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用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水田打漿機。
背景技術:
目前,水稻種植地區在水稻秧苗往稻田里插栽前,先用水田打漿機在水田內進行打漿作業,把稻田進行平整和翻松然后再進行秧苗的插栽。
而水稻秧苗插栽作業的時效性較強,因此水田的打漿作業需要在短時間內就要完成,以保證水稻秧苗的順利插栽。現有的水田打漿機主要通過驅動打漿軸,利用打漿軸上的打漿刀對水田進行打漿,結構較為單一,有待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水田打漿機。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水田打漿機,包括機架,所述機架上設有打漿軸,所述打漿軸上設有若干螺旋打漿刀,打漿軸兩端延伸至所述機架外側;所述機架前后側對稱設有兩個輔助打漿機構,所述輔助打漿機構包括固定架、活動桿、打漿板及若干組連接裝置,所述連接裝置包括連桿一和連桿二,所述活動桿通過轉軸轉動設置在所述機架側邊,活動桿背離所述機架的一端轉動連接所述連桿一的一端,所述連桿二的一端轉動設置在所述固定架上,所述打漿板的上端與所述連桿一、連桿二之間轉動相連,打漿板的下端連接有若干打漿錘;所述打漿軸伸出至所述機架外側的兩端分別設有若干驅動桿,所述其中一個驅動桿搭接于所述活動桿的一端上。
優選的,所述連桿一上設有一段彈簧。
優選的,所述連桿二上設有一段彈簧。
優選的,所述各驅動桿沿圓周方向等間距設置在所述打漿軸上。
優選的,所述驅動桿共設有4個。
(三)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打漿機工作時,打漿軸轉動,打漿軸上的螺旋打漿刀對水田進行打漿,而設置在打漿軸一端的驅動桿也隨之轉動,驅動桿在轉動過程中推動活動桿繞轉軸間歇擺動,隨著活動桿的擺動,與其相連的連桿一及連接在固定架上的連桿二帶動打漿板間歇地上下運動,打漿板下端的打漿錘隨之對水田進行捶打,將水田內的泥土塊打松;本實用新型設有輔助打漿機構,可隨打漿軸的轉動,實現打漿錘的上下運動對水田進行捶打,提高打漿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打漿軸及輔助打漿機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輔助打漿機構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2、打漿軸;3、螺旋打漿刀;4、固定架;5、活動桿;6、打漿板;7、連桿一;8、連桿二;9、打漿錘;10、驅動桿;11、彈簧;12、轉軸。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參見圖1至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水田打漿機,包括機架1,機架1上設有打漿軸2,打漿軸2上設有若干螺旋打漿刀3,打漿軸2兩端延伸至機架1外側;機架1前后側對稱設有兩個輔助打漿機構,輔助打漿機構包括固定架4、活動桿5、打漿板6及若干組連接裝置,連接裝置包括連桿一7和連桿二8,活動桿5通過轉軸12轉動設置在機架1側邊,活動桿5背離機架1的一端轉動連接連桿一7的一端,連桿二8的一端轉動設置在固定架4上,打漿板6的上端與連桿一7、連桿二8之間轉動相連,打漿板6的下端連接有若干打漿錘9;打漿軸2伸出至機架1外側的兩端分別設有若干驅動桿10,其中一個驅動桿10搭接于活動桿5的一端上。
連桿一7上設有一段彈簧11。
連桿二8上設有一段彈簧11。
各驅動桿10沿圓周方向等間距設置在打漿軸2上。
驅動桿10共設有4個。
本實用新型的水田打漿機除上述結構外,其余結構與現有技術相同(與現有技術相同的部分附圖中未體現),針對這一部分不做贅述。
具體的,當打漿機工作時,打漿軸轉動,打漿軸上的螺旋打漿刀對水田進行打漿,而設置在打漿軸一端的驅動桿也隨之轉動,驅動桿在轉動過程中推動活動桿繞轉軸間歇擺動,隨著活動桿的擺動,與其相連的連桿一及連接在固定架上的連桿二帶動打漿板間歇地上下運動,打漿板下端的打漿錘隨之對水田進行捶打,將水田內的泥土塊打松。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