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包括外管和套裝在外管內的內管,所述內管與外管呈同心圓布置,外管的側壁上設有若干開孔,外管與內管之間設有若干第一水管。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種植植物表面積大,提供水源充足。
【專利說明】—種用于種植的PVC管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PVC管,特別涉及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
【背景技術】
[0002]PVC管是由聚氯乙烯樹脂與穩定劑、潤滑劑等配合后用熱壓法擠壓成型,抗腐蝕能力強、易于粘接,價格低、質地堅硬;當前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PVC管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中,如排水管道,門窗材料等,但現有的PVC管結構簡單,使用方法單一,沒有大量應用于植物栽培中,將PVC管作為植物花盆使用更是少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且種植植物表面積大,提供水源充足的用于種植的PVC管。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包括外管和套裝在外管內的內管,所述內管與外管呈同心圓布置,外管的側壁上設有若干開孔,外管與內管之間設有若干第一水管。
[000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水管的數量為四根。
[0007]進一步地,所述內管內設有第二水管。
[0008]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水管與內管呈同心圓布置。
[0009]進一步地,所述第二水管與第一水管連接。
[0010]進一步地,所述開孔為圓形。
[0011]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用于種植的PVC管,由于所述內管與外管呈同心圓布置,夕卜管的側壁上設有若干開孔,外管與內管之間設有若干第一水管,所以將土壤放置在外管與內管之間,將待栽培的植物、種子以及幼苗放置在開孔中,該PVC管種植植物的面積大大增力口,播種面積大;通過第一水管可以給植物曬水,提供水分。由于所述內管內設有第二水管,所以還可以將土壤放置在第二水管與內管之間,種植面積大。由于所述第二水管與內管呈同心圓布置,所以結構緊湊。由于所述第二水管與第一水管連接,所以水源提供充足。開孔一般為圓形,還可以為方形,棱形等,具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該PVC管用于植物種植,播種面積大,水源充足,栽培植物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3]圖1為本發明用于種植的PVC管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5]如圖1所示,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包括外管I和套裝在外管I內的內管2,內管2與外管I呈同心圓布置,外管I的側壁上設有若干開孔3,外管I與內管2之間設有若干第一水管4,第一水管4的數量為四根,內管2內設有第二水管5,第二水管5與內管2呈同心圓布置,第二水管5與第一水管4連接,開孔3為圓形。
[0016]本發明用于種植的PVC管,將土壤放置在外管I與內管2之間,還放置在第二水管5與內管2之間,將待栽培的植物、種子以及幼苗放置在開孔3中,該PVC管種植植物的面積大大增加,播種面積大;通過第一水管4可以給植物曬水,提供水分;第二水管5與第一水管4連接,就有五根水管用于提供水源,所以水源充足;開孔3—般為圓形,還可以為方形,棱形等,具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該PVC管用于植物種植,播種面積大,水源充足,栽培植物方便。
[0017]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種植的PVC管,包括外管和套裝在外管內的內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與外管呈同心圓布置,外管的側壁上設有若干開孔,外管與內管之間設有若干第一水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種植的PVC管,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管內設有第二水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種植的PVC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管與內管呈同心圓布置。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種植的PVC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管與第一水管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種植的PVC管,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孔為圓形。
【文檔編號】A01G9/02GK203457581SQ201320532302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9日
【發明者】林建玲 申請人:昆山建金工業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