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及使用該線卡定件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及使用該線卡定件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在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中,以廉價且容易的結構抑制塑性變形從而容易固定釣線。線卡定件(70)包含設置于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4)的裝配部(74)、和安裝于裝配部(74)并用于卡定釣線的卡定件主體(72)。卡定件主體(72)在外周端部(73)的至少一部分具有:位于與卷筒面對的第一面(72c)側的釣線導入部(72e);和向釣線導入部(72e)的與卷筒(4)相反的第二面(72d)側鼓出的鼓出部(72f)。
【專利說明】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及使用該線卡定件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及使用該線卡定件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背景技術】
[0002]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與手柄的旋轉對應地沿前后往復移動。紡車式繞線輪具有繞線體部、前凸緣部和裙部。在裙部設置有線卡定件,該線卡定件用于固定卷繞于繞線體部的釣線。
[0003]這種線卡定件用于將卷繞于繞線體部的釣線的末端部分卡定,維持釣線卷繞于繞線體部的狀態。
[0004]線卡定件例如具有合成樹脂制的卡定件主體和與卡定件主體一體成形的板狀的安裝部。卡定件主體例如配置成,收納于在裙部的前部外周面形成的凹部,并沿外周面露出,且與裙部隔開些許間隙地向后方側開口。在卡定件主體的開口側的末端下表面設置有用于導入釣線的釣線導入部。釣線導入部形成有以朝向末端而逐漸朝向上方彎曲的方式傾斜的下表面傾斜部,在卡定件主體的上表面形成有朝向釣線導入部彎曲地傾斜的上表面傾斜部。下表面傾斜部與上表面傾斜部相交的邊界部分的末端被倒圓。邊界部分形成于卡定件主體的厚度的實質上中央部分。
[0005]【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I】日本特開2010 - 273626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10 - 142220號公報。
[0006]在現有的線卡定件中,傾斜部與釣線導入部的邊界部分形成于厚度方向的大致中央部分,因此難以將釣線插入釣線導入部,特別在使用比較粗的釣線的情況下非常難插入。因此,如專利文獻2那樣,考慮將邊界部分配置為比中央部分稍向徑向外側偏移。但是,當邊界部分向徑向外側偏移時,形成邊界部分的線卡定件的末端部分的壁厚變薄。當線卡定件的末端部分的壁厚變薄時,容易塑性變形,難以保持釣線。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若加厚線卡定件整體的厚度,則在固定線時,線卡定件難以彈性變形,或者不易將釣線固定于線卡定件。因此,如專利文獻2那樣,還存在如下問題:需要另外設置彈簧部件,或者設置卡定釣線的卡定凹部,導致成本增加。
【發明內容】
[0007]本發明的課題在于,在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中,以廉價且容易的結構抑制塑性變形從而容易固定釣線。
[0008]本發明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包含:設置于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的裝配部;和安裝于裝配部并用于卡定釣線的卡定件主體。卡定件主體具有:設置于外周端部的與卷筒面對的第一面的至少一部分的釣線導入部;和鼓出部,該鼓出部與釣線導入部面對地設置于外周端部的位于第一面的相反側的第二面的至少一部分。
[0009]在該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中,在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的至少一部分,在安裝于卷筒時與卷筒面對的第一面(內側面)設置釣線導入部,并且在其相反的第二面(外側面)設置鼓出部,因此,能夠在維持線卡定件的釣線保持力的同時,加大釣線導入部。由此,在線卡定件中,以廉價且容易的結構抑制塑性變形從而容易固定釣線。
[0010]也可以使外側面的至少一部分由平面構成,并使鼓出部以從該平面隆起的方式鼓出變形。由此,在保持釣線時,塑性變形不僅在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進一步在整體能夠塑性變形,因此,即便在卡定比較粗的釣線的情況下,也能夠維持保持力。
[0011]也可以使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構成為大致圓形,且在該外周端部的至少一部分設置鼓出部及釣線導入部。通過使卡定件主體為大致圓形,使得向卷筒的安裝自由度提高。并且,在外周端部的整周設置有鼓出部及釣線導入部的情況下,向卷筒的安裝自由度進一步提聞。
[0012]也可以使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構成為大致三角形,且在該大致三角形的至少一個頂點附近設置鼓出部及釣線導入部。并且,頂點附近也可以被倒圓成圓弧狀。由此,由于在大致三角形的頂點附近設置有鼓出部及釣線導入部,所以容易卡定,并且也能夠充分維持其保持力。
[0013]也可以使鼓出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和釣線導入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基本相同。在該情況下,通過釣線導入部的形成,在與塑性變形的保持力稍微降低的部分相同且一致的部分形成有鼓出部,因此,能夠在維持保持力的同時形成比較大的釣線導入部。
[0014]釣線導入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比鼓出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短。在該情況下,即便在使用比較細的線的情況下,也能夠保持釣線,因此,能夠與釣線的粗細無關地可靠地保持。
[0015]釣線導入部也可以具有傾斜面,該傾斜面從第一面側朝向第二面側而向遠離卷筒的方向傾斜。通過使釣線導入部為傾斜面,能夠將釣線可靠地導入(引導)至保持位置,并且能夠容易地制作,進而容易管理塑性變形。
[0016]也可以使傾斜面由平面構成,該平面與第一面所成的角度設置在30度至40度的范圍。由此,對于釣線的導入、保持力及釣線的粗細,也能夠平衡良好且使用便利。
[0017]將釣線向前方放出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可以構成為包括:用于卷繞釣線的繞線體部;設置于繞線體部的前部的前凸緣部;裙部,該裙部包含與前凸緣部面對地配置的后凸緣部、從后凸緣部的外周部向后方延伸的筒狀部及在筒狀部從外周面平面地凹陷形成且具有底面的凹部,并且在凹部的底面設置有上述的釣線卡定件。
[0018]通過在卷筒的裙部的凹部的底面設置本發明的至少具有鼓出部的釣線卡定件,從而即便是比較粗的釣線,也能夠利用鼓出部可靠地保持,而且能夠將鼓出部的影響抑制到
最小限度。
[0019]也可以將鼓出部與釣線導入部的邊界部分配置在比卷筒的外周面靠徑向內側的位置。由此,不易產生釣線不經意地鉤掛等不良情況。
[0020]也可以將邊界部分倒圓成圓弧狀。由此,能夠更進一步地抑制不經意的鉤掛。
[0021]鼓出部也可以具有配置于比筒狀部的外周面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頂部。在該情況下,即便鼓出部配置于比筒狀部的外周面靠徑向外側的位置,釣線也不易鉤掛。
[0022]也可以還包括配置于第一面與卷筒之間的板材部件。在該情況下,板材部件使用滑動性高的合成樹脂,由此,能夠將所導入的釣線順暢地配置于第一面與板材部件之間。
[0023]根據本發明,在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的至少一部分,在與卷筒面對的第一面側設置有釣線導入部,在釣線導入部的與卷筒相反的第二面側設置有鼓出的鼓出部,由此,容易將釣線插入釣線導入部,容易固定釣線,并且,由此容易能夠可靠地進行基于塑性變形的釣線的卡定。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4]圖1是采用了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側視圖。
[0025]圖2是紡車式繞線輪的側面剖視圖。
[0026]圖3是卷筒的局部剖視圖。
[0027]圖4是卷筒后部的側視放大圖。
[0028]附圖標記說明
4卷筒;4a繞線體部;4b前凸緣部;4c裙部;4d后凸緣部;4e筒狀部;4f凹部;4g底面;4i外周面;70線卡定件;72卡定件主體;72a末端部;72b邊界部分;72c第一面;72d第二面;72e釣線導入部;72f鼓出部;72g頂部;73外周端部;74裝配部;80板材部件;100紡車式繞線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如圖1所示,采用了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紡車式繞線輪100包括將手柄I支承為旋轉自如的繞線輪主體2、轉子3以及卷筒4。轉子3將釣線卷繞在卷筒4上,并旋轉自如地支承于繞線輪主體2的前部。卷筒4用于在外周面上卷取釣線,并沿前后移動自如地配置于轉子3的前部。另外,手柄I能夠裝配于繞線輪主體2的左側和右側中的任一側。
[0030]如圖1和圖2所示,繞線輪主體2具有:具有開口的繞線輪主體2a ;以封閉開口的方式拆裝自如地裝配于繞線輪主體2a的蓋部件2b ;以及從蓋部件2b向斜上前方延伸的竿安裝腳2c。繞線輪主體2a在內部具有空間。在該空間內設置有使轉子3與手柄I的旋轉聯動地旋轉的轉子驅動機構5、以及用于使卷筒4前后移動而均勻地卷取釣線的振動機構6。
[0031]如圖2所示,轉子驅動機構5具有:與固定有手柄I的驅動齒輪軸10 —起旋轉的驅動齒輪11 ;以及與該驅動齒輪11嚙合的小齒輪12。小齒輪12形成為筒狀,并貫通轉子3的中心部。另外,小齒輪12的前部12a通過螺母13固定于轉子3。并且,小齒輪12的中間部和后端部分別經由軸承14a、14b旋轉自如地支承于繞線輪主體2。
[0032]如圖2所示,振動機構6是這樣的機構:通過使貫通卷筒4的中心部并與曳力機構60連結的卷筒軸15沿前后方向移動,從而使卷筒4與曳力機構60 —起前后移動。振動機構6具有:平行地配置于卷筒 軸15的下方的螺軸21 ;沿著螺軸21在前后方向上移動的滑塊22 ;以及固定于螺軸(形成有往復螺旋狀槽(相交的螺旋狀槽)的軸)21的末端的中間齒輪23。滑塊22以不能旋轉的方式固定于卷筒軸15的后端。中間齒輪23經由未圖示的減速機構與小齒輪12嚙合。通過該減速機構,使振動機構6的前后移動速度變慢,從而能夠將釣線致密地卷繞在卷筒4上。
[0033]如圖2所示,轉子3具有:以能夠一體旋轉的方式連結于小齒輪12的連結部30 ;以及相互對置地設置于連結部30的側方的第I轉子臂31和第2轉子臂32。連結部30和第I轉子臂31及第2轉子臂32 —體地成形。
[0034]在連結部30的前部形成有前壁33,在該前壁33的中央部設置有凸臺部33a。在凸臺部33a的中心部形成有貫通孔,小齒輪12的前部12a及卷筒軸15貫通該貫通孔。在前壁33的前部配置有螺母13,利用該螺母13將小齒輪12的前部12a固定于轉子3。
[0035]第I轉子臂31從連結部30朝向外側凸狀地彎曲并向前方延伸。在第I轉子臂31的末端外周側擺動自如地裝配有第I導線器支承部件40。在第I導線器支承部件40的末端裝配有用于將釣線引導至卷筒4的導線輪(line roller) 41。第2轉子臂32從連結部30向外側凸出地彎曲并向前方延伸。在第2轉子臂32的末端外周側擺動自如地裝配有第2導線器支承部件42。在導線輪41與第2導線器支承部件42之間固定有使線材大致U狀地彎曲而成的導線器43。利用這些第I導線器支承部件40、第2導線器支承部件42、導線輪41及導線器43構成導線臂44。導線臂44在圖2所示的線引導姿勢和從該線引導姿勢反轉后的線釋放姿勢之間擺動自如。
[0036]在轉子3的連結部30的內部配置有用于禁止/解除轉子3的反轉的防止反轉機構50。防止反轉機構50具有:內圈空轉的滾柱式單向離合器51 ;以及使單向離合器51在工作狀態(禁止反轉狀態)和非工作狀態(允許反轉狀態)之間進行切換的切換機構52。
[0037]卷筒4例如是對鋁合金進行鍛造成形而得到的大小兩段的圓筒狀的部件。卷筒4配置于轉子3的第I轉子 臂31和第2轉子臂32之間。卷筒4經由曳力機構60裝配于卷筒軸15的末端。卷筒4通過兩個軸承16、17旋轉自如地裝配于卷筒軸15。卷筒4具有:將釣線卷繞于外周的筒狀的繞線體部4a 體地形成于繞線體部4a的前部的前凸緣部4b ;大徑筒狀的裙部4c ;以及線卡定件70。繞線體部4a是與前凸緣部4b及裙部4c 一體成形的部件,且從前方側裝配有曳力機構60。
[0038]在前凸緣部4b的外周部裝配有卷筒套環8,該卷筒套環8具有用于在拋投時將釣線順暢地放出的末端擴展的錐形面。卷筒套環8通過裝配于繞線體部4a的前端的固定部件9而固定于前凸緣部4b。固定部件9旋合于繞線體部4a的內周面。
[0039]裙部4c具有:與前凸緣部4b對置地配置的后凸緣部4d ;以及一體形成于后凸緣部4d的外周部的筒狀部4e。裙部4c以覆蓋轉子3的連結部30的方式與繞線體部4a —體地鍛造成形為筒狀。并且,如圖3和圖4所示,在裙部4c的后凸緣部4d與筒狀部4e的邊界部分的外周面,形成有能夠裝配線卡定件70的具有平坦的底面4g的凹部4f。在凹部4f的后凸緣部4d側,形成有貫通筒狀部4e并能夠安裝線卡定件70的矩形的貫通孔4h。在線卡定件70的后述的第一面與凹部4f的底面4g之間裝配有板狀的板材部件80。板材部件80例如是滑動性高的聚縮醛等合成樹脂制成的。
[0040]如圖3和圖4所示,線卡定件70具有:與凹部4f的外周部面對地向外側露出地設置的卡定件主體72 ;和裝配部74,裝配部74從卡定件主體72大致直角地配置,貫通貫通孔4h并向裙部4c內部延伸。線卡定件70是具有彈性力的合成樹脂制部件。
[0041]卡定件主體72在俯視觀察中,外周端部73是角部被倒圓的大致三角形狀的部分。卡定件主體72將釣線夾持在其與凹部4f的底面4g之間。卡定件主體72具有向后方側延伸的末端部72a。末端部72a是外周端部73的一端部的一例。在末端部72a,從側部觀察形成有邊界部分72b。邊界部分72b被倒圓成圓弧狀。邊界部分72b通過利用指尖將該末端部72a提起,從而在卡定件主體72與凹部4f之間形成間隙。通過將釣線夾入該間隙中,能夠將釣線卡定于卡定件主體72。
[0042]如圖3所示,卡定件主體72具有第一面72c、第二面72d、釣線導入部72e和鼓出部72f。第一面72c是與凹部4f的底面4g面對的內側面。第二面72d是與第一面72c相反且與第一面72c對置的外側面。釣線導入部72e設置于外周端部73的第一面72c的至少一部分(在該實施方式中為一部分)的末端部72a。釣線導入部72e從末端部72a朝向第二面72d側傾斜地形成。鼓出部72f設置于末端部72a,末端部72a是外周端部73的第二面72d的至少一部分,在該實施方式中,末端部72a是與釣線導入部72e對置的一部分。鼓出部72f以與釣線導入部72e之間形成邊界部分72b的方式從第二面72d鼓出。邊界部分72b配置在卡定件主體72的比第一面72c和第二面72d的中央部分靠第二面72d側的位置。邊界部分72b配置在比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靠徑向內側的位置。
[0043]釣線導入部72e的自末端部72a的長度L2比鼓出部72f的自末端部72a的長度LI稍短(L2 < LI)。并且,釣線導入部72e由平面構成,釣線導入部72e與第一面72c所成的角度α處于25度至45度的范圍,優選處于30度至40度的范圍。若是這樣的角度范圍,則容易將釣線引入第一面72c與板材部件80之間。鼓出部72f具有頂部72g,該頂部72g配置于比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靠徑向外側的位置。
[0044]裝配部74貫通在底面4g形成的貫通孔4h,并通過柱螺栓82固定于后凸緣部4d的后表面。
[0045]在線卡定件70的卡定件主體72的第一面72c與凹部4f的底面4g之間裝配有板狀的板材部件80。板材部件80例如是滑動性高的聚縮醛等合成樹脂制成的。因此,釣線夾持在板材部件80與卡定件主體72的第一面72c之間。
[0046]曳力機構60裝配于卷筒4和卷筒軸15之間,是用于使曳力作用于卷筒4的機構。曳力機構60具有:用于用手調節曳力的旋鈕部61 ;和被旋鈕部61向卷筒4側按壓的多張曳力板62。
[0047]接下來對繞線輪的操作及動作進行說明。
[0048]在進行垂釣時,為了拋投而將釣線從繞線輪主體2放出,而使導線臂44反轉從而使導線臂44處于線開放姿勢。在該狀態下,一邊利用握住釣竿的手的食指鉤掛釣線一邊拋投釣竿。于是,釣線借助釣組的重量迅猛地向前方放出。進而,當使手柄I向線卷取方向旋轉時,通過轉子驅動機構5使轉子3向線卷取方向旋轉,導線臂44通過未圖示的導線器反轉機構復位到線卷取位置,并將釣線卷繞在卷筒4上。
[0049]結束垂釣并從釣竿卸下紡車式繞線輪100,在收拾紡車式繞線輪100時,將釣線的末端部鉤掛于線卡定件70。此時,通過利用釣線鉤掛并提起卡定件主體72的末端部72a,從而在卡定件主體72和裙部4c之間形成間隙。進而,通過將該釣線夾入該間隙中,從而將釣線卡定于卡定件主體72。此時,由于在卡定件主體72的第一面72c側的末端部形成有釣線導入部72e,因此,容易利用釣線提起卡定件主體72,能夠容易將釣線固定于線卡定件70。并且,由于在卡定件主體72的第二面72d側的末端部形成有鼓出部72f,所以即便設置釣線導入部72e,卡定件主體72的末端部的壁厚也不會變薄。因此,即便反復進行卡定件主體72的提起操作,卡定件主體72的末端部72a也不易塑性變形。
[0050]并且,由于設置有鼓出部72f,所以能夠一邊維持線卡定件70的釣線保持力,一邊加大釣線導入部72e,因此,不僅能夠廉價且容易地構成,而且在保持釣線時,塑性變形不僅是在卡定件主體72的外周端部73,進一步能夠在整體塑性變形。由此,即便在卡定比較粗的釣線的情況下,也能夠維持保持力。
[0051]< 特征 >
上述實施方式能夠如下表述。
[0052](A)紡車式繞線輪100的卷筒4包括繞線體部4a、前凸緣部4b、裙部4c和線卡定件70。繞線體部4a是用于卷繞釣線的部件。前凸緣部4b設置于繞線體部4a的前部。裙部4c具有:與前凸緣部4b面對配置的后凸緣部4d ;從后凸緣部4d的外周部向后方延伸的筒狀部4e ;以及凹部4f,該凹部4f在后凸緣部4d與筒狀部4e的邊界部分從外周面平面地凹陷形成且具有底面4g。線卡定件70具有卡定件主體72及裝配部74。卡定件主體72具有第一面72c、第二面72d、釣線導入部72e和鼓出部72f。第一面72c是與底面4g面對的面。第二面72d是位于第一面72c的相反側的面。釣線導入部72e朝向第二面72d傾斜地形成于第一面72c的末端部。鼓出部72f形成于第二面72d的末端部,并以與釣線導入部72e之間形成邊界部分72b的方式從第二面72d鼓出。邊界部分72b配置于卡定件主體72的比第一面72c和第二面72d的中央部分靠第二面72d側的位置。裝配部74 —體形成于卡定件主體72的第一面72c,是貫通底面4g并安裝于后凸緣部4d的后表面的板狀部件。
[0053]在該紡車式繞線輪100的卷筒4中,在線卡定件70的末端部的與底面4g面對的第一面72c形成有釣 線導入部72e,并且通過邊界部分72b與釣線導入部72e連結的鼓出部72f形成于第二面72d。通過設置鼓出部72f,使設置有釣線導入部72e的卡定件主體72的末端側的壁厚局部變厚。由此,能夠在抑制卡定件主體72中設置有釣線導入部72e的末端部72a處的塑性變形的同時,容易產生彈性變形。并且,邊界部分72b配置在卡定件主體72的比第一面72c和第二面72d的中央部分靠第二面72d側的位置,即靠徑向外側的位置。通過將邊界部分72b配置在比中央部分靠第二面72d側的位置,容易將釣線插入釣線導入部72e,容易固定釣線。由此,能夠抑制塑性變形而容易固定釣線。
[0054](B)在卷筒4中,邊界部分72b可以配置于比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靠徑向內側的位置。在該情況下,邊界部分72b不從裙部4c的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突出,因此,釣線不會鉤掛在邊界部分72b。
[0055](C)在卷筒4中,鼓出部72f也可以具有頂部72g,該頂部72g配置在比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靠徑向外側的位置。在該情況下,即便鼓出部72f配置在比筒狀部4e的外周面4i靠徑向外側的位置,釣線也不易鉤掛。
[0056](D)在卷筒4中,釣線導入部72e由平面構成,釣線導入部72e與第一面72c所成的角度處于30度至40度的范圍。在該情況下,釣線導入部72e的角度α大,因此容易將釣線導入釣線導入部72e。
[0057](E)在卷筒4中,邊界部分72b的末端被倒圓成圓弧狀。在該情況下,由于邊界部分72b被倒圓成圓弧狀,因此釣線不易損傷。
[0058](F)在卷筒4中,還包括配置于第一面72c與底面4g之間的板材部件80。在該情況下,板材部件80使用滑動性高的合成樹脂,由此,能夠將所導入的釣線順暢地配置在第一面72c與板材部件80之間。
[0059]〈其他實施方式〉
以上對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不脫離發明的主旨的范圍內能夠進行各種變更。特別地,本說明書中記載的多個實施方式和變形例能夠根據需要任意組合。
[0060](a)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以具有前曳力機構的紡車式繞線輪為例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不限于此。例如,也能夠將本發明應用于具有后曳力機構的紡車式繞線輪、具有對轉子進行制動的桿制動機構的紡車式繞線輪等的所有的紡車式繞線輪。
[0061](b)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將線卡定件的安裝部固定于后凸緣部4d的后表面,但本發明不限于此。也可以將安裝部在能夠沿徑向移動且被向徑向內側施力的狀態下配置于后凸緣部的后表面。
[0062](c)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設置有板材部件80,但也可以不設置板材部件。
[0063](d)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裙部4c的筒狀部4e為收納轉子3的連結部30的形狀,但本發明的卷筒不限于此。也能夠將本發明應用于在繞線體部中收納有轉子的連結部的卷筒。在該情況下,裙 部的筒狀部的卷筒軸向的長度短。
[0064](e)在上述實施方式中,釣線導入部72e的自末端部72a的長度LI比鼓出部72f的自末端部72a的長度L2短,但也可以實質上相同。
[0065]Cf)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卡定件主體72的外周端部73為大致三角形,并在外周端部的一部分設置有鼓出部及釣線導入部,但本發明不限于此。例如在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為大致圓形的情況下,也可以在外周端部的全部設置釣線導入部及鼓出部。由此,線卡定件向卷筒的安裝變得容易,并且釣線向線卡定件的卡定也變得容易。
【權利要求】
1.一種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包含:設置于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的裝配部;和卡定件主體,安裝于上述裝配部,用于卡定釣線,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定件主體具有: 設置于外周端部的與上述卷筒面對的第一面的至少一部分的釣線導入部;和鼓出部,以與上述釣線導入部對置的方式設置于上述外周端部的位于上述第一面的相反側的第二面的至少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面在至少一部分具有平面, 上述鼓出部以從上述平面隆起的方式鼓出變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為大致圓形,在上述外周端部的至少一部分設置有上述鼓出部和上述釣線導入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卡定件主體的外周端部為大致三角形,在該大致三角形的至少一個頂點附近設置有上述鼓出部和上述釣線導入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頂點附近被倒圓成圓弧狀。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鼓出部的自上述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與上述釣線導入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實質上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釣線導入部的自上述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比上述鼓出部的自外周端部的一端部的長度短。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釣線導入部具有傾斜面,該傾斜面從上述第一面側朝向上述第二面側向遠離上述卷筒的方向傾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線卡定件,其特征在于, 上述傾斜面由平面構成,上述傾斜部的平面與第一面所成的角度處于30度至40度的范圍。
10.一種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將釣線向前方放出, 該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包括: 用于卷繞上述釣線的繞線體部; 設置于上述繞線體部的前部的前凸緣部; 裙部,包含與上述前凸緣部面對配置的后凸緣部、從上述后凸緣部的外周部向后方延伸的筒狀部、以及凹部,該凹部在上述筒狀部從外周面平面地凹陷形成且具有底面;以及裝配于上述凹部的底面的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上述線卡定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其特征在于, 上述鼓出部與上述釣線導入部的邊界部分配置在比上述卷筒的外周面靠徑向內側的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其特征在于,上述邊界部分被倒圓成圓弧狀。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其特征在于,上述鼓出部具有配置于比上述筒狀部的外周面靠徑向外側的位置的頂部。
14.根據權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紡車式繞線輪的卷筒,其特征在于,該紡車式繞線輪的 卷筒還包括配置于上述第一面和上述卷筒之間的板材部件。
【文檔編號】A01K89/01GK103988818SQ201410054330
【公開日】2014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18日
【發明者】曾益暉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馬來西亞配件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