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劑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劑組合物,該組合物能一次性有效防除水稻田 中多種禾本科雜草、闊葉雜草和莎草科雜草,對直播稻田難防的稗草、千金子和馬唐等有特 效。
背景技術:
水稻是我國主要農作物之一,隨著其種植面積的不斷擴大,稻田草害在不斷擴大 的生產中也日漸擴大,危害也日益嚴重,而能否有效控制水稻田中草害,穩定水稻高產成為 了現代農用除草劑研究的主要課題之一。目前水稻田除草劑大多存在殺草譜窄,不能夠對 田中的禾本科雜草和闊葉雜草及莎草科雜草同時起到非常好的作用,一般農民需要二次施 藥甚至三次施藥才能達到理想的防效,而我們研究發現的這種水稻田除草劑組合物能一次 性有效防除多種禾本科雜草(對稗草、千金子和馬唐等有特效)和闊葉雜草及莎草。該除 草劑組合物高效,對水稻安全而且價格適中。20世紀70年代中期,人們發現芳氧苯氧基丙酸酯類除草劑在水稻等作物中有極 好的選擇性,可廣泛用于苗后除草。噁唑酰草胺(英文通用名為Metamifop,化學名稱 (R)-2-{4-[(6-氯-2-苯并)氧]苯氧基}-N-(2-氟苯基-N-甲基丙酰胺)屬于該類的除 草劑,可極好的防除大多數一年生禾本科雜草,而與此類除草劑不同的是它對水稻是安全 的,這是其的重要特性之一。我們經研究發現,噁唑酰草胺與芐嘧磺隆、吡嘧磺隆、二氯喹啉酸、苯達松、雙草 醚、二甲四氯、五氟磺草胺和唑草酮中的一種或兩種除草劑進行復配具有非常明顯的增效 作用,對水稻田雜草的防除效果有顯著的提高,并能擴大殺草譜。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含有噁唑酰草胺的用于水稻田除草劑組合物。該除草 劑組合物既能防除禾本科雜草,又能防除闊葉雜草和莎草科雜草,且防除效果好。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劑組合物,該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 酰草胺與芐嘧磺隆、吡嘧磺隆、二氯喹啉酸、苯達松、雙草醚、二甲四氯、五氟磺草胺和唑草 酮除草劑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組成。所述活性組分添加各種輔劑并用去離子水不足之后形 成二元除草劑組合物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在所述二元除草劑組合物中,兩種活性組分的 重量比為1 15到15 1,優選重量比為1 9到9 1,更優選為1 5到5 1。在三元 除草劑組合物中,三種組分的重量比為1-10 1-30 0. 1-5,優選重量比為8. 5 2 0. 5 或 4 17.6 0.4。本發明除草劑組合物中的活性組分為除草劑組合物總重量的1 60%,其余為農 業上可以接受的表面活性劑、固體填料或液體稀釋劑、防凍劑、消泡劑、去離子水以及它們 的組合。本發明除草劑組合物中包含至少一種表面活性劑和至少一種固體載體或液體稀釋劑。所述表面活性劑為烷基磺酸鹽、烷基萘磺酸鈉、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十二烷基硫酸 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鈣、木質素磺酸鹽、羧甲基纖維素、脂肪醇乙氧基化合物、三苯乙烯基苯 酚、乙氧基化合物、蓖麻油乙氧基化合物、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化合物、胺乙氧基化合物等; 所述固體填料為膨潤土、白炭黑、高嶺土、陶土、硅藻土、淀粉、輕質碳酸鈣等;所述液體稀釋 劑為環己酮、二甲基乙酰胺、油酸甲酯、二甲基亞砜、S-100 (購自江蘇華倫化工有限公司)、 S-150 (購自江蘇華倫化工有限公司)、S-200 (購自江蘇華倫化工有限公司)、二甲苯、三甲 苯、甲基萘、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水等。在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中,所述防凍劑為 丙二醇,乙二醇,丙三醇等;所述消泡劑為有機硅類消泡劑。本發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可以制成農業上可以接受的任何劑型,包括但不限于 油懸劑、乳油、可濕性粉劑、水分散粒劑、水乳劑、懸浮劑、微乳劑和微膠囊懸浮劑等。本發明中噁唑酰草胺和特定的化合物以一定比例組成的除草劑組合物的效力和 活性水平超出了各組分的簡單疊加,具有增效作用;同時,本發明組合物制劑具有高效除草 效果、殺草譜寬、對水稻安全、成本適中,對禾本科雜草和闊葉雜草及莎草科雜草有較好防 除效果特點,一次施藥即可控制水稻田整季雜草的危害。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130 %噁唑酰草胺·苯達松懸浮劑(噁唑酰草胺5 %、苯達松25 % )的各組分重量 比及配制方法噁唑酰草胺5 %,苯達松25 %,丙三醇5 %,木質素磺酸鈉鹽3 %,烷基萘磺酸鈉3 % (購自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甲基纖維素5%,去離子水補足到100%。將各組分一次性 加入到攪拌釜中攪拌均勻,干燥后用砂磨機研磨至一定細度。30%噁唑酰草胺 苯達松懸浮劑的藥效報告見表1。在實施例中,所述株防效果按 照以下方式進行藥效(株防效果)=[對照區(株)_處理區(株)]/對照區(株)表1 在稗草等禾本科雜草2到6葉期施藥,藥后20天調查株防效果
權利要求
1.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該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 與選自芐嘧磺隆、吡嘧磺隆、二氯喹啉酸、苯達松、雙草醚、二甲四氯、五氟磺草胺和唑草酮 中的一種或兩種組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 二元除草劑組合物中,兩種活性組分的重量比為1 15到15 1,優選為1 9到9 1, 更優選為1 5到5 1。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三元 除草劑組合物中,三種組分的重量比為1-10 1-30 0.1-5,優選為8.5 2 0. 5或 4 17.6 0.4。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活 性組分為除草劑組合物總重量的1 6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 草劑組合物還包含農業上可以接受的表面活性劑、固體填料或液體稀釋劑、防凍劑、消泡劑 以及它們的組合。
6.如權利要求1-2和4-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 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和苯達松組成。
7.如權利要求1-2和4-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 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和吡嘧磺隆組成。
8.如權利要求1-2和4-5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 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和芐嘧磺隆組成。
9.如權利要求1和3-5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 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苯達松和唑草酮組成。
10.如權利要求1和3-5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 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吡嘧磺隆和唑草酮組成。
11.如權利要求1和3-5任一項所述的用于水稻田的二元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其特征 在于,所述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芐嘧磺隆和唑草酮組成。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劑組合物,該組合物的活性組分由噁唑酰草胺與芐嘧磺隆、吡嘧磺隆、二氯喹啉酸、苯達松、雙草醚、二甲四氯、五氟磺草胺和唑草酮除草劑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組成,由此形成二元除草劑組合物或三元除草劑組合物。所述除草劑組合物能一次性有效防除水稻田中多種禾本科雜草、闊葉雜草和莎草科雜草,對直播稻田難防的稗草、千金子和馬唐等有特效。
文檔編號A01N43/76GK102113503SQ201010614139
公開日2011年7月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10年12月30日
發明者宋德明, 沈新華, 王厚文, 程淵, 胡可 申請人:蘇州富美實植物保護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