裙部S作成這樣的形狀,在將線軸安裝于線軸座17的狀態下。又,關于其他的結構,是與上述實施形態相同的。
通過將裙部S作成這樣的形狀,在將線軸安裝于軸線座17的狀態下,裙部S與線軸的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因此,線軸的腳部在橫方向上也能被可靠地固定。這時,通過適當設定側壁部32、33的形狀(例如向內側突出的尺寸等),在安裝線軸后的狀態下,側壁部32、33向外側彈性變形,利用作為其反力的夾緊力,能良好地保持線軸的腳部。
又,圖6是上述實施形態的第2變形例的釣竿50的主要部分俯視圖,詳細表示線軸座17部分的結構。
該變形例與上述實施形態的不同點在于,裙部S的側壁部32、33形成始終與安裝在線軸座17上的線軸的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的狀態,以及側壁部32、33的后端側(護罩構件20側)被平滑地彎曲成細徑的狀態、以在護罩構件20向護罩部19側移動時使側壁32、33的后端部分插入護罩構件20的內部。又,對于其他的結構,是與上述實施形態相同的。
在該變形例中,也與上述第1實施例同樣,側壁部32、33始終與安裝在線軸座17上的軸線的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因此,具體地說,如圖所示,側壁部32、33向內側突出的狀態,且側壁部32、33如前述那樣進一步向后端側平滑地彎曲。
另一方面,護罩構件20在橫方向也被彎曲,即使在橫方向也形成有空間51。也就是說,在上述實施形態中,如圖3所示,僅在護罩構件20的上部向上方彎曲而在與載放面部18之間形成空間30,而在本變形例中,護罩構件20的側部也向外方彎曲,由此,在線軸座17的側方部分上也形成空間51。
而且,在該空間51內插入有側壁部32、33的后端部分。并且,在該變形例中,在將該側壁部32、33插入空間51時,側壁部32、33的外面35成為與護罩構件20的內面接觸的狀態。即,通過使護罩構件20向護罩部19側移動,利用護罩構件20的推壓使側壁部32、33變形而呈向內側收緊的狀態。
因此,采用本變形例,在線軸被安裝在線軸座17上時,裙部S的側壁部32、33變形而向線軸的腳部的兩側面部分推壓。由此,能可靠地將線軸的腳部固定。
又,在以上的各變形例中,當然也能實施上述實施形態中所示的設計變更(使裙部S具有可撓性等)。
又,在上述實施形態及變形例中,雖然線軸座17是螺旋式的,但本發明不限于此,也能應用滑動式的線軸座。又,裙部S的側壁32、33雖然是與線軸座17的護罩部19連續地形成的結構,但裙部S也可以設于護罩構件20側。
又,雖然釣竿10、40利用第1節11至第4節14的4個元件構成的,但不限于此,也可以利用更多的元件來構成。又,上述實施形態的釣竿10是所謂內導向式的,但本發明不限于此,也可以應用所謂外導向式的。此外,本發明不限于搖出式的釣竿,也可應用于凹窩連續式(日文インロ-継式)、并聯連續式(日文並継式)的釣竿。
權利要求
1.一種釣竿,為了安裝垂釣用線軸而具有保持垂釣用線軸的腳部的線軸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線軸座具有收容、保持所述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一方側的第1護罩部;可相對第1護罩部接近/離開的、通過向第1護罩部接近而收容、保持所述腳部的前端部或后端部的任何另一方側的第2護罩部;將由第1護罩部和第2護罩部所保持在所述腳部的側面部分予以遮蓋而配置的裙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所需的可撓性。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被配置成與所述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的狀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被配置成與所述腳部的側面部分抵接的狀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與所述第1護罩部或第2護罩部連續地形成。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與所述第1護罩部或第2連續地形成。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與所述第1護罩部或第2護罩部連續地形成。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與所述第1護罩部或第2護罩部連續地形成。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3.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4.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5.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具有向外方彎曲的彎曲面。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1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19.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29.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30.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31.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32.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釣竿,其特征在于,所述裙部的第2護罩部側的部分向內側平滑地彎曲成在所述第2護罩部接近第1護罩部時,一邊與第2護罩部的內面接觸一邊進入該第2護罩部的內側。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釣竿,對保持線軸的線軸座的結構作了改進。線軸座具有裙部。在安裝線軸時,裙部覆蓋線軸的側面部分、并與線軸的側面部分抵接地進行支承,裙部具有所需的可撓性。采用本發明,釣竿可與手吻合并強有力地支援與大魚格斗,能牢固地固定線軸,還能座付強硬的格斗。
文檔編號A01K87/00GK1390448SQ0212283
公開日2003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02年6月7日 優先權日2001年6月7日
發明者松本圣比古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