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彈簧,尤指一種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
背景技術:
對于可開收的自動傘來說,其傘中棒內必須設置彈簧,方可實現自動開收的功能。眾所周知,傘具的中棒又細又長,設置其內的彈簧也為細長狀,而細長彈簧的力度不大,且用久后容易失去彈性,因此上述自動傘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即會出現撐開緩慢的現象,甚至需要人為施力方可將傘撐起。
為改變上述彈簧力度不足的缺陷,必須增加彈簧截面的大小。而彈簧是由圓形截面的材質螺旋而成,其截面直徑增大,勢必使彈簧簧圓的直徑同步增加,也就是增加彈簧的徑向尺寸,然而,彈簧的徑向尺寸又受到傘中棒的限制,如增加傘中棒的尺寸,則傘具顯得過于粗重。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在不增加徑向尺寸的前提下,可增加彈簧的彈性力度。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該彈簧由截面為非圓的異形材質螺旋而成,且該異形截面與彈簧軸向同向的尺寸大于或至少等于其與彈簧徑向同向的尺寸。
所述截面為長方形,且其長邊位于彈簧的軸向。
所述截面為正方形或三角形。
所述截面為橢圓形,且其長軸位于彈簧的軸向。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彈簧截面為異形截面,且其軸向尺寸較大,因此彈簧的硬度較圓形截面的彈簧大,彈簧力度也大,將其用在傘中棒時,其回彈力大,即使用久了也不易出現撐開無力的現象;另外,由于其與彈簧軸向同向的尺寸較大,故只需增加其方向的尺寸,即可增加彈簧的彈性力度,而其徑向尺寸不變,彈簧徑向尺寸也就不會增加,從而可保持傘中棒的尺寸不變,甚至有助于減少傘中棒的尺寸。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用于傘中棒內時的使用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彈簧1由截面為非圓的多邊形材質螺旋而成,本實施例中,其截面為長方形,且其長邊位于彈簧的軸向,不難看出,方形截面的彈簧較圓形截面的彈簧硬度大,因此彈簧力度大,這樣,當將其用于傘中棒2時,如圖3所示,其回彈力大,即使用久了也不易出現撐開無力的現象,且由于其長邊與彈簧的軸向相同,只需增加其長邊長度,即可增加彈簧的彈性力度,而其短邊尺寸不變,彈簧徑向尺寸也就不會增加,從而可保持傘中棒2的尺寸不變,甚至有助于減少傘中棒的尺寸。
本實用新型彈簧的截面形狀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如圖4所示,該實施例彈簧1A的截面為正方形,正方形截面的彈簧,雖然增加截面的尺寸同樣可增加彈簧徑向的尺寸,但與圓形截面相比,正方形邊長與圓形直徑相同,彈簧簧圓的徑向直徑也相同時,正方形截面面積比圓形截面面積大,因此其硬度較大,彈性力度也較大。
如圖5所示,該實施例彈簧1B的截面為三角形,且截面軸向尺寸大于徑向尺寸。當然,所述彈簧的截面形狀也可為非圓的異形,如其它多邊形,或者橢圓形,但該截面與彈簧軸向同向的尺寸必須大于其與彈簧徑向同向的尺寸。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特征在于該彈簧由截面為非圓的異形材質螺旋而成,且該異形截面與彈簧軸向同向的尺寸大于或至少等于其與彈簧徑向同向的尺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為長方形,且其長邊位于彈簧的軸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為正方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為三角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其特征在于所述截面為橢圓形,且其長軸位于彈簧的軸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傘中棒內的彈簧,該彈簧由截面為非圓的異形材質螺旋而成,且該異形截面與彈簧軸向同向的尺寸大于或至少等于其與彈簧徑向同向的尺寸。此異形彈簧的硬度大,彈性力度大,將其用在傘中棒時,其回彈力大,即使用久了也不易出現撐開無力的現象。
文檔編號A45B25/00GK2809328SQ200520059760
公開日2006年8月23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7日 優先權日2005年6月7日
發明者黃義雄 申請人:廈門大發彈簧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