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改良了鞋面的舒適性的運動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改良了鞋面的舒適性的運動鞋。
背景技術:
一般來說,鞋面都是考慮腳在靜止時的形狀而設計的。在運動時的腳的形狀在鞋子的內部會經常發生變化。即,在運動時,鞋面有時會跟不上腳的變形而使鞋底與腳分離,或者有時相反,鞋面會限制腳的自然變形。因此,以鞋面作為使鞋底跟隨腳的部分來對其進行考慮,此時,希望鞋面能夠跟隨運動時的腳的形狀變化而發生變形。
即,由于腳在行走時會發生變形,因此,要求鞋相對于腳具有良好的舒適性。為了提高上述舒適性,鞋面的變形分布最好與腳的變形分布相接近。
作為對舒適性有所改善的鞋,公知有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實公平4-107608號公報(圖1))、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實公昭和60-18082號公報(第1圖))、專利文獻3(日本專利特開2000-287704號公報(圖2))、專利文獻4(日本專利實開平1-26245號公報(第1圖))和專利文獻5(日本專利特開2000-184902號公報(摘要))中的鞋。
圖16(a)表示的是上述專利文獻1中的鞋。在該鞋中,鞋面U的腳外側的一部分由彈性部件100形成。
圖16(b)表示的是上述專利文獻2中的鞋。在該鞋中,鞋面U的靴口101兩側的一部分由彈性部件100形成。
圖16(c)、圖16(d)表示的是上述專利文獻3中的鞋。在該鞋中,鞋面U的前部的兩側由彈性部件100形成。
圖17(a)表示的是上述專利文獻4中的鞋。在該鞋中,鞋面U的開口的前方部分由彎曲性部件100形成。
圖17(b)表示的是上述專利文獻5中的鞋。在該鞋中,鞋面U的楔形(chock)的切口部分102由伸縮性部件100形成。該切口部分102從鞋面U的開口103向著鞋底縮短延伸。
發明內容
然而,如下所述,這些鞋并不是跟隨行走時的腳的變形而進行設計的。
圖2(a)和圖2(b)表示的是腳的立體圖。
一般來說,在行走時,為了用腳蹬離地面而需要抬高腳后跟。此時,以圖2(a)和圖2(b)中的腳內側的足弓部的附近81以及腳外側的小腳趾的附近80為界,前腳和后腳的動作存在很大差異。該動作的差異在腳處于靜止的狀態下不明顯。
上述腳內側的足弓部的附近81包括覆蓋腳的跗跖關節的部位以及其附近的部位。上述腳外側的小腳趾的附近80包括覆蓋腳的第五跖骨的部位以及其附近的部位。在這些部位的前后之間,行走時的腳的變形分布發生急劇變化。在腳的上述部位的前方部分和后方部分之間,行走時的變形分布不連續。
這里,在上述各專利文獻的鞋中,具有伸縮性的部件并沒有覆蓋上述內側的足弓部以及小腳趾雙方。因此,在行走時,鞋的變形并沒有跟隨腳的變形,穿鞋的人會感覺腳和鞋之間發硬,鞋并沒有合適地跟隨(適合)腳。其結果,在運動時會妨礙腳的彎曲或者動作。
在上述專利文獻2的鞋中,將彈性部件100配置在鞋的靴口兩側,并且使其互相相對。因此,鞋面U很容易沒有必要地曲折,所以,這種鞋很容易就走型,缺少穩定性。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通過舒適性提高了的、被改良的鞋的鞋面,來解決提高鞋的適合性這樣的上述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在本發明的第一實施方式中,提供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這種鞋具有能夠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
所述鞋面包括穿著時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腳背上方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前后互相連接。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腳的一部分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腳的一部分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前方的前部和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后方的后部。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前部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
上述外側伸縮部被設置在從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或其附近部位到所述第二開口的區域。即,從實質上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上端的部位延伸到第二開口。所述區域包括從所述附近部位向著比該附近部位靠前方的斜上方的線。即,所述區域包括隨著向前方延伸而向著上方傾斜的線。所述外側伸縮部在所述附近部位沿著腳長方向具有可伸縮的長度。
這樣,由于在實質上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上端的部位或其附近部位設置有外側伸縮部,因此,腳的變形分布能夠急劇地變大的所述部位為具有伸縮性的部件所覆蓋。因此,鞋面可以隨著所述部位的變形而變形,從而適合性提高。
在本發明中,通過使用“實質上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上端的部位”這樣的用語,不只是正好相當于第五跖骨的上端的部位,還意味著也包括其周圍附近。因此,即使在外側伸縮部從所述部位的少許上方延伸到第二開口的情況下,外側伸縮部也設置在從“實質上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上端的部位”到第二開口的區域。
而且,外側伸縮部具有在所述部位沿著腳長方向可伸縮的充足的長度。據此,外側伸縮部的前方的前腳部和后方的后腳部互不干涉,實質上獨立地發揮作用。即,通過外側伸縮部,前腳部的動作和后腳部的動作被相互分開。據此,鞋面可以更加自由地變形,不限制動作時的腳的自然變形,因此,適合性進一步得到提高。關于該作用,在后述的實施方式中進行詳細說明。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具有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的適于運動的運動鞋。所述鞋面具有在穿用時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互相相連。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足弓部的內側面、即一部分或全部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小腳趾的外側面、即一部分或全部的外側伸縮部,配置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前方的前部和配置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后方的后部。所述各伸縮部這樣設置著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一側面。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前部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
在運動時,如果腳后跟提升,腳的足弓部及小腳趾的附近發生變形,則鞋面的內側伸縮部及外側伸縮部隨著腳的變形伸縮。因此,鞋底不會從腳分離,鞋面不會限制動作中的腳的自然變形。即,舒適性高。
各伸縮部從鞋底的上表面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鞋面的側面。因此,在綁緊鞋帶穿用鞋的狀態或腳后跟未提升的狀態下,各伸縮部收縮,前部及后部分別適合腳的前腳部和腳的后腳部。
此外,在本發明中,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足弓部的內側面,外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小腳趾的外側面。
根據該方式,在運動時,鞋面的內側伸縮部及外側伸縮部分別橫斷鞋面的內側面及外側面延伸(extend across),覆蓋腳的足弓部及小腳趾的至少一部分側面,因此,舒適性提高。
本發明中,通過使用“從鞋底上表面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鞋面一側面”這樣的用語,意味著通過具有伸縮性的部件在所述鞋面的側面上從鞋底的上表面設置到第二開口,關于沿第二開口的邊緣部一部分,允許伸縮。例如,設置沿著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部的孔眼修飾部,在切掉所述孔眼修飾的情況下,在單單從外側面覆蓋該切掉的切口部時,具有所述伸縮性的部件也“在實質上橫斷”鞋面的側面。
另一方面,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提供一種具有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的適于運動的運動鞋。所述鞋面被限定為在穿用時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用舌片封住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互相相連。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足弓部的內側面、即一部分或全部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小腳趾的外側面、即一部分或全部的外側伸縮部,配置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前方的前部和配置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后方的后部。所述各伸縮部這樣設置著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一側面。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相關的所述前部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在所述前部的后側的邊緣部設置前部增強材料,在所述后部的前側的邊緣部設置有后部增強材料。對應所述內側伸縮部的位置的腳外側的部分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內側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同樣地,對應所述外側伸縮部的位置的腳內側的部分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外側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即,由于兩伸縮部沒有相互相對,與所述內側伸縮部對向或者相對的(opposite or facing)鞋面的外側面具有比內側伸縮部大的拉伸彈性模量。同樣地,與上述外側伸縮部對向或者相對的鞋面的內側面具有比外側伸縮部大的拉伸彈性模量。
所述前部和后部在腳的前后方向被互相分開。在腳上穿著鞋時,通過伸縮部隨著腳的動作伸縮,鞋面的前部和后部適合鞋。此時,即使伸縮部伸縮,前部的后邊緣和后部的前邊緣由于用增強材料被增強,所以,所述前部和后部不會走型,鞋面的前部適合腳指尖,后部適合腳后跟。
此外,與各伸縮部對向的相對側的側面的拉伸彈性模量比這種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即,與各伸縮部對向的相對側的側面具有比伸縮部大的拉伸彈性模量。這樣,鞋面支撐腳的側面,因此,對腳提供穩定性。另一方面,在鞋面具有由柔軟或彈性的部件構成的相互相對的內外兩個側面的情況下,腳的哪個側面都沒有被支撐,因此,腳的穩定性變低。
根據該方式,即使伸縮部伸縮,前部的后邊緣和后部的前邊緣被用增強材料增強,因此,所述前部和后部不會走型,鞋面的前部適合腳指尖,后部適合腳后跟。而且,與伸縮部對應的相對側的側面的拉伸彈性模量比對應的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因此,由鞋面提供的腳的穩定功能不會受損。
在本發明的最優實施方式中,所述各伸縮部的所述第二開口附近的邊緣部由允許該伸縮部伸縮的原材料形成。另一方面,所述前部以及后部分別具有連接所述第二開口的周邊部,該周邊部實質上由非彈性的(inelastic)或者實質上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形成。
這里,伸縮部的所述邊緣部容易伸縮。因此,在腳彎曲時的抵抗變小,能夠順暢地進行腳的彎曲動作,另一方面,所述前部以及后部的周邊部由實質上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形成。因此,在通過鞋帶綁緊鞋時,鞋的形狀難以走型,所以,適合性不降低。
在本發明中,通過使用所謂的“實質上難以伸縮的原材料”或者“實質上非彈性的(inelastic)原材料”的用語,意思是包括一般用于運動鞋的原材料及比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的原材料。
在本發明的其他的理想實施方式中,所述各伸縮部為隨著從鞋底接近所述第二開口,沿著腳的前后方向的寬度變小的大致呈三角形狀或者梯形形狀。
這樣,通過各伸縮部的形狀為三角形狀乃至臺形狀,允許比起所述第二開口附近,鞋底的上表面變大的鞋面的腳長方向的變形與腳的變形一致。
在本發明的另一實施方式中,所述各伸縮部各自具備互相重合(overlap)的多片坯料。通過這種構造,所述坯料在所述各伸縮部的中央區域可以互相獨立變形。即,所述多片坯料在所述中央區域可以互相獨立變形而重合(stack)。
根據該實施方式,在所述多片坯料中,連接腳的內側的坯料隨著腳的變形而發生變形,在所述多片坯料中,外側的坯料與所述內側的坯料獨立變形。其結果,能夠吸收鞋面和腳之間變形的差別。即,可以吸收(accomodate)鞋面和腳之間的變形差異。
此外,通過使用這里所說的“坯料”這樣的用語,意思是用于鞋的鞋面的片狀的原材料。可以包括橡膠或者樹脂片、紡織物、編織物及/或無紡布。
在本發明中,沿著所述鞋面的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部最好在對應所述各伸縮部的位置而被切開。即,鞋面的邊緣部在對應所述伸縮部的位置,在所述邊緣部設置切口或者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內側切口部和外側切口部。通過在腳的內側或外側切開所述邊緣部,第二開口附近的部分容易彎曲,鞋的彎曲性顯著地提高。
在此情況下,最好在沿著所述切口部的上邊緣部一體地形成由彈性體構成的彈性部件。其結果,通過彈性部件,在伸縮性得到提高的同時,耐久性也得到提高。
上述切口部也可以被切成V字狀等任意形狀。優選是切口部形成為U字狀,其結果,可以緩和應力的集中,因此,使耐久性得到提高。
本發明從參考附圖的以下的合適的實施方式的說明中基本會得到更加明確的理解。然而,實施方式以及附圖僅用于單純地圖示以及說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的范圍。本發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的范圍所規定。在附圖中,多張附圖中的同一構件號碼表示相同或者相當的部分。
圖1是表示腳的骨骼和本發明的鞋之間關系的平面示意圖。
圖2(a)以及圖2(b)是表示行走時產生變形的部分(80、81、82)的腳的立體圖。
圖3是表示涉及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鞋的內側面的側面圖。
圖4是表示該鞋的外側面的側面圖。
圖5是該鞋的平面圖。
圖6是表示穿起該鞋的鞋帶的狀態的平面圖。
圖7(a)是表示基底材料的截面圖,圖7(b)是層積有彈性材料的伸縮部的截面圖,圖7(c)是表示位于前部的后邊的部分鞋面的截面圖。
圖8是表示涉及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鞋的內側面的側面圖。
圖9是表示該鞋的外側面的側面圖。
圖10(a)是第三實施例的內側伸縮部及其附近的立體圖,圖10(b)是該部分的分解立體圖。
圖11(a)是第四實施例的內側伸縮部及其附近的立體圖,圖11(b)是該部分的分解立體圖。
圖12(a)以及圖12(b)是表示第五實施例的鞋的側面圖,圖12(c)是表示鞋和腳骨之間關系的側面示意圖(外側面)。
圖13(a)以及圖13(b)是外側伸縮部及其附近的側面圖。
圖14(a)以及圖14(b)是表示第六實施例的鞋的內外側面圖,圖14(c)是表示鞋和腳的骨骼之間管轄的簡要側面圖(外側面)。
圖15(a)、圖15(b)、圖15(c)以及圖15(d)是表示本發明的伸縮部的作用的側面圖,圖15(e)是表示現有方式的側面圖。
圖16(a)、圖16(b)、圖16(c)以及圖16(d)是表示現有技術的鞋的立體圖或者平面圖。
圖17(a)是表示其他的現有技術的鞋的平面圖,圖17(b)是側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第一實施例)圖3~圖7表示的是第一實施例。圖3表示的是第一實施例的鞋(右腳)的內側面,圖4是表示其外側面。此外,在圖3~圖6中,為了便于理解伸縮部的設置位置,在伸縮部繪制有陰影。
如圖3所示,鞋包括鞋底S和鞋面U。
上述鞋面包括第一開口1、第二開口2、外側伸縮部50、內側伸縮部51、前部3和后部4。
如圖5所示,上述第一開口1和第二開口2設置于鞋面U的中央。第一開口1是穿有鞋時在上方伸出腳的開口。第二開口2通過以舌片T而被封閉開口。第一開口1位于第二開口2的后方,與第二開口2相互連接。第二開口2覆蓋住腳背的前部。
上述舌片T在第二開口2的前方而被縫合在鞋面U上。在舌片T的上表面的中央設置有筒狀的圓環P。如圖6所示,在穿用鞋時,只要鞋帶R能夠插入并通過上述圓環P即可。
如圖5所示,上述內外伸縮部50和51、前部3以及后部4位于上述兩開口1、2的周圍。內側伸縮部51被設置在位于第二開口2的內側的鞋面U的內側面31。外側伸縮部50形成在位于第二開口2的外側的鞋面的外側面30上。前部3被配置在兩伸縮部50、51的前方。后部4被配置在兩個伸縮部50、51的后方。即,鞋面U被上述兩開口1、2以及兩伸縮部50、51分割成前部3以及后部4。
上述各伸縮部50、51由伸縮性大的原材料制成。與此相反,前部3以及后部4由比上述伸縮部50、51的伸縮性小的原材料制成。即,上述各伸縮部50、51的拉伸彈性模量在腳長方向以及寬度方向,被設定成比所述前部3和后部4的拉伸彈性模量小。
下面,對上述各伸縮部50、51的配置進行說明。
如上所述,如圖2(a)以及圖2(b)所示,在行走時,腳內側的足弓部的內側面81和位于腳外側的小腳趾的外側面80的前方的腳的前腳的動作,與位于后方的后腳的動作存在很大差異。
上述足弓部的內側面81以及小腳趾的外側面80位于互相傾斜的位置。如圖1所示,上述內側面81以及外側面80分別被上述各伸縮部50、51所覆蓋住。因此,各伸縮部50、51也互相傾斜地相對配置。
此外,如圖1所示,上述外側伸縮部50覆蓋住第五跖骨末梢頭(distal caput)90以及其附近的部位,同時,設置在從該部位到第二開口2的區域。該外側伸縮部50的配置區域包括從上述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后端90b向第二開口2延伸到上方的斜前方的線。在上述跖骨末梢頭90的附近部位,外側伸縮部50具有沿著腳長方向L的長度,因此,可以在腳長方向上伸縮。
另一方面,內側伸縮部51覆蓋住腳內側的一部分跗跖關節92及其附近的部位,同時,設置在該部位到第二開口2的區域。在上述跗跖關節92的附近的部位,內側伸縮部51具有沿著腳長方向L的長度,因此,可以在腳長方向L上伸縮。
如圖5所示,在與內側伸縮部51相對的腳的相反側的位置配置有后部4,同時,在與外側伸縮部50對應的腳的相反側的位置,配置有前部3。即,后部4的外側面位于內側伸縮部51的相反側的位置,同時,前部3的內側面位于外側伸縮部50的相反側的位置。
如圖4所示,外側伸縮部50從上述鞋底S的上表面到上述第二開口2為止,被設置成在本質上橫斷上述鞋面U的外側面30。同樣地,如圖3所示,內側伸縮部51從上述鞋底S的上表面到上述第二開口2為止,被設置成在本質上橫斷上述鞋面U的內側面31。即,各伸縮部50、51橫斷鞋面U的一方的側面而延伸。
下面,對各伸縮部50、51的形狀進行說明。
如圖3所示,對于上述各伸縮部50、51來說,腳長方向L的寬度隨著從腳掌接近腳的頂部而逐漸變小。即,內側伸縮部51的腳長方向L的寬度隨著從鞋底S接近第二開口2而逐漸變小,大致形成為三角形狀乃至梯形形狀。如圖4所示,外側伸縮部也為同樣的形狀。
如圖3~圖5所示,沿著上述鞋面U的上述第二開口2的邊緣部35,在與各伸縮部50、51對應的位置而被斷開,這樣,形成切口部63、64。即,在與上述邊緣部35的內側伸縮部51對應的位置上,設置有內側切口部63,在上述邊緣部35的外側伸縮部50設置有外側切口部64。將切口部63、64設置成不從鞋面的邊緣部35突出(included)。通過在腳的內側和外側形成切口部63、64,使得鞋面U在第二開口2的附近部分變得易于彎曲,這樣,顯著提高了鞋的彎曲性。
其中,內側切口部63(圖3)以及外側切口部64(圖4)優選形成為U字形狀,但是也可以形成為V字形狀等任意形狀。
下面,對前部3以及后部4的增強材料6、7進行說明。
如圖3~5所示,在前部3的后側的邊緣33設置有帶狀的前部增強材料6。前部增強材料6包括第一內側部61、第一外側部60以及前側孔眼修飾部62,上述各部61、60、62互相連接。
如圖3所示,上述第一內側部61從腳內側的鞋底S的上表面延伸到第二開口2的附近。第一內側部61沿著上述內側伸縮部51的前邊緣呈直線狀延伸。
如圖4所示,外側伸縮部50從腳外側的鞋底S的上表面延伸到第二開口2的附近。第一外側部60沿著外側伸縮部50的前邊緣形成直線形狀。
如圖5所示,上述前側的孔眼修飾部62位于上述第一內側部61和上述第二外側部60之間。前側的孔眼修飾部62沿著第二開口2的前邊緣形成曲線形狀。
此外,前側的孔眼修飾部62以及第一內側部61的第二開口2側縫接有筒狀的圓環P。在第一內側部61設置有孔眼孔E。
如圖3~圖5所示,在后部4的前側邊緣43上設置有帶狀的后部增強材料7。后部增強材料7包括第二內側部71、第二外側部70以及內側和外側修飾部72B(圖3)、72C(圖4)。如圖3所示,上述第二內側部71和內側修飾部72B互相連接。如圖4所示,上述第二外側部70和外側修飾部72C互相連接著。
如圖3所示,上述第二內側部71從腳內側的鞋底S的上表面延伸到第二開口2的附近。第二內側部71沿著上述內側伸縮部51的后邊緣呈直線狀延伸。上述內側修飾部72B沿著第二開口2內側的邊緣呈直線狀延伸著。
如圖4所示,上述第二外側部70從腳外側的鞋底S的上表面延伸到第二開口2的附近。第二外側部70沿著上述外側伸縮部50的后邊緣呈直線狀延伸著。上述外側修飾部72C沿著第二開口2外側的邊緣呈直線狀延伸著。
如圖5所示,在內外側的修飾部72B、72C上縫接有筒狀的圓環P,同時,設置有孔眼孔E。
下面,對形成前部3、后部4以及各伸縮部50、51的原材料進行說明。
前部3以及后部4是經由層積(優選互相連接)用于普通的運動鞋的紡織物或者編織物等坯料而制成的。在前部3以及后部4上,根據需要而在上述坯料的更上面縫合有用于固定芯材的帶狀部件。
上述各伸縮部50、51具備如圖7(a)的截面圖所示的基材55,該基材55是通過重合(堆積或者層疊)具有伸縮性的多片坯料57、58而形成的。坯料57、58在上述前部的后邊緣33以及后部的前邊緣43縫合。由于坯料57、58在各伸縮部50、51的中央部即沒有被連接也沒有被縫接,因此,可以互相自由地在坯料上面滑動,從而能夠互相獨立變形。
如圖7(b)的截面圖所示,在上述基材55上的坯料57上部分地設置有彈性部件56。該彈性部件56形成為進入上述上坯料57的表面而被固定。該彈性部件提供規制伸縮部50、51的伸縮方向的方法。
如圖3所示,上述彈性部件56在沿著上述內側伸縮部51上的上述切口部63的上邊緣部而被層積在上述基材55上。此外,上述彈性部件56在上述內側伸縮部51中,從上述切口部63到鞋底S的上表面,以橫斷內側伸縮部51的方式層積。這樣,比起腳長方向的伸縮,能夠較小地抑制內側伸縮部51的上下方向的伸縮。
如圖4所示,在上述外側伸縮部50,也以同樣的方法層積上述彈性部件56。
另一方面,如圖7(c)的截面圖所示,在上述增強材料6、7的部分,在上述增強材料6、7(圖5)的帶狀部件上縫合有上述伸縮部50、51的坯料57、58以及前部3或者后部4的坯料37、38。
在腳穿上鞋的情況下,松動圖6的鞋帶R,從第一開口1以及第二開口2的后部將腳伸入鞋內。此時,內外側的伸縮部51、50在腳長方向上處于少許伸張狀態,前部3符合腳的指尖,另一方面,后部4符合腳踵。
如圖2(a)所示,在行走時,腳踵向上提升而使腳發生彎曲,此時,以小腳趾的附近80以及腳內側的足弓部的附近81為界,前腳和后腳的動作存在很大差異。此時,鞋面U在圖3的鞋底S的上表面附近伸開,鞋面U在第二開口2的附近收縮。因此,對于本運動鞋的伸縮部51、50來說,在鞋底S的部分附近,在腳長方向L上伸長,該部分的腳長方向L的拉伸彈性模量小,因此,伸縮部51、50在鞋底S的部分附近易于伸張。另一方面,由于在伸縮部51、50的第二開口2的部分附近設置有切口部63、64,因此,伸縮部51、50在第二開口2的部分附近容易收縮。所以,使得鞋面U適合腳。
如圖2所示,就腳踵的下方附近的外側部分82而言,在腳彎曲時,以其為界,腳前后的動作也存在很大差異。因此,優選是加上小腳趾以及足弓部的附近部分80、81,在上述腳踵的下方附近的外側部分82處也配置伸縮部件。
(第二實施例)圖8以及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鞋的第二實施例。圖8是表示鞋(左腳)的內側面,圖9是表示其外側面。此外,在圖8以及圖9中,為了便于理解伸縮部的設置部位,在伸縮部繪制有網格。此外,在以下的實施例中,對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部分或者相當的部分賦予同一符號,并省略其詳細的說明以及圖示。
如圖8所示,本實施例中,內側伸縮部51的上述彈性部件56在上下方向而被分斷開。
此外,如圖8所示,第一內側部61形成為二叉狀。而且,如圖9所示,外側的孔眼修飾部72C延伸到腳后部的鞋底S的上表面。
(第三實施例)圖10表示本發明的鞋的第三實施例。圖10(a)為該實施例的內側伸縮部以及其附近的立體圖,圖10(b)是該部分的分解立體圖。
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0(a)所示,圓環P覆蓋住上述內側切口部63。如以虛線所示那樣,該圓環P的兩端縫合在第一內側部71及第二內側部61的上端,而沒有縫合在孔眼修飾部62、72B上。因此,圓環P允許上述內側伸縮部51的伸縮動作。
此外,如圖10(b)的分解立體圖所示,前部增強材料6的各部61、62以及后部增強材料7的各部71、72B分別互相形成不同個體。增強材料6、7的各內側部61、71的上端分別接近孔眼修飾部62、72B。這樣,由于不需要一體地形成各增強材料6、7,因此,可以降低成本。
如圖10(a)的虛線所示,第一內側部61以及第二內側部71與內側伸縮部51的坯料57、58一起,分別縫合在前部3的后邊緣以及后部的前邊緣上。
(第四實施例)圖11表示的是第四實施例。圖11(a)是該實施例的內側伸縮部及其附近的立體圖,圖11(b)為該部分的分解立體圖。
本實施例中,如圖11(b)所示,圓環P與第一內側部61以及第二內側部71形成為一體。如圖11(a)所示,該圓環P沒有縫合在孔眼修飾部62、72B上。因此,與上述第三實施例相同,圓環P允許上述內側伸縮部51的伸縮動作。
(第五實施例)圖12以及圖13表示的是第五實施例的球場比賽(例如排球)用的鞋。圖12(a)表示的是該實施例的鞋(右腳)的內側面,圖12(b)表示其外側面。圖12(c)表示上述外側面和腳骨之間的關系。圖13(a)、(b)為外側伸縮部50附近的放大側面圖。
在圖12(a)、圖12(b)、圖13(b)、圖14(a)以及圖14(b)中,為了便于理解伸縮部的設置部位,對伸縮部繪制有網格。
如圖12(a)所示,本實施例的鞋的內側伸縮部51是這樣設置的從鞋底S的上表面到第二開口2,實質上是橫斷鞋面U的內側面31。該構造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相同。內側伸縮部51大致形成為矩形或者方形(rectangular or square-shaped)。前側的孔眼修飾部62在第二開口2的內外被分斷開設置著,沒有配置在第二開口2的內外。
如圖12(b)所示,在鞋面U的外側面30,在外側伸縮部50的下方,設置有從前部3連接后部4的連設部69。外觀上,外側伸縮部50沒有延伸到鞋底的上表面。外側伸縮部50從第二開口2向下方,設置有鞋面U的高度的大致一半以上左右。上述連設部69是由與第二內側部70相同或者類似的原材料所制成的。關于上述連設部69的腳長方向L的拉伸彈性模量,被設置成比外側伸縮部50的拉伸彈性模量大。在上述連設部69的下方,形成鞋底S向上方卷起地突出的卷上部68。
下面,對上述外側伸縮部50附近的構造進行說明。
如圖13(a)以及圖13(b)所示,在由第一內側部60、第二內側部70以及鞋底S所圍成的位置(用虛線表示的位置),配置有具有伸縮性的部件54。然后,縫合有連設部69來覆蓋這樣配置的伸縮性部件54的下部的表面。該連設部69實質上由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制成,因此,上述伸縮性部件54的下部幾乎不會伸縮。另一方面,由圖13(b)的第一外側部60、第二內側部70、連設部69以及第二開口2的邊緣部35圍成的矩形或者方形的部分可以伸縮,該部分為外側伸縮部50。
對與上述外側伸縮部50的各部分腳骨之間的關系進行如下說明。
如圖12(b)以及圖12(c)所示,上述連設部69以及卷上部68位于相當于腳外側的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部位。連設部69以及卷上部68實質上由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制成。因此,在腳寬方向的動作激烈的球場比賽用的鞋中,上述部位的外側被上述連設部69以及卷上部68所支撐。另一方面,外側伸縮部50配置在從上述部位向第二開口2延伸的區域。上述區域包括從上述部位向第二開口2在斜上方延伸的直線D。因此,以沿著中腳趾節關節(MP關節)93的位置為邊界,鞋面U的前部3和后部4可以進行相互獨立的動作。即,鞋面U的前部3和后部4以相當于MP關節的區域為邊界而進行不同的活動。
其中,本實施例中,將連設部69與第二外側部70形成為一體,也可以將它們形成不同個體,還可以一體地形成連設部69與第一外側部60。此外,也可以不設置連設部69,只由鞋底S的卷上部68來支撐相當于上述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部位。
(第六實施例)圖14表示第六實施例的旅游鞋。圖14(a)是本實施例的鞋(左腳)的內側面,圖14(b)是其外側面,圖14(c)是表示上述外側面和腳骨之間的關系。
如圖14(a)所示,本實施例的內側伸縮部51從第二開口2向下方設置到鞋面U的高度的大概一半左右。內側及外側伸縮部51、50配置在第二開口2的相對側。即,內側伸縮部51通過第二開口2與外側伸縮部50相對。在內側伸縮部51和鞋底S之間,配置有實質上由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制成的部件。
此外,在內側伸縮部51的前后中央縫合有實質上由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制成的帶狀保護部件55。通過該保護部件55,內側伸縮部51被分割為前后兩部分。這種保護部件55保護弱于從外部來的沖擊的內側伸縮部51。
另一方面,如圖14(c)所示,外側伸縮部50被配置在與上述第一實施例同樣的區域(從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部位向第二開口延伸的區域)。此外,外側伸縮部50與上述內側伸縮部51相同,也被保護部件55分割為前后兩部分。如圖14(b)所示,該被分割的外側伸縮部50中的前側部分,從鞋底S的上表面到第二開口為止橫斷鞋面的外側面30。
登山時的腳的彎曲方向與奔跑時的有所不同。因此,鞋必須具有不同的構造。通過將上述保護部件55或者其非伸縮性部件縫合在各伸縮部50、51內的適當位置,而能夠調整各伸縮部50、51的可伸縮方向,從而使各伸縮部50、51適合上述腳的彎曲。
為了保護相當于腳的舟狀骨骨頭的部位及其附近,該部位在鞋面U的后部4,也可以不從內側覆蓋。
外側伸縮部的作用在上述六個實施例中,外側伸縮部50近似形成為大致呈矩形形狀或者大致呈方形的形狀或者大致為三角形的梯形形狀,同時,如圖14(c)所示,在從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部位或者其附近,設定為具有腳長方向的長度。下面,使用外側伸縮部的概念圖(圖15(a)~圖15(e))來說明這種設定的作用。此外,圖15(a)~圖15(e)中,為了容易理解伸縮部的設置部位,對伸縮部繪制有網格。
在現有例(圖15(e))中,在腳外側設置有倒三角形的小的伸縮部500。這里,若腳長方向L的力被施加在伸縮部500,則伸縮部500的伸張如同該圖的兩點虛線M所示。此時,在伸縮部500的底點501處的伸縮率為零。即,因為倒三角形的伸縮部500在下部不具有腳長方向L的一定長度,因此,在下部幾乎不發生伸縮。這樣,鞋面的外側面的大部分在腳長方向L幾乎不伸張。
根據本發明,如圖15(a)所示,外側伸縮部50形成為大致呈方形的形狀或者大致呈矩形的形狀。在外側伸縮部50和鞋底S之間設置有難以伸縮的連設部69。在這種構造中,在對外側伸縮部50施加腳長方向L上的力的情況下,外側伸縮部50如該圖的兩點虛線M1所示那樣伸張。這里,在相當于上述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附近的部位(點)O,由于外側伸縮部50具有腳長方向L上的某種長度,因此,該部分在腳長方向L上能夠伸縮。即,在從上述部位O到第二開口2的范圍內,外側伸縮部50能夠在前后伸縮。
另一方面,在圖15(b)中,外側伸縮部50大致形成為近似三角形的梯形形狀,同時,從第二開口2被設置到鞋底S的上表面。在這種構造中,第二開口2附近的外側伸縮部50的長度非常短。但是,外側伸縮部50在第二開口2的附近具有V字狀或者U字狀的切口部58。因此,即使在這種構造中,外側伸縮部50在第二開口2的附近也能夠在腳長方向L上伸縮。
這樣,在上述大致呈梯形或者大致呈矩形或者大致呈方形的情況下,與外力相對應,外側伸縮部50可以變形為各種形狀。因此,在運動時,隨著腳的變形,外側伸縮部50伸縮,以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附近的區域為邊界,前部3和后部4可以互相獨立地動作。其結果,鞋面能夠追隨互不相同的前腳和后腳的動作。
因此,在從第五跖骨末梢頭90的附近的部位O到第二開口2的范圍內,如果外側伸縮部50具有沿著腳長方向L能夠伸縮的伸縮設置,則以該外側伸縮部50為界,鞋面可以容易且充分地追隨差異較大的前腳和后腳的動作。
對于包括上述部位O的區域的伸縮設置來說,通過在該區域中外側伸縮部50具有某種程度的長度,而可以得到實現。
如跑鞋那樣,在要求高度伸縮性的情況下,設置外側伸縮部50從第二開口2到鞋底S的上表面橫斷鞋面U的外側面。如球場比賽用鞋或者旅游鞋那樣,在要求適當的伸縮性和充分的支撐力的情況下,在外側伸縮部50和鞋底S之間設置連設部69,或者,也可以在鞋底S的上表面,使外側伸縮部50不具有能夠伸縮的長度。
另一方面,對于在上述第二開口2的附近的伸縮設置來說,沿著上述第二開口2,通過外側伸縮部50具有某種長度的長度而能夠得以實現。即使是上述長度的非常短的大致呈三角形的外側伸縮部50,如果外側伸縮部50在上述第二開口2的附近具有U字狀乃至V字狀的切口部58,則也能夠得到伸縮設置。
作為大致呈方形形狀或者大致呈矩形形狀的外側伸縮部50,如圖15(c)所示,也可以在外側伸縮部50的中央以島狀來設置難以伸縮的部件59。如圖15(d)所示,外側伸縮部50也可以在外側伸縮部50的上下中央形成中間變細的形狀。
此外,為了在防止不必要的伸縮的同時獲得充分的伸縮,外側伸縮部50的每個單位高度W(圖15(a))的彈性常數k,優選被設定為0.1N/mm~50N/mm左右。這里,上述彈性常數是這樣定義的數值,即在腳長方向上從伸縮部切取細長的實驗片,在使該實驗片負載有沿著腳長方向的荷重f的情況下,以在該實驗片上產生的變形ε和該實驗片的寬度W被上述荷重f相除。該彈性常數k以下述公式(1)表示k=f/(ε·W)……(1)。
這樣,本發明中導入“彈性常數”的概念的理由,是因為鞋面的原材料的厚度不明確。即,鞋面的原材料的準確厚度難以測量。所以,難以獲取鞋面的原材料的下述拉伸彈性模量的準確數值。上述“彈性常數”k可以不測量鞋面的原材料的準確厚度而獲得。
拉伸彈性模量是這樣定義的數值,即,以上述試驗片的變形ε和上述試驗片的截面面積S被上述荷重f相除。即,拉伸彈性模量E以下記公式(2)表示E=f/(ε·S) ……(2)。
就上述彈性常數k的理想數值而言,因鞋的用途或者大小或者類型以及伸縮部的形狀或者大小的不同而不同。上述彈性常數k在圖1~圖11(b)以及圖14(a)~圖14(c)的鞋中,優選被設定為0.1N/mm~7.0N/mm左右。此外,上述彈性常數k例如在圖1~圖11(b)的跑鞋中,優選被設定為0.1N/mm~3.0N/mm左右。在圖12(a)~圖13(b)的球場比賽用鞋中,優選被設定為10N/mm~30N/mm左右。在圖14(a)~圖14(c)的旅游鞋中,優選被設定為1.0N/mm~7.0N/mm左右。
這些具體的彈性常數k的數值,比起現有的伸縮原材料的彈性常數k,可預計設定為較大的數值。在本發明中,伸縮部50需要在腳長方向L上形成某種程度長度。因此,如果使伸縮部50過于容易伸縮,則腳的保持功能過于低下。因此,與在腳長方向L上較長地形成伸縮部50相對應,伸縮部50的原材料的彈性常數k被較大地設定。
以上,僅對本發明的幾個典型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如果為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上述典型的實施例中,會很容易地認識到,只要實質上不脫離本發明的新的內涵和優點,可以進行多種變形。因此,認為類似的所有變形,皆包含在本發明的范圍中。
工業可利用性本發明除了跑鞋、步行鞋之外,還可以用于排球、籃球、網球等球場比賽用鞋或者登山等旅游鞋或者高爾夫鞋、足球鞋等各種運動鞋。比如,在將本發明用于由硬樹脂鞋底制成的高爾夫鞋的情況下,如果對應設置伸縮部件的位置,在鞋底設置彎曲槽,則使其舒適性得到改善。
權利要求
1.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被限定為在穿著時使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腳背上方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前后互相連接,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腳的一部分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腳的一部分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前方的前部;和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后方的后部,所述各伸縮部具有比所述前部以及后部沿著腳長方向的較小的拉伸彈性模量;所述外側伸縮部被設置在從實質上相當于腳的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上端的部位到所述第二開口的區域;所述區域包括從所述部位向著前方的斜上方的線;所述外側伸縮部在所述部位,具有能夠沿著腳長方向伸縮的充足的長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具有沿著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設置的邊緣部,所述外側伸縮部延伸到所述邊緣部;該鞋面的邊緣部在對應所述外側伸縮部的位置,定義有在所述邊緣部設置切口或者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的外側切口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具有沿著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而設置的邊緣部,所述外側伸縮部延伸到所述邊緣部;所述外側伸縮部形成為以一部分所述邊緣部為邊的方形的形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外側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側伸縮部的下方,還包括前后連結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的連設部;在這里,所述連設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外側伸縮部的大;至少一部分腳外側的所述第五跖骨末梢頭骨被所述連設部覆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側部的下方,至少一部分腳外側的所述第五跖骨末梢頭骨被所述鞋底覆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伸縮部在腳內側,設置在相當于跗跖關節的位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伸縮部設置在與所述外側伸縮部相對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內側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側伸縮部具有所述鞋面的大約一半左右的高度,從所述第二開口向下方延伸。
11.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被限定為在穿著時使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腳背上方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前后互相連接,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足弓部的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小腳趾的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前方的前部;和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后方的后部;所述內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內側面;所述外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外側面;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前部以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
12.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被限定為在穿著時使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腳背上方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前后互相連接,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前方的前部;和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后方的后部;所述內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內側面;所述外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外側面;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前部以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在所述前部的后側的邊緣,配置有用于增強所述前部的前部增強材料;在所述后部的前側的邊緣,配置有用于增強所述后部的后部增強材料;與所述內側伸縮部相對的所述鞋面的外側的部分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內側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與所述外側伸縮部相對的所述鞋面的內側的部分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外側伸縮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大。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的所述第二開口附近的邊緣部,由允許該伸縮部伸縮的原材料形成;所述前部以及所述后部分別具有連接所述第二開口的周邊部,該周邊部由實質上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形成。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在形狀上大致為隨著從鞋底接近所述第二開口而沿著腳的前后方向的寬度變小的三角形狀。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在形狀上大致為隨著從鞋底接近所述第二開口而沿著腳的前后方向的寬度變小的梯形形狀。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各自具備多片坯料,以所述坯料彼此能夠在所述各伸縮部的中央區域相互獨立變形的方式而重合。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具有沿著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設置的邊緣部,所述各伸縮部延伸到所述邊緣部;該鞋面的邊緣部具有在對應所述內側伸縮部的位置切開乃至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的內側切口部,和,在對應外側伸縮部的位置,在所述邊緣部設置切口或者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的外側切口部,所述各切口部與所述第二開口連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在沿著所述各伸縮部的所述切口部的上邊緣部上,在具有伸縮性的基材表面上層積有彈性部件。
19.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被限定為在穿著時使腳從上方伸出的第一開口、和由舌片封住的腳背上方的第二開口,所述兩個開口前后互相連接,其中,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足弓部的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覆蓋至少一部分腳的小腳趾的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前方的前部;和附著于所述兩個伸縮部的各個上,同時,配置于其后方的后部;所述內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內側面;所述外側伸縮部從所述鞋底的上表面到所述第二開口為止,實質上橫斷所述鞋面的外側面;所述各伸縮部的腳長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比所述前部以及后部的拉伸彈性模量小;在所述前部的后側的邊緣,配置有用于增強所述前部的前部增強材料;在所述后部的前側的邊緣,配置有用于增強所述后部的后部增強材料,其中,所述前部增強材料包括連接所述內側伸縮部的第一內側部;連接所述外側伸縮部的第一外側部;和連接一部分所述第二開口的前側的孔眼修飾部,這里,所述前部增強材料通過所述第一內側部、所述前側孔眼修飾部和所述第一外側部的大致相連而形成,所述后部增強材料包括連接所述內側伸縮部的第二內側部;連接所述外側伸縮部的第二外側部;和連接一部分所述第二開口的內側以及外側的孔眼修飾部,這里,所述后部增強材料通過第二內側部和內側的孔眼修飾部相互大致相連,并且所述第二外側部和外側的孔眼修飾部相互大致相連而形成。
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中的所述第二開口附近的邊緣部用允許該伸縮部的伸縮的原材料形成;所述前部及所述后部分別具有連接所述第二開口的周邊部,該周邊部由實質上難以伸縮的原材料形成。
21.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在形狀上大致為隨著從鞋底接近所述第二開口而沿著腳的前后方向的寬度變小的三角形狀。
22.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在形狀上大致為隨著從鞋底接近所述第二開口而沿著腳的前后方向的寬度變小的梯形形狀。
2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各伸縮部各自具備多片坯料,以所述坯料彼此能夠在所述各伸縮部的中央區域相互獨立變形的方式而重合。
2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具有沿著所述第二開口的邊緣設置的邊緣部,所述各伸縮部延伸到所述邊緣部;該鞋面的邊緣部具有在對應所述內側伸縮部的位置,在所述邊緣部設置切口或者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的內側切口部,和,在對應外側伸縮部的位置,在所述邊緣部設置切口或者切開所述邊緣部而形成的外側切口部,所述各切口部與所述第二開口連接。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運動鞋,其特征在于在沿著所述各伸縮部的所述切口部的上邊緣部上,在具有伸縮性的基材表面上層積著彈性部件。
26.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腳內側面的內側面和覆蓋腳外側面的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所述外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所述各伸縮部具有比各個側面的剩余部分沿著腳長方向上的較小的拉伸彈性模量;所述外側伸縮部覆蓋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腳的部位;所述各伸縮部在其各自的部位,具有能夠沿著腳長方向伸縮的充足的長度。
27.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腳內側面的內側面和覆蓋腳外側面的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所述外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這里,所述各伸縮部具有比各個側面的剩余部分沿著較小的足夠長的方向上的拉伸彈性模量;所述內側伸縮部覆蓋相當于跗跖關節的腳的部位;所述各伸縮部在其各自的部位,具有能夠沿著腳長方向伸縮的充足的長度。
28.一種適于運動的運動鞋,包括吸收落地沖擊的鞋底和包住腳背的鞋面,所述運動鞋的特征在于所述鞋面包括覆蓋腳內側面的內側面和覆蓋腳外側面的外側面;所述內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內側面的內側伸縮部;所述外側面包括覆蓋一部分腳外側面的外側伸縮部,這里,所述各伸縮部具有比各個側面的剩余部分沿著腳長方向上的較小的拉伸彈性模量;所述外側伸縮部覆蓋相當于第五跖骨末梢頭骨的腳的部位;所述內側伸縮部覆蓋相當于跗跖關節的腳的部位;所述各伸縮部在其各自的部位,具有沿著腳長方向能夠伸縮的充足的長度。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運動鞋的鞋面(U),包括第一開口(1),其包住腳背并且在穿有鞋時使腳從上方突出;以及第二開口(2),通過舌片(T)而被封閉。兩個開口(1、2)互相連接在一起,其中,所述鞋面(U)包括內側伸縮部(51),覆蓋腳的腳底足弓部的內側面的一部分;外側伸縮部(50),覆蓋腳的小腳趾的外側面的一部分;配置在兩個伸縮面(50、51)的前方的前部(3);和配置在兩個伸縮部(50、51)的后方的后部(4)。所述各個伸縮部(50、51)從鞋底(S)的上表面開始,橫斷所述鞋面(U)的一方的側面,直到所述第二開口(2)為止。所述各個伸縮部(50、51)的腳長方向(L)的拉伸彈性模量被設定成比所述前部(3)以及所述后部(4)的拉伸彈性模量小。
文檔編號A43B13/14GK1777372SQ20048001103
公開日2006年5月24日 申請日期2004年4月14日 優先權日2003年4月24日
發明者西脅剛史, 中部昇, 黑崎清光, 榧野俊一 申請人:株式會社愛世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