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用傾斜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傘用傾斜裝置,包括上接件、下接件、用于限制上接件相對下接件傾斜的限位件,所述上接件和下接件通過連接裝置活動連接,使得上接件能夠相對下接件傾斜35-40度,所述限位件可活動地套設在連接裝置上。本實用新型傘用傾斜裝置,安裝于傘桿和傘頂之間的傘桿上,使得各種戶外傘在使用時能夠方便地使傘面向地面傾斜,結構簡單,方便靈活,安全可靠,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傘用傾斜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傾斜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傘用傾斜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戶外傘具有廣泛的使用范圍,可以在沙灘、廣場、景區、露天餐飲區、沿街攤位等處供人們遮陽之用。為迎合陽光應用,現有技術中的部分戶外傘的傘桿上段設有傾斜裝置(接頭)。在使用時,若需要傘面相對于地面傾斜,只要通過折轉該接頭改變傘桿相對于地面的傾斜角即可實現,若不需傾斜使用,亦可方便地恢復原直立狀態。然而,傘桿一種常用的傾斜裝置,由于存有不合理的結構間隙導致可以傾斜,但卻“直立不穩”,稍有小風就容易偏斜,穩定的正直立狀態難以豎立和恢復,影響遮陽傘垂直穩固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傘用傾斜裝置,使得傘面既可以相對于地面產生傾斜角度,亦可以方便地恢復成無傾斜角度的穩定的正直立姿態來使用,避免了原有的不穩定性缺陷。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傘用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接件、下接件、用于限制上接件相對下接件傾斜的限位件,所述上接件和下接件通過連接裝置活動連接,使得上接件能夠相對下接件傾斜35-40度,所述限位件可活動地套設在上接件和下接件上。所述傾斜裝置上固定設有凸棱,所述凸棱恰好填充上接件與限位件、下接件與限位件之間的空隙,以配合限位件限制上接件相對下接件晃動。
[0006]優選地,所述凸棱分別設在與限位件的上端和下端相對應的位置上,設于上端的凸棱和設于下端的凸棱互為對角。
[0007]優選地,所述連接裝置由與下接件固定連接的鉸接耳、與鉸接耳定位連接的鉸軸、與上接件固定連接的鉸接叉構成,所述鉸接耳與鉸接叉通過鉸軸相連接且形成柱體,所述鉸接叉上設有倒角,使得鉸接叉能夠繞所述鉸軸向下轉動35-40度。
[0008]優選地,所述鉸接叉相對鉸軸的一側設有倒角,使得鉸接叉能夠繞所述鉸軸向下轉動35-40度。
[0009]優選地,所述限位件為上移套筒,所述上移套筒能夠在上接件和下接件之間上下移動,但不能夠脫離上接件、下接件。
[0010]優選地,所述上接件和下接件上分別設有凸緣,使得套筒能沿凸棱在兩凸緣之間上下移動。
[0011]優選地,所述限位件的長度為40-55mm。
[0012]有益效果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傘用傾斜裝置,安裝于傘桿上部分段之間,使得各種戶外傘在使用時能夠方便地使傘面向地面傾斜,結構簡單穩定,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實用性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豎直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式】傾斜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使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及所達成的功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用以較佳的實施例及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0017]如圖1,圖1是傘用傾斜裝置的縱向剖視圖,包括上接件1、下接件2和套筒3。所述上接件I和下接件2通過鉸軸6相互鉸接。套筒3活動套設在上接件I和下接件2上,用于限制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傾斜。
[0018]所述下接件2的上端固定設有鉸接耳4,上接件I下端固定設有鉸接叉5,鉸接耳4和鉸接叉5通過鉸軸6鉸接,鉸軸6與鉸接耳4定位連接,所述鉸接叉5和鉸接耳4形成柱體,所述柱體系指上接件和下接件連成體。所述鉸接叉5的一端設有倒角8,鉸接耳4與鉸接叉5形成柱體時,鉸接耳4的上端面與鉸接叉形成一間隙(所述間隙在柱體上形成一通孔),使得上接件I能夠相對下接件2轉動,轉動的角度與倒角8的角度和上述間隙的大小協調一致。為使得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轉動方向固定在一側,可以進一步如下設置:使上述間隙僅存在于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繞鉸軸轉動的一側(此時所述間隙在柱體上不形成通孔)。所述上接件I和下接件2上分別設有凸緣7,使得套筒3在兩凸緣之間的距離內上下移動。上移套筒3,鉸接耳4不受套筒3限制,鉸接叉5沿鉸軸6轉動,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傾斜。
[0019]所述傾斜裝置上還設有凸棱,用于填充上接件I與套筒3、下接件2與套筒3之間的空隙,限制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在直立狀態下的晃動,使傘在使用中更為穩固。凸棱可以上下各設一個,分別設在上接件的一側和下接件另一側相適應的位置上,為圖中所示A和B的位置,凸棱的位置與套筒3的上端和下端分別對應配合,下端凸棱和上端凸棱呈對角設置,這樣,使得套筒3恰好較能夠方便上下移動,又保證上接件I和下接件2在直立狀態下不會晃動。所述套筒3的優選長度為40-55mm,上接件I和下接件2的長度則可以根據套筒長度的需要設置。
[0020]本實用新型的上接件i的上端與傘的上傘桿固定連接,下接件2的下端與傘的下段傘桿固定連接,當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傾斜時,傘頂或者上傘桿相對下傘桿傾斜,實現不移動下傘桿而改變傘面相對地面的傾斜角度。
[0021]在使用時,將套筒3上移,繞鉸軸6轉動上接件1,轉動至上接件I的鉸接叉上的倒角與下接件2相抵,上接件I不能繼續轉動,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傾斜35-40度。將上接件I轉回至直立狀態,放下套筒3至下接件2的凸緣7,上接件I相對下接件2直立。
[0022]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傘用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接件、下接件、用于限制上接件相對下接件傾斜的限位件,所述上接件和下接件通過連接裝置活動連接,使得上接件能夠相對下接件傾斜35-40度,所述限位件可活動地套設在上接件和下接件上;所述傾斜裝置上固定設有凸棱,所述凸棱恰好填充上接件與限位件、下接件與限位件之間的空隙,以配合限位件限制上接件相對下接件晃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棱分別設在與限位件的上端和下端相對應的位置上,設于上端的凸棱和設于下端的凸棱互為對角。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由與下接件固定連接的鉸接耳、與鉸接耳定位連接的鉸軸、與上接件固定連接的鉸接叉構成,所述鉸接耳與鉸接叉通過鉸軸相連接且形成柱體,所述鉸接叉上設有倒角,使得鉸接叉能夠繞所述鉸軸向下轉動35-40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叉相對鉸軸的一側設有倒角,使得鉸接叉能夠繞所述鉸軸向下轉動35-40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為套筒,所述套筒能夠在上接件和下接件之間上下移動,但不能夠脫離上接件、下接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接件和下接件上分別設有凸緣,使得套筒能沿凸棱在兩凸緣之間上下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傾斜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的長度為40-55_。
【文檔編號】A45B25/00GK203676338SQ201320857358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4日
【發明者】戴祖德 申請人:上海寓申泰旅游用品制造有限公司