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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傘傘架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744490閱讀:35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陽傘傘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陽傘傘架,更具體來講,涉及一種提高陽傘的結 構上的性能,并改善陽傘使用者的衛生問題的陽傘傘架。
背景技術
陽傘利用傘架支撐遮陽布,該傘架由多個傘骨連接而構成的。由 于陽傘幾乎都在戶外使用,所以設計時應該考慮遮陽布因刮風而受到 的外力,或者在搬運陽傘時傘架所受到的外力。尤其,在陽傘被打開 著的時候,遮陽布因刮風而受到的力傳到陽傘傘架,所以應該考慮傘 骨自身的剛性及陽傘傘架整體的堅固性。
而且,由于陽傘使用者在陽傘底下休息或者吃食物,因此不應該 從陽傘產生有害物質。
圖la表示了現有陽傘傘架的部分立體圖,圖lb擴大表示了在圖 la中用A表示的部分。以下,參照圖la和圖lb對現有陽傘傘架進行 說明。
現有陽傘傘架10包括在支撐桿11的上部固定設置的第一傘轂 12;以沿著支撐桿11上下移動的方式設置在第一傘轂12下方的第二 傘轂13;其一端部與第一傘轂12鉸鏈結合的第一傘骨14;其一端部 與第二傘轂13鉸鏈結合的第二傘骨15;使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 互相交叉,并將其可轉動地連接的鉸鏈銷16。下部遮陽布(未圖示) 附著在第一傘骨的下部14b上。
在陽傘傘架IO被打開的狀態下,如果發生刮風或者陽傘傾倒的情 況使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受到外力,則該外力傳到第一傘骨下部14b, 并分散到鉸鏈銷16以及第二傘骨15。由于第一傘骨14被鉸鏈銷16 和第二傘骨15支撐,所以以鉸鏈銷16為中心,在第一傘骨上部14a 和第一傘骨下部14b之間彎曲應力起主要作用。第一傘骨14及第二傘 骨15通過鉸鏈銷16貫通,因此對彎曲應力相對較脆弱,從而在外力 較強時,第一傘骨14有可能彎曲或者破損。
而且,由于陽傘傘架IO反復受到風等的外力,在第一傘骨14和 第二傘骨15的、由鉸鏈銷16連接的部分反復發生摩擦。這時,如果 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的材質對人體有害,則由于摩擦產生碎屑, 所以對使用者有害。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陽傘傘架,該傘架是為了克服如上所述 的現有技術的缺點而設計的,能夠提高陽傘的堅固性、并能夠改善使 用者的衛生問題。
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一種陽傘傘架,該傘架包括其一端部連接 在支撐桿,并支撐遮陽布的第一傘骨;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另一 端部與上部遮陽布相結合,并與第一傘骨相交叉的第二傘骨;在第一 傘骨和第二傘骨的交叉部分設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與第一交叉連
接構件可轉動地連接,并設置于第二傘骨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
還可以包括多個固定構件,該多個固定構件用于,在第一傘骨和 第二傘骨上分別固定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此多個 固定構件,與其被設置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的可 轉動地連接的部分相比,最好分別設置在支撐桿的鄰近側。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上,分別形成凸出 部,該凸出部上分別形成銷釘孔,還可以抱括轉動銷,該轉動銷被插 入各自的銷釘孔,并連接第一交叉構件和第二交叉構件。
還可以包括在第一傘骨的一端部上設置的第一固定連接構件,以 及其兩端部通過第一固定連接構件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來被支撐的加 強傘骨,還可以包括第二固定連接構件,該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在第一 傘骨的設有第一固定連接構件的部分、和第一傘骨的另一端部之間設 置,加強傘骨貫通第一交叉連接構件,而且加強傘骨的一端部通過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被支撐,加強傘骨的另一端部通過第二固定連接構件 被支撐。
另一方面,提供一種陽傘傘架,該傘架包括其一端部連接在支 撐桿,并支撐遮陽布的第一傘骨;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另一端部 連接在第一傘骨的第二傘骨;在第一傘骨和第二傘骨相連接的部分上
設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可轉動地連接,并設
置于第二傘骨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在第一傘骨的一端部上設置的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其兩端分別通過第一固定連接構件和第一交叉連接 構件,來被支撐的加強傘骨。
還可以包括第二固定連接構件,該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在第一傘骨 的設有第一固定連接構件的部分、和第一傘骨的另一端部之間設置, 加強傘骨貫通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加強傘骨的一端部通過第一固定連 接構件來被支撐,加強傘骨的另一端部能夠通過第二固定連接構件來 被支撐,還可以包括多個固定構件,該多個固定構件用于,在第一傘 骨和第二傘骨上分別固定第一交叉連接構件、第二交叉連接構件、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


圖la示出了現有陽傘傘架的立體圖。
圖lb是圖la中示出的現有陽傘傘架的部分放大圖。
圖2a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部分立體圖。
圖2b是用于說明圖2a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部分放大
圖2c是用于說明圖2b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3a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部分立體圖。
圖3b是用于說明圖3a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部分放大圖。
圖3c是用于說明圖3b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圖。 圖4a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的部分立體
圖4b是用于說明圖4a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變形 例的部分放大圖。
圖5 - 7是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到第四變 形例的部分放大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陽傘傘架。但由于以放射狀設 置在陽傘的多個傘架其連接結構都相同,因此通過說明 一個傘架來代 替對全部傘架的說明,另外對于被判斷為可能對本發明思想帶來不良
影響的公知技術,省略其具體說明。而且,對于相同或者相應的構成 要素,省略重復說明。
圖2a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部分立體圖,圖2b 放大示出了圖2a中用B表示的部分,圖2c示出了沿圖2b中X-X,線 的截面。以下,參照圖2a、圖2b及圖2c進行說明。
如圖2a、圖2b及圖2c所示,陽傘傘架200包括支撐桿210、固 定帽211、第一傘轂213、第二傘轂215、制動器217、上部遮陽布220、 第一傘骨230、第二傘骨250、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凸出部271、 銷釘孔273、鉤275、通孔279、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凸出部281、 通孔289、轉動銷290、固定構件295、固定孔296。
在此,第一傘骨230包括第一傘骨上部231、第一傘骨下部232 及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35,而第二傘骨250包括第二傘骨上部251、 第二傘骨下部252及上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55。
在支撐桿210的上端設有固定帽211,在固定帽211的下部設有 多個傘骨能以放射狀鉸鏈結合的第一傘轂213。在第一傘轂213的下 部,多個傘骨能以放射狀鉸鏈結合的第二傘轂215沿著支撐桿210上 下可移動地被設置,第二傘轂215的一部分上設有制動器217,該制 動器217能將第二傘轂215固定在支撐桿210上。
第一傘骨230的一端部鉸鏈結合在第一傘轂213上,第二傘骨250 的一端部鉸鏈結合在第二傘轂215上。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 在用B表示的部分交叉,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通過在第一傘 骨230的一部分上設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及在第二傘骨250 的一部分上設置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可轉動地相連接。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以長度方向形成有通孔279,該通孔279 中插入第一傘骨230。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的一側形成有凸出部 271,該凸出部271上形成有銷釘孔273。銷釘孔273最好在第一交叉 連接構件270內不與通孔279相互接觸。
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以長度方向形成有通孔289,該通孔289
中插入第二傘骨250。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的一側形成有凸出部 281,該凸出部281上形成有銷釘孔(未圖示)。在凸出部281中形成 的銷釘孔(未圖示),最好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內不與通孔289相 互接觸。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中形成的銷釘孔273、和在第二交叉連 接構件280中形成的銷釘孔(未圖示)中插入轉動銷290,第一交叉 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通過轉動銷290可轉動地相連 接。因此,第一傘骨230及第二傘骨250通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 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可轉動地相連接。為了防止在第一交叉連接 構件270中形成的銷釘孔273、和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中形成的 銷釘孔(未圖示)中插入的轉動銷290發生脫離,可以采用如下方法 在轉動銷290的外周面上形成突起部(未圖示),而在各銷釘孔(273、 未圖示)上形成相應的槽部;或者使轉動銷290的兩端部的直徑大于 各銷釘孔(273、未圖示)的內徑。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的一部分上形成有固定孔296,固定孔 296與固定構件295相結合,由此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固定在插 入通孔279的第一傘骨230上。作為固定構件295可以采用螺釘、銷 等,根據第一傘骨230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的材料,可以用粘合 劑代替固定構件295,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固定在第一傘骨230 上,而且也可以通過使第一傘骨230過盈配合在通孔279,將第一交 叉連接構件270固定在第一傘骨230上。
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的一部分上也形成有固定孔(未圖示), 固定孔(未圖示)與固定構件(未圖示)相結合,由此將第二交叉連 接構件280固定在插入通孔289的第二傘骨250上。此時,關于將第 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固定在第二傘骨250上的各種方法,因為與在第 一交叉連接構件270的說明中提及的內容相同,所以進行省略。
在圖2a中用點畫線表示的上部遮陽布220, 一般采用能夠防太陽 光的材料,以圓形或者多角形的形狀制作。上部遮陽布220的中心部 通過支撐桿210和固定帽211被固定,上部遮陽布220的邊緣部分固 定在上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55上。
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和上部遮陽布220 —樣,采用能夠防太陽光的材料,以圓形或者多角形的形狀制作,而在中心部形成圓形或者 多角形的通氣口 (未圖示)。下部遮陽布(未圖示)的外側邊緣部分
固定在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35上,而下部遮陽布(未圖示)的通氣 口 (未圖示)邊緣部分固定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上形成的鉤275 上。鉤275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的一部分上形成,優選地,以轉 動銷290為基準在距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35較近的一側形成,該轉 動銷290是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的轉動中 心。
在此,就第一傘骨230而言,以連接轉動銷290的中心線和第一 傘骨230的中心線的假設的垂直線為基準,將在第一傘轂213上連接 的部分為止稱作第一傘骨上部231,將剩下的部分稱作第一傘骨下部 232。就第二傘骨250而言,以連接轉動銷290的中心線和第二傘骨 250的中心線的假設的垂直線為基準,將在第二傘轂215上連接的部 分為止稱作第二傘骨上部251,將剩下的部分稱作第二傘骨下部252。
具有如上述的結構的陽傘傘架200的動作方式如下。
如果打開陽傘傘架200,即第二傘轂215沿著支撐桿210向第一 傘轂213移動,則第二傘骨250向固定帽211、第二傘轂215以及上 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55所形成的角度增大的方向轉動。此時,由于第 二傘骨250與第一傘骨230可轉動地相結合,第一傘骨230以第一傘 轂213為中心向第二傘轂215、第一傘轂213以及下部遮陽布的固定 部235所形成的角度增大的方向轉動。
進而,由于上部遮陽布220和固定帽211之間的距離變大,上部 遮陽布220 -故打開,而由于第一傘骨230也向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35 和支撐桿210之間的距離變大的方向轉動,因此第一傘骨下部232上 固定的下部遮陽布(未圖示)也被打開。
若上部遮陽布220和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完全打開,則利用制 動器217將第二傘轂215固定在支撐桿210,因此維持上部遮陽布220 和下部遮陽布(未圖示)被打開的狀態。
相反地,如果第二傘轂215沿著支撐桿210向遠離第一傘轂213 的方向移動,則第一傘骨230向下部遮陽布235、第一傘轂213以及 第二傘轂215所形成的角度減小的方向轉動,而第二傘骨250向固定
帽211、第二傘轂215以及上部遮陽布的固定部255所形成的角度減 小的方向轉動。
若第二傘轂215繼續向遠離第一傘轂213的方向移動,使支撐桿 210、第一傘骨230以及第二傘骨250大致平行,則陽傘傘架200被折 疊。
當陽傘傘架200打開著的時候,若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受到風 等的外力,則該外力傳到第一傘骨下部232。第一傘骨230的一端部 與第一傘轂213鉸鏈結合,而一部分通過第一交叉連結構件270和第 二交叉連接構件280可轉動地與第二傘骨250相結合,因此第一傘骨 230主要受到彎曲應力。此時,第二傘骨250的一端部與第二傘轂215 鉸鏈結合,而一部分通過第一交叉連結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 280可轉動地與第一傘骨230相結合,因此第二傘骨上部251主要受 到壓縮應力和拉伸應力。
上部遮陽布220受到外力時,由于如上述的理由,第二傘骨下部 252受到彎曲應力,第一傘骨上部231受到壓縮應力和拉伸應力。隨 之,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可轉動地連接的部分受到的彎曲應力 最大,從而在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上最好不形成應力可能集 中的部分。
如圖lb所示的現有技術,如果將鉸鏈銷16直接貫通連接在第一 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則應力集中到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的 銷釘孔(未圖示)上,因此實際上,頻繁地發生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 骨15變形或者破損的現象。而且,在形成銷釘孔(未圖示)的過程中, 有時發生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龜裂等缺陷,成為應力集中源。 這時,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的長度受到限制,從而陽傘傘架IO 的大小也受到限制。為了防止變形和破損,如果增加第一傘骨14和第 二傘骨15的直徑,或者采用高強度材料,則可能發生材料費用增加、 或者陽傘傘架10的載荷增加等問題。
因此,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利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 叉連接構件280,在對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沒進行機械性加 工的情況下,可轉動地實現了結合,因此最大限度地應用第一傘骨230 和第二傘骨250的機械性特點。 但是,在第一傘骨230上固定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G時采用固定 構件295時,最好盡可能地避免固定構件295損傷第一傘骨230。尤 其,如上述,如果受到彎曲應力的第一傘骨下部232與固定構件295 相結合,則彎曲應力集中到其結合部位,因此第一傘骨230有可能破 損,所以,最好使受到壓縮應力和拉伸應力的第一傘骨上部231與固 定構件295相結合。也就是說,在圖2c中用C表示的銷釘孔273的中 心和固定孔296的中心之間的水平距離越遠,防止第一傘骨230破損 的效果也增加。同理,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的固定構件(未圖示) 最好固定在第二傘骨上部251。
另一方面,外力也傳到連接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 接構件280的轉動銷290、以及各自的凸出部271、 281上。因此,各 自的凸出部271、 281最好以曲線形狀凸出形成,以應力不集中在特定 部位。
陽傘傘架200所受到的外力不是在一定的方向以一定的大小施加 的,其大小和方向頻繁地發生變化。因此,如圖lb示出的現有陽傘傘 架10受到風等外力時,第一傘骨14和第二傘骨15以鉸鏈銷16為中 心頻繁地轉動并發生摩擦。
傘骨的材料采用玻璃纖維強化合成樹脂、碳纖維強化合成樹脂、 金屬、經過鍍金或者涂敷的金屬、以合成樹脂鍍膜的竹子等多樣的材 料,如上述,如果在傘骨之間發生摩擦,則產生傘骨的微細碎屑。陽 傘使用者在陽傘底下休息或者吃食物的情況較多,這時候,因風等外 力引起的傘骨之間的摩擦而產生的傘骨的微細碎屑,經由使用者的呼 吸道進入體內,或者混入到食物當中。玻璃纖維、碳纖維、經過鍍金 或者涂敷的金屬碎屑或者涂料等大部分對人體有害,而且鍍金或者涂 敷被脫落的金屬傘骨有可能發生腐蝕,從而縮短其壽命。尤其,如果 對由玻璃纖維強化合成樹脂和碳纖維強化合成樹脂制造的傘骨,采用 直接形成銷釘孔等機械性加工,則有可能傘骨被破碎,或者從加工的 部位脫落玻璃纖維和碳纖維的微細碎屑。
就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而言,第一傘骨230和第二傘骨250不發 生直接的摩擦,而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 之間發生摩擦。因此,應該采取措施,避免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
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發生摩擦的面(下面稱作'摩擦面,)上產生上 述的有害物質。
因此,如果第一交叉連接構件2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280的材 料為金屬,則對摩擦面進行鏡面加工,或者利用潤滑劑防止發生干摩 擦;如果材料為合成樹脂,則可以用氟樹脂、陶瓷對摩擦面進行鍍膜, 該氟樹脂和陶瓷的耐磨性較高,摩擦系數較小,而且對人體相對無害。 尤其,制造時,使摩擦面的表面粗糙度最小,由此可以使摩擦面上產 生的碎屑最少。
圖3a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部分立體圖,圖3b 放大示出了圖3a中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部分,圖3c示出 了圖3b中表示的Y-Y,截面。以下參照圖3a、圖3b以及圖3c進行說 明。
如圖3a、圖3b及圖3c所示,陽傘傘架300包括支撐桿310; 固定帽311;第一傘轂313;第二傘轂315;制動器317;上部遮陽布 320; —傘骨330;第二傘骨350;加強傘骨34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 361;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銷釘孔373、 383;鉤375;通孔342、 342a、 362、 362a、 367a、 379、 379a、 389; 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凸出部371;轉動銷390;固定構件345、 395、 365、 395;固定孔346、 366、 369、 396;端部367。
在此,第一傘骨330包括第一傘骨上部331、第一傘骨下部332 及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335,而第二傘骨350包括第二傘骨上部351、 第二傘骨下部352及上部遮陽布的固部355。
關于支撐桿310、固定帽311、第一傘轂313、第二傘轂315以及 制動器317的結構、相互之間的連接關系以及動作,因為與對上述的 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中的陽傘傘架(圖2c中的200 )進行的說明相同, 所以省略重復說明。
在第一傘骨330的一端部上設置的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鉸鏈結 合在第一傘轂313上,第二傘骨350的一端部鉸鏈結合在第二傘轂315 上。在此,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通過將在第一傘轂313設置的鋼絲 (未圖示)插入到一側開放的通孔367a,并靠端部367不脫離地被進 行鉸鏈結合。而且,在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的端部367被形成的部
分的反方向上形成通孔362,此通孔362中插入傘骨上部331,通孔 362a中插入加強傘骨340的一端部。
第一傘骨330和第二傘骨350通過在第一傘骨330的一部分上設 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及在第二傘骨350的一部分上設置的第 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可轉動地相連接。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上,以長度方向形成有通孔379,該通 孔379中插入第一傘骨330。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上,以長度方 向還形成有通孔379a,該通孔379a中插入加強傘骨340。在第一交叉 連接構件370上,以與通孔379及通孔379a相垂直的方向形成有銷釘 孔373。銷釘孔373,最好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內不與通孔379、 379a相接觸。
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以長度方向形成有通孔389,該通孔 389中插入第二傘骨350。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的一側形成有凸出 部381,該凸出部381上形成有銷釘孔383。在凸出部381上形成的銷 釘孔383,最好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內不與通孔389相接觸。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上形成的銷釘孔373、和在第二交叉連 接構件380上形成的銷釘孔383中插入轉動銷390,第一交叉連接構 件3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通過轉動銷390可轉動地相連接。因 此,第一傘骨330及第二傘骨350通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和第二 交叉連接構件380可轉動地相連接。
在第一傘骨下部332的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335和第一交叉連接 構件370之間設有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在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 上,以長度方向形成有兩個通孔342、 342a,第一傘骨下部332貫通 通孔342,而加強傘骨340的另一端部插入到通孔342a。
因此,將加強傘骨340的兩端分別插入并固定在第一固定連接構 件361和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 一部分通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 來被支撐。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的一部分上形成有固定孔396,固定孔 396與固定構件395相結合,由此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固定在插 入到通孔379a的加強傘骨340上。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的一部分 上形成有固定孔(未圖示),固定孔(未圖示)與固定構件(未圖示)
進行結合,同時將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固定在插入到通孔389的第 二傘骨350上。
在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的一部分上形成有多個固定孔366、 369, 該固定孔369與固定構件368進行結合,同時將第一固定連結構件361 固定在插入到通孔362的第一傘骨330上,而固定孔366與固定構件 365進行結合,同時將將第一固定連結構件361固定在插入到通孔362a 的加強傘骨340上。在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上形成有固定孔346, 該固定孔346與固定構件345進行結合,同時將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固 定在插入到通孔342a的加強傘骨340上。
因此,在第一傘骨330上一體固定有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361、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以及加強傘骨340,而第 二傘骨350上一體固定有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
對于第一傘骨330和加強傘骨340,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361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相結合的各種方法,與 關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的(圖2a中的200 )說明的情況 相同,所以省略重復的說明。還有,在圖3a中用點畫線表示的上部遮 陽布320、由鉤375和下部遮陽布的固定部335固定的下部遮陽布(未 圖示)以及鉤375,與關于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2a中 的200 )說明的情況相同,所以省略重復的說明。如上所述,陽傘傘 架(300 )是將第一傘骨330、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第一固定連接 構件361、第二連接構件341以及加強傘骨340形成為一體而進行動 作,除了這一點之外,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2a中的 200 )以相同方式進行動作,所以對于陽傘傘架300的動作,也就是說 對陽傘傘架300被打開或者折疊的過程的說明,進行省略。
在陽傘傘架300打開著的時候,如果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受到 風等外力,則該外力傳到第一傘骨下部332。第一傘骨330的一端部 通過第一固定連結構件361鉸鏈結合在第一傘轂313上,而一部分通 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可轉動地與第二傘 骨350結合,所以第一傘骨330主要受到彎曲應力。此時,第二傘骨 350的一端部鉸鏈結合在第二傘轂315上,而一部分通過第一交叉連 接構件370以及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可轉動地與第一傘骨330結合,
所以第二傘骨上部351主要受到壓縮應力和拉伸應力。在對上部遮陽 布320施加外力時,由于如上述地原因,第二傘骨下部352受到彎曲 應力,而第一傘骨上部331受到壓縮應力和拉伸應力。
因此第一傘骨330和第二傘骨350可轉動地連接的部分受到的彎 曲應力最大。尤其,其面積比上部遮陽布320更寬的下部遮陽布(未 圖示)相對受到更大的外力,因此第一傘骨330受到的彎曲應力比第 二傘骨350受到的彎曲應力更大。
但是,如上述,在第一傘骨330上,加強傘骨340通過第一交叉 連接構件37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被 一體形成。因此,第一傘骨330所受到的外力分散到加強傘骨340, 所以陽傘傘架300提高了針對下部遮陽布(未圖示)所受到的外力的 結構性性能。所以,只要增加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和第二固定連接 構件341之間的第一傘骨下部332和加強傘骨340的長度,就可以增 加下部遮陽布(未圖示)的面積,從而陽傘傘架300能夠制造成大型。
另一方面,對于第一傘骨330和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的固定、 加強傘骨340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的固定、第一固定連接構件361 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的固定,采用固定構件368、 395、 365、 345時,最好固定構件368、 395、 365、 345盡可能不損壞第一傘骨330 和加強傘骨340。尤其,如上所述,若在第一傘骨330和加強傘骨340 受到彎曲應力的部分結合固定構件368、 395、 365、 345,則彎曲應力 將集中到其結合部位,從而可能導致第一傘骨330和加強傘骨340破損。
隨之,在圖3c中用E表示的銷釘孔373的中心和固定孔396中 心之間的水平距離盡可能變大時,防止加強傘骨340破損的效果也提 高。以相同理由,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的固定構件(未圖示)也最 好以銷釘孔383位基準,固定在第二傘骨上部351側。而且,優選地, 在第一傘骨330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341, 不使用其他的固定構件(未圖示)而進行結合,由此使得在第一傘骨 330應力集中的部分最小,從而最大限度地能利用第一傘骨330的機 械性特點。
外力也傳到轉動銷39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的凸出部381, 該轉動銷連接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因此,
凸出部371最好以曲線形狀突出形成,以應力不在特定部位集中。
陽傘傘架300通過上部遮陽布320和下部遮陽布(未圖示)受 到的外力并非是從一定方向以一定大小施加的,而是其大小和方向頻 繁地改變。隨之,第一交叉連接構件3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380互 相發生頻繁的摩擦,這與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2a的 200 )的說明相同,省略重復說明。
圖4a至圖7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至第四變形例。本 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至第四變形例為單層陽傘的傘架,與上述的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2a中的200 )、以及根據本 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3a中的300 )不同,設有一個遮陽 布而具有未形成通氣口的結構。下面,參照

本發明的第二實 施例的第一至第四變形例。
圖4a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的部分 立體圖,圖4b示出了圖4a示出的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一個變形例 的部分放大圖。下面同時參照圖4a和圖4b進行說明。
如圖4a和圖4b所示,陽傘傘架400包括支撐桿410,;固定 帽411,;第一傘轂413,;第二傘轂415,;制動器417,;遮陽布 (未圖示),;第一傘骨430,;第二傘骨450,;加強傘骨440,; 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第二固定連接構件441,;第一交叉連接構 件470;,銷釘孔483;,通孔442, 、 442a, 、 462、 , 462a, 、 467a,、 479, 、 479a,;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轉動銷490;,端部467。
這里,第一傘骨430包括第一傘骨上部431、第一傘骨下部432 以及遮陽布的固定布435。
支撐桿410、固定帽411、第一傘轂413、第二傘轂415以及制動 器417的結構,相互連接關系以及動作,與對上述的根據本發明的第 一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2a中的200 )的說明相同,因此省略重復說 明。
在第一傘骨430的一端部上設置的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鉸鏈結 合在第一傘轂413,第二傘骨450的一端部鉸鏈結合在第二傘轂415。 在此,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通過將在第一傘轂413設置的鋼絲(未 圖示)插入到一側開放的通孔467a,并靠端部467不脫離地被進行鉸 鏈結合。而且,在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的端部467被形成的部分的反方向上形成通孔462,此通孔462中插入傘骨上部431,通孔462a 中插入加強傘骨440的一端部。
第一傘骨430和第二傘骨450通過在第一傘骨430的一部分上設 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及在第二傘骨450的另一端部上設置的 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可轉動地相連接。
遮陽布(未圖示)采用能夠防太陽光的材料,以圓形或者多角形 的形狀制作。遮陽布(未圖示)的中心部通過支撐桿410的上端部及 固定帽411來固定,遮陽布(未圖示)的邊緣部分固定在遮陽布的固 定部435。
第一傘骨430,加強傘骨440,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第一固定 連接構件461,第二固定連接構件441的結合結構,與對本發明的第 二實施例中的陽傘傘架(圖3a中的300 )說明的情況相同,因此省略 重復說明。
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上,以長度方向形成通孔(未圖示), 此通孔(未圖示)中插入第二傘骨450的另一端部。第二交叉連接構 件480的一側形成有銷釘孔483。銷釘孔483在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 內,最好不與通孔(未圖示)相接處。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中形成的銷釘孔(未圖示)和第二交叉 連接構件480中形成的銷釘孔483中,插入轉動銷490,第一交叉連 接構件4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通過轉動銷390可轉動地相連接。 隨之,第一傘骨430和第二傘骨450通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和第 二交叉連接構件48Q,可轉動地相連接。
具有如上所述的結構的陽傘傘架400的動作如下
若打開陽傘傘架400,即第二傘轂415沿著支撐桿410向第一傘 轂413移動,則第二傘骨450向固定帽411、第二傘轂415以及第二 交叉連接構件480所形成的角度增大的方向轉動。此時,第一傘骨430 以第一傘轂413為中心,向第二傘轂415,第一傘轂413以及遮陽布 固定部435所形成的角度增大的方向轉動。隨之,由于第一傘骨430 向遮陽部固定部435和支撐桿410之間的距離增大的方向轉動,固定 在第一傘骨下部432的遮陽部(未圖示)將被打開。若遮陽部(未圖 示)完全打開,則利用制動器417將第二傘轂415固定在支撐桿410, 從而保持遮陽部(未圖示)被打開的狀態。
相反,若第二傘轂415沿著支撐桿410向遠離第一傘轂413的方 向移動,則第一傘骨430向遮陽布固定部435,第一傘轂413以及第 二傘轂415所形成的角度減小的方向轉動,第二傘骨450向固定帽 411、第二傘轂415以及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所形成的角度減小的方 向轉動。若第二傘轂415繼續向遠離第一傘轂413的方向移動,使支 撐桿410、第一傘骨430以及第二傘骨450幾乎平行,則陽傘傘架400 將被折疊。
當陽傘傘架400被打開著的時候,若遮陽布(未圖示)受到外力, 則如上所述,彎曲應力將作用于第一傘骨430和第二傘骨452。但在 第一傘骨430上,通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 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441來一體連接有加強傘骨440。隨之,由于 第一傘骨430受到的彎曲應力分散到加強傘骨440上,因此陽傘傘架 400提高了針對遮陽布(未圖示)所受到的外力的結構性能。進而, 如上所述,能夠通過延長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和第二固定連接構件 441之間的第一傘骨下部432和加強傘骨440的長度,使用大面積的 遮陽布(未圖示),因此陽傘傘架400能夠制作成大型。
圖5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的部分放 大圖。如圖5所示,示出了第一傘骨上部531;第一傘骨下部532;第 二傘骨550;加強傘骨54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561;第一交叉連接構 件570;銷釘孔583;通孔562、 562a、 567a、 579;第二交叉連接構 件580;轉動銷590;端部567等。
在圖5中未圖示的支撐桿、固定帽、第一傘轂、第二傘轂以及制 動器的結構、相互連接關系和動作,與對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陽傘 傘架(圖4a中的400 )的說明相同,因此省略重復說明。下面,為了 與陽傘傘架(圖4a中的400 )進行比較說明,同時參照圖4a和圖4b。
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是在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 中消除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圖4b中的441)、并縮小加強傘骨540的 長度而成的。即,使加強傘骨540的兩端部通過第一固定連接構件561 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570來支撐,而加強傘骨540的一端部插入到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561中,另一端部插入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570中。
隨之,由于第一傘骨上部531所受到的外力分散到第一固定連接 構件561,第一交叉連接構件570以及加強傘骨540,因此第一傘骨上
部531和第一傘骨下部532的剛性會增加。
如上所述,陽傘傘骨的材料是具有彈性的可撓性材料,所以若制 作成使由遮陽布(未圖示)的第一傘骨下部532來支撐的部分受到一 些拉伸力,則使第一傘骨下部532能夠以曲線形狀彎曲。如果第一傘 骨下部532為曲線形狀,則遮陽布(未圖示)的整體形狀將具有曲面 形狀,且由于遮陽布(未圖示)受到的拉力,遮陽布(未圖示)和第 一傘骨下部532相貼緊,因此不會因為風等外力,遮陽布和第一傘骨 下部532另自移動,從而能夠得到外觀變得好看的效果。
圖6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三變形例的部分放 大圖。如圖6所示,示出了第一傘骨上部631;第一傘骨下部632;第 二傘骨650;加強傘骨64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661;第二固定連接構 件641;第一交叉連接構件670;凸出部671;銷釘孔673;通孔642、 642a、 662、 662a、 667a、 679、 679a;第二交叉連接構件680;轉動 銷690;端部667等。
圖6中示出的支撐桿、固定帽、第一傘轂、第二傘轂以及制動器 的結構、相互連接關系和動作與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陽傘傘架(圖 4a中的400 )的說明相同,因此省略重復說明。下面,為了與陽傘傘 架(圖4a中的400 )進行比較說明,同時參照圖4a和圖4b。
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三變形例與第二實施例的第一變形例相 比較,其差異在于,第一交叉連接構件670、第二交叉連接構件680 以及轉動銷690的結合結構,其差異就是第一傘骨上部631和第一傘 骨下部632以及加強傘骨640相接觸。
在第一交叉連接構件的一側形成有兩個凸出部671、(另一個未 圖示),該凸出部上形成有銷釘孔673。第二交叉連接構件680的形 成有銷釘孔(未圖示)的部分插入到兩個凸出部671、(另一個未圖 示)后,通過轉動銷690可轉動地相結合。隨之,第一傘骨上部631 和第二傘骨650在同一平面上可轉動地相結合。
圖4b中示出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4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480相 互以側方向相結合,因此第一傘骨上部431和第二傘骨450不能在同 一平面上可轉動地相結合。隨之,需要考慮,圖4a中示出的第一固定 連接構件461連接于第一傘轂413的垂直角度、和第二傘骨450的一 端部連接在第二傘轂的垂直角度之間的差異。
相反,當第一傘骨上部631和第二傘骨650在同一平面上可轉動 地相結合時,第一固定連接構件661和第二傘骨650結合在第一傘轂 (參照圖4a中的413)和第二傘轂(參照圖4b中的415)的垂直角度 相同。隨之,能夠得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670和第二交叉連接構件680 之間的轉動、第一固定連接構件661和第一傘轂(參照圖4a中的413) 之間的轉動、第二傘骨650的一端部和第二傘轂(參照圖4b中的415 ) 之間的轉動變得順暢的效果。
另一方面,若第一固定連接構件661的通孔662、 662a,第一交 叉連接構件670的通孔679、 679a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641的通孔 642、 642a分別相互鄰接而形成,則第一傘骨上部631、第一傘骨下部 632以及加強傘骨640的一側將會接觸。由于第一傘骨上部631和第 一傘骨下部632所受到的外力分散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670、第一固 定連接構件661、第二固定連接構件641以及加強傘骨640,能夠得到 第一傘骨上部631和第一傘骨下部632的剛性增加的效果。而且,與 上述的陽傘傘架(圖4a中的400 )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圖4b中的 470 )、第一固定連接構件461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441相比,第一 交叉連接構件67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661以及第二固定連接構件641 的高度能變低。隨之,能夠得到節省材料的同時,能制作具有相同剛 性的陽傘的效果。
圖7示出了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四變形例的部分放 大圖。如圖7所示,示出了第一傘骨上部731;第一傘骨下部732;第 二傘骨750;加強傘骨740;第一固定連接構件761;第一交叉連接構 件770;銷釘孔773;通孔762、 762a、 767a、 779;第二交叉連接構 件780;轉動銷790;端部767等。
本發明的第二實施例的第四變形例是在第二實施例的第三變形 例中消除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圖6中的641 ),縮短加強傘骨640的 長度而成的。即,使加強傘骨740的兩端部通過第一固定連接構件761 和第一交叉連接構件770來被支撐,加強傘骨740的一端部插入到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761,另一端部插入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770。
隨之,由于第一傘骨上部731受到的外力分散到第一固定連接構 件761、第一交叉連接構件770以及加強傘骨740,因此第一傘骨上部 731和第一傘骨下部732的剛性會增加。而且,如上所述,若制作成使由遮陽布(未圖示)的第一傘骨下部732來支撐的部分受到一些拉 伸力,則使第一傘骨下部732能夠以曲線形狀彎曲,從而能夠得到遮 陽布(未圖示)的整體形狀變得好看的效果。
而且,與第二實施例的第二變形例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圖5中 的570 )和第一固定連接構件561相比,第一交叉連接構件770和第 一固定連接構件761的高度可能變低。因此,能夠得到節省材料的同 時,能制作具有相同剛性的陽傘的效果。
上面對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是,具有本技術領域 的通常知識的人,能理解在不超過下述的權利要求中所記載的本發明 的思想和領域的范圍內,能夠以多種形式進行修正或改變。
根據上述的本發明,在陽傘的交叉的傘骨上分別設置交叉連接構 件,而對傘骨不進行機械加工,從而提高了陽傘傘架的堅固性;而且 使傘骨不發生直接的接觸,因此不產生由摩擦引起的傘骨的碎片,從 而能夠得到改善使用者的衛生問題的效果;通過附加設置加強傘骨, 分散傘骨受到的力,由此能夠得到陽傘傘架更加堅固的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并支撐遮陽布的第一傘骨;其一端部連接在所述支撐桿,另一端部與上部遮陽布相結合,并與所述第一傘骨相交叉的第二傘骨;在所述第一傘骨和所述第二傘骨的所述交叉部分設置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與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可轉動地連接,并設置于所述第二傘骨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多個固定構件,該多個固定構件用于,在所迷第一傘骨和所述第二傘骨上分別固定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交叉連接 構件。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個固定構件,與其被設置在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交叉連接構件的可轉動地連接的部分相比,最好分別設置在所述 支撐桿的鄰近側。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二交叉連接構件上,分別形成凸出部,所述凸出部上分別形成銷釘孔,而且還包括轉動銷,該轉動 銷被插入所述的各自的銷釘孔,并連接所述第一交叉構件和所述第二 交叉構件。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所述第 一傘骨的所述一端部上設置的第 一 固定連接構件; 其兩端部通過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來被支撐的加強傘骨,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第二固定連接構件,該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在所述第一傘骨的設有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的部分、和所述第一傘骨的另一端部之 間設置,所述加強傘骨貫通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所述加強傘骨的一端部通過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來被支撐,所述加強傘骨的另一端 部通過所述第二固定連接構件來被支撐。
7. —種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并支撐遮陽布的第一傘骨; 其一端部連接在所述支撐桿,另一端部連接在所述第一傘骨的第二傘骨;在所述第一傘骨和所述第二傘骨相連接的所述部分上設置的第一 交叉連接構件;與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可轉動地連接,并設置于所述第二傘骨 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在所述第一傘骨的所述一端部上設置的第一固定連接構件; 其兩端部分別通過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和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 件,來被支撐的加強傘骨。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第二固定連接構件,該第二固定連接構件在所述第一傘骨的設有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的部分、和所述第一傘骨的另一端部之 間設置,所述加強傘骨貫通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所述加強傘骨的 一端部通過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來被支撐,所述加強傘骨的另一端 部通過所述第二固定連接構件來被支撐。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陽傘傘架,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多個固定構件,該多個固定構件用于,在所述第一傘骨和所述第二傘骨上分別固定所述第一交叉連接構件、所述第二交叉連接 構件、所述第一固定連接構件以及所述第二固定連接構件。
全文摘要
一種陽傘傘架,包括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并支撐遮陽布的第一傘骨;其一端部連接在支撐桿,另一端部與上部遮陽布相結合,并與第一傘骨相交叉的第二傘骨;設置于第一傘骨和第二傘骨的交叉部分的第一交叉連接構件;與第一交叉連接構件可轉動地連接,并設置于第二傘骨的第二交叉連接構件,由此能夠提高陽傘的堅固性,防止傘骨的直接接觸,從而避免產生因摩擦引起的傘骨碎屑,因此能夠改善使用者的衛生問題。
文檔編號A45B25/00GK101167608SQ200710163739
公開日2008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10月26日 優先權日2006年10月27日
發明者樸鳳來 申請人:樸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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