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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363113閱讀:23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礦山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 分破碎機,用于將石灰石擊碎。
背景技術
周知,石灰石是一種用途廣泛的礦物原料,除可用于制造水泥外,在金屬冶煉 中常用它作為熔劑,石灰石也是電廠脫硫及電石生產中的重要材料。電廠脫硫及電石生 產中所使用的大都為活性石灰,而活性石灰是由顆粒狀的石灰石煅燒而成的。目前采用 豎窯法煅燒時,要求石灰石的粒度為40-120mm左右;采用回轉窯煅燒時,則要求石灰 石的粒度為10-50mm左右。小于上述粒度的石灰石則不能利用。也就是說,豎窯法煅 燒要求小于40mm的石灰石的粒度越少越好;而回轉窯煅燒要求小于IOmm的石灰石的粒 度越少越好。以電石生產為例,在煅燒過程中需要引入空氣(鼓風煅燒),因此一旦石灰 石的粒度過于細碎,那么會影響通風效果。以往在對石灰石破碎的過程中為了盡可能減少細料,即避免破碎時石灰石出現 不能滿足前述豎窯或回轉窯煅燒工藝要求的情形,通常使用擠壓法破碎,例如使用顎式 或圓錐式破碎機,但由于此類破碎機的破碎比小,因此,如果要達到前述的豎窯法煅燒 或回轉窯煅燒的工藝要求的粒度,則需要二級甚至三級破碎,從而導致生產流程復雜, 設備投資龐大。又,在現代水泥生產中,傳統的球磨機因能耗高已逐漸被具有更為節能效果的 立式輥磨取代,已往使用球磨機粉磨原料(石灰石)時,要求提供的石灰石越細越好。因 此,當時衡量破碎機的技術特性不僅破碎比大,而且產品中細料率越高越好。而當今使 用輥磨生產,粉料多不利于形成穩定的碾壓床,反而降低輥磨的效率。由上述說明可知,已有技術中的破碎機所破碎的石灰石顆粒顯然難以滿足前述 工藝對顆粒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加以改進,然而在已公開的專利和非專利文獻中均未 見諸有得以借鑒的技術啟示。例如,授權公告號CN2678765Y提供的雙轉子單段錘式破 碎機殼體是圍繞降低進機礦石的跌落高度、減少故障率和提高機內使用壽命而提出的; 又如,CN100512968C推薦的雙轉子錘式破碎機是為改善石灰石與粘土的比例均勻而藉以 避免粘土糊住篦縫引起積料降低(影響)破碎效率以及確保破碎轉子負荷均勻而提出的。 為此,申請人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找到了解決上述問題的辦法,并且將形成的技 術方案與本申請同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了專利申請。然而,如業界所知之理,破碎機對礦石的破碎原理是依靠樞軸設置在破碎轉子 上的錘頭對礦石的擊打來完成的,即,在破碎轉子轉動的同時帶動樞軸設置其上的錘頭 擊打礦石,使礦石破碎。由于錘頭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后表面漸漸磨損而變短,導致錘 頭的端面與位于破碎轉子下方的篩料機構的篩料篦子之間的間隙逐漸增大。更確切地 講,破碎轉子的工作圓與篩料篦子的內表面之間的間隙日趨增大,并且當該間隙增大到 一定程度時,破碎轉子上的錘頭便無法打及本來需要打擊的礦石。目前,公知的解決辦法是將破碎轉子上的錘頭更換,更換錘頭雖然能夠彌補上述缺陷,但毫無疑問存在以下 問題一是由于更換新的錘頭需要在停機狀態下進行,并且由于更換時間冗長,因此影 響生產的連續性;二是由于錘頭本身十分笨重,更換時需要眾人協同作用,并且工人的 勞動強度大;三是由于更換的錘頭只能被廢棄,因此造成資源浪費,并且增強破碎機使 用單位的設備使用成本,與目前全社會倡導的節約型和節能型經濟精神相悖。鑒于上述問題,本申請人作了更進一步的探索和嘗試,下面將要介紹的技術方 案便是基于這種前提下產生的。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任務在于提供一種當錘頭因時久磨損時無需以更換錘頭的措施而 仍能確保破碎轉子的工作圓與篩料篦子的內表面之間的所要求的間隙而藉以保障錘頭打 擊礦石、確保生產的連續性、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和避免造成資源浪費的終篩機構可調 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這樣來完成的,一種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 機,包括由左、右、前、后箱體和上箱體構成的具有破碎工作腔的破碎機箱本體,其 中,左箱體的上部構成為進料口 ; 一樞軸設置有錘頭的破碎轉子,位于所述破碎機箱本 體內,并且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箱體和后箱體上;一用于將所述破碎轉子破碎后的礦 石引出的終篩機構,設在所述的破碎工作腔內,并且對應于所述破碎轉子的下方;一用 于將待破碎的礦石自進料口引入所述破碎工作腔并且同時將原礦中已達到使用粒度而免 予破碎的碎料在引入破碎工作腔之前預先篩出的預分篩機構,設在所述左箱體的外側的 頂部,并且與所述的進料口相對應,一位于所述破碎工作腔內的用于接受來自進料口的 礦石并且將所接受的礦石邊供所述錘頭擊打邊將由錘頭擊打致碎的礦石篩出的格柵體, 該格柵體設在所述左箱體上并且朝向所述的終篩機構,特征在于所述的左箱體的外壁 并且位于外壁的底部具有一水平的第一墊塊支承檐,在所述的右箱體的外壁并且位于外 壁的底部同樣具有一水平的第二墊塊支承檐,所述的終篩機構包括第一篩料篦子、第二 篩料篦子、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和一支承輥,第一篩料 篦子設在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之間,第二篩料篦子設在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之 間,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的一端與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的一端鉸接,而第一篩料篦子支 承架的另一端固設有第一上掛腳,第一上掛腳掛置在前橫梁上,前橫梁的一端經開設在 前箱體上的第一通孔伸展到前箱體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塊支承檐上的第一墊塊 上,前橫梁的另一端經開設在后箱體上的第二通孔伸展到后箱體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 第二墊塊支承檐上的第四墊塊上,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二上掛腳,該 第二上掛腳掛置在后橫梁上,后橫梁的一端伸展到前箱體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 塊支承檐上的第三墊塊上,后橫梁的另一端伸展到后箱體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二墊塊 支承檐上的第六墊塊上,支承輥的中部與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的底部相配合或者與 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的底部相配合,而支承輥的一端的輥軸軸頭伸展到前箱體外, 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塊支承檐上的第二墊塊上,支承輥的另一端的輥軸軸頭伸展到 后箱體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二墊塊支承檐上的第五墊塊上。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預分篩機構、格柵體以及終篩機構三者之間依次構成高度自上而下逐次降低的梯度關系。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篩料篦子的兩端并且位于 底部各間隔構成有一組第一嵌合突緣,所述的第二篩料篦子的兩端并且位于底部各間隔 構成有一組第二嵌合突緣,所述的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上并且朝向所述第一篩料篦 子的一側各間隔凹設有一組第一嵌合凹槽,所述的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上并且朝向 所述第二篩料篦子的一側各間隔凹設有一組第二嵌合凹槽,所述的第一嵌合突緣的數量 與所述第一嵌合凹槽的數量相等,并且彼此的位置相對應,所述的第二嵌合突緣的數量 與所述第二嵌合凹槽的數量相等,并且彼此的位置相對應,其中第一嵌合突緣嵌入于 第一嵌合凹槽內,而第二嵌合突緣嵌入第二嵌合凹槽內。在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預分篩機構包括彼此對置的一 對預分篩輥架、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和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一對預分篩輥架與所述左 箱體的頂部連接,并且對應于所述的進料口,一組第一、第二分篩輸送輥均樞軸設置在 所述的一對預分篩輥架之間,其中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與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之間構 成有高度差,并且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位于所述的進料口與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之間。在本實用新型的再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之間保持 有供原礦中已達粒度的碎料下落的輥隙,所述的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之間也具有用于供 原礦中已達粒度的碎料下落的輥隙,并且在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的表面均沿軸向間隔分 布有第一凸緣,而在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的表面均沿軸向間隔分布有第二凸緣。在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第二凸緣的截面形狀 均為橢圓形或桃形。在本實用新型的更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格柵體包括一組格柵和一格 柵下連梁,一組格柵的上端以間隔狀態構成于格柵上連梁上,相鄰格柵之間的空隙構成 為落料槽,其中在一組格柵中,首枚和末尾一枚格柵的外側各延伸有一格柵樞軸,格 柵樞軸樞軸設置在格柵樞軸座上,格柵樞軸座與所述破碎機箱本體固定,格柵下連梁的 中部與一組格柵的下端連接,而格柵下連梁的一端支承于第一支撐座上,第一支撐座與 所述的前箱體的內壁固定,格柵下連梁的另一端支承于第二支撐座上,而第二支撐座與 所述的后箱體的內壁固定。在本實用新型的進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格柵的朝向上的表面構成有一 組用于使格柵的上表面的高度由上而下逐次降低的格柵臺階,所述的落料槽的寬度與最 大落料粒度相適應。本實用新型的又更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最大落料粒度的直徑為 40-150mm。在本實用新型的又進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錘頭的數量有三至九組,在 所述的破碎轉子上呈三至九等分分布,每組錘頭的數量是相等的,并且各組錘頭在破碎 轉子上的安裝位置是相同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由于在前、后箱體的外壁的底部分別構成有第一、 第二墊塊支承檐,在第一墊塊支承檐上疊設第一、第二、第三墊塊,在第二墊塊支承檐 上疊設第四、第五、第六墊塊,將支承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的第一上掛腳的前橫梁支承 于第一、第四墊塊上,將支承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的第二上掛腳的后橫梁支承于第三、第六墊塊上,以及將承托第一、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的支承輥的一對輥軸軸頭分別支承 于第二、第五墊塊上,因此一旦錘頭磨損而變短,那么只要通過增減墊塊數量,便可確 保第一、第二篩料篦子的內表面與破碎轉子的錘頭之間的間隙,確保錘頭打擊到礦石。 不僅具有停機時間短,調整方便快捷的效果,而且調整時可借助舉升工具如千斤頂,因 此工人的工作強度得以降低,又由于整個終篩機構可調,從而使錘頭得以充分利用,有 助于節約資源和降低使用成本。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結構圖。圖2為終篩機構與后箱體相配合的局部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專利局的審查員尤其是公眾能夠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 和有益效果,申請人將在下面以實施例的方式結合附圖作詳細說明,但是對實施例的描 述均不是對本實用新型方案的限制,任何依據本實用新型構思所作出的僅僅為形式上的 而非實質性的等效變換都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范疇。請見圖1和圖3,給出的破碎機箱本體1由左箱體11、右箱體12、前箱體13、 后箱體14和上箱體16構成,并且由左、右、前、后箱體11、12、13、14和上箱體16共 同圍合而成具有破碎工作腔15的破碎機箱本體1。左箱體11的上方構成為進料口 111, 并且在該左箱體11的頂部即對應于進料口 111的部位配設有預分篩機構4,預分篩機構 4包括一對預分篩輥架41、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和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一對預分 篩輥架41彼此平行設置,并且與破碎機箱本體1的左箱體11的頂部連接,一組第一分篩 輸送輥42和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轉動地設置在一對預分篩輥架41之間,其中一組 第一分篩輸送輥42的位置比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的位置高,也就是說第一、第二分篩 輸送輥42、43之間形成有高度差,或者說形成有一個分篩送料臺階。一組第一、第二分 篩輸送輥42、43的數量均不因受到圖2所示數量的限制,第二分篩輸送輥43位于進料口 111與第一分篩輸送輥42之間,也就是說,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位于一組第二分篩輸 送輥43的后方,由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經分篩后的礦石送抵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 由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將經過再次分篩后的礦石從進料口 111卸至下面還要詳細說明 的破碎工作腔15中,更確切地講卸至格柵體5之上。由上面的說明可知,第一、第二分篩輸送輥42、43實質上是本實用新型的受料 和預篩分機構,鑒于此理,第一、第二分篩輸送輥42、43可以理解為預分篩輥,各輥均 按相同的方向旋轉,位于輥面上的礦石(也可稱石料)被輥子推動,由受料端向破碎工作 腔15的方向驅送(驅趕),直至從進料口 111進入破碎工作腔15。前述的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之間以及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之間均保持有空 隙,并且不論是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的各個輥體還是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的各個輥 體的表面均沿軸向間隔分布有凸緣。申請人將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上的凸緣定義為 第一凸緣421,同理將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上的凸緣定義為第二凸緣431。由前述的凸緣形成與允許篩分粒度相當的下落通道,供碎料從中下落,而由于前述的凸緣具有推 動料層前進的功能,因此可稱凸緣為輥盤。輥盤的截面形狀既可以是圓形,也可以是橢 圓形或桃形,其中,橢圓形或桃形輥盤的運轉可使料層在前進的同時產生上下顛簸的效 果,增強碎料從料層中分離的功能。前述的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和一組第二分篩輸送 輥43的數量的多寡取決于來料中合格料的占有率,若合格料比例高,那么輥的數量便相 應多些,反之亦然。此外,輥數與礦石料的可分篩性有關,料濕且含泥多時,則輥的數 量也相應增加。上面所提及的桃形的概念是指水果范疇的桃子的形狀。由圖3所示,在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中,居于喂料口 44下方的兩個輥即靠近 喂料口 44處的兩個輥子因首當其沖地要承受給料機卸入的大塊礦石的沖擊,因此采用加 強型結構的輥子并且帶有減振裝置45,優選的減振裝置45為橡膠墊,以便確保重達數噸 的大塊礦石卸入時不致損壞輥子。由上述說明可知,前述的預分篩機構4的功能是在將礦石送達進料口 111的同 時將原礦石中已達到成品粒度要求的碎料提前篩除,避免它們進入破碎工作腔15參與大 塊礦石一同破碎而出現過粉碎情形。依據公知的常識,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及一組第 二分篩輸送輥43各由相應的動力機構帶動。以圖1所示為例,由電機經減速機帶動一組 第二分篩輸送輥43中的首個第二分篩輸送輥43上的鏈輪432,而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 中的其余的第二分篩輸送輥43均由鏈條逐次過渡連接(因為每個第二分篩輸送輥43上均 固設有鏈輪432),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的工作原理同上所述。一破碎轉子2由其兩端的轉子軸頭22可轉動地設置在前述的破碎機箱本體1 內,具體是將一對轉子軸頭22中的其中一個即朝向前箱體13的一個轉子軸頭22通過 配有軸承的軸承座支承在前箱體13上,而另一個轉子軸頭22即朝向后箱體14的一個轉 子軸頭22同樣通過配有軸承的軸承座支承在后箱體14上,并且還伸展到后箱體外,即伸 展到破碎機箱本體1外(本實施例為破碎機箱本體1的后箱體14)通過其上設置的鍵槽 221與動力傳動機構的傳動輪6固定連接。本實施例中,在破碎轉子2上以五等分樞軸 設置有五組錘頭21,當然錘頭21的組數并不受到實施例的制約,例如可以少至三組或多 至九組,當三組時,則每組相隔120°,當九組時,則每組相距40°,這里所講的120° 和40°的概念均是按照破碎轉子2的柱面的圓周方向為基準的。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盡 管示意了各組錘頭21的數量為七個,但同樣不應受到限制,因為當錘式破碎機的規格大 時,并且破碎轉子2的長度長時,那么可以相應增加軸向的錘頭21的列數,同例,當破 碎轉子2的直徑大時,則相應增加轉子2回轉面上的錘頭21的排數。各個錘頭21通過 錘頭銷軸211設在錘柄212上,錘柄212由錘柄軸2121設在破碎轉子2上。由動力傳動 機構的傳動輪6帶動破碎轉子2旋轉時,則由破碎轉子2上的錘頭21將進入破碎工作腔 15中的礦石先后順序在格柵體5上打擊和篩分,在終篩機構3上對剩余料繼續打擊和篩 分。請繼續見圖1和圖3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破碎工作在格柵體5上進行,它位于進料 口 111與終篩機構3之間。格柵體5的結構如下包括一組格柵51和一格柵下連梁52, 格柵51實質上猶如梳子的形狀,一組格柵51—體地構成于格柵上連梁511上,并且在 一組格柵51中的首枚和末尾一枚格柵的基部(圖示的上端)的外側各延伸有一格柵樞軸 512,各格柵樞軸512樞軸設置在格柵樞軸座5121上,以圖1所示的位置狀態為例,首枚即前面的也即第一枚格柵51的格柵樞軸512的格柵樞軸座5121固定在前箱體13的一端 的內壁上部,而末尾即最后的一枚格柵51的格柵樞軸512的格柵樞軸座5121固定在前箱 體13的另一端的內壁上部。相鄰格柵51之間構成為落料槽514,落料槽514的寬度即格 柵縫隙寬度應能容得下最大供料粒度,也即應當滿足與最大落料粒度相適應的要求,落 料槽514的優選的寬度為40-150mm,本實施例選擇70_120mm,具體由設備的使用單位 (用戶)根據實際要求在40-150·范圍內選擇。格柵縫隙寬度由最大排料粒度而定。此 外,在各格柵51的朝向上的表面形成有一組用于使格柵51的上表面的高度自上而下依次 降低的一組格柵臺階513,為前述的錘頭21提供對礦石擊打的條件,并且先被擊碎的礦 石即達到成品粒度的礦石先從前述的落料槽514漏出,體現先碎先出,避免過粉碎。可 見,格柵體5的區域可稱其為格柵粗碎室(或者稱格柵粗碎區域),由格柵體5與破碎轉 子2的相鄰部分構成,在這個區域(或稱區間),錘頭21可以直接砸向料塊(礦石),并 使砸碎達到格柵縫寬的料塊從落料槽514就地排出。前述的格柵下連梁52的中部與一組 格柵51的下端即與一組格柵51朝向終篩機構3的一端連接,而格柵下連梁52的一端支 承于第一支承座521上,另一端支承于第二支承座522上,其中,第一支承座521與前箱 體13的內壁固定,而第二支承座522與后箱體14的內壁固定,優選的方案還可在格柵下 連梁52與第一、第二支承座521、522之間各設置墊鐵523,墊鐵523的作用可以調節格 柵體5的下端與破碎轉子2的工作圓之間的空隙,從而控制進入終篩機構5的礦石粒度。請見圖2并且繼續結合圖1和圖3,作為本實用新型方案的技術要點,在前述的 前箱體13的外壁并且位于底部以水平狀態向外延伸有一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也可稱第 一墊塊支承檐板或第一墊塊摞置折邊),在該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上間隔疊置第一、第 二、第三墊塊132、133、134,第一墊塊支承檐135的中部區域的寬度比兩端的區域的寬 度寬,并且為了節省或稱減少第三墊塊134的數量,在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上并且在對應 于第三墊塊134的下方固設有一前箱體墊塊支架1351,第三墊塊134置于前箱體墊塊支 架1351上。由圖2所示,在前述的后箱體14的外壁并且位于底部同樣以水平狀態向外 延伸有一形狀、構造以及作用與第一墊塊支承檐135均相同的第二墊塊支承檐141,在該 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間隔疊置第四、第五、第六墊塊143、144、145,第二墊塊支承檐 141的中部區域的寬度比兩端區域的寬度大,并且,同樣為了減少第六墊塊145的數量, 在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并且在對應于第六墊塊145的下方優選以焊接的固定方式固設有 一后箱體墊塊支架1451,第六墊塊145置于后箱體墊塊支架1451上。其中第一、第 四墊塊132、143彼此對應;第二、第五墊塊133、144彼此對應;第三、第六墊塊134、 145彼此對應。提供的終篩機構3包括一第一、第二篩料篦子31、32、各一對第一、第二篩料 篦子支承架33、34和一支承輥35,第一篩料篦子31的兩端的下部(底面)即朝向第一篩 料篦子支承架33的表面各以間隔狀態構成一組第一嵌合突緣311,而一對第一篩料篦子 支承架33的上表面即朝向第一篩料篦子31的表面各以間隔狀態構成有一組第一嵌合凹槽 332,第一篩料篦子31的一端的第一嵌合突緣311與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中的其 中的一個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上的第一嵌合凹槽332嵌配;而第一篩料篦子31的另一 端的第一嵌合突緣311與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中的另一個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 上的第一嵌合凹槽332嵌配。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一端各通過鉸接軸334與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一端鉸接連接,而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另一端固設有一 第一上掛腳331,該第一上掛腳331掛著在前橫梁3311上,前橫梁3311的一端穿過開設 在前箱體13上的第一通孔131,并且擱置在前述的以摞置狀態疊放于第一墊塊支承檐135 上的第一墊塊132上(圖1示),另一端伸展到開設在后箱體14上的第二通孔142外,并 且擱置在前述的以摞置狀態疊放于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四墊塊143上(圖2示)。 第二篩料篦子32的兩端的下部即朝向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表面各以間隔狀態構成有 一組第二嵌合突緣321,而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朝向第二篩料篦子32的表面各 以間隔狀態開設有一組第二嵌合凹槽342,第二篩料篦子32的一端的第二嵌合突緣321與 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中的其中一個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上的第二嵌合凹槽342 嵌配;而第二篩料篦子32的另一端的第二嵌合突緣321與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中 的另一個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上的第二嵌合凹槽342嵌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 另一端固設有一第二上掛腳341,該第二上掛腳341掛著在后橫梁3411上,后橫梁3411 的一端伸展到前箱體13外(通過開設在前箱體13上的孔),并且擱置在前述的以摞置狀 態疊設于前箱體墊塊支承架1351上的第三墊塊134上(圖1示),而后橫梁3411的另一 端伸展到后箱體14外,并且擱置在以摞置狀態疊放于后箱體墊塊支承架1451上的第六墊 塊145上(圖2示)。由上述說明可知,第一篩料篦子31的兩端與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 承架33以嵌合方式相配合,同例第二篩料篦子32的兩端與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 以嵌合方式相配合,當需要對第一、第二篩料篦子31、32檢修或更換時,可將它們分別 從第一、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3、34上卸離。申請人需要聲明的是如果將第一篩料 篦子31上的第一嵌合突緣311的位置與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上的第一嵌合凹槽332的 位置對調,以及將第二篩料篦子32上的第二嵌合突緣321與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上的 第二嵌合凹槽342的位置對調,那么,毫無疑問屬于等效性變換,應屬本實用新型的保 護范圍。一支承輥35在本實施例中設置于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下部,對第二 篩料篦子支承架34起承托作用,即由支承輥35的中部對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支 承。支承輥35的一端的輥軸軸頭351在穿過前箱體13后(通過開設在前箱體13上的輥 軸軸頭孔)擱置在前述的以摞置狀態設置于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上的第二墊塊133上(圖 1示);而支承輥35的另一端的輥軸軸頭351在穿過后箱體14后(通過開設在后箱體14 上的輥軸軸頭孔)擱置在前述的以疊置狀態放置于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五墊塊144 上(圖2示)。可見,位于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上的第一、第二、第三墊塊132、133、 134的位置是分別與前橫梁3311的端部、支承輥35的輥軸軸頭351及后橫梁3411的端部 相對應的,設置在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四、第五、第六墊塊143、144、145同理。 繼續見圖1和圖2,為了使前橫梁3311可靠地位于(支承于)第一、第四墊塊 132、143上,和,為了使后橫梁3411可靠地即穩定地位于(支承于)第三、第六墊塊 134、145上,及,為了使支承輥35的一對輥軸軸頭351穩妥地位于(支承于)第二、第五 墊塊133、144上,因此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墊塊132、133、134、 143、144和145的各墊塊之間以榫卯效應疊置。例如在一組墊塊中,相鄰墊塊之間以 凹緣與突起相配合的方式疊設。在本實施例中,支承輥35位于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 下方,然而如果將其挪至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下方,并且將第二、第五墊塊133、 144的位置作適應性挪移,那么應當視為等效性替換。此外,還可使前、后橫梁3311、3411和支承輥35的中部區域也擱置于相應的墊塊上。由上述說明可知,第一嵌合突緣311的數量與第一嵌合凹槽332的數量相等并且 位置相對應;同樣,第二嵌合突緣321的數量與第二嵌合凹槽342的數量相等并且位置相 互對應。進而由上述對終篩機構3的說明可知,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攜第一篩料篦子 31由其長邊方向的第一上掛腳331掛置在前、后箱體13、14上,而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 34攜第二篩料篦子32由其第二上掛腳341同樣掛置在前、后箱體13、14上,第一、第二 篩料篦子支承架33、34的各自鉸接端即第一、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3、34的彼此由鉸接 軸334相鉸接的一端由支承輥35支承。在發明處于使用的過程中,縱使破碎轉子2上的錘頭21磨損變短,那么在暫時 停機的狀態下,只要借助于舉升工具例如千斤頂或類似的工具將前、后橫梁3311、3411 及支承輥35的輥軸軸頭351先后頂起,增加或更換所需厚度的墊塊即可滿足破碎轉子2 的工作圓與第一、第二篩料篦子31、32的內表面之間的間隙要求。并且調節速度快,停 機時間短,工人勞動強度低,尤其能夠使錘頭21的利用率顯著提高,降低用戶的使用成 本。在前述的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長邊方向并且背對前述的破碎轉子2的 一側各樞軸設置有一對第一滾輪333,同樣,在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長邊方向 并且同樣背對破碎轉子2的一側各樞軸設置有一對第二滾輪343。當要將第一、第二篩料 篦子支承架33、34并且由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攜第一篩料篦子31以及由第二篩料篦 子支承架34攜第二篩料篦子32從破碎工作腔15中取出檢修或更換時,便可由第一、第 二滾輪333、343起到輔助作用,例如先將一對導軌伸入到破碎工作腔15的底部并且與第 一、第二滾輪333、343相對應,使第一、第二滾輪333、343與導軌接觸,以利輕松而省 力地移出第一、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3、34。在取出第一、第二篩料篦子31、32之時, 先將支承輥35取離。構成第一、第二篩料篦子31、32的篦條既可以是若干根篦條穿插在相應的第 一、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3、34上,也可以是成塊的篦子板套在第一、第二篩料篦子支 承架33、34上,其篦縫既可以是橫向的(本實施例),也可以是縱向的(與錘頭21打擊 方向一致),均不致引起終篩機構3工作性質的變化。本實施之例中,終篩機構3的包角可達125°,但是若礦石可破碎性能較好,或 者允許排料粒度較大時,終篩機構3的包角可以減小。至此,完全可以知道本實用新型名稱中的“篩分”的含義,由預分篩機構4預 分篩,即不對原料(礦石)中本來已合格的合格品施加破碎,并且整個破碎過程始終遵循 隨破碎隨出。申請人:結合圖1和圖2簡述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由重型給料機將原礦經喂 料口 44喂至本實用新型的預篩分機構4,礦石由預篩分機構4的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 過渡給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進而由第二分篩輸送輥43在進料口 111引入格柵體5之 上,供破碎轉子2的錘頭21打擊,格柵體5具有上寬下窄逐步收縮的形狀,使大塊狀礦 石逐步破碎變小,而且在整個過程中凡已達到格柵縫隙寬即前述的落料槽514的寬度的 碎料都能立即從落料槽514排出。剩余的尚未達到排出粒度的礦石進入破碎轉子2下方 的終篩機構3的前篦子即第一篩料篦子31和后篦子即第二篩料篦子32之上,繼續受到破碎轉子2上的錘頭21的打擊。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也是隨碎隨排,不致滯留。 總之,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達到了發明目的,體現了申請人期取的技術效果。
權利要求1.一種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包括由左、右、前、后箱體(11、12、 13、14)和上箱體(16)構成的具有破碎工作腔(15)的破碎機箱本體(1),其中,左箱體 (11)的上部構成為進料口(111); 一樞軸設置有錘頭(21)的破碎轉子(2),位于所述破 碎機箱本體(1)內,并且轉動地設置在所述的前箱體(13)和后箱體(14)上;一用于將 所述破碎轉子(2)破碎后的礦石引出的終篩機構(3),設在所述的破碎工作腔(15)內, 并且對應于所述破碎轉子(2)的下方;一用于將待破碎的礦石自進料口(111)引入所述 破碎工作腔(15)并且同時將原礦中已達到使用粒度而免予破碎的碎料在引入破碎工作腔 (15)之前預先篩出的預分篩機構(4),設在所述左箱體(11)的外側的頂部,并且與所述 的進料口(111)相對應,一位于所述破碎工作腔(15)內的用于接受來自進料口(111)的 礦石并且將所接受的礦石邊供所述錘頭(21)擊打邊將由錘頭(21)擊打致碎的礦石篩出 的格柵體(5),該格柵體(5)設在所述左箱體(1)上并且朝向所述的終篩機構(3),其特 征在于所述的左箱體(13)的外壁并且位于外壁的底部具有一水平的第一墊塊支承檐 (135),在所述的右箱體(14)的外壁并且位于外壁的底部同樣具有一水平的第二墊塊支 承檐(141),所述的終篩機構(3)包括第一篩料篦子(31)、第二篩料篦子(32)、一對第 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和一支承輥(35),第一篩料篦 子(31)設在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之間,第二篩料篦子(32)設在一對第二篩料 篦子支承架(34)之間,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一端與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 一端鉸接,而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另一端固設有第一上掛腳(331),第一上掛腳 (331)掛置在前橫梁(3311)上,前橫梁(3311)的一端經開設在前箱體(13)上的第一通 孔(131)伸展到前箱體(13)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塊支承檐(135)上的第一墊塊 (132)上,前橫梁(3411)的另一端經開設在后箱體(14)上的第二通孔(142)伸展到后箱 體(14)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四墊塊(143)上,第二篩料 篦子支承架(34)的另一端固定有第二上掛腳(341),該第二上掛腳(341)掛置在后橫梁 (3411)上,后橫梁(3411)的一端伸展到前箱體(13)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塊支承 檐(135)上的第三墊塊(134)上,后橫梁(3411)的另一端伸展到后箱體(14)外并且擱置 在疊置于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六墊塊(145)上,支承輥(35)的中部與一對第一 篩料篦子支承架(33)的底部相配合或者與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的底部相配合, 而支承輥(35)的一端的輥軸軸頭(351)伸展到前箱體(13)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一墊 塊支承檐(135)上的第二墊塊(133)上,支承輥(35)的另一端的輥軸軸頭(351)伸展到 后箱體(14)外,并且擱置在疊置于第二墊塊支承檐(141)上的第五墊塊(144)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預 分篩機構(4)、格柵體(5)以及終篩機構(3)三者之間依次構成高度自上而下逐次降低的 梯度關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 一篩料篦子(31)的兩端并且位于底部各間隔構成有一組第一嵌合突緣(311),所述的第 二篩料篦子(32)的兩端并且位于底部各間隔構成有一組第二嵌合突緣(321),所述的一 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33)上并且朝向所述第一篩料篦子(31)的一側各間隔凹設有一組 第一嵌合凹槽(332),所述的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34)上并且朝向所述第二篩料篦 子(32)的一側各間隔凹設有一組第二嵌合凹槽(342),所述的第一嵌合突緣(311)的數量與所述第一嵌合凹槽(332)的數量相等,并且彼此的位置相對應,所述的第二嵌合突緣 (321)的數量與所述第二嵌合凹槽(342)的數量相等,并且彼此的位置相對應,其中第 一嵌合突緣(311)嵌入于第一嵌合凹槽(332)內,而第二嵌合突緣(321)嵌入第二嵌合凹 槽(3421)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預 分篩機構(4)包括彼此對置的一對預分篩輥架(41)、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和一組第 二分篩輸送輥(43),一對預分篩輥架(41)與所述左箱體(11)的頂部連接,并且對應于所 述的進料口(111),一組第一、第二分篩輸送輥(42、43)均樞軸設置在所述的一對預分 篩輥架(41)之間,其中一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與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之間構 成有高度差,并且一組第二分篩輸送輥(43)位于所述的進料口(111)與一組第一分篩輸 送輥(42)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 組第一分篩輸送輥(42)之間保持有供原礦中已達粒度的碎料下落的輥隙,所述的一組第 二分篩輸送輥(43)之間也具有用于供原礦中已達粒度的碎料下落的輥隙,并且在一組第 一分篩輸送輥(42)的表面均沿軸向間隔分布有第一凸緣(421),而在一組第二分篩輸送 輥(43)的表面均沿軸向間隔分布有第二凸緣(43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 一、第二凸緣421、431的截面形狀均為橢圓形或桃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 格柵體(5)包括一組格柵(51)和一格柵下連梁(52),一組格柵(51)的上端以間隔狀態 構成于格柵上連梁(511)上,相鄰格柵(51)之間的空隙構成為落料槽(514),其中在 一組格柵(51)中,首枚和末尾一枚格柵(51)的外側各延伸有一格柵樞軸(512),格柵樞 軸(512)樞軸設置在格柵樞軸座(5121)上,格柵樞軸座(5121)與所述破碎機箱本體(1) 固定,格柵下連梁(52)的中部與一組格柵(51)的下端連接,而格柵下連梁(52)的一端 支承于第一支撐座(521)上,第一支撐座(521)與所述的前箱體(13)的內壁固定,格柵 下連梁(52)的另一端支承于第二支撐座(522)上,而第二支撐座(522)與所述的后箱體 (14)的內壁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 (51)的朝向上的表面構成有一組用于使格柵(51)的上表面的高度由上而下逐次降低的格 柵臺階(513),所述的落料槽(514)的寬度與最大落料粒度相適應。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最 大落料粒度的直徑為40-150m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錘 頭(21)的數量有三至九組,在所述的破碎轉子(2)上呈三至九等分分布,每組錘頭(21) 的數量是相等的,并且各組錘頭(21)在破碎轉子(2)上的安裝位置是相同的。
專利摘要一種終篩機構可調式單段錘式篩分破碎機,屬于礦山機械。包括由左、右、前、后箱體和上箱體構成的具有破碎工作腔的破碎機箱本體,左箱體的上部構成為進料口;一設置有錘頭的破碎轉子,位于破碎機箱本體內;一終篩機構,設在破碎工作腔內;一預分篩機構,設在左箱體的外側的頂部;一格柵體,該格柵體設在左箱體上且朝向終篩機構,特點是左箱體的外壁并且位于外壁的底部具有一水平的第一墊塊支承檐,在右箱體的外壁并且位于外壁的底部具有一水平的第二墊塊支承檐,終篩機構包括第一篩料篦子、第二篩料篦子、一對第一篩料篦子支承架、一對第二篩料篦子支承架和一支承輥。優點停機時間短,調整方便快捷,降低工作強度,節約資源和降低使用成本。
文檔編號B02C13/04GK201791556SQ201020541568

公開日2011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26日
發明者廖宏, 廖正光, 張亞兵 申請人:常熟仕名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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