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安全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雨具,特別是一種雨傘。
背景技術:
傘,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具。在夏天,它為人們遮擋陽光帶來清涼;在雨天,它遮擋風雨;在冬天,它免除了風雪的吹襲。現有普通的傘的主桿是用金屬材料做的,在主桿的上端裝了一個有八個小孔的鐵片,鐵片上安裝了八根鐵合金的支撐骨架。在支撐骨架的末端打了一個小孔,傘布通過線縫合于小孔內固定。撐開傘后,傘布被支撐骨架撐著,而支撐骨架的末端就會露出了一小段骨架,這個外露1厘米的支撐骨架就是容易“暗算”他人的元兇,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可避免碰撞傷人、減緩沖擊的安全雨傘。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安全雨傘,包括傘骨架和傘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架的傘骨上設有斷口,斷口之間以彈性元件連接。
所述的傘骨外端頭隱藏于傘布固定端邊緣內。
所述的傘骨外端頭包覆于傘布的固定端內或包覆于縫制在傘布邊緣的包裹裝置內。
所述的斷口位于傘骨上與傘骨架加強筋連接處的外延伸段。
所述的彈性元件為彈簧。
本實用新型傘骨設有用彈性元件連接的斷口,當傘的外沿遇到障礙物時,由于彈力的作用傘骨即可向內彎折,減少對物體的碰撞作用力,從而起到避免碰撞、減緩沖擊的作用,減少了安全隱患,同時由于沒有了凸出傘布外圍的傘骨端頭,減少刮臉或扎眼等不必要的誤傷,進一步提高了雨傘使用的安全性。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圖2是圖1的A-A剖面圖;圖3是圖2的局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安全雨傘,包括傘骨架1和傘布2。傘骨架1包括有傘骨11,傘骨11設有斷口3,斷口3之間以彈性元件連接。彈性元件可采用一段彈簧4,或者其他具有彈性的可彎折部件。彈簧4直徑很小,恰好能套緊傘骨11斷口3的兩端,并焊接固定。傘骨的斷口寬約1厘米,優選位于傘骨11上與傘骨架1加強筋12連接處的外延伸段,既可保證傘骨的抗風強度,又可達到遇障礙物內折的效果。例如以現有一般規格的雨傘為例,從傘骨11外端頭向里5厘米為起點,用鐵鉗向里截取1厘米,形成斷口,彈簧取10厘米一段,兩端套接入斷口3,各留1-2厘米作為焊接口把斷口3兩端焊接起來即可。為進一步提高安全性,傘布2的固定端包覆于傘骨11外端頭13,使傘骨外端頭13隱藏于傘布2固定端外周緣內,傘布的外周緣不再凸露容易傷人的傘骨端頭13;也可以在傘布2邊緣縫制包裹裝置21,例如采用材質較厚密的織品上下縫合于傘布2邊緣從而包住傘骨端頭13,既不影響外觀,又保證傘骨端頭13不會戳穿傘布而外露。
權利要求1.一種安全雨傘,包括傘骨架和傘布,其特征在于所述傘骨架的傘骨上設有斷口,斷口之間以彈性元件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骨外端頭隱藏于傘布固定端邊緣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傘骨外端頭包覆于傘布的固定端內或包覆于縫制在傘布邊緣的包裹裝置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斷口位于傘骨上與傘骨架加強筋連接處的外延伸段。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元件為彈簧或具有彈性的可彎折部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恰好套緊傘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兩端分別套接于傘骨斷口兩端并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安全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簧兩端分別與傘骨斷口兩端焊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安全雨傘,包括傘骨架和傘布,其中傘骨架的傘骨上設有斷口,斷口之間以彈性元件連接。本實用新型傘骨設有用彈性彈簧連接的斷口,當傘的外沿遇到障礙物時,由于彈簧作用傘骨即可向內彎折,減少對物體的碰撞作用力,從而起到避免碰撞、減輕沖擊的作用,減少了安全隱患,同時由于沒有了凸出傘布外圍的傘骨端頭,減少刮臉或扎眼等不必要的誤傷,進一步提高了雨傘使用的安全性。
文檔編號A45B25/00GK2836534SQ2005200623
公開日2006年11月15日 申請日期2005年8月4日 優先權日2005年8月4日
發明者周衛民, 伍東瑜, 邱殷濤 申請人:周衛民, 伍東瑜, 邱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