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誘魚的浮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釣魚工具,具體涉及一種可誘魚的浮標;包括有紡錘形標身以及分別設置在標身兩端的上標桿和下標桿,所述標身分為螺紋連接的上下兩個部分,其中上標身為泡沫材質,下標身為鏤空的透明塑料結構,所述下標身下部安置有一個發光朝向下標桿的防水發光體,該防水發光體由相互串接的二極管燈、紐扣電池、觸點開關和震動開關構成,二極管燈上部安置有一個無機材料的餌體,餌體上設有若干藥劑孔,該藥劑孔內設有緩釋誘魚劑;采用本發明方案的可誘魚的浮標,不可吞食、可以吸引魚,且可控制發光的可誘魚的浮標。
【專利說明】可誘魚的浮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釣魚工具,具體涉及一種可誘魚的浮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釣魚常常需要浮標,將其連接在釣魚線上,魚拽動魚鉤的動作會帶動浮標動作,從而指示釣魚愛好者作出正確的判斷,傳統的釣魚浮標一般沒有夜間使用的功能,夜間使用需要借助其它光源才能在夜間操作,現有一種在釣魚浮標上涂有磷成份的浮標,它可以在夜間使用,但它有一個缺點,時間長了將磷會與環境發生反應從而失去夜光功能,如果不能在夜間繼續使用,那么釣魚愛好者的興趣會大減。
此外釣魚還常常會用到誘餌,誘餌不同于釣餌,誘餌是具有強烈誘魚氣味的餌料,誘餌被投放到垂釣范圍內,招引魚類,通常的垂釣方法是先使用窩餌吸引魚類,再用釣餌在窩內垂釣。傳統釣餌均為可食用性糧食類和水溶性誘食劑的混合物,如糧食種子的碎渣或食物碎米、酒糟等,而大多數魚的進食都是“兩口飽”,而喂飽的魚就不會吃釣餌了,這樣就會導致魚類上鉤的幾率減少,垂釣的效果不佳。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不可吞食、可以吸引魚,且可控制發光的可誘魚的浮標。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可誘魚的浮標,包括有紡錘形標身以及分別設置在標身兩端的上標桿和下標桿,所述標身分為螺紋連接的上下兩個部分,其中上標身為泡沫材質,下標身為鏤空的透明塑料結構,所述下標身下部安置有一個發光朝向下標桿的防水發光體,該防水發光體由相互串接的二極管燈、紐扣電池、觸點開關和震動開關構成,二極管燈上部安置有一個無機材料的餌體,餌體上設有若干藥劑孔,該藥劑孔內設有緩釋誘魚劑。
[0005]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的可誘魚的浮標具有如下優點:由于下標身為鏤空的透明塑料結構,其內部安裝了發光二極管燈,這樣浮標在水中可以發出光,一方面光可以吸引魚,另一方面當浮標晃動時,燈光也會晃動,更容易引起釣魚愛好者的注意;此外,由于下標身內還設置有無機材料的餌體,餌體上藥劑孔中的緩釋誘魚劑可以長期緩慢釋放,從而持續吸引魚,而且由于其裝在浮標中,魚無法吞食,可反復使用。
[0006]作為優選方案,為了方便更壞容易損害的上標桿和下標桿,所述上標桿和下標桿分別通過螺紋與標身兩端連接固定。
[0007]作為優選方案,所述上標桿上設置有間隔設置的紅黃涂層,這樣的設置可以使得上標桿更容易被觀察到動作變化。
[0008]進一步,所述下標桿為透明塑料,這樣的設置可以使得二極管燈的光進入下標桿,從而使得部分光亮照向下方的釣餌,更方便引導上方的魚向下游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圖1是本發明可誘魚的浮標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0]其中,上標桿1,下標桿2,上標身3,下標身4,防水發光體5,餌體6。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誘魚的浮標技術方案,包括有紡錘形標身以及分別設置在標身兩端的上標桿I和下標桿2,為了方便更壞容易損害的上標桿I和下標桿2,它們分別通過螺紋與標身兩端連接固定,上標桿I上設置有間隔設置的紅黃涂層,這樣的設置可以使得上標桿I在白天更容易被觀察到動作變化,標身分為螺紋連接的上下兩個部分,其中上標身3為泡沫材質,下標身4為鏤空的透明塑料結構,下標身采用注塑成型,下標身4下部安置有一個發光朝向下標桿4的防水發光體5,該防水發光體5由相互串接的二極管燈、紐扣電池、觸點開關和震動開關構成,觸動開關的出發角度優選設置為水平的,這樣當觸點開關接通,而浮標又晃動時,二極管燈會不斷的接通和閃斷,這樣更能引起使用者的注意,下標桿為透明塑料,這樣的設置可以使得二極管燈的光進入下標桿,從而使得部分光亮照向下方的釣餌,更方便引導上方的魚向下游動。二極管燈上部安置有一個無機材料的餌體6,餌體6上設有若干藥劑孔,該藥劑孔內設有緩釋誘魚劑。
[0012]本發明方案的可誘魚的浮標是這樣工作:浮標會在釣餌及魚鉤的作用下垂直于水中,餌體6上藥劑孔中的緩釋誘魚劑可以長期緩慢釋放,從而持續吸引魚,向垂釣區域游動,由于餌體6裝在浮標中,魚無法吞食,可長期反復使用,當魚吃釣餌時,浮標會發生晃動,此時觸動開關不斷接通斷開,二極管燈會不斷的接通和閃斷,這種光一方面光可以吸引魚,另也更容易引起釣魚愛好者的注意,便于其作出判斷。
[0013]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
【權利要求】
1.可誘魚的浮標,包括有紡錘形標身以及分別設置在標身兩端的上標桿和下標桿,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身分為螺紋連接的上下兩個部分,其中上標身為泡沫材質,下標身為鏤空的透明塑料結構,所述下標身下部安置有一個發光朝向下標桿的防水發光體,該防水發光體由相互串接的二極管燈、紐扣電池、觸點開關和震動開關構成,二極管燈上部安置有一個無機材料的餌體,餌體上設有若干藥劑孔,該藥劑孔內設有緩釋誘魚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誘魚的浮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標桿和下標桿分別通過螺紋與標身兩端連接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誘魚的浮標,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標桿上設置有間隔設置的紅黃涂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誘魚的浮標,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標桿為透明塑料。
【文檔編號】A01K85/01GK104304206SQ201410594531
【公開日】2015年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14年10月30日
【發明者】李歡 申請人:重慶燕藍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