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漏斗邊框(1)、透水坡(2)、底板(3)、分隔擋板(4)、固定筒(5)、伸縮桿(6)、便捷提手(7)和柵格板(8);所述漏斗邊框(1)的下方連接有透水坡(2),所述透水坡(2)的下方連接有底板(3),所述漏斗邊框(1)的兩側設置有便捷提手(7),所述漏斗邊框(1)另兩側的下方對稱設置有固定筒(5),所述固定筒(5)的內部穿插有伸縮桿(6),所述透水坡(2)的內部設置有分隔擋板(4),所述分隔擋板(4)的下方設置有柵格板(8),所述柵格板(8)固定在所述底板(3)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邊框(1)設置具有增加結構強度的外沿結構,所述固定筒(5)和便捷提手(7)均設置在外沿的下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6)收縮的長度與漏斗的長度相同,并且所述伸縮桿(6)的兩端設置有具有護手功能的保護皮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3)設置有可自由拆卸的卡扣,并且所述柵格板(8)的上表面設置有一層棉麻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3)的底部的四角設置有可以防滑減震的墊片。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速產柑橘苗的漏斗式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擋板(4)設置為橫向和縱向的單片拼裝結構,并且所述分隔擋板(4)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節擋板的間距,并且所述分隔擋板(4)可以靈活的從透水坡(2)的內部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