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紅豆杉飲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保健飲料,尤其是涉及一種以紅豆杉為主要成分的一種紅豆杉飲料。
背景技術:
飲料,尤其是各種礦泉水和果汁已逐步成為人們居家旅行的必備飲品,人們希望飲料除了解渴,更重要的是能夠對人們的身體能起到保健作用。
紅豆杉又稱紫杉、也稱赤柏松。屬淺根植物,其主根不明顯、側根發達,是世界上公認的瀕臨滅絕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紅豆杉的提取物(TAXOL PACLI TAXEL)紫杉醇具有獨特的抗癌機理,紫杉醇主要是從紅豆杉的根、皮、莖、葉中來提取。由于提取工藝較為復雜,由其是在去除原液中的葉綠素的成份方面較為困難,在加之設備投資較大,因而紫杉醇的臨床使用價格及其昂貴,是普通消費者無法接受。
目前還沒有一種以紅豆杉為原料、加工制作成本低、適合大眾消費、且具有保健作用、可以預防癌癥的飲料。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以紅豆杉為原料、加工制作成本低、適合大眾消費、且具有保健作用、可以預防癌癥的一種紅豆杉飲料。
本發明通過如下方式實現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飲料按體積配比為1∶30-5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所述紅豆杉飲料母液的加工方法為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所述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小于2毫米的薄片;所述容器和鍋為非鐵制的;所述飲料為純凈水;所述飲料為礦泉水;所述飲料為果汁;所述飲料為滅菌奶。
本發明有如下效果1)原料來源豐富、可以預防癌癥、具有保健作用本發明以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為原料,其整棵樹都能利用,因而原料來源豐富、還可以大量節約能源;紅豆杉的藥用價值主要體現在它的提取物-------次生代謝衍生物-----紫杉醇。紫杉醇最早是從短葉紅豆杉的樹皮中分離出來的抗腫瘤活性成份。是治療轉移性卵巢癌和乳腺癌的最好藥物之一,同時對肺癌、食道癌也有顯著療效,對腎炎及細小病毒炎癥有明顯抑制。紫杉醇的抗癌機理是紫杉醇能與微量蛋白結合,并促進其聚合,抑制癌細胞的有絲分裂,有效阻止癌細胞的增殖。紫杉醇是繼阿霉素、順鉑之后十五年來,人類與各種癌癥相抗爭時,療效最好、副作用最小的藥物。
2)加工工藝簡單、制作成本低本發明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飲料按體積配比為1∶30-5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產品,因而制作成本低,適合大眾消費。
3)可以制作成各種口味、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要本發明是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24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各種加工好的成品飲料按一定的體積配比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即可。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一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礦泉水按體積配比為1∶3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實施例二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純凈水按體積配比為1∶4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實施例三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果汁按體積配比為1∶5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實施例四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雪碧按體積配比為1∶45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實施例五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可口可樂按體積配比為1∶35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實施例六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打成小于2毫米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滅菌奶按體積配比為1∶3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上述容器和鍋為非鐵制的,因為鐵離子易與紫杉醇反應生成沉淀物,影響飲料的品質。
權利要求
1.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飲料按體積配比為1∶30-5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紅豆杉飲料母液的加工方法為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將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薄片,然后連同樹葉、樹芽、樹皮一道置于容器中,浸泡36小時后,倒入鍋中,加5倍純凈水煮沸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濾出置于容器中,再添加5倍純凈水,濃縮至三分之一余液時將上層液體濾出,如此反復進行5-6次,至液體中有效成分紫杉醇含量低于0.001%摩爾濃度時,停止提取,將前后幾次提取液混合經均質機勻和,再用五層紗布過濾后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將所述樹根、粗枝、樹心用切片機打成小于2毫米的薄片。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和鍋為非鐵制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為純凈水。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為礦泉水。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為果汁。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飲料為滅菌奶。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保健飲料,尤其是涉及一種以紅豆杉為主要成分的一種紅豆杉飲料,其特征在于把紅豆杉樹皮、枝、葉、根、心、芽用水清洗,除去雜質和污泥,制成紅豆杉飲料母液,將紅豆杉飲料母液同飲料按體積配比為1∶30-50混合均勻,經滅菌、消毒、灌裝后即得該飲料;本發明提供的飲料加工制作成本低、適合大眾消費、且具有保健作用、又可以預防癌癥。
文檔編號A23L1/29GK1994150SQ20061010516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12月14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14日
發明者李仁賢, 王會林 申請人:李仁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