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收割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農業收割機、尤其是自走式草料收割機(1),至少具有一用于處理收割物流的工作機組(2、3)和一用于已處理的收割物的拋出加速器(4),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實施為一安裝單元,所述安裝單元能夠作為整體裝配到一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處于所述工作機組(2、3)的下游的運行位置(PB)中和能夠從所述運行位置(PB)中拆卸出來。
【專利說明】農業收割機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尤其是自走式的草料收割機C Feldhacksler)。
【背景技術】
[0002]農業收割機、如尤其自走式草料收割機通常具有所謂的拋出加速器,也稱作后加速器。其設置用于:將工作機組(例如拉入和預壓機構、粉碎機組、調節裝置)處理的收割物加速到一速度,該速度保證了所述收割物通過所述機器的所謂的拋出彎曲裝置(Auswurfkrummer)的可靠拋出,其中,所述收割物以連續收割物流的形式沿一流動路徑運動穿過所述機器。基于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將所述收割物加速到一對于拋出足夠高的速度上的功能,該拋出加速器大多就收割物流方向而言后置給處理收割物的工作機組,也就是說,相對于所述工作機組布置在下游。
[0003]提高的收割物吞吐量以及提高的所追求的拋出距離導致尤其在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如下部件上的強的磨損,這些部件處于與經過流動的收割物的摩擦接觸中。也在沿物流方向鄰接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機器部件、例如傳送井(也稱作“塔(Turm)”)中的易磨損板(Verschlei β bleche),由于與被加速的收割物的接觸,也遭受強的磨損。出于這些原因,以及一般為了維護和修理目的而在需要的情況下要求接近所涉及的部件。
[0004]在現在可在市場上支配的草料收割機中如下僅以比較高的耗費是可行的,即,為了修理或維護目的而訪問拋出加速器的和/或鄰接其的傳送井的部件或更換它們。在草料收割機的常見的安裝形式 中,所述拋出加速器雖然能夠從后地由處在駕駛員艙后面的維護腔接近。但是在該維護腔中的位置提供非常受限。很少地提供的位置因此使得所需的服務或維護工作變難和變長,這表示了提高的成本耗費。基于不利的空間上的事實而存在顯著的受傷風險。完全拆出一后加速器現在在其部件的較高勞動強度地部分分解之后才可行。
【發明內容】
[0005]本發明的任務因此是給出一種開頭提到類型的收割機,所述收割機在拋出加速器以及鄰接的傳送井方面具有改善的維護友好性。此外應當以變少的耗費可以將一后加速器附加地通過另一后加速器替代。
[0006]所提出的任務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的特征的收割機來解決。依據本發明,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實施為一安裝單元,所述安裝單元能夠作為整體裝配到一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處于所述工作機組的下游的運行位置中和能夠從所述運行位置中拆卸出來。
[0007]在此首先認識到的是,在已提到的類型的已知收割機中如下的前提條件是不利的,在這些前提條件下能夠完全地執行在所提到的部件上的維護和服務工作。尤其被看做干擾的是:基于很少地在維護腔中提供的位置,這些待維護的或待修理的部件本身造成困難并且妨礙這類工作。為了解決而重新設計所述拋出加速器到所述收割機中的構建和合并,由此,根據本發明,所述拋出加速器實施為一本身閉合的安裝單元,所述安裝單元能夠一方面作為整體裝配到一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處于所述工作機組的下游的運行位置中,另一方面能夠由所述運行位置拆卸出來。
[0008]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所述安裝單元在該意義上作為主要的功能元件而適宜地至少包括一加速機構(葉輪)以及一圍住的殼體,相對于所述殼體,所述加速機構借助于一軸能轉動地受支承。這樣形成的安裝單元可以依據本發明作為整體裝配在其運行位置中或由該運行位置拆卸出來,也就是說不必將所述安裝單元在對應的工作過程中分解成單個的部件。優選地可以給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所述安裝單元配置其它的功能元件:例如布置在所述軸上的、用于通過例如一驅動皮帶來驅動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驅動輪;用于驅動其它工作機組的、布置在所述軸上的從動輪;用于調整加速機構和殼體之間的有效間隙的裝置等。
[0009]所述拋出加速器作為一安裝單元的依據本發明所提供的可處理性可以在對于裝配工的各明顯減小的時間耗費的情況下實現到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在收割物流流動路徑中的運行位置中(或出來)的被簡化的裝入和拆出。通過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容易的能裝入和拆出性可以較容易地替換或保持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易磨損部件和/或可以作為整體較簡單地替換所述拋出加速器。同時獲得有利的效果:在已拆卸的狀態下,另外的機器部件、尤其是在物流方向上后置于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傳送井(“塔”)能夠顯著較簡單地接觸,從而使得例如該傳送井的易磨損板或所述傳送井作為整體能夠容易地更換。基于在維護措施時的減少的停工期可以將根據本發明的收割機因此整體上較經濟地運行。
[0010]所述收割機的有利的改進方案的特征在于如下多個器件,利用這些器件能夠將所述拋出加速器由運行位置出來地運動到所述收割機的維護腔之內的訪問位置中。這類訪問位置在最簡單的情況下已經可以是,即,所述拋出加速器在該位置中與所述收割物流動路徑的(由其所述傳送井的)與機器固定的部件脫離接觸,從而使得這些部件然后可以被自由接近。此外,所述訪問位置可以有利地這樣選擇,使得所述拋出加速器能夠在該位置中借助于一如總是被成形那樣的升降和/或運輸設備能接近并且能由所述維護腔取出。
[0011]為了將所述拋出加速器從運行位置帶到所述訪問位置中可以考慮不同的機械的、液壓的和/或電動的器件。有利地,這些器件包括所述拋出加速器相對于所述收割機的所述機器框架、尤其是所述艙承載件的能擺動運動的支承。通過能擺動運動的支承以結構上簡單的方式提供了一可能性,即,能夠將所述拋出加速器受控制地由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運行位置運動出去。有利地,這可以通過如下方式轉換:所述拋出加速器能繞一擺動軸線轉動地相對于所述機器框架受支承,以便能夠由所述運行位置擺動到所述訪問位置中。所述擺動軸線在此可以例如平行于所述收割機的粉碎機組的或調節裝置的驅動軸走向。在這類構型中,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運行位置可以處在所述訪問位置之上和(就所述收割機的向前行駛方向而言)之前。 [0012]根據所述收割機的有利的改進方案,所述這些器件為了使所述拋出加速器運動而此外包括配置給所述收割機的升降裝置,所述升降裝置適用于至少在由所述運行位置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中期間完全或部分地接收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重量。所述升降裝置有利地可以支持所述后加速器在所述運行位置和所述訪問位置(或反過來)之間的運動,從而使得盡管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顯著的重量而可以無危險地轉變(Umbau)。
[0013]如已經實施的那樣,所述拋出加速器有利地相對于所述機器框架能擺動運動地受支承。在此,為了保證可靠運行,所述拋出加速器能夠適宜地在所述運行位置中鎖止,尤其通過如下方式,即,該拋出加速器能夠與所述收割機的與框架固定的傳送井擰緊。可以設置其它的鎖止可能性、例如相對于所述機器框架和/或艙承載件的擰緊。所述拋出加速器由它的運行位置出來的擺動相應地在松開所述一個(多個)鎖止裝置之后才可行。
[0014]為了驅動所述拋出加速器,將所述拋出加速器必要地連入到所述收割機的驅動系中。通常為此在所述拋出加速器的軸上布置有驅動和/或從動輪,它們例如通過一皮帶來驅動或通過一皮帶驅動其他機組(例如調節裝置)。如果配置給所述拋出加速器的、能轉動的驅動輪和/或從動輪在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運行位置中與轉矩傳遞器件處在驅動連接中,但是與所述轉矩傳遞器件的所述驅動連接在所述拋出加速器的訪問位置中中斷的話,獲得這樣的拋出加速器的改善的能拆出性。換句話說,以該方式保證通過所述拋出加速器由所述運行位置到所述訪問位置中的運動,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驅動連接被中斷(或反過來地被建立)。如果所述轉矩傳遞器件例如涉及一包繞所述驅動和/或從動輪的皮帶,那么能夠以結構上簡單的方式通過所述皮帶的去張緊而中斷所述驅動連接。通過所述皮帶的去張緊然后有利地可以拆卸所述拋出加速器,而不必將所述驅動或從動輪(尤其所謂的“皮帶盤”)從所述軸移除。
[0015]在此有利地,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輪和/或從動輪支承在一平行于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擺動軸線的軸上,該軸與所述擺動軸線間隔開。用一這類布置,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擺動運動例如引起包繞的皮帶的張緊或去張緊。
[0016]一與所述拋出加速器耦合的皮帶可以用于不同的目的。根據能量高效的驅動構型,在所述運行位置中,所述拋出加速器的驅動輪處在與所述收割機的一主驅動皮帶的驅動連接中,以便能夠通過該主驅動皮帶驅動。相應地,因此所述拋出加速器直接由所述收割機的主驅動皮帶驅動。
[0017]此外可以設置,在所述運行位置中,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從動輪處在與所述收割機的一輔助驅動皮帶的驅動連接中 ,以便通過該輔助驅動皮帶驅動例如調節裝置那樣的至少一個另外的工作機組。在此有利地,所述拋出加速器的所述驅動輪和所述從動輪處在所述拋出加速器的相對置的側上、即所述拋出加速器的軸的相對置的端部上。
[0018]拋出加速器具有高重量。為了能夠將所述拋出加速器在所述訪問位置中可靠接收和例如由所述機器的維護腔運動出來,有利地可以置入一運輸裝置,該運輸裝置適用于接收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中的拋出加速器。
[0019]以此外有利的方式,所述維護腔能夠以如下方式打開,即,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中的拋出加速器能夠借助于地面輸送機械和/或其它的升降和/或運輸設備由所述維護腔中取出,優選地借助所述運輸裝置取出。所述運輸裝置在此用于如下目的,即,可靠接收所述拋出加速器并為此有利地具有適配的形狀,該形狀一方面保證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可靠保持,另一方面借助于所述升降和/或運輸設備例如一升降裝載機(Hubstapler)可靠抬升或運輸。
[0020]替換或補充于這樣的可能性,即,到所述維護腔之內的訪問位置中地運動所述拋出加速器,可以考慮:給所述收割機配置一些器件,借助這些器件,所述拋出加速器能夠從所述運行位置和/或所述訪問位置運動到一在所述收割機的維護腔之外、尤其處于其側面的或下方的維護位置中。[0021]所述農業收割機優選地涉及一種自走式草料收割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22]本發明根據隨后的附圖在一個實施例方面詳細闡釋。由此也獲得有利的設計可能性進而相關聯的效果。在這些圖中:
[0023]圖1示出了自走式草料收割機的示意側視圖;
[0024]圖2至圖5在各種狀態、尤其是拋出加速器的各種裝入位置下的自走式草料收割機的立體部分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圖1在左側示意性側視圖中示出了自走式田地碎草機I形式的農業收割機。所述田地碎草機I以本身公知的方式(因此沒有詳細示出)設計有一對受驅動的前輪和能轉向的后輪,以及設計有一收割附加設備和后置于該收割附加設備的拉入和預壓機組。在沿所示出的向前行駛方向FR經過所述田地的收割行駛中,收割物通過所述拉入和預壓機組被輸送給旋轉的粉碎滾筒2并且在那里在與豎立的對應刀具的共同作用中被切碎、尤其是粉碎。收割物作為連續的收割物流接下來經過一能可選地裝入到所述田地碎草機I中的調節裝置3,該調節裝置借助于兩個相反地受驅動的破解輥(Cracker-Walzen)造成所述收割物中所包含的玉米粒的剝離(Aufschlie β en)。
[0026]以目前本身公知的方式,給進行物品處理的工作機組2、3后置一拋出加速器4,該拋出加速器用于加速已處理的收割物,以便將所述收割物在經過鄰接的傳送井12之后通
過拋出彎曲裝置16形式的轉載裝置(Oberladeeinrichtung)由所述田地碎草機I拋出。
[0027]田地碎草機I具有尾側布置的驅動馬達6。該驅動馬達將其驅動功率的一部分通過主驅動皮帶7傳遞給粉碎滾筒2以及拋出加速器4。穿過所述拋出加速器4走向的軸8為此一端設有在該視圖中能看到的驅動輪14,該驅動輪部分地由主驅動皮帶7包繞,以便能夠因此通過所述主驅動皮帶7由驅動馬達6驅動。
[0028]調節裝置3能夠以本身公知的方式由所述收割物的流動路徑中移除,以便將該調節裝置例如通過一井元件替代,如果不希望所述收割物的附加調節的話。為此,所述調節裝置3可以在田地碎草機I的尾側的方向上運動出所述收割物的流動路徑。
[0029]所述調節裝置3和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由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維護腔5接近。
[0030]在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連續的運行中,收割物在后加速器4的以及在下游鄰接的傳送井12的部件(例如具有葉輪槳(Wurfpaddeln)的葉輪、殼體板)上的摩擦引起涉及的磨損部件的磨損進而漸進式的損壞。相應地,各個部件必須根據需要被更換,以便保證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可靠運行。
[0031]所述田地碎草機I為此依據本發明具有一拋出加速器4,該拋出加速器實施為一安裝單元,該安裝單元能夠作為整體到圖1中所示出的運行位置Pb中地在所述工作機組2、3的下游裝配到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和能夠由所述運行位置Pb拆卸出來。所述后加速器4根據所示出的實施例為此能擺動運動地相對于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機器框架9受支承,即能夠繞橫向于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向前行駛方向FR走向的擺動軸線11轉動。在此,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安裝單元至少包括一葉輪20形式的加速機構以及一圍住的殼體21,相對于所述殼體,所述葉輪20借助于軸8能轉動地受支承。其它元件可以配置給該安裝單元,如在所示出的實施例中的驅動輪14和從動輪15。所述殼體21在其下側上鄰接所述調節裝置3并且在其上側上鄰接傳送井12,以便在圖1中所示出的運行位置Pb中構造對于穿過所述機器傳送的收割物的關閉的流動路徑。
[0032]在圖1中,所述拋出加速器4相應地在其運行位置Pb中處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如果前置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調節裝置3由所述收割物的流動路徑移出,那么所述拋出加速器4可以在進行保護的鎖止裝置(在這里沒有示出)松開之后繞擺動軸線11擺動出運行位置匕,由此,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以還要詳細去描述的方式首先運動到所述維護腔5之內的訪問位置中并且此外也能夠完全由所述機器I中拆出(維護位置)。
[0033]圖1示出了所述機器的就田地碎草機I向前行駛方向FR而言的左側,已經根據圖1可以看到:以所述拋出加速器4沿順時針繞所述擺動軸線11的轉動獲得所述主驅動皮帶7的去張緊。對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還要待闡釋的拆出因此已經能看到: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所述驅動輪14被卸載并且由此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作為安裝單元由所述主驅動系取出,而無需驅動輪14由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安裝單元的拆卸。
[0034]隨后的圖2至5根據田地碎草機I的立體部分視圖的序列闡釋拋出加速器4的拆出的過程。因為圖2至圖5分別在右機器側(就所述向前行駛方向FR而言)的部分視圖中示出了田地碎草機1,所以注意到:在圖2至圖5中相應地補充了田地碎草機I的不能看到的機器部件。為此,尤其參考根據圖1的視圖。
[0035]圖2現在示出了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與圖1對應的狀態,其中,即所述拋出加速器4處在一運行位置Pb中。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軸8平行于前箱(Vorderarche) 17 (在這里沒有示出前輪)并且由此橫向于所述向前行駛方向FR走向,所述拋出加速器4布置在艙承載件10的兩個傾斜向上延伸的支柱之間并且相對它們鉸接式受支承。為此,所述拋出加速器4在擺動軸線11上支撐在所述艙承載件10上。能安置在所述艙承載件10上的駕駛員艙出于概覽性原因而在圖2中沒有示出。出于相同原因,前置于所述拋出加速器的工作機組,如粉碎滾筒和調節裝置以及其它細節,如框架蓋板在圖2至圖5中沒有示出。為此,部分參考圖1。
[0036]在圖2的視圖中能夠看到配置給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驅動輪15,該驅動輪布置在所述軸8的這邊的端部上并且用于能裝入其下的調節裝置(參見圖1)的驅動的目的。在所述調節裝置(參見圖1)的裝入狀態下,所述驅動輪15由一驅動皮帶包繞,所述驅動皮帶此外包繞所述調節裝置的驅動輪,以便驅動它們。
[0037]固定地與所述機器框架9連接的傳送井12上方地鄰接所述拋出加速器4。該傳送井在其上端部上又在所述拋出彎曲裝置16 (在這里僅部分示出)中通入。直接在這些部件:調節裝置(即使在圖2中已經拆出)、后加速器4、傳送井12之后有一維護腔5。該維護腔向前由已提到的導向物流的部件限界,向后由垂直豎立的冷卻器18限界并且向下由機器框架9限界。包括用于維護人員入口的入口門的側向蓋板以及上部的頂限界部出于視圖原因而沒有示出,但是在側向方向上或向上限界所述維護腔5。
[0038]在就所述向前行駛方向FR而言右邊的機器側上,側向地在所述機器框架9處附加地有一支座(Podest)19, 該支座弧形地以大致相同的間距繞所述前車橋17的右端部延伸。附加在所述車橋17的所述端部上的右前輪(在這里被拆卸)由所述支座19相應地在擋泥板的意義上圍住并且保護式地遮蓋。
[0039]為了將所述拋出加速器4拆出所述田地碎草機1,準備下面的措施:右前輪如圖2中所示那樣被拆卸。同樣地,在機器框架9和支座19之間延伸的扁平蓋板元件被移除。以該方式對于維護腔5 (在沒有示出的入口門旁邊)獲得另一近似梯形的開口,該開口向下由所述機器框架9的縱向承載件限界,向上和向后由所述支座19限界并且向前由艙承載件10限界。如還根據隨后的附圖待描述的那樣,這樣形成的開口可以實現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完整安裝單元穿過所述開口的取出。
[0040]為了將所述拋出加速器4由它的在圖2中示出的運行位置Pb運動出來,將它的相對于所述傳送井12的擰緊(沒有示出)松開。必要時可以松開例如相對于所述艙承載件10的擰緊。在所述這些擰緊松開之后,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安裝單元僅還能繞一擺動軸線11轉動地與所述機器框架9、在這里與機器框架固定的艙承載件10連接。因為所述擺動點(軸線11)就所述向前行駛方向FR而言明顯處在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重心之前,所以拋出加速器4現在傾向于重力造成地逆時針(根據圖2至圖5的從右的視圖)繞所述擺動軸線11向下傾翻。為了保證無損害的運動,可以有利地使用機器側(maschinenseitig)進行支撐的升降裝置(沒有示出,例如上方地在所述傳送井12上待懸置的滑車),該升降裝置適用于在所述由運行位置Pb出來的運動期間至少部分地接收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重量。
[0041]如圖2此外示出的那樣,已經將一運輸裝置13置入到所述維護腔5中。在此情況下涉及一種適用于可靠接收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輔助裝置。所述運輸裝置13在其下側上具有兩個平行走向的、相對彼此間隔開的四棱管并且由此例如由叉式裝載機借助于其叉釘來可靠接收。所述運輸裝置13在其上側上具有適配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下側的形狀。
[0042]圖3現在在(相對于根據圖2的狀態)略微由所述運行位置Pb出來逆時針傾翻的位置中示出了所述拋出加速器4。所述拋出加速器4相應地已經不再處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
[0043]如圖4中可以看到的那樣,所述拋出加速器4足夠遠地繞所述擺動軸線11轉動,以便在一因此達到的訪問位置Pz中現在支承在所述運輸裝置13上。在此,所述拋出加速器4此外處在所述田地碎草機的維護腔5之內,其中,在該位置Pz中已經可以容易地訪問到所述拋出加速器4以及所述田地碎草機I的另外的部件、尤其所述傳送井12的部件、例如鄰接的易磨損板。簡單的維護工作已經可以在該狀態下執行。
[0044]如圖5所示那樣,處在所述訪問位置Pz中的拋出加速器4可以在下一步驟中(例如借助于地面輸送機械和/或其它的升降和/或運輸設備)借助所述運輸裝置13由所述維護腔5取出。所述拋出加速器4為此側向地由所述打開的維護腔5運動出來并且在所述支座19之下離開所述機器。在其它的升降或輸送設備的情況下例如也可以涉及一種導軌系統(優選能伸縮)。在所達到的處于所述機器I之外的維護位置Pw中,可以在在任何情況下在所述拋出加速器4上沒有空間限制地進行所有類型的維護工作。 [0045]在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已拆出的狀態下可以有利地也進行在所述田地碎草機I上的簡化的維護工作。例如可以將所述傳送井12 (“塔”)的易磨損板通過顯著容易的接近而較簡單和較快地更換。通過將所述拋出加速器4作為本身閉合的安裝單元而拆出和通過相對于所述傳送井12的安裝單元的清楚的端口,所述兩個安裝組件彼此無關。相應地,所述傳送井12的拆出也是簡單可行的。[0046]已描述的收割機I以此外有利的方式可以實現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快速更換。因此例如可以考慮存儲一(另外的)拋出加速器4,以便在收割期間出現損害的情況下(例如通過外物或在高磨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完整的更換。所述機器的該停工期可以通過能簡單和快速地實施的替換而保持在很小的界限內。
[0047]替換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穿過所述維護腔5的在所述支座之下提供的開口的如這里所示并且描述的側向取出,以類似的方式可以考慮,將所述拋出加速器4向下地由所述維護腔5取出。為此必須設置有在所述維護腔5的底板中的相應開口,所述拋出加速器4作為安裝單元能夠穿過該開口運動。
[0048]附圖標記列表
[0049]I田地碎草機 Pb運行位置
[0050]2粉碎滾筒 Pz訪問位置
[0051]3調節裝置 Pw維護位置
[0052]4拋出加速器 FR向前行駛方向
[0053]5維護腔
[0054]6驅動馬達
[0055]7主驅動皮 帶
[0056]8 軸
[0057]9機器框架
[0058]10艙承載件
[0059]11擺動軸線
[0060]12傳送井
[0061]13輸送裝置
[0062]14驅動輪
[0063]15從動輪
[0064]16拋出彎曲裝置
[0065]17前車橋
[0066]18冷卻器
[0067]19 支座
[0068]20 葉輪
[0069]21 殼體
【權利要求】
1.農業收割機、尤其是自走式草料收割機(1),至少具有一用于處理收割物流的工作機組(2、3)和一用于已處理的所述收割物的拋出加速器(4),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實施為一安裝單元,所述安裝單元能夠作為整體裝配到一在所述收割物流的流動路徑中處于所述工作機組(2、3)的下游的運行位置(Pb)中和能夠從所述運行位置(Pb)中拆卸出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至少包括一加速機構(20)以及一圍住的殼體(21),相對于所述殼體,所述加速機構(20)借助于一軸(8)能轉動地受支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多個器件,用所述多個器件,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由所述運行位置(Pb)運動到所述收割機(I)的維護腔(5)之內的訪問位置(Pz)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器件包括所述拋出加速器(4)相對于所述收割機(I)的機器框架(9)、尤其是艙承載件(10)的能擺動運動的支承。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繞一擺動軸線(11)轉動地相對于所述機器框架(9)受支承,以便能夠由所述運行位置(Pb)擺動到所述訪問位置(Pz)中。
6.根據權利要求3至5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器件包括一配置給所述收割機(I)的升降裝置,所述升降裝置適用于:至少在由所述運行位置(Pb)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Pz)中期間完全或部分地接收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在所述運行位置(Pb)中鎖止,尤其通過如下方式,即,所述拋出加速器能夠與所述收割機(O的與框架固定的傳送井(12)擰緊。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給所述拋出加速器(4)配置有能轉動的至少一個驅動輪(14)和/或從動輪(15),所述能轉動的至少一個驅動輪和/或從動輪在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所述運行位置(Pb)中與轉矩傳遞器件(7)處在驅動連接中,其中,與所述轉矩傳遞器件(7)的所述驅動連接在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所述訪問位置(Pz)中中斷。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輪(14)和/或從動輪(15)支承在一平行于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擺動軸線(11)的軸(8)上,所述軸與所述擺動軸線(11)間隔開。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運行位置(Pb)中,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所述驅動輪(14)與所述收割機(I)的主驅動皮帶(7)處在驅動連接中,以便能夠通過所述主驅動皮帶驅動。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運行位置(Pb)中,所述拋出加速器(4)的所述傳動輪(15)與所述收割機(I)的一輔助驅動皮帶處在驅動連接中,以便通過所述輔助驅動皮帶驅動至少一個另外的工作機組(3)。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一運輸裝置(13)能夠置入到所述維護腔(5)中,所述運輸裝置適用于接收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Pz)中的拋出加速器(4)。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維護腔(5)能夠以如下方式打開,即,運動到所述訪問位置(Pz)中的拋出加速器(4)能夠借助于地面輸送機械和/或其它的升降和/或運輸設備由所述維護腔(5)中取出,優選地借助所述運輸裝置(13)取出。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之一所述的農業收割機,其特征在于,給所述農業收割機配置一些器件,借助于這些器件,所述拋出加速器(4)能夠從所述運行位置(匕)和/或所述訪問位置(Pz)運動到一在所述收割機(I)的維護腔(5)之外、尤其處于其側面或下方的維護位置(Pw)中。`
【文檔編號】A01D43/10GK103650761SQ201310415223
【公開日】2014年3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13日
【發明者】S·洛克, L·G·溫克爾, B·魏爾 申請人:克拉斯自行式收獲機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