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海洋生物研究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可固定的小型海洋生物采樣網。
背景技術:
海洋中魚類個體的魚卵、仔稚魚很小,但數量很多,分布又廣,在魚類早期生物史研究中占據重要的位置,魚卵、仔稚魚是魚類生活史上的一個重要階段,是魚類資源進行補充和可持續利用的基礎,因此,對魚卵和仔稚魚進行采樣調查通常作為海洋調查中最為重要的項目之一,傳統的對魚卵、仔稚魚進行采樣調查用的采樣網,一般在網口設置吊繩,通過調整采樣網口與管道出水口的角度,將采樣網口對準出水口進行取樣,這種手提采樣網的方式即耗費人力,而將采樣網懸掛在出水口取樣,采樣網又容易在水流的沖擊下傾斜晃動,造成樣品溢出,不能保證良好的采樣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可固定的小型海洋生物采樣網,通過設置網架、重錘和索具等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固定的小型海洋生物采樣網,包括網架和采樣網,所述采樣網由網口圈、網衣和收集袋組成,所述網口圈是由圓形鋼圈組成,網口圈下面配裝采用篩絹縫制成的圓錐筒形網衣,所述網衣的下沿縫制的由細帆布組成的網衣網尾部,所述網衣網尾部的下方安裝的有錐形漏斗,所述錐形漏斗的出口設有閥門式開關,所述錐形漏斗下方安裝的是收集袋,所述收集袋的下方安裝有掛鉤,所述掛鉤的下面通過支架與網架相連,所述網架的旁邊安裝的有重錘,所述網架的中間安裝的有索具,所述網架的兩邊分別安裝的是網架連接環和卡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網架為不銹鋼鋼架,網衣網尾部是由細帆布縫制而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收集袋的寬度小于進口的寬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采樣網和網架之間通過索具和支架進行固定,所述網架之間可通過卡槽和網架連接環進行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網口圈下面配裝采用篩絹縫制成的圓錐筒形網衣,篩絹網目大小為0.5mm-4mm。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網口圈可安裝不同尺寸的網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一種可固定的小型海洋生物采樣網,適用于小型海洋生物的采樣收集,通過根據要采樣的小型海洋生物的大小,設置不同的網衣大小,小型海洋生物從網口圈形成的進口進入,通過網衣和收集口,通過設置閥門式開關,使得小型海洋生物不易從收集口出來,集中被收集在收集袋中,通過設置網架和重錘使得采樣過程更加穩定,能承受住大水流的沖擊,本實用新型安全有效,收集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采樣網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網架結構示意圖。
圖中:1-網口圈;2-卡槽;3-網衣網口部;4-網衣;5-錐形漏斗;6-閥門式開關;7-掛鉤;8-支架;9-重錘;10-收集袋;11-網衣網尾部;12-索具;13-網架;14-網架連接環;15-進口;16-采樣網。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圖2和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可固定的小型海洋生物采樣網,包括網架13和采樣網16,所述采樣網16由網口圈1、網衣4和收集袋10組成,所述網口圈1是由圓形鋼圈組成,網口圈1下面配裝采用篩絹縫制成的圓錐筒形網衣4,所述網衣4的下沿縫制的由細帆布組成的網衣網尾部11,所述網衣網尾部11的下方安裝的有錐形漏斗5,所述錐形漏斗5的出口設有閥門式開關6,所述錐形漏斗5下方安裝的是收集袋10,所述收集袋10的下方安裝有掛鉤7,所述掛鉤7的下面通過支架8與網架13相連,所述網架13的旁邊安裝的有重錘9,所述網架13的中間安裝的有索具12,所述網架13的兩邊分別安裝的是網架連接環14和卡槽2。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在開始采樣時,將采樣網16展開,將網架13上的索具12連接上網衣4上,將支架8和掛鉤7相連,此時將網衣4展開到最大,若需要使用多個采樣網16進行采樣時,可利用采樣網16上的卡槽2和網架連接環14將多個采樣網16進行連接使用,然后將網架13固定放到要采樣的水域中,將展開后的海洋生物采樣網16放在管道出水口的下方,采樣網口對準出水口,打開閥門式開關6,開始取樣,在網架13的支撐作用下,采樣網16被牢牢固定,可穩定的立于出水口下方的地面上,當采樣完畢時,先將網架連接環14從卡槽2中拿掉,再將掛鉤7從支架8上取下,索具12從網衣4上取下,此時就將采樣網16與網架13進行了分離,最后將網架13整理起來,對采樣網16中采樣到的海洋生物進行調查。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