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它屬于家庭日用品領域。
背景技術:
在日常生活中,雨傘是人們經常使用的物品,現在的雨傘沒有照明的功能,在雨夜使用時,需要一只手拿雨傘,另一只手拿手電筒,本來天氣條件惡劣,若再攜帶大量東西或帶著孩子,非常不方便,不滿足雨夜出行的要求。尤其橫過馬路時,過往的車輛也會因為環境惡劣往往注意不夠,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同時雨夜出行時,天黑看不清楚道路,到處是積水,容易弄臟鞋和褲子。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產品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前后照明,可拆卸。本發明的技術解決措施如下
本發明的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它由傘面、傘桿、傘柄、連桿、連接件和手電筒組成,所述傘桿和傘柄螺接;所述傘柄與連桿固定連接;所述連桿與連接件鉸接在一起,連接件可繞連桿180°旋轉;所述連接件與手電筒固定連接。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傘柄與連桿螺接,傘柄底部成型有內螺紋孔,連桿頂部成型有與內螺紋孔相配的外螺紋。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連接件與手電筒螺接,連接件下部為左右相通的圓筒形,圓筒左端成型有內螺紋,手電筒上有一與內螺紋相配的外螺紋。本發明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的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解決雨夜中打手電筒不方便的問題。它通過連桿將傘柄和裝有手電筒的連接件連接起來,并且連接件可繞連桿180°旋轉,這樣在雨夜行走時可以前后照明,并隨時調整照明角度,增加了雨夜行走的安全性;同時給路上行駛的車輛以警示,避免了事故的發生。本發明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拆卸,不用照明燈時,螺接在傘柄上的連桿可卸下。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說明圖I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發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實施例,見附圖1,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它由傘面I、傘桿2、傘柄3、連桿4、連接件5和手電筒6組成,所述傘桿2和傘柄3螺接;所述傘柄3與連桿4螺接,傘柄底部成型有內螺紋孔,連桿頂部成型有與內螺紋孔相配的外螺紋;所述連桿4與連接件5采用銷釘7鉸接在一起,連接件5可繞連桿180°旋轉,這樣可前后照明,可隨時方便的調節照明角度。所述連接件5與手電筒6螺接,連接件5下部為左右相通的圓筒形,圓筒左端成型有內螺紋,手電筒6上有一與內螺紋相配的外螺紋,手電筒開關設在手電筒的底部。除手電筒燈頭外,整個手電筒都裝在連接件下部的圓筒內,可以防止雨淋濕手電筒,延長了手電筒的使用壽命。 使用時,撐開雨傘,打開照明開關,旋轉燈頭到適當的位置,即可以騰出一只手拿其他的物品,又可隨時調整照明角度,這樣在雨夜行路時非常方便,安全。若不使用照明燈,可以旋下連桿,這樣也方便雨傘的使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其特征在于它由傘面、傘桿、傘柄、連桿、連接件和手電筒組成,所述傘桿和傘柄螺接;所述傘柄與連桿固定連接;所述連桿與連接件鉸接在一起,連接件可繞連桿180°旋轉;所述連接件與手電筒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柄與連桿螺接,傘柄底部成型有內螺紋孔,連桿頂部成型有與內螺紋孔相配的外螺紋。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與手電筒螺接,連接件下部為左右相通的圓筒形,圓筒左端成型有內螺紋,手電筒上有一與內螺紋相配的外螺紋。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它由傘面、傘桿、傘柄、連桿、連接件和手電筒組成,所述傘桿和傘柄螺接;所述傘柄與連桿螺接,傘柄底部成型有內螺紋孔,連桿頂部成型有與內螺紋孔相配的外螺紋;所述連桿與連接件采用銷釘鉸接在一起,連接件可繞連桿180°旋轉;所述連接件與手電筒螺接,連接件下部為左右相通的圓筒形,圓筒左端成型有內螺紋,手電筒上有一與內螺紋相配的外螺紋。此種一種帶照明燈的雨傘,能有效解決雨夜中打手電筒不方便的問題,同時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前后照明,可拆卸,不用照明燈時,螺接在傘柄上的連桿可卸下。
文檔編號A45B9/02GK102894561SQ20111021751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29日
發明者劉慧寶 申請人:劉慧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