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的底部設置有行走輪(12),且底板(1)的一側設置有扶手(13),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設置有箱體(2),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2)內設置有蓄電池(3),且箱體(2)的外部設置有開關,所述箱體(2)的頂部通過通孔連接有垂直于底板(1)的第一套管(4),所述第一套管(4)內插設有第一連接管(5),所述第一連接管(5)的頂部通過連接件連接有垂直于第一套管(4)的第二套管(6),且第二套管(6)內插設有第二連接管(7),所述第二連接管(7)遠離第二套管(6)的一端設置有垂直于第二連接管(7)的支架,且該支架上設置有電機(8),所述電機(8)分別與蓄電池(3)、開關電連接,所述電機(8)的底部通過聯軸器連接有轉軸(11),所述轉軸(11)上間隔設置有兩個第二鋸齒輪(10),且兩個第二鋸齒輪(10)之間設置有第一鋸齒輪(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鋸齒輪(10)的直徑大于第一鋸齒輪(9)的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鋸齒輪(10)上設置有第二鋸齒(14),且第一鋸齒輪(9)上設置有第一鋸齒(15),且第二鋸齒(14)的大小大于第一鋸齒(15)的大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套管(4)和第一連接管(5)上均設置有刻度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套管(6)以及第一套管(4)上均設置有限位螺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園林用修剪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2)靠近電機(8)的一側設置有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