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防彈衣,具體為一種軍(警)犬防彈衣,屬于警用防護裝備應用領域。
背景技術:
犬,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之一,也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跟蹤帶路、尋找罪犯、協助看守、海關值勤、押運物品、搜查毒品、災難救護、安全檢查......在各種緊急情況下,為警察服務的軍(警)犬都會出現。軍(警)犬和警察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表現出高度的默契,軍(警)犬忠心耿耿,盡職盡責,總能不惜代價地完成任務。為了保護軍(警)犬在工作中減少傷亡,常給軍(警)犬佩戴軍(警)犬防彈衣。
但是現有的軍(警)犬防彈衣在使用時仍存在一些不足。現有的軍(警)犬防彈衣結構簡單,只能簡單的保護軍(警)犬,保護的面積有限,軍(警)犬在工作中受傷的幾率還是很大。且現有的軍(警)犬防彈衣,尺寸固定,一件防彈衣不能穿在不同大小軍(警)犬的身上,限制了防彈衣的使用范圍,穿戴不方便,影響工作的效率。且管理者大都通過軍(警)犬脖子上的牽引繩控制軍(警)犬活動,容易勒緊頸部,導致呼吸困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軍(警)犬防彈衣。
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軍(警)犬防彈衣,包括上片、下片和卡扣,所述上片兩側均連接有若干個卡扣,且所述上片通過卡扣連接有下片,所述下片和所述上片內部均設置有防水層、防彈層和減震層,且所述下片和所述上片內側均設置有若干個放置口袋,所述上片外部一側連接有拉鏈,所述下片和所述上片邊緣內部均設置有穿孔,且所述穿孔內部安裝有彈性繩,所述彈性繩一端連接有安裝頭,且所述安裝頭一端連接有按鈕,所述按鈕和安裝頭內部均設置有兩組限位孔,所述上片外部一端連接有連接扣,所述連接扣內部安裝有活動環。
優選的,為了使下片與軍(警)犬身體外形貼合,下片不影響軍(警)犬的運動,所述下片兩側均設置有圓弧形凹槽。
優選的,為了使上片和下片可以連接的更為緊密,運動中上片和下片不易脫落,所述上片和下片一側均連接有若干個魔術貼。
優選的,為了使上片在軍(警)犬身體兩側重量均勻,使軍(警)犬穿戴更為舒適,所述上片兩側的放置口袋在上片中部呈對稱設置。
優選的,為了使防彈層內部的防彈材料不與外界接觸,防止損壞防彈材料,所述防彈層設置在防水層和減震層之間。
優選的,為了使彈性繩可以在穿孔內部移動,使上片和下片邊緣與軍(警)犬身體緊密貼合,所述彈性繩與穿孔呈活動連接。
優選的,為了使活動環在連接扣內部不易滑動,方便活動環一側安裝牽引繩,所述活動環外形結構呈半圓形設置。
優選的,為了使管理者通過牽引繩方便控制軍(警)犬,防止軍(警)犬在日常活動中不受控制,所述連接扣在上片的位置靠近軍(警)犬脖子一端。
優選的,為了使防彈材料的重量更為輕便,軍(警)犬穿戴運動時更為靈活,所述防彈層內部的防彈材料是用超高分子pe粉末加熱融化,經過冷凝的方法形成的超高分子纖維膜。
優選的,為了使防彈效果更好,快速吸收子彈的沖擊能量,軍(警)犬受傷的概率降低,所述所述防彈層內部的防彈材料是用超高分子pe粉末混合石墨烯材料加熱融化,經過冷凝的方法形成的超高分子纖維膜。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上片和下片一側設置拉鏈,使得工作中,拉開拉鏈可以將防彈材料放入防彈層內部,上片和下片內部均充滿防彈材料,增大了防護的面積。在上片和下片邊緣內部設置穿孔,且在穿孔內部安裝彈性繩,使得彈性繩可以改變上片和下片的尺寸,使上片和下片的邊緣與軍(警)犬身體緊密貼合,防彈衣可以適用于不同大小的軍(警)犬,提高了防彈衣的使用范圍。上下片內部與軍(警)犬接觸的布料,多為抗靜電面料,與狗毛接觸,不易產生靜電。上片一端的連接扣和活動環,使牽引繩能在軍(警)犬整個身子上受力,不會傷及頸部。該裝置使用簡單,保護面積增加,減少了軍(警)犬的傷亡率,同時可以根據不同的軍(警)犬改變尺寸,提高了防彈衣的適用性,穿戴更為方便。且防彈材料使用超高分子pe粉末加熱融化,經過冷凝的方法形成的超高分子纖維膜,使防彈材料的重量更為輕便,防彈效果更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下片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上片內側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上片外側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上片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安裝頭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上片;2、下片;3、卡扣;4、放置口袋;5、拉鏈;6、防水層;7、防彈層;8、減震層;9、穿孔;10、彈性繩;11、按鈕;12、限位孔;13、安裝頭;14、活動環;15、連接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6所示,一種軍(警)犬防彈衣,包括上片1、下片2和卡扣3,上片1兩側均連接有若干個卡扣3,且上片1通過卡扣3連接有下片2,下片2和上片1內部均設置有防水層6、防彈層7和減震層8,且下片2和上片1內側均設置有若干個放置口袋4,上片1外部一側連接有拉鏈5,下片2和上片1邊緣內部均設置有穿孔9,且穿孔9內部安裝有彈性繩10,彈性繩10一端連接有安裝頭13,且安裝頭13一端連接有按鈕11,按鈕11和安裝頭13內部均設置有兩組限位孔12,上片1外部一端連接有連接扣15,連接扣15內部安裝有活動環14。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下片2兩側均設置有圓弧形凹槽,使下片2與軍(警)犬身體外形貼合,下片2不影響軍(警)犬的運動。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上片1和下片2一側均連接有若干個魔術貼,使上片1和下片2可以連接的更為緊密,運動中上片1和下片2不易脫落。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上片1兩側的放置口袋4在上片1中部呈對稱設置,使上片1在軍(警)犬身體兩側重量均勻,使軍(警)犬穿戴更為舒適。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防彈層5設置在防水層4和減震層6之間,使防彈層5內部的防彈材料不與外界接觸,防止損壞防彈材料。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彈性繩10與穿孔9呈活動連接,使彈性繩10可以在穿孔9內部移動,使上片1和下片2邊緣與軍(警)犬身體緊密貼合。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活動環14外形結構呈半圓形設置,使活動環14在連接扣15內部不易滑動,方便活動環14一側安裝牽引繩。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連接扣15在上片1的位置靠近軍(警)犬脖子一端,使管理者通過牽引繩方便控制軍(警)犬,防止軍(警)犬在日常活動中不受控制。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防彈層7內部的防彈材料是用超高分子pe粉末加熱融化,經過冷凝的方法形成的超高分子纖維膜,使防彈材料的重量更為輕便,軍(警)犬穿戴運動時更為靈活。再用熱固性的膠體將四層膜壓合成0/90雙經雙緯的防彈防刺ud布,其克重根據用途需要為140克-250克/平米。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防彈層7內部的防彈材料是用超高分子pe粉末混合石墨烯材料加熱融化,經過冷凝的方法形成的超高分子纖維膜。石墨烯具有極強的導電導熱性能,其電子遷移率可達到2×105cm2/v·s,約為硅中電子遷移率的140倍,砷化鎵的20倍,電導率可達108ω/m,面電阻約為31ω/sq(310ω/m2),比銅或銀更低,是室溫下導電最好的材料。比表面積大(2630m2/g),熱導率(室溫下是5000w·m-1·k-1)是硅的36倍,砷化鎵的20倍,是銅(室溫下401w·m·k)的十倍多。本申請中在防彈層7增加石墨烯材料,從而能夠快速吸收子彈的沖擊能量,極大提升了防彈效果,大大降低軍(警)犬受傷的概率。
在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高分子pe粉末與石墨烯材料的質量比例為10:1~5:1。石墨烯材料還可以選自厚度≤20nm,更優選地,厚度≤10nm的材料。在本實施例中,該石墨烯材料的厚度優選≤3nm,石墨烯材料越薄,柔韌性越好,越容易加工。
為了進一步提升石墨烯材料在超高分子pe材料中導電導熱性能,在一種優選實施方式中,采用石墨烯復合材料,石墨烯復合材料包括石墨烯材料和復合傳導材料,復合傳導材料進一步包括納米級、微納級或微米級的碳黑、導電碳黑(super-p)、金剛石,氮化硼,氮化硅,二氧化硅,氧化鋁,硫酸鋇,碳納米管,碳纖維,石墨,金屬粉,硅,蒙脫土,以及水滑石中的一種或組合,其中所述金屬粉包括銀粉、銅粉、鋅粉、以及鋁粉等。所述納米級的材料的粒徑10nm~100nm,優選20nm~50nm。所述微納級的材料的粒徑為100nm~1μm,優選200nm~500nm。所述微米級的材料的粒徑1μm~300μm。通過將復合傳導材料摻雜于石墨烯材料中,可使得得到的石墨烯復合材料的密度較大。所述復合傳導材料與石墨烯材料的質量比例為0.1:1~5:1。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由于復合傳導材料相較于超高分子pe材料具有更好的導電性,使其能夠均勻分散在超高分子pe材料中,使其作為橋梁連接石墨烯材料,從而進一步提高石墨烯復合粉體材料的導電率,使得具有良好導電性的復合傳導材料可分散地復合在石墨烯材料中,進一步提升導電導熱性能。進而能夠快速吸收子彈的沖擊能量,提升了防彈效果。
本發明在使用時,首先,將拉鏈5拉開,防彈材料放入上片1和下片2內部的防彈層7中,使防彈材料可以充滿防彈層7內部,提高防彈的面積。可根據實際的環境,為了提高軍(警)犬的運動能力,可以只在上片1和下片2的放置口袋4內部安裝防彈材料,減少軍(警)犬的負重,使軍(警)犬的運動能力提升。上片1覆蓋在軍(警)犬背上,下片2覆蓋在軍(警)犬腹部,上下片通過魔術貼和卡扣3連接,使上下片穩定連接。手部按住按鈕11和安裝頭13,拉動穿,9內部的彈性繩10,使上片1和下片2的邊緣與軍(警)犬身體緊密結合,穿戴更為舒適。將牽引繩連接在活動扣14的內部,方便管理者在日常活動中控制軍(警)犬。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